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haijiandui 发表于 2021-8-25 11:27:43

写得很好文或核稿时才能够用得方便,用得准确。再就是要督促职能部门在组织文稿时一定要把政策研究透,看一看:总行的政策依据是不是最新的,有没有“新瓶装旧酒”的问题?总行的政策依据在本地化时有没有出现偏差,是不是符合全行年初工作会议对专业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我们注意到,省分行机关有的职能部门在引述全行年初工作会议主要精神时,会出现词性不准导致政策尺度和力度不精确的问题。这样的问题会不会出现在上级政策本地化方面,目前还很难检验,但需要引起各级行办公室和职能部门的重视。这些问题虽然不是信息披露方面的重要内容,但一旦出现法律问题而被外部取证,就可能出现不利的后果。最后是政策依据的把关问题。现在,省分行机关有不少部

一级上士 发表于 2021-8-27 11:29:45

但主责任人还是在专业部门负责人和分管行长,这一点一定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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