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个整体推进的系统工程
从系统理论的观点出发,任何一种旨在解决复杂问题的工具、手段和方法,既要能够避免“摁下葫芦浮起瓢”,又要能够防止“四面出击一刀切”,更要能够避免“流于形式、止于文字”。从这个层面来看,作为复杂社会问题解决的一种途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该而且必须是一个整体推进的系统工程,这就需要建立完善支撑主要问题解决的各个子系统,形成完整闭环,最终实现问题的系统解决。这些子系统需要解决的细分问题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突破口和核心切入点在哪里?如何避免党员干部失去对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信念和对党长期执政的信心?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应该以一种什么样的形式留存?怎样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中形式与内容的关系?重塑基层干部形象和基层政府公信力是关键着力点
在我国现行的公共行政结构和权力运行体制中,基层政府属于权小责大的执行层,也是直接面对群众的橱窗层。基层政府在承担大量社会管理职能的同时,担负着繁重的经济建设指标。土地财政成为基层政府快速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次优选择,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由于利益的冲突和方法的失当,使得基层政府成为表面上的既得利益者,而群众成为实际上的利益受损者,群众逐渐走向了政府和干部的对立面,甚至是对抗面。同时,由于缺乏与职责相匹配的权限,基层政府的行政行为具有明显的强制性,群众只能将存疑的问题越过地方基层政府向权限更大的上级政府和部门提出诉求,而按照我国现行的信访条例,最终承担问题解决责任的还是基层政府,这样一个看似“绕圈子”的问题解决过程,使得基层政府在群众面前逐渐失去了公权力和公信力,这也就使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工作方法失去了赖以发挥作用的群众基础。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重新塑造基层干部形象和基层政府公信力,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着力点:调整职能重心,强化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弱化基层政府的经济建设职能;均衡权责分配,赋予基层政府与职责相对等的解决实际问题的权限;建设服务型政府,培育新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减少基层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对立面;加强队伍建设,引入竞争淘汰机制,强化基层干部的为民意识和服务能力。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坚定干部的执政信心
一段时间以来,一大批曾经政绩辉煌的党政官员纷纷落马,领导干部侵夺群众利益的事件时有曝光,恶性群体事件和报复社会事件频繁发生,使得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宗旨开始产生怀疑,对党的执政根基开始产生疑虑。同时,党员干部在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中,查摆出了大量自己从未意识到但却切实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的集中暴露,使得部分党员干部开始怀疑自身胜任工作的能力和素质,甚至怀疑自身的职业兴趣和价值取向。以上构成了当前形势下部分党员干部执政信心动摇的主要原因。因此,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还要注意培育党员干部的执政信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看待党内负面典型和群众集访事件,敢于承认错误和善于自我修复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继承和发扬的优良传统,也表明了敢于面对的政治勇气和长期执政的政治信心;加大组织关怀力度,在查摆问题的同时,提供必要的组织援助,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有效整改、重塑信心。
以组织文化的形式留存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 Hidden Message *****
以考核评估来校正可能出现的形式主义
形式不能与内容相割裂,更不能凌驾于内容之上,否则就会陷入形式主义,不仅会使活动效果大打折扣,更会因为运动的成本而增加群众的负担。例如,某地方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双百工程”,即在一百天内帮扶一百个困难户,从本质上讲,这种做法是一种形式大于内容的表面功夫。要解决可能出现的此类形式主义问题,评价和考核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校正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对教育实践活动效果的评估,要考核实质内容,而不是考核承载形式,不是去考核某一个地区、某一个单位一共召开了多少次中心组学习会,一共邀请了多少位知名专家教授,一共印发了多少本学习书籍,而是要从服务对象那里寻找、制定考核项目和考核标准,要看群众关心的是什么,党员干部做到了什么,群众的满意度怎么样。只有这种以群众诉求为考核内容、以群众满意度为考核标准、以群众为考核主体的评估,才能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样。作者:丁文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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