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途网事 发表于 2013-1-25 12:49:34

提案撰写的基本要求

《提案工作条例》第十四条是这样规定的:1.提案的选题应当围绕国家大政方针、中心工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2.提案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3.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应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以界别、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签名,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该组织署名并加盖公章。4.提交提案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提案纸,一事一案,字迹工整。这四点要求从提案的内容、形式、格式等方面明确了提案应具备的基本要求。
第一,从内容上看,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提案应具有严肃性,这是由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重要地位而决定的。提案一经提出,提案委员会就要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审查,交付有关部门研究办理。经审查立案的提案,要件件有答复,这个程序本身,也说明了提案是一种严肃的行为。
提案的科学性是提案能否被承办部门采纳或引起重视的重要条件,也是反映提案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主要是指提案应言之有据,持之有理。所谓言之有据,就是说提案的提出要有事实依据,唯物、客观,对案情的叙述要清楚具体。这就要求提案者在写提案之前,要对所提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核准事实。所谓持之有理,就是说对出现问题的原因作科学分析和正确判断。这也是提出可行性建议和要求的基础。
提案的可行性主要指提出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应具有实施的条件和可能,具有可操作性。提案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要使问题得到比较好的解决,提案者就要在提案的建议部分多下功夫,使提出的建议具有更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从形式上看,提案要注意两点:一是,提案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切忌一案多事,否则不仅问题讲不清楚,也无法确定承办单位,不利于提案办理。提案的字数限定为1500字左右,如果内容过长,须进行删节,需要说明的相关情况可作为该提案的附件。每案不可重复送交。二是,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即提案内容要有“什么事——为什么要办这件事——怎么办”三部分。第一部分要简洁明了;第二部分要有理有据,具有说服力;第三部分要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第三部分比较关键,如果建议部分写得不够明确,或要求不够合理,或可行性差,就会使承办单位难于办理,无法有针对性地做出答复,就难以收到预期的办理效果。
第三,从格式上看,提案要注意四点:一是,提案的案由要清楚、一事一案。案由是指似标题但又与标题不同,可从中看出提案的大致观点。因此要简明扼要、一句话表明。如果一案多事,情况就难以说清,又不便于交办,难以提高提案交办的准确性。二是,委员提案要注明所在的界别或组别。在签名部分,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以界别、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签名;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该组织署名并加盖公章。三是,提交提案可以采用三种形式:书面、电子邮件。书面提案应在提案委员会统一印发的提案纸上书写,必须提交原件;利用互联网提交提案要采用规定的电子邮件格式。四是,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楚,认真填写提案首页。
以上就提案的基本知识作个介绍,加深大家对提案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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