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报摘记 发表于 2014-4-7 10:09:57

准确把握推进改革的重大原则和关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改革的“集结号”,开启了新一轮改革的伟大征程。全面深化改革是全党全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各级党员干部肩负的一项重大政治使命。怎样认识改革、怎样推进改革、怎样对待改革,是每个党员干部必须回答好的重大课题。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新一轮改革的广泛性和深刻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都前所未有。全面深化改革,不仅需要巨大的政治勇气,也需要高超的政治智慧。总结回顾我国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的改革历程,正确推进改革,关键在于准确把握改革的重大原则,妥善处理好改革涉及的重大关系。
    深化改革应坚持的原则
  促进发展原则。改革是为了促进发展而采取的必要手段。改革最主要的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内在生机活力,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只有坚持这一原则,改革才能达到预期目标,才不会做无用功,才不会流于形式。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从这个意义上说,坚持促进发展,是改革能够取得成功的前提。
  问题导向原则。改革不是无病呻吟、故作姿态,是为了解决实践当中的突出问题。解决问题,既是改革的出发点,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着力推动解决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现实问题。可以说,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所以,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现实问题确定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深度和力度。只有这样,改革才能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公平公正原则。改革是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我们的改革是为了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深化改革是立足国家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进行部署的,要注意避免合意则取、不合意则舍的倾向。”因此,改革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在做大“蛋糕”的同时,更要把“蛋糕”分好,绝不能以改革之名谋求少数部门、少数人的私利,更不能为少数人的利益而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
  因地制宜原则。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对于地方而言,改革要取得成效,既要遵照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又要考虑自身情况和条件。因为,即使是同一类型的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发展阶段,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所以,改革的着力重点、方法途径不能简单地搞一刀切、片面追求整齐划一,必须坚持从自身特点出发、从实际出发、从具体情况出发,确定改革的方案、路径、方法和步骤,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推动各项改革。
  循序渐进原则。全面深化改革是当代中国最广泛最深刻的变革,也是一项没有现成经验模式的开创性工作。因此,改革方案需要系统、全面、动态的思考设计,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充分的讨论磨合,需要长期的调查研究和大量的实践积累,需要先行试点、总结探索。改革不能一味急于求成、奢求一步到位、追求即期效果,必须循序渐进、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走。可以说,循序渐进、稳扎稳打,虽然看起来慢,但实际上却是“磨刀不误砍柴工”,能够使改革走得更稳、走得更远。
  永无止境原则。事物不断发展、形势不断变化,实践没有终点、改革永无止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今天成功的改革、适宜的体制机制,可能无法适应明天的发展变化。因此,必须时刻保持创新的意识和改革的精神,对不适应时代发展、滞后于形势变化的体制机制及时调整。这不是对以往改革成绩的否定,而是与时俱进,是沿着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潮流不断向前推进。可以说,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依法推进原则。要确保改革进程平稳有序,就必须依法规范去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这不仅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化解矛盾、推进改革的必然选择。因此,改革的总体方案和具体措施,必须与已有的法律法规相协调;如果存在改革举措与现有法规不一致的情况,要待新的法规出台后再实施此项措施,而不能以改革的名义做违法的事情。
推进改革应妥善处理的关系
  方向和路径的关系。改革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在“改什么”等根本性、方向性问题上,必须遵循中央统一部署,不能自行其是,更不能按照个人好恶来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是一个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这里说的根本性问题,就是指道路和方向问题。在这些根本性问题上如果稍有不慎发生失误,不仅会前功尽弃,甚至会出现难以想象的后果。但具体的改革路径,就要从实际出发谋划设计,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最优方案,不能生搬硬套、脱离实际、一味模仿,而要把路径、方法的选择作为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着力点。
  全局和局部的关系。改革目标的确定、任务的提出、方案的设计,一定要从大局出发、从长远着眼,绝不能局限于某个地方、某个部门的局部利益,绝不能拘泥于眼前的得失。每一项具体的改革,既要考虑局部的具体情况,更要从全局、战略上来统筹谋划。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强化大局意识,坚决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要注意防止局部和眼前合理却不利于全局和长远的情况发生。
  积极与稳妥的关系。所谓积极,就是要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精神状态,在工作中和解决问题时,要有改革的意识、改革的自觉和改革的激情,真正把改革作为思维习惯和工作常态。所谓稳妥,就是在具体改革工作中要注重策略、讲求战术,采用适宜的方式方法,把负面影响、不利因素和改革成本降到最低,确保改革有序推进、达到预期目标,避免头脑发热、盲目冲动、急功近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有序推进改革,该中央统一部署的不要抢跑,该尽早推进的不要拖宕,该试点的不要仓促推开,该深入研究后再推进的不要急于求成,该得到法律授权的不要超前推进”,真正做到“蹄疾而步稳”。
  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和以往不同的是,新一轮改革举措之间的关联性、耦合性非常高,必须密切融合、协同推进,不能各自为政、盲目冒进。强调整体性和系统性,是要在把握全局的前提下力争最大综合效益,而并非眉毛胡子一把抓、搞齐步走;不同领域的改革必须区分轻重缓急,明确重点,抓住关键,集中力量去突破。这样才能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目的。
  改革的设计实施者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改革的设计实施者,承担着方案制定和工作推进的职责,掌握着改革的主导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重视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尊重他们的诉求和意见,主动和他们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意见,绝不能闭门造车、主观想象。同时,要坚持开门搞改革,让利益相关者了解改革的内容、政策和预期目标,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和拥护,尽可能地寻求改革的“最大公约数”。只有真正使改革的设计实施者和利益相关者相互理解、相互认同、相互配合,妥善兼顾各方利益,才能最大程度地调动各个方面改革的积极性。作者:欧阳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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