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之王 发表于 2014-2-27 23:00:06

析学《弟子规》 之五:入则孝三

原文:亲所好 力为具 亲所恶 谨为去身有伤 贻亲忧 德有伤 贻亲羞译文:父母亲所喜好的东西,应该尽力去准备,父母所厌恶的事物,要小心谨慎的去除(包含他们自己的坏习惯)。要爱护自己的身体,不要使身体轻易受到伤害,让父母亲忧虑。(曾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要注重自己的品德修养,不可以做出伤风败德的事,使父母亲蒙受耻辱。
    前十二字是子女长大成人后,具备了创业能力,尽到孝道要有尺度,父母喜欢的东西,要尽力去准备,父母厌恶的事物,要小心谨慎的去除(包含他们自己的坏习惯)。这与中国当今社会的啃老族们的行为准则恰恰相反。后十二个字是提醒人们要健身和修身养性,做一个身体健康和品格高尚的人,少让父母操心。
原文:亲爱我 孝何难 亲恶我 孝方贤亲有过 谏使更 怡吾色 柔吾声谏不入 悦复谏 号泣随 挞无怨译文:当父母亲喜爱我们的时候,孝顺是很容易的事;当父母亲不喜欢我们,或者管教过于严厉的时候,我们一样孝顺,而且还能够自己反省检点,体会父母的心意,努力改过并且做得更好,这种孝顺的行为最是难能可贵。父母亲有过错的时候,应小心劝导改过向善,劝导时态度要诚恳,声音必须柔和,并且和颜悦色,(子夏问孝。子曰:“色难。”)如果父母不听规劝,要耐心等待,一有适当时机,例如父母情绪好转或是高兴的时候,再继续劝导;如果父母仍然不接受,甚至生气,此时我们虽难过得痛哭流涕,也要恳求父母改过,纵然遭遇到责打,也无怨无悔,以免陷父母于不义,使父母一错再错,铸成大错。启示:百善孝为先,虽然《入则孝》规定的行为准则有不少已经不适用,但中华民族的孝道这个优良传统是应当弘扬的。对于国学来讲,不能照抄照搬,《弟子规》也是如此,因为当今中国的家庭已经进入独生子女时代,传统的孝道及教育方法已经不适用,如何将国学与现代的教育方式结合好是一个永久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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