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合作社发挥作用的意见和建议
发展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促进生产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渠道,是实行社会管理创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培养农民民主意识、大局意识、合作意识的最好载体,是我老秘网区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合作社的发展,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提高,积极帮扶,强力推进合作社发展。(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有序发展。一是区委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决策视野,与农业农村工作、新农村建设工作、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二是各乡镇要加大宣传支持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推介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三是各有关部门要像支持农业企业那样支持合作社发展。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具体抓,工作专班抓具体,落实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在全市形成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合力。(二)依托主导产业,增强发展后劲。 按照“加快培育一批、积极引导一批、重点规范一批、逐步提高一批、联合壮大一批”的总体要求,坚持分类指导,规范提高,促进合作社全面发展。一是要多形式发展合作社。紧紧依托我老秘网市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注重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积极鼓励农村种养大户、运销大户、农机大户、农技推广机构、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农村基层组织,利用各自优势和资源牵头兴办,多层次、多形式组建,加快合作社建设步伐;二是要开展联合与合作。把“产业相同、有成立联社意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为组织化程度更高的合作联社,使合作社通过“抱团”发展,形成更强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三是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鼓励支持合作社自办或参与兴办加工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不断壮大发展实力。对合作社兴办加工企业等所需的非农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和农业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国土部门及时办理用地报批、审批手续。(三)完善发展体系,打造发展气场。合作社发展可以依托村级组织和大户、能人推进农村市场主体建设和示范社做大做强,加快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形成“以一村一社为基础,以示范社为主导,以龙头社、联合社为支撑”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体系。一是完善两个服务体系。由市委农办牵头,各相关部门、乡镇、村协调配合的行政指导服务体系;由相关部门(包括财政、农业、畜牧、科技、质监、工商、银行、经管等)的技术专家、业务骨干组成的技术业务服务体系。二是建成三大网络。由老秘网、电视台、专业市场、超市、直销点结合的综合销售网络;涵盖特色农产品生产及其加工、优势资源开发、综合配套服务的部门和各合作社共同参与的推介招商网络;以合作社资产、村集体和农民的以土地山林为主的经营权、使用权为主要的交易要素,集国有、集体、合作社、农民为一体的综合交易网络平台,使农村资产、资源进入流通领域。三是实施四大战略。实施以工商、质监、农业、畜牧、药办等部门为主的,各合作社参与的品牌战略;实施以职校、劳动、农业、团委、科技、财政、组织部门等为主的,各合作社参与的人才培训、选拔、引进的各类人才培养战略;借鉴安徽博州、山东寿光的成功经验,在城区建设以高山蔬菜为主,豆干等特色农产品为辅的综合农产品市场,实施以大市场为载体的大流通战略;向上积极为合作社争取各类项目,通过论证、评审,将项目集中向示范社倾斜,并充分吸纳民间资本,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施大投入战略。(四)加大帮扶力度,营造发展环境。建立部门联系帮扶机制,实行一对一的帮扶,有条件的区直部门要负责长期指导、扶持一个以上示范社最终实现确立的目标。一是严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在用电、用水、用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指导支持合作社发展相关经费列入预算,并公开重点扶持产业和标准,经过评审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安排一定的项目资金,解决合作社融资难的问题。以“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合作社进行各类认证、注册商标、申请专利、市场建设、老秘网建设等和标准化生产。 二是超常规培植示范社。出台加强各类示范社建设实施方案,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合作社信息库,对合作社特别是示范社实行分类指导、扶持、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产业支撑有力、带动能力强、运行规范、市场前景广阔的示范社,实行多部门项目集中扶持,帮助其迅速做大做强。力争两年内达到每村组建1家较为规范并正常运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培育销售收入过2000万元的示范社50家,五年内在全市培植产值过亿元的龙头社或联合社10家。三是制定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加大考核力度,将合作社发展情况纳入对乡镇、市直有关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制定较为系统、科学、严格的绩效考核认定办法,以纳税额、用电量、工资花名册、销售税务**、相关合同、银行往来帐、成员社员分红返利账、产品收购、销售银行往来的银行结算等来测算、分析、评定各合作社的运行情况。(五)强化规范建设,健全运行机制。一是要完善组织体系。健全合作社的登记准入制度,加强合作社的源头管理,要有真实完善的档案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有与合作社规模相匹配的股金、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自己的产品生产基地、有可用于抵押贷款的土地、房产,有大规模的基地(3000亩以上)和产品初深加工的厂房设备技术等。二是要健全运行机制。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为抓手,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盈余分配制度、社务公开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管理民主、财务规范,使合作社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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