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惑
高中学的是文科,班主任老师又是语文老师,且好古文,文章颇受其影响。这一影响在参加工作以后得以淋漓尽致。裁判文书的写作要求精炼无修饰,形容词自此与我绝缘。每撰文书时,习惯徘徊于一字一句之间,用字斟句嚼当不为过,审签他人文书时亦如此,并祥林嫂般不厌其烦地告诫:要用最少的字表达最多的意思。所以,自己写文书耗思耗力辛苦至极,批改他人文书有时恨不得从头越,也感疲乏。毕竟年龄、职位、资历有怨难言。自己一边还觉得负责精神值得褒扬。今年从一线下来,有时看到新人写的东西喜欢点评教授,某日某生与言:人各不同,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只要语句通顺意思清楚即可,哪能千篇一律均烙你印?!且并无要求非要文字精简,惜字如金。即时并未置言,心谓后生不可教,不识天高地厚,狗咬吕洞宾不知好人心。旬月前无意翻阅裁判文书写作规范,明确要求文字精炼,顿欲指点江山,转念一想,与我何干徒生烦魇。
历史的长河淹没了多少人物,似我辈以业精为度者当济济复济济,亦随时光落叶远逝没现;如少小信笔撒缰任骋者,也未见有损誉伤名之例。白驹过隙却未减胸中迷惑,错?对?!!!
本意想支持咬文嚼字、精益求精、从严把关,但心底却在暗自思量,还是劝君:不跟自己过不去,不跟新人较长短吧。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