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报摘记 发表于 2014-1-27 09:21:22

资源配置谁做主

若从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算,国内关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争论已有20多年了。不过争论归争论,中央高层推动市场化改革却从未改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此提法前所未有,我研读经济学数十年也不见有哪家教科书这么讲过,说是“创新”绝对无疑问。
  众所周知,中央之前的提法,是让市场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顾名思义,所谓“基础性调节”,是一种“覆盖性”调节。当年亚当 斯密有个形象的比喻,说资源配置有两只手:政府有形的手与市场无形的手。而且亚当 斯密认为,资源配置应首先用无形的手,只有那些市场覆盖不到的地方才需政府拾遗补缺,用有形的手去调节。
  亚当 斯密讲得明白,可上世纪30年代国际上还是发生了一场大论战。当苏联第一个计划经济国家建成后,许多学者为计划经济大唱赞歌,可奥地利经济学家米塞斯1920年发表文章指出,资源的优化配置不可能通过“计划”实现。他的观点后来遭到兰格等人的批评,而哈耶克却坚定地捍卫着,并直言不讳宣称,计划经济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
  科斯1937年发表那篇大名的《企业的性质》,其分析独具匠心。科斯说:资源配置在企业内部是计划;在企业外部是市场。于是科斯问:如果计划一定比市场有效,可为何没有哪家企业扩张成一个国家?相反,若市场一定比计划有效,那人类为何会有企业存在?由此科斯得出结论;计划与市场各有所长,互不替代,两者的分工决定于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人们今天耳熟能详,这里无需再解释。科斯的意思是,资源配置用“计划”还是用“市场”,就看何者交易费用低。若计划配置比市场配置交易费用低,就用计划,否则就用市场。逻辑上,科斯这样讲应该没错,可困难在于,交易费用是事后才知道的结果,事前难以预知计划与市场谁的交易费用低,既然不知,我们又如何在两者间作选择呢?
  骤然听是棘手的问题,不过仔细想,我们对交易费用并非全然无知。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但凡市场失灵的领域,计划配置的交易费用就要比市场配置低。比如“公共品”,由于公共品消费不排他,供求起不了作用。经验说,此时公共品若由市场配置,交易费用会远比计划配置高。让我举灯塔的例子解释吧。
  灯塔属典型的公共品,显然,灯塔若由市场配置会有两个困难:一是难定价。由于灯塔消费不排他(你享用不妨碍我享用),且不论多少人同时享用也不改变建造灯塔的成本,故市场无法给灯塔服务定价;另一困难,也是由于灯塔消费不排他,过往船只中谁享用或谁没享用灯塔服务无法辨别,于是给灯塔的主人收费造成了困难,若是强收,势必引发冲突。
  可见,无论是定价还是收费,由市场配置灯塔皆会产生额外的交易费用,这也是为何古今中外灯塔要由政府提供的原因。与灯塔类似,诸如国家安全、社会公正,助弱扶贫等也都具有公共品属性,为节省交易费用计,此类项目也应由政府配置。中央强调“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我理解,就是指在上述领域政府应当仁不让,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是的,由于公共品(服务)不同于一般竞争品,它只能由政府配置。反过来,非公共品即一般竞争性资源的配置,就要交给市场,政府必须走开。当然,这么做并不是市场配置无交易费用,交易费用仍然有,但相对政府配置会低很多。用不着多举例,想想从前的计划分房吧,今天为何要用货币购房取代计划分房?重要一点,就是以往计划分房的交易费用太高。
  回头再说“市场决定”,对此学界有多种解释,而我认为最关键的是市场决定价格,准确讲是供求决定价格。不然价格脱离了供求,资源配置必方寸大乱。可令人遗憾的是,时下却有不少人坚持政府管价格,认为不如此就无法照顾低收入人群。其实这看法似是而非,政府照顾低收入者可给他们补贴而未必要管价格;管价格只会适得其反,令短缺商品更短缺。
  我所想到的第二个重点,是由价格调节供求。事实上,价格调节供求的过程就是结构调整的过程。比如某商品价格上涨,表明供应短缺,受价格指引企业会多生产;某商品价格下跌表明过剩,企业会少生产。这样看,生产什么或生产多少要由企业作主,政府不能指手画脚。要知道,政府并不知未来怎样的结构是好结构,官员也不会比企业家更懂市场。
  另外再一个重点,是要素市场的开放。让价格引导资源配置,生产要素当然要能自由流动。试想,假若要素市场被固化,资本不能在行业间流动,价格又何以引导资源配置?那样市场的决定作用岂不被架空了?近几年企业界呼声四起,纷纷要求放宽行业准入;中央也曾三令五申,可惜至今也未能落实到位。斗胆建议,政府与其反复发文还不如明确规定,就一条:今后除了国家安全与自然垄断行业,无论国企民企行业进入一律无需报批。作者:王东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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