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小秘 发表于 2013-2-3 09:59:57

公文撰稿人的思想修养

——读《公文写作实务》的思考


  黄红星先生所著《公文写作实务》一书,不仅系统介绍了公文写作的要领和技巧,还融入作者多年埋头案牍的心血感悟。特别是书中的附说,旁征博引,纵横议论,警语连连,灼见频出,读后不由抚卷长思。

  公文反映的事实和问题必须真实。谈到公文的真实性,附说中有段话发人深省:“在公文写作中拒绝假话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高度的科学理性、足够的道德勇气、坚韧的求实态度,以及一以贯之的人文主义思想修养。”可能会有人置疑:拒绝假话那么难吗?需要科学理性?需要道德勇气?甚至需要思想修养?还是人文主义的思想修养。何谓人文?词典解释为人类的文化现象。众所周知,历史上的人文运动是新文化对旧文化的革命。不说假话,还需要文化和修养吗?是的!这话并不过分。公文撰稿人的思想修养确实存在着新旧文化的碰撞,确实需要思想理念的新陈代谢,笔者且冒昧试析。

  《实务》开篇不久便说:“公文姓公!”

  有人会说,作为处理国家公共事务的工具,公文当然姓公,千年如此,谁人不知,何须赘言。

  不然!

  公文,是古代统治者的“公器”,又称“官文书”。顾名思义,官家之事即公事,公事即官家之事。我们今天看,封建社会的官家之事本是帝王家的私事。有些“明君”也表现出对百姓的关切,那是虑及水浮舟还是覆舟。今天,公事已是民众之事。作者认为:任何一篇公文都“必须反映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便道明当今的公文与封建社会官文书的本质区别。“公”字未变,内涵变了,服务对象变了。公文撰稿人之所以需要修养,就是为让思想跟上这个转变,适应这个转变。什么是旧时代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什么是新时代的进步文化?必须一清二楚,丝毫含糊不得。“公文姓公”的提出,意义重大。
  随之,附说有言:“制订公文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而以人为本的基础就是尊重人性,尊重生命。如果一件公文不尊重人性,漠视生命甚至强迫改变人性,就不是合理的公文,就是‘犯大忌’,就将付出沉重的代价。”举国之事,民生为大。卢梭认为:人性的首要法则就是要维护自身的存在。人性是共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无数个体生命存在要求的总合,不尊重人性,不尊重生命,就谈不上反映、维护他们的利益。我国有上千年封建社会史,封建道德的要害就是压抑个性,摧残人性。“朱门一点红,民间千滴血”,古代衙门“刀笔吏”涂炭生灵于句读间,是有着深刻的文化原因的。至今,国人意识中“人性”的概念仍然淡漠。他人犹可,公文撰稿人决不可!尊重人性,尊重生命,心系民生,持笔必重,行文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才能写出对人民群众负责的好公文。

  谈到公文写作的基本原则,《实务》把法制统一列为第一原则。书中说:“宪法、法律、法规集中体现了国家和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的方针、政策的规范化、制度化,是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制作的基本准则。公文写作必须遵循法制统一的原则。”又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国没有法制的传统。”这个原因仍可追溯到古代,礼治社会把人分成严格的等级,法律仅以惩治功能作为治国之辅。有等级制度存在,执法就不可能公平,“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如此法制只能让人恐惧(权贵也无须恐惧),不能使人(包括知识分子)对它产生信仰,不会成为社会的价值追求。我国封建社会太长了,习惯势力相当强大。直到今天,“一切公文都不得违背宪法、法律和法规,这句话说起来容易,真正实践却很不容易”——这是附说中的又一段话,我们不难体会到这字里行间的痛心。附说又以赞誉的笔触描述了美国大法官肯尼迪先生对法律的虔诚。显然,作者非常希望今天的公文草拟者“养成崇尚法制的理念,自觉维护法制的统一”,当然更希望在全社会形成对法律的虔诚。

