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民”字文章 提升幸福指数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凸显了我们党以人为本、人民利益至上的执政理念。前不久召开的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吹响了全力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进军号,明确了建设人民安居乐业的幸福之城路线图。3月7日,央视财经频道《经济生活大调查》晚会发布“中国最幸福城市”榜单,合肥高居榜首。建设“幸福合肥”,保持全国领先,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必须进一步做好“民”字文章,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本领。重民生,推动发展成果共享。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年来,合肥持续实施一系列民生工程,不断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事业均衡化,实现由“解困民生”、“普惠民生”向“和谐民生”、“幸福民生”发展。在全国提前、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贵在重民生,成在顺民意,要在解民忧。必须更加深入群众、贴近群众,更加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更多办实事、解民忧,推动经济发展指标与民生幸福指数同步提升。完善民生政策。进一步完善民生政策体系,科学合理制定解决民生问题的系统规划,创新发展民生工作的思路和各项政策措施,将健全完善的政策体系和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贯穿到解决民生问题的始终。加大民生投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切实抓好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和后续管护,进一步把政府资源向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领域倾斜,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提高群众收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是事关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基础。要教育引导群众增强进取意识、创业精神,靠诚实劳动提高生活水平。通过创造保障条件,制定鼓励措施,支持科技人员、大学生创业,支持务工返乡人员创业,支持退役转业军人创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以小产业促进大就业,更多地增加群众收入、藏富于民。
重民意,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近年来,合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干部选拔机制,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推进“新跨越、进十强”,为提升居民幸福指数,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干部队伍建设是关键。要在十八大精神的指导下,继续“讲大局、强责任、提能力、抓落实”,形成“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坚持重素质的用人导向。注重选拔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干部;注重选拔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较强、实践经验丰富、工作踏实、成绩突出的干部;注重选拔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善破难题,能够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干部。坚持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靠实干出实绩、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教育引导干部摸实情、说实话、求实据,既立足当前,干立竿见影、快速见效的小事、实事,又立足长远,干造福子孙后代、为可持续发展打基础的大事、好事。坚持重民意的用人导向。要引导干部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都以“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唯一标准,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引导干部把权力真正用在为人民谋利益上,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放在对党负责、为民造福上,把一切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民办实事、求实效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重民主,建设民主法治政府。十八大报告指出:“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近年来,合肥围绕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要求,通过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行政效能,创新社会管理等,为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创造了公平公正、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民主法治政府是基础,要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畅通依法有序的民意表达渠道,实现群众参与公共事务规范化和常态化。注重健全科学民主决策。要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在决策制定和政策调整时,让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公众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变“为民作主”为“让民作主”,变“要群众干”为“群众要干”,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要坚持问需于民,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正了解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要坚持问计于民、问策于民,多听、多问、多请教,情况在一线掌握、办法在一线寻找,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注重推进基层民主自治。着力发挥社区在基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以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积极引导辖区单位、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全面提升居民的归属感。注重培育民间社团组织。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为依托,构建社会组织枢纽式服务平台,带动相关领域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通过实施购买服务、委托授权管理、职能转移等方式,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参与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作 者: 吴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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