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民生政府的重点与体制机制
关注民生和建设“民生政府”是近期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那么,何为民生政府?如何推进民生政府建设呢?深刻理解民生政府的内涵与实质
在我国,提民生政府概念实际上是对现有的唯GDP增长的治理模式的扬弃。它强调关注、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的支持保障力度,旨在建构一种与“GDP政府”截然不同的政府形态。在民生政府理念的统帅下,政府将在维持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保障他们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方面承担更多的职责和义务。
当前,在我国建设民生政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重大“拐点”:一方面,由GDP来衡量的经济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另一方面,由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来衡量的民生状况却令人担忧。正因为如此,社会普遍呼吁要强化政府的民生责任,构建民生政府。这既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履行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政府合法性的客观条件,同时还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政府职能转变的时代呼唤。
准确把握建设民生政府的重点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政府必定是民生政府。建设民生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应抓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主要民生领域的工作。
在教育方面,应当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入手,着重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问题,确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逐步实现“有学上”和“上好学”目标。具体而言,应在继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原则的基础上,用好管好教育经费;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办学体制改革、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入手切实解决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着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加快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步伐,促进教育资源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困难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着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权利,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等。
在就业方面,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真正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青年、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和创业;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大规模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按照统筹推进城乡基本就业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劳动者就业服务需求;加强劳动立法、执法以及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从侧重保护相对弱势的劳动者利益的角度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
在收入分配方面,应该本着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优化收入分配结构、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切实解决一些领域分配不公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原则和宗旨出发,从实施“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的就业政策,完善以“提低扩中限高”为基本原则的工资制度和健全国有资本、公共资源的收益合理分享机制等方面入手,完善初次分配机制;以改革财税体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健全再分配机制;加强收入分配领域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在社会保障方面,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抓住实现基础养老基金全国统筹、不失时机地按照“小步渐进”原则延迟退休年龄等“牛鼻子”做好社会救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核心制度优化;促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整合和转移接续,实现城乡间、地区间以及人群间社会保障权益公平;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服务体系,实施适度集中管理、垂直管理以及服务社会化;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拓宽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渠道和投资渠道,确保社保基金安全与实现保值增值;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与物价和工资增长联动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
在医疗卫生方面,要抓好重难点、找准切入点,实现新突破,全面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由打基础到提质量、由搭框架到建制度、由试点探索到加快推进转变。按照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三改联动、相互促进”的思路,全面实施“十二五”医改规划,进一步完善全民医疗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继续深化基层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办医,深化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医药卫生监管体制改革。
做好建设民生政府的体制机制保障
当前,我们推进民生政府建设,还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体制机制保障。
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进程,为民生政府提供财政支撑。公共财政投入是民生改善的主要财力基础。由于现行财政体制和财政支出结构还存在着许多不适应民生持续改善需要的地方,因此,改革财政体制构成了我国民生政府的首要配套条件。在这方面,值得考虑的改革取向包括:一是建立保障民生投入持续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建设民生政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用制度保证财政民生投入。在加大政府民生投入的同时,要千方百计争取吸引和利用更多的社会资源来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基本民生。二是按照事权与财权相适应的原则,明确划分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与省级政府之间在各民生领域内的事权,再对财权进行相应的调整,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三是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现财政政策从经济建设型向民生建设型转变。具体而言,应当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需要,对整个财政支出结构进行合理调整:削减不必要的开支,压缩行政公务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逐渐降低财政支出中直接用于经济建设的份额,不断扩大民生建设领域的投入,千方百计增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这就要求不仅要在增量上下功夫,还应当对现有财政分配格局进行调整。这是因为仅靠增量来调整支出结构不仅步伐缓慢、力度小,而且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部分领域低效、浪费严重与民生事业投入不足并存的现象将依旧存在。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法法律体系,为民生政府提供法治保障。当前,我国在民生领域的相关立法相比经济领域立法落后得多,与民生相关的社会法法律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应加快基本民生领域的社会立法步伐,并完善相应的实施细则,切实增强可操作性,最终的目标是要实现将所有民生事务全部纳入法律规范的轨道。任何新民生项目的设立以及对原有制度的修订,均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立法与修法的方式来确立。只有这样,我国的民生建设才是真正成熟的法制化事业。中国特色民生领域法律体系的构建,既要加快新法立法步伐,又要修正、完善现有法律。在民生法制建设中,还应当将消除城乡间、地区间以及群体间的待遇差异和制度分割现象作为重点,促进民生领域的社会公平;切实加强民生领域的执法工作,使得包括政府在内的各方主体都能够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范围内行事,并加大对民生领域fubai及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
加快建立健全民生领域的民主决策机制,提高民生政府建设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民生政府建设旨在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但是,由于民生事业涉及的内容和主体十分广泛,各方面的需求和意见往往存在很大差异,这就需要建立民主决策机制作为程序保障。离开了民主决策机制,离开了公众参与,民生政府建设就变成了无的之失,就会出现许多拍脑袋、想当然、浪费钱的劳民工程。在实际工作中,确实不少决策者忽视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呼声,只关注民生项目建设,而较少关心这些项目是不是人民群众真正需要的,结果经常是“好心花钱办坏事”,反而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实际上,在民生领域该建什么制度、该上什么项目,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需求者最懂得自己的需求,相关民生制度建设应突出强调需求导向。同时,由于普通群众在民生各方主体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如果没有合适的渠道和机制,他们的诉求往往很难有效表达并准确地传递给决策层。因此,需要建立畅通的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公众参与民生决策的机制,充分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使民生决策能够契合绝大多数群众的需要。
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提高民生服务的可及性、可得性。在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主要民生领域中,很多民生供给都是以非货币形式提供的,除收入分配之外,其他几个领域都可以归入公共服务的范畴。在民生政府建设过程中,科学、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是将民生制度之利高效地递送给人民群众的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撑,对于提高民生服务的可及性、可得性至关重要。对此,我们应当着重从理顺管理经办体制、完善多元服务体系、改进信息技术手段等诸方面入手。具体而言,在管理经办体制方面,应当着眼于理顺管理体制、提升经办效率,适当减少管理经办层级、适量扩充管理经办队伍、适时推进垂直管理方式、适度集中管理经办事项;在多元服务体系方面,应当充分利用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服务外包等形式借助社会组织、市场主体乃至公民个人的力量做好民生领域的服务提供;在信息技术手段方面,应配合国家推进信息化总体战略,并结合自身实际在各民生领域推进信息化工程建设,实现网络化、智能化,以达到增能增效的目的。作者:李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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