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参考 发表于 2013-11-13 16:10:30

加快推进清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对策思考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需要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意见》中将加快建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作为积极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重中之重。作为农业大县的清流,研究和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尤其具有现实意义。
    一、 清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截至今年9月份,全县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163家,注册资金3.65亿元,合作社成员总数达到4810户,带动非成员农户14900户,合计占农户总数的61.6%。苗木花卉、蔬菜、渔业养殖类合作社占主导地位,加工类和**材合作社异军突起。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涉及行业多、覆盖范围广。从行业上看,在16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农业种植业34个,畜禽养殖业32个,渔业24个,林业50个,农机服务业20个,农产品加工销售3个。从区域上看,覆盖全县13个乡镇,龙津、嵩溪、李家等保持领先位置,合作社数量平稳增长;灵地、嵩口、赖坊等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发展不平衡状况逐步扭转。
    二是能人效应凸显。全县16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由种养大户、营销大户、经纪人和村主干等农村能人牵头创办的合作社占三分之二以上。如:嵩溪爱珍豆腐皮专业合作社、嵩溪景红花卉合作社、嵩口沧龙渔业专业合作社、立新苗木专业合作社等一批专业合作社都是由当地种植经营大户带动组建而成。他们在运作中具有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强的服务功能和较高的经济效益,较好地体现了合作社的农民主体地位和能人效应。
    三是规范化管理成主流。全县有三分之一的合作社章程、制度比较完善,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作用有效发挥,较好地体现了社员参与和民主管理,并设立会计账簿和成员账户,实行盈余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和股东分红。三分之一以上合作社已由单纯开展信息技术服务向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等全方位合作转变,合作社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成效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运作逐步规范、竞争能力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对清流县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等方面的带动效应也逐步显现出来。
    一是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其中合作社参与流转5790亩,已占流转总面积的13%。如嵩溪3个花卉合作社的流转面积达1000余亩,嵩口立新村的苗木合作社和田源苗影罗汉松合作社等的土地流转规模也都在500亩以上。
    二是促进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快了苗木花卉、畜牧水产、水果、茶叶、蔬菜、竹木加工等优势特色产业的区域化布局,形成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目前,全县共有一村一品专业村27个,占总村数的24%,以一村一品为基础的优势特色产业群、产业带初具雏形。如嵩溪镇的花卉合作社、豆腐皮合作社、高地蔬菜合作社,嵩口立新村的苗木合作社、沧龙渔业合作社,里田的烟草专业合作社等一批规范化合作社吸引大量农户加盟。
    三是促进农产品品质提升和市场拓展。目前,全县有清流溪鱼、大丰山花生、嵩溪七星岩黄羊等9个合作社拥有3个注册商标,有10个合作社取得无公害、绿色食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合作社已经逐渐成为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的主体,市场美誉度高。如,嵩溪爱珍豆腐皮专业合作社,在带动农户169户的基础上,获得国家级“鑫珍”牌注册商标,绿色食品标志认证和QS认证,2012年被评选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爱珍豆腐皮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兰爱珍作为我省荣获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代表进京领奖。其豆腐皮产品不但畅销省内外,还出口德国和东南亚市场。
    四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2012年清流县农民人均纯收入9289元,据统计,参加合作社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周边未加入合作社的农民高出20%左右。在去年的合作社可分配盈余中,按交易量返还达826万元,股东分红542万元,均比上年提高26%以上。在全县163个合作社4810户合作社成员中,人均纯收入1.2万元以上的占70%以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总体上看,清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覆盖面小,自身发展仍不够规范。目前,清流县总农户32100户,合作社163家,成员户数4810户,占农户总数14.9%,带动的农户也仅占51.3%,合作社的覆盖面仍待提升。合作社发展大部分还处于起步阶段,有的合作社内部管理和运作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够健全。
    二是合作社生产资金和运作资金紧缺。清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上为白手起家,缺乏启动资金,有的甚至没有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由于缺乏有效的抵押物,无法向金融部门贷款,影响合作社发展;部分合作社虽然已经成立实体机构,但经济实力不强,运作资金不足、没有资本积累,难以进一步发展壮大。
    三是“三品一标”认证仍须加强。目前,全县有清流溪鱼、大丰山花生、嵩溪七星岩黄羊等9个合作社拥有3个注册商标,有10个合作社取得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有2个合作社拥有地理标志、1个合作社通过国家食品企业质量安全QS认证。从合作社产品质量认证的总量上看,取得“三品一标”的只占合作社数13.5%,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差悬殊。
    针对清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在今后一段时期,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规范管理与培训。根据相关法律政策,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理顺合作社内部各个方面的相互关系,完善运行机制,使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合作社基本原则规范运作,做到以规范促发展。要围绕清流县花卉苗木、清流溪鱼、清流肉羊等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扩大社员专业培训范围,提升合作社内涵与质量,特别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管理人员在运作、生产、销售、计算机网络应用以及合作理念、经营管理、分配原则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大力发展高优粮食、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现代烟草等五大产业中,制定相关扶持政策,鼓励符合规定有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销售大户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户以土(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壮大农业龙头合作社,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合作社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在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面基础上,促进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集群形成。同时,积极向外、向上、向银行要项目、要资金,解决好合作社发展资金问题。尤其要按照“资金围绕项目转,项目围绕产业转”要求,捆绑项目资金,重点投向特色产业集中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是提升合作社市场竞争力。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活动为载体,着力推进品牌和市场建设。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三品一标”认证,加大合作社申请“三品一标”的财政资金补助;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博览会,与大型超市、物流或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销售网络,不断开拓产品市场;鼓励引导合作社跨区域扩建基地,发展社员,利用闽台农业合作的相关政策,结合招商引资,吸引台湾客商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自己的加工企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和优势的合理配置和整合重组,提升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郑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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