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者不惑 发表于 2013-5-6 19:53:27

当抄袭成为一种习惯

    如今的抄袭事件频频发生,远在天边有,近在身边也有,抄袭似乎已然成为一种习惯。抄袭从曾经的“剪刀加浆糊”到现在的“上网下载”,从名不经传的无名小卒,到大名鼎鼎的著名作家,抄袭“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其手段越来越现代化,“文抄公”的大军越来越壮大。抄袭之风早已吹遍大江南北,愈演愈烈,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而由此引发对簿公堂的案子也一个接一个,让人大跌眼镜,心底漫过阵阵寒流。

    笔者向来反对抄袭,但不反对模仿。因为模仿是有益的“借鉴”,抄袭则是无耻地“强盗”。文学泰斗茅盾先生曾说过:“模仿是创造的第一步;模仿,又是学习的最初形式。但我们拥护‘模仿’只能到此为止,过此一步,则本为向上的垫脚石‘模仿’就转变为绊脚石了。”然抄袭却打破了模仿所应有的度,成了某些不知嘴脸为何物的人“无功受禄”的捷径,是一种令人唾弃的举措,是一种不知廉耻的行径。

    纵观当今社会,“文抄公”的鄙劣手段大抵有两种:一种手段是赤裸裸的不加修饰的彻头彻尾的“拿来主义”。衡阳市杂文学会副会长东方学先生曾写过一篇《切莫失“官”而失志》的文章发表在《湖南日报》,后被一个叫肖林的“文抄公”一字不漏全文照抄发表在《中国水利电力报》上。不想却被阅读面广的东方学先生识破,结果是偷鸡不成反蚀米,肖公投往《中国水利电力报》的一切稿件均被打入“冷宫”,而且被通报到其工作单位,弄得自己声名狼藉。肖公这种为了一己之欲无视他人劳动成果的丑恶行径实在让人气愤。抄袭的另一种手段是通过再次包装改头换面对原作品进行小幅度“易容”。这是一种较为隐性的抄袭手段,但纸毕竟包不住火,时间一长,抄袭的行径终究会败露。2006年12月5日,湘滨文学网会员冯风等人检举该网驻站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北野《爱是一枚红纽扣》和《离别》等多篇文章涉嫌抄袭他人文章,并将两文的链接地址同时列出。笔者打开一看,好家伙,虽然不是原文照搬,但细细一比较,还是能够看出确系抄袭。

    抄袭的害处苦不堪言,郭敬明的畅销书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涉嫌抄袭了庄羽的《圈里圈外》,不但使得郭敬明与出版社损失21万元,而且使得郭敬明被冠上了“抄级男生”的恶名,其经济与精神上的双重打击也不可不谓的“严重”。一些平素在同事或朋友眼中口碑很好的文学爱好者,因其抄袭行径的败露,其信度大打折扣,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更令人忧虑的是,不少人一提笔写文章(特别是学术方面的文章),想到的便是到网络上去寻找,然后下载。这一捷径一经传播,不知不觉中使得抄袭就成了大众的一种习惯。这种抄袭习惯导致的直接后果正如一些有识之士所言:当抄袭在潜移默化中成为一种思维习惯,无论是个人还是文学艺术学术界都将陷入创造力萎缩的可悲困境。长此以往,无论对社会还是对国家,都是潜在的精神危机。倘若在抄袭的轨道上惯性行驶下去,一如既往浑然不觉,我们只会离“创新型国家”的目标越来越远!

    但令人遗憾的是,社会这个林子太大了,什么样的鸟儿都有,虽然抄袭于人于己于社会于国家都害处多多,却总有人乐此不疲。而不少旁观者也似乎对此早已熟视无睹,麻木不仁了。部分人甚至认为抄袭本是平常之举,众人皆可为之,不值举笔伐之。这一畸形的“抄袭观”不得不令人深思。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赵忠祥曾这样说过:“有意的抄袭肯定是急功近利的行为,也是无能的表现。”笔者则认为:“文如其人”,有意的抄袭不但丧失了为人的基本准则,而且是道德败坏的表现。

    我们不抄袭,写出的文章也许不精彩,但至少是自己的原创,它是真实而美丽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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