  第二原则是实事求是。实事求是,这个常用的成语,在人们日常言谈中,在为数不少的文章和影视中,竟然被当作“说实话”“反映真实情况”的意思使用。试想,仅凭这些内涵,它岂能成为执政党思想路线的组成部分!为了明确它的全部内涵,附说引用了毛泽东对实事求是的解释:“‘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它包括两层意思:实事,就是掌握事物的真实情况;求是,就是研究事物的规律性。从认识论上说,前者是感性认识,认识到的只是事物的表象和外部联系;后者是理性认识,认识到的才是事物的本质和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是,显然更重要。实事求是,对政党而言是思想路线;对党员干部个人来说应该是思想方法,公文撰稿人更应该掌握这种思想方法。它要求:首先要尊重事实,掌握具体事物的真实情况;其次要由表及里地分析事物,努力去抓它的内在联系,使自己的认识尽可能地接近事物本质。这大概就是作者所说的“科学理性”,认识上升到理性,才有可能写出有深度、高质量的公文,否则难免失于浅陋。附说严厉地批评了那种“仅凭借对上级领导讲话只言片语的俗解浅释,仅凭借对现实社会个别现象的管窥孔见,便纵笔拟文,致使公文写作坠入厕中秽水。”毋庸多言,此等公文撰稿人认识停留于感性无疑了。

  说到这里,有人会想:公文大都是按领导意图撰写。我对问题有了理性认识,如果和领导的认识不一样,又该如何处置?作者附说也谈到:“领导的决策意图有时很原则,有时可能不太清晰,有时甚至可能不正确……公文的撰写者虽然是被动地接受任务,但应该有一种积极的、负责任的工作精神。这就需要撰写者与领导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只有经过沟通和交流,不同认识才能碰撞,才能迸发出火花,才能使主观认识更加接近事物的本质。那种一味消极的、被动的、惟命是从的工作态度,是绝对不可取的,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佩吉·努南先后为里根总统和布什总统当过撰稿人,颇受两位总统的器重,在美国可说是人人皆知。佩吉·努南所以能够享有这种盛誉,除了他具有较强的观察力,深厚的文字功底外,也因为他具有很强的个性,敢于提出不同的意见。”

  这就把问题讲得很明白了,如果公文撰写者的个人意见和领导不一致,应该进行沟通和交流。沟通、交流需要勇气,是否“敢于提出不同意见”,与作者的个性极有关系。什么是个性,个性就是个人的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的总合,表现在气质、性格、意志、智力、情感、兴趣等方面。个性强的人往往对事物有独到的见解,并有自信心,又有强烈的自我完成的要求,这是“进行沟通和交流”的勇气来源。个性,在国人的意识中也很淡漠,这也是礼治的恶果。人分尊卑,人贵言重,人微言轻,同样一句话,从不同人的嘴里说出来是不一样的。尤其是古代仕途,上司扼杀属下的个性,属下牺牲自己的个性,几千年下来,渐渐养成了奴性,“站惯了,不想坐”,衙门“刀笔吏”惟命是从,岂敢沟通交流。人失去个性就沦为工具,工具是没有创造力的,而公文撰写是创造性的劳动。“工具”只能制造传声筒,具有个性的创作乃是个人价值的示现。所以,公文撰稿人要爱惜自己的个性,上级要尊重、保护下级的个性,不同认识的“碰撞”,“迸发出火花”,往往是创作出“主观认识更加接近事物本质”的好公文的前奏。

  《实务》列出了公文撰稿人需要养成的理念:公文姓公、尊重人性和生命、法制统一原则、实事求是原则、保护爱护个性。这些理念都和封建文化观念相对立、相排斥,说公文撰稿人的思想修养具有人文主义特征,理由便在于此。认识和肃清旧文化对自己的影响,不仅公文撰稿人,其它文化工作者也有这个任务。

  文/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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