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海秘书 发表于 2014-2-1 10:47:32

有点意思,看来行行有门道,事事皆学问

石羊绿草 发表于 2014-2-7 08:47:42

道出了为官的真谛,用心学习了

zwp 发表于 2014-2-7 11:03:28

大官小做、小官大做,实官虚做、虚官实做,忙官闲做、闲官忙做,新官旧做、旧官新做

jlndzls 发表于 2014-2-7 18:30:39

新官旧做。你到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新上任,初来乍到,一时摸不清水之深浅,不妨先依旧例运作它一段时间,用不着来个新官上任三把火。要知道,你顺旧例,即使错了,那笔账还是记在前任的地方。况且,那些政策是前任与大家一同制订的,你随便就把它废了,还不把同事们都得罪了?即使你要创新,也不妨打着前任的旗号,来个挂狗头卖羊肉,让人先把羊肉的滋味尝了再说不迟。总之,首先是要高举旗子,然后再继往开来,等站稳了,再与时俱进吧。

天下一秘 发表于 2014-2-9 17:09:40

很多时候,的确还这是这个样子,你得让自己显得很忙碌,很忙碌,

华容秘书 发表于 2014-2-10 00:20:26

讲得很不错,我吸纳了,谢谢笔者

水清浅 发表于 2014-2-10 09:18:36

好新的理念,原来是这样的,我可是一点都没入门呢。。。确实有道理

司法小兵 发表于 2014-2-10 10:37:49

大官小做、小官大做,实官虚做、虚官实做,忙官闲做、闲官忙做,新官旧做、旧官新做

盐和光 发表于 2014-2-14 11:37:22

真滴真滴。说哩还真是有道理。收藏了。

小涤 发表于 2014-2-18 15:50:52

所谓“人情练达即文章,世事洞明皆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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