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的意义
土地问题历来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核心问题。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是依靠土地改革取得的,改革开放以及30多年的经济高速发展是由农村土地承包开启的。现在,我国经济又站在了十字路口,产能过剩,结构失衡,内需不足,经济下行的压力增大。出路何在?唯有启动第三次土地改革,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才能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土地流转为农业现代化开辟道路
农业现代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现代化或现代农业是以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市场化为主要特征的农业生产方式。其中,规模化是前提和基础,没有规模化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进行了以农村土地家庭承包为核心的第二次土地改革,确立了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这一重大改革,冲破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牢笼,实现了农民与土地的直接结合,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连续迈上几个大的台阶。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有力地支撑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但是,由于家庭承包责任制是一种按人口平分土地的小规模均田制,因而它天然地与小生产相联系,本质上排斥现代农业的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来,尽管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十分缓慢,农业危机日渐显现。近年来,各地在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总体上来说土地流转大都是短期的、小规模的,流转的形式也不规范,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建立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因此,现在有必要从国家层面启动第三次土地改革,大力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实现农业规模经营,从而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开辟道路,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土地流转为农民进城创造条件
我国已经进入了城镇化的加速期。城镇化首先是进城农民的市民化,而我国目前的城镇化实际上是“半城镇化”,说得严重一些是虚假的城镇化,大量农民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而家仍在农村,形成了候鸟型的农民工现象。据统计,去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 52.5%,但户籍城镇化率只有35.5%,2.6亿农民工真正进城落户安居的很少。究其原因,除了户籍、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制度安排的缺失外,缺乏必要的经济条件是重要原因。农民工过低的工资收入根本无力承担进城落户高昂的生活成本,不得不把家安在农村,把老人和儿童留在农村,而每年穿梭于城市与农村之间。党的十七大以来,国家加大了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投入,并投入巨资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为农民进城安居乐业创造条件,这无疑是十分正确的。但现在看来,即使国家为农民工完善了社会保障,解决了住房问题,农民工在目前低工资水平不可能大幅提高的情况下仍然在城镇难以维持生计。解决这一问题,根本出路在于进行第三次土地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我国农村目前农户平均拥有承包土地5~8亩,每亩产值2000元左右(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则产值要高得多),如果按照国家农地征用最高补偿标准的一半作为基准地价,农户将承包土地有偿转让,就可以得到15~20多万元的财产性收入。这对于农民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收入。有了这笔收入,再辅之于必要的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农民工就可以举家进城安居乐业,过上城市市民的生活。
土地流转为扩大内需打开闸门
过去30年,我们依靠高投资和对外出口创造了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辉煌。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加深,产能过剩、经济失衡的矛盾更加突出,过分依靠外需、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路子再也走不下去了。早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就明确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提出要“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但时至今日,转变唯艰,消费需求增长十分缓慢,目前的产能过剩、内需疲软就是佐证。消费需求是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如果不能有效释放社会消费潜力,经济发展就难以为继。有学者说,我国消费已进入汽车、住房消费为主的时代,消费升级转型的空间已经不大。其实这是以偏概全,看看生活在农村的 6亿农民以及 2.6亿的农民工,其消费才刚刚起步,消费升级转型的空间非常之大,而这恰恰是扩大消费需求的关键所在。那么,如何启动广大农民的消费?还是要把眼睛转向土地,通过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有专家预测,到 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70%,届时城镇人口将达10亿以上。也就是说,今后20年连同2.6亿农民工在内将有6亿农民由农村转移到城镇,平均每年转移农村人口3000万左右。目前,农村人口平均拥有土地2亩多,以此推算,每年会有6000万亩左右的土地需要流转,如果全部流转变现,就会给进城农民带来近 2万亿元的财产性收入。而这2万亿元的收入大部分会转为投资和消费,这是多么大的内需!更为重要的是,它意味着今后20年内每年都有2万亿左右的内需。有了这2万亿元的内需,再加上它的放大效应,就可以拉动我国经济在今后20年保持一个较高的发展速度。
土地流转为资本下乡提供通道
据央行统计,4月末我国各类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00.59万亿元,贷款余额66.55万亿元,存贷差达34万亿元。从表象上看是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产能过剩,企业开工不足,银行为规避风险惜贷所致,而实质是城市资本过剩的结果。但与此同时,农村资本却几近枯竭。农户由于经营规模过小,加之土地不能抵押,很难得到银行信贷支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质上就是劳动密集型农业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农业转变。统筹城乡发展,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最关键的是要促进资本下乡,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活力。离开了资本,农业和农村经济就失去了血液。推进土地流转集中,实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大量的资本,这为资本下乡提供了广阔天地。因此,有必要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有利于资本下乡的政策,鼓励和支持银行把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向农业和农村;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进入农业服务领域,为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最终实现“四化”同步,协调发展。
综上所述,启动第三次土地改革,大力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对于加速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对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扩大内需,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两个百年”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低迷,外需疲软;国内产能过剩加剧,内需乏力,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启动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为核心的第三次土地改革正当其时。另外从公平的角度讲,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资产,农民离开农村而承包土地却不能流转变现成为收入,实在是有违社会公平。当然,土地改革是一项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其中最主要的,一是修法确权。通过修改《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物权法》,给农民承包土地完整意义的使用权,农民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出租、入股、抵押和转让,以此来获取收益。有的学者认为,应该修宪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给农民以土地所有权。其实,两权分离后所有权已经不那么重要了,只要有了完整意义的土地使用权,农民就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流转而获得收益。二是财政和信贷支持。比如拓展政策性农业银行的功能,为农户流转集中土地提供长期低息贷款,财政给予贴息。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国家组建无追索期的农产品信贷公司,为农户提供低息贷款,农户若发生经济困难可用农产品偿还贷款。三是完善社会保障。现在,农民进城务工却不愿意转让农村承包的土地,原因就在于土地承担着农民最终生活保障的功能。因此,应当加快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解除进城农民转让承包土地的后顾之忧。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用政府直接投资推动经济发展,其结果往往加剧结构失衡,导致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不妨换个思路,变政府直接投资为间接投资,把政府直接投资的钱用于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样既践行了执政为民的理念,改善了民生,又释放了社会消费潜力,扩大了内需,可谓一举两得。而且社会投资和消费对经济的拉动要比政府直接投资更合理、更有效、更具有可持续性。
(作者系陕西省地质调查院党委书记刘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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