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报摘记 发表于 2013-5-3 12:55:05

资源型城市转型必由之路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关键是适应发展阶段的新变化、新要求,实现经济、社会、政府职能转型,实现科学发展,在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同时,政府应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实现社会管理职能的转型。促进经济和社会管理转型,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资源型城市普遍面临着两个最突出的问题。一是产业结构比较单一,发展后劲不足。资源型城市一般都以优势资源为主导产业,其他产业发展薄弱。如七台河市产业结构一煤独大,煤及煤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的50%、规模以上工业的90%、税收的70%、就业的60%,形成了城市发展与煤炭产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单一的产业结构受经济减速、市场萎缩的影响较大,财政收入减少、下岗失业人员增多。二是政府公共服务失缺,改善民生任务繁重。多年来资源型城市大多都走了一条重资源开采、轻城市建设的路子,城市基础设施薄弱,困难群体较多,发展中的社会矛盾突出,对此群众反映强烈。资源型城市普遍按照“先生产、后生活”的发展理念,矿区与居民区混杂,沉陷区、棚户区众多,群众热切盼望改善居住条件。煤炭开采是高危行业,因公致伤致残的矿工人数众多,需要享受低保和社会救助的群众较大,财政负担沉重。
    资源型城市转型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资源枯竭、城市衰败的案例比比皆是,成功的典型屈指可数。我们国家在资源型城市转型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国务院批准设立了44个试点城市,其中 21个是煤矿城市,给予规划、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取得了初步效果。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效果开始显现,如七台河市2012年替代产业投资已经超过煤炭产业投资,正处在加速转型时期,但实现转型发展任务仍然任重道远。
    实现资源型城市转型,关键是要抓住支撑转型发展的产业体系,这是构建可持续发展,增强发展活力的重要措施。
    构建支撑转型的产业体系。作为煤矿城市,要突出做好煤炭资源精深加工这篇文章,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做到合理开采、综合开发、延长产业链条,提高资源产出率。要突出发展替代产业,发挥优势打造新产业成长环境,积极发展非煤产业,尤其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产业层次和竞争能力;要大力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为产业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撑,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搭建载体平台。
    搭建承接产业发展的载体。突出建设好产业园区,搭建产业项目落地的载体。产业园区既不能过多,也不能过乱。可以统一制定政策,集中力量建设现代化专业园区,实行全市统一的招商政策,引进的项目按照产业类别统筹摆放,税收按照引资县区合理分成,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和产业集群发展。
    营建产业成长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缩减审批职能,取消或减少行政事业收费。通过市场准入、政府采购、资金扶持等措施,鼓励全民创业,积极发展非公经济。努力创建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快捷低廉的交易环境、健康发展的成长环境,营造产业成长环境。让一切发展潜力充分涌流,让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发展。
    加大国家支持力度。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东北等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十年,老工业基地内的资源型城市正在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面对今后发展,应在十年调整改造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现有基础,完善产业链条,培育发展新产业,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再创老工业基地新辉煌。依据资源型城市的产业基础和研发能力,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促进新产业的加快形成;对带动结构调整的龙头产业项目,给予投资补助,加速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调整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现行税收制度,企业税赋过于沉重,在经济不景气的时期,企业的投资意愿不高,实体经济发展缓慢,应加大结构性减税实施力度,从产业类别和不同地区两个方面,扩大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并降低税收比重,激活企业投资积极性。
    资源型城市财政实力相对较弱,城市公共服务和民生支出又相对较多。立足破解这一矛盾,除资源型城市自身努力以外,还需要国家的支持。一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权,适当增加资源型城市分成比例,改善资源型城市财政状况。二是加大中央财政对资源型城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用于改善民生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针对煤矿等资源型城市社会保障的特殊性,在工伤保险、残疾人救助、失业矿工就业及低保补助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作者:韩立华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资源型城市转型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