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纵深推进新时期下财政工作
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一个基本观点,也是是马克思主义第一位的政治观点。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它鲜明表达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立场,真正体现了共产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最高价值。基于这种唯物史观和政治观点的认识,我们党在领导中国人民的长期斗争实践中,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创造性的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就是我们党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的独创之一,其基本内涵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也是我们党的群众观点的具体化。“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从陈胜吴广揭竿起义,到新民主义革命,再到解放战争,无数历史事实充分证明,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只有植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始终把实现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才能得到人民的信任、拥护和支持,国家才能实现长治久安,经济社会才能呈现繁荣稳定。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危险,只有植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才能奋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改革的根本力量在于群众,办法来自基层,只有植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更加重视和依靠群众的力量,才能乘势而上、趋利避害,把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中国梦的伟大事业上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进一步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深入实践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直通车”。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契机,在灵魂深处再来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洗礼,扎扎实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始终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关键环节,通过加强分级分类指导和组织领导,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抓好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肩负着“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重要职责,其职能作用的发挥好坏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近期,胜利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论断和要求,为新时期财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面对日益复杂的经济发展环境、面对财税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面对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和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工作重任,市财政局作为全市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如何来推进新时期下财政工作可谓之任重而道远,万丈高楼平地起,只有打好基石,才能建起高楼大厦。而这块思想的基石就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打牢了思想根基,我们就有明确出发点和归宿点,市财政局将通过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活动开展,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特点,全面提升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能力,进一步的“转作风、转政风”,全面推进新形势下财政工作取得新突破。主要做好“四个结合”:一是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财政重点改革相结合,确保全市财政发展方向上取得新跨越。“一切为了群众”,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根本观点,也是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财政政策作为处理人民群众当前利益与长期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关系的重要手段,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特征。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好的各项财政政策。当前财政政策的中心、重心就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作为全市财政主管部门,我们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全面抓好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立,着力五个方面的改革任务:着力预算制度改革,不断健全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着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结果综合运用机制;着力提高公务卡刷卡率,建立科学规范、高效透明、运行流畅、安全可控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着力加快“营改增”改革步伐,扩大改征范围;着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制定《平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不断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推行国企管理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逐步提高国企收益对财政的上缴比例。二是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财政惠民保障相结合,在主动发挥民生财政作用上取得新突破。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假如我们对这些问题注意了,解决了,满足了群众的需要,我们就真正成了群众生活的组织者,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周围,热烈地拥护我们”。群众利益无小事。财政的一个很要重要职能作用就是收入分配调节,通过规范工资制度、加强税收调节、实施转移性支出、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等手段,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保护弱势群体和保障公益事业发展。为此,今年财政工作将一如既往的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预算约束,坚持新增财力优先向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倾斜,不断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确保法定支出增长到位、民生实事落实到位、重点支出保障到位,突出三个方面:突出民本财政理念。从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入手,集中财力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主动深入社会、深入群众,征集民情民意,将更多资金惠及城乡居民的现实需要。突出保障改善民生。发挥民生工程的引领作用,着力保障好省市列重大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切实把在建的民生工程保障好,把前瞻性民生需要谋划好,把急需解决的民生项目安排好,使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做到雪中送炭,杜绝锦上添花。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工作机制。着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把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托起来,真正做到民生项目惠民生,财政资金有绩效,群众看到能满意。三是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财政绩效管理相结合,在提高财政整体运行质量上取得新提升。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否植根于心,关键在于行动,而行动的重点就是干好本职工作,以高效、高质、高量的工作来全面提升为民服务的质量是践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最佳途径”。在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市、县直属单位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为此,市财政局将结合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和全省“效能风暴”行动,全面提升财政效能,在财政绩效管理上狠下功夫: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使财政资金处于全过程监控之下,让预算部门从“要钱难”向“花钱难”转变;构建全过程预算管理机制,着力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搞好重点支出的绩效评价,重点围绕推进县级财政支出管理、部门支出管理、重大民生支出项目和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试点范围,逐步做到双联动、多层次、全覆盖;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预算编制、日常预算管理和行政问责中,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建立“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绩效问责机制;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加快理顺预算绩效管理体制,认真选择绩效评价主体,完善绩效信息系统建设,公开财政信息,自觉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向纵深。四是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财政自身建设相结合,在树立财政部门崭新形象上取得新成效。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否植根于心,关键看我们是否能够树立党的宗旨意识,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能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做好这些的前提就是要有一个好的工作作风。党的工作作风,是指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一贯态度和行为,其本质反映的是党性和世界观。好的工作作风是“催化剂”,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将提供坚强保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是对作风建设的再一次洗礼,因此,在今后的财政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结合全市财政工作实际,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为切入点,做好“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同时,我们要以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进一步抓好财政自身建设,着力“转作风、转政风”,全面加强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自觉建立和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明晰工作要点,开门预算、上门预算,会商预算单位,实施科学的财政预算管理和差异性财政政策;严格财经纪律,做到用制度规范花钱,按制度和程序办事;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公开“三公”经费,增强预算监督力;加强政风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风险防控,提高工作效能,确保财政事业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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