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人民满意的效能政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效能,指办事的效率和工作的能力,衡量它的依据是效率、效果、效益。行政效能,是指行政管理活动达成预期结果或影响的程度,具体指政府向公众提供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包括数量、质量、效果、影响、能力、公众满意度等。与行政效率比,行政效能更强调效果,而不仅仅是时效;更重视服务质量,而不仅仅是工作量和投入量;更注重质量保证能力,而不仅仅是最终的结果。它要求政府必须把行政效能(而不是效率),作为追求目标,确立质量意识,实现政府服务产品和服务效果的全面优化。政府效能建设的目的,是运用各种科学合理的手段、制度和载体,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工作能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保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得以落实。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性
行政效能的高低,决定发展环境的优劣,影响到党和政府的执政意图能否贯彻,影响到群众的利益能否得到维护和实现,影响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因此,抓机关效能建设,就是抓环境、抓服务、抓群众的满意度,说到底就是抓党风、抓政风、抓改革、抓发展、抓稳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精神,脚踏实地,勤奋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才能维护和巩固古城区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实现构建和谐文明美丽小康古城和建设国际精品旅游城市的宏伟目标。
事关政府职能转变。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都需要加强政府行政效能建设,使政府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来履行职能。只有速度高效、质量优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各项目标才能实现,才能建成人民满意的政府。
事关发展环境优劣。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当前,以政务环境为重点的软环境,已成为决定资金、人才、项目等资源流向的主要因素,成为地区间综合竞争力的核心内容。世界银行在对城市投资环境评价中,把政府管理效能放在了投资环境的第一位。2005年11月,世界银行公布的中国120个城市投资环境评价报告中,排名前12位的城市,企业与政府主要机构打交道的时间平均每年为36天,而排名最后12位的城市,平均每年为87天,巨大的差异说明政府工作效率与投资环境是密切相关的。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市场竞争白热化的新形势下,企业对政府服务、政府效率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必须科学决策,积极应对。
事关干部队伍作风改进。效能低下,往往是权责不清、权责脱节、人浮于事、拖拉推诿、作风漂浮、态度粗暴、监管不力,缺乏干事创业激情,部门之间沟通配合不力,政令不畅通,本位主义严重,部门利益至上等造成的。加强效能建设,就抓住了与干部队伍作风最密切的问题来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有利于改进机关和干部作风,迫使其尽快提高素质。只有干部作风改进了,才能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才能实现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承诺。
事关执政地位和社会稳定。机关是否负责任、是否高效廉洁,关系到党和政府执政意图的实现程度和群众的满意度,它不仅仅是简单的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机关执行决策不力、工作效率低下,就会引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甚至影响到改革发展进程和社会政治稳定。许多群体性事件,就是因为机关效率低和人员素质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不到位造成的。
确保行政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古城区是2003年4月1日成立的,是丽江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信息的中心,面积1255.4平方公里,辖2镇3乡4街道,人口15.3万,其中纳西族占总人口的59.4%。从2003至2012年的10年间,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4.3%,翻7倍,达81亿元;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7.7%,翻9倍,达17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3%,翻2.9倍,达2.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8.4%,翻4.6倍,达9500元。2010至2012年,在云南省129个县的县域经济考评中,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10大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先进县,是丽江市进入前10强的唯一区县。2013年,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最高奖项“长安杯”,系全省获此殊荣的唯一区县。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结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单位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负责任,观念陈旧,思想保守,满于现状,不求进取,诚信意识淡薄,全局观念不强,办事僵化、随意性大,有利的事抢着干,无利可图或麻烦的事则推诿扯皮,动作迟缓,创新能力不强,导致协调次数增多、协调层次增高、办事效率降低;政府服务职能尚未完全理顺,运行程序不够规范。
当前,是古城区大改革、大开放、大引进、大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必须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影响机关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建设法治、责任、阳光、效能机关,明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显提高依法行政和诚信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满意度。
