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秘书 发表于 2013-6-11 15:46:59

关于建立农村托老机构的建议

   最近,笔者回农村老家发现,由于大量年青人在外工作或打工,村里有许多老年人长年寡居。因此,笔者建议加快建立农村托老机构,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

    据悉,目前我老秘网市老龄人口已超过1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远超10%的国际标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成为当前应当重视和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特别是在农村,由于老年人长期形成的思想方式、生活习惯,使得很多农村老人常常和子女分居独立生活。还有些子女长年在外地工作或者打工,老人不仅寂寞,甚至连吃饭都成问题,这点在丧偶的男性老年人身上表现更为明显。虽然这些老年人经济上有保障,但精神的孤寂难以解决,日常生活难以得到照料,甚至重病在床多日也没人知道。有人认为养老问题是因为普遍“孝道”缺失造成的,但笔者认为,家庭养老应当不再是农民养老的惟一模式了,建立农村托老机构,不仅能从生活、医疗、娱乐等方面照顾老人的实际需求,而且能有效缓解家庭养老压力。农村托老所对老人来讲,因为入住的都是本村老年人,之间很熟悉,所以容易互相沟通和帮助照顾。而且每天可以吃到新鲜可口饭菜,如有小病,可随时治疗,不寂寞,生活起居有规律,更能延年益寿。对子女们来讲,由于离家近,平时探望比较方便,如遇突发事件,可以马上到达,不贻误时机。在和农村一些老人和年青交谈中,他们也希望在农村尽早建一些托老所。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据了解,吉林省从今年起,将力争用3到5年实现各村都有“托老所”的目标。因此,“十二五”期间,建立我老秘网市也能够将农村养老机构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和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继续提倡家庭养老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通过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鼓励在农村开办托老所,以空巢、失能、高龄、贫困等老人以及分散供养“五保”老人为重点,针对不同老人的情况和需求,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对经济困难确需要政府保障的居家老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健康保健等福利性服务,对其他有服务需求的居家老人则应更多通过社会力量提供公益性服务,还可通过发动和组织农村党员、志愿者,以结对帮扶、定点定时、邻里守望等形式向农村居家老人开展服务,最终实现所有农村居家老年群体困有所助、需有所帮、老有所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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