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蝶恋花
发表于 2015-11-27 16:29:41
的一次工作失误”这个话题,忍不住就有了写的欲望。想到的就写出来了,不符合范例要求,不为得奖,权当是响应下老秘的号召吧。
瓷都梦
发表于 2015-11-27 18:54:53
凡事必到现场,凡事比亲自过问
袁州秘书
发表于 2015-11-27 20:48:35
指着车问:不是请你们去公交公司租车吗?怎么租的这车?部门领导满脸疑惑:对啊,这车就是从公交公司租的。我说:公交公司有专门用于对外出租的那种大巴,你们怎么不租?部门领导连忙说:是,是,还真忘了这茬,想着公交公司麽就租公交车了,现在也来不及了,上车再说吧。我回头一看,市领导已经上了
jpc
发表于 2015-11-28 14:15:25
伴君如伴虎啊,真是血的教训
占_戈
发表于 2015-11-28 20:31:08
写的真实
切身体会
ttxn0114
发表于 2016-1-28 18:32:01
作者的经历让我们受益不少
飞歌
发表于 2016-1-28 19:12:35
不管自己有多忙,凡是自己想到的,就一定说出来、交代清楚
明朗
发表于 2016-1-28 22:52:21
看到进车门,想起一次接待,晚餐后,来客10来人陆续上中巴,没记着数,印象中有2个走在后边,上车清点数时,领导问了句怎么还不走,当时就闷了
kmzhkgs
发表于 2016-1-28 22:58:56
发的货而已环绕太阳 而已为一人我而已一万额
chenzhuo520
发表于 2016-1-29 09:07:24
到这个月底,从事秘书工作就满6年了。还记得刚参加工作时,一位老秘书告诉我:做秘书,你做一百件对的事情,没人会记住你,大家都觉得是你应该做的。但只要你有一件做错了,你的故事就会被一直传下去,传多久、多广都有可能。到如今,我已经换了三个部门,虽然没听到我的传说,但这件事却一直深深的影响着我。从那以后,不管自己有多忙,凡是自己想到的,就一定说出来、交代清楚;凡是可以到现场的,一定亲自去看一下;凡是自己组织的文字材料,在正式发出前一定再校对一遍。J4 `. ^$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