落实四项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一是落实服务承诺制,解决政府的诚信问题。采取人性化的做法,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公布服务承诺内容和领导电话,明示公务员禁忌用语和文明用语等。二是落实首问责任制,解决服务责任问题。对要求办理事项的基层和群众,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接受办理的人员要负责到底,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当场验明和明确告知当事人,并进行详细指导和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也要提供热情周到的指引服务。实行挂牌上岗制度,以便企业和群众监督。三是落实限时办结制,解决效率问题。行政机关该办理的事项,必须在法定期限或本机关承诺的期限内办结。对紧急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情况特殊超过办理时限的,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并事先告知审批对象。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时限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具备条件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实行超时默认制,行政机关超过规定期限未作出决定的,一律视为同意。四是落实行政问责制。部门行政首长对本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并对行使职权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区委、区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要追究部门首长的责任。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影响行政秩序和效率,贻误工作或损害行政相对方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该行政机关首长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创新管理体制。管理体制直接影响行政效能的发挥。改革和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理清各种权责关系,引入新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合理设计和科学安排行政管理过程和办事程序,改革行政管理流程,缩短运作时间,规范运行程序,实现行政行为的高效化,着力解决制约行政效能充分发挥的体制机制障碍。一是科学设置职能,保证政令畅通。各单位要恪守守土有责、勇于作为,坚决做到该管的一定要管好,不该管的坚决不越位、乱作为。明确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合理划分事权,减少职能交叉、权力重叠、权责不清等问题;进一步理顺关系,做到主体明确、责权一致,从根本上杜绝权责脱节、有权无责,一事多家管、出了事谁都不管的现象。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和完善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职能工作,减少多头管理和重复管理导致行政效率不高等问题。二是改革审批制度,简政放权。清理审批项目,对必须保留的审批项目,要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明确审批责任。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改变以批代管、只批不管、重审批轻服务的做法。三是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为。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理顺行政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监督约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整治各种乱收费。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整合执法力量,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强化执法力度、保证执法效果。四是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效率。推进机关工作信息化、公开化和规范化。创造条件建立信息化的服务平台,联合组建服务中心,向科技要效率、要优良作风。向服务对象公示机关各项服务范围和服务流程,增强机关办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凡应让群众知晓的事项,全部在网上公开。对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前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把行政效能建设中行之有效的制度固定下来,成为长期的工作规范,实现机关服务工作程序化、制度化、法制化。五是建设信用体系,树立形象。做讲诚信的表率,信守承诺,做到言出必行、行必见效。开展诚信教育,强化诚信意识;加强法律规章的学习,杜绝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乱拍板、乱承诺现象,培养按规定决策、按政策承诺的良好习惯,加快建立全区统一的诚信体系,树牢诚信理政观念,营造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行政风尚,树立诚信古城新形象。六是加大队伍建设,提升素质。探索激励保障与监督约束并重的管理机制,强化队伍管理,优化队伍结构。增强效率意识,解决办事层次和环节过多的弊病,把机关和人员职能转变到宏观管理、依法管理和搞好服务上来。政府机关是服务群众的窗口,体现人民意愿,服务人民需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所有公职人员的天职。履行好古城区作为丽江中心城市的责任和义务,思想上具备中心城市的境界,工作上树立中心城市的标准,作风上符合中心城市的要求,管理上具备中心城市的措施,发展上体现中心城市的水平。
加强监察,实施绩效考核。一是成立行政效能监察中心,重点监察与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相关的行政和执法部门的不规范行为、违反服务承诺行为、滥用权力行为、行政不作为、作风漂浮拖拉等问题,做到投诉有门、办理有效,有诉必查、查明必处。坚决追究违反有关制度、破坏投资软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二是完善新闻公开制度,把行政行为置于公众监督之下,阳光操作,公开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惩戒对外宣传和招商引资中的失信行为,对破坏发展环境、损害古城形象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充分发挥各类投诉中心、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查处投诉案件,严厉整治以执法、抽检、评比、培训为名的乱收费乱罚款。三是实施绩效考核,狠抓落实。结合部门特点,研究制定科学、量化、针对性和操 作性强的绩效考核办法,完善机关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工作责任制和竞争约束机制。明确考核具体内容,设计既科学合理又简便易行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绩效评估标准。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突出量化,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把考核结果与行政问责和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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