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写法和想法
亚里士多德在所著的《尼各马科伦理学》一书中,认为法官应当具备四种美德,即“公正、节制、谨慎和坚韧”。而在现代社会,一名优秀的法官除此之外,还要学会三门艺术——“说法、写法和想法”,掌握好这三门艺术,能让法官在山重水复疑无路的案件审理当中,给出一个柳暗花明的裁判结果。这一点在全国优秀法官蔡俊忠、翟树全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官,首先要会想,俗称“想法”。所谓会想,其实就是会思考,法官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业务功底,还要有缜密的思维能力。既要正确地适用法律法规,又要灵活地应用公序良俗;要懂得守住底线,还要学会网罗案件定罪的方方面面,搜索案件量刑的点点滴滴,照顾到情、法、理的有机统一,兼顾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已故全国优秀法官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蔡俊忠,就是一位很有“想法”的法官。有一次,他下乡强制执行一起案件,当事人一再躲避,后来终于在虾池边找到他,当法警为了防止他逃跑而准备铐他时,却被蔡俊忠及时制止了,因为他看到该当事人 8 岁的儿子就在当事人身边,蔡俊忠当时就想到不能在孩子面前铐其父亲。果然,在蔡俊忠的“设想”之下,该当事人心悦诚服地主动跟他回去处理好了这起案件。
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其次要会写,俗称“写法”。一份好的裁判文书,不仅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而且具有良好的普法和教育警示功能。写得一手好裁判文书,如同吟得一首好诗,唱得一曲好调,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之所以历久弥新,为后人所津津乐道,不在于其外在形式,而在于其将精髓外化于形式,从而为世人所喜爱。在当下提倡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大趋势下,一份好的裁判文书,不仅是对案件最终裁判结果的书面阐释,也是对一名法官职业素养的另类诠释,更是民众对司法公开、公正的一次检阅。一个错别字,一句不通顺话,都可能影响到一份裁判文书的质量,从而影响到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官,还要会说,俗称“说法”。很多时候,人们认为能说会道只是演说家或者相声演员的事情,至于法官,只要做好分内之事就可以。其实,会说也是一名优秀法官的分内之事。全国优秀法官翟树全就特别会说,有一天,李某牵马去配种,郑某不让配,导致李某家的马误了时机,李某一怒之下动手把郑某打伤,郑某就起诉李某伤害赔偿。李某斗气,也起诉郑某要求赔偿马驹。面对这样一起连环复杂纠纷,翟树全发现有一个案外人既是李某的叔伯哥哥,又是郑某的亲小舅子。这时候,他的“说法”就派上用场了。他先劝案外人:“这边是你亲姐夫,那边是你叔伯兄弟,你的态度很关键,不能为了怄气伤了三家和气。”他又劝郑某:“为了区区几百元的医药费,伤了感情值不值?”听他这么一问,郑某也不吱声了。最后他又做起李某的工作:“人家是姐夫、小舅子,现在你叔伯哥哥为你争口袋,得罪了他的亲姐夫,你看着好受啊?”在翟树全的耐心劝说下,他们和解了。
法官会说,不是说法官要巧舌如簧或者花言巧语,相反,会说,要说得有理有据,说得朴实无华,说得豁然开朗。特别是在当前自媒体的年代,人民法官要提升与媒体沟通、与当事人沟通的能力,提升处理舆论的能力,掌握对案件裁判的话语权和对外工作宣传的主动权,这样,才能更好地提升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该文作者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梅贤明、周瑞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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