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伯间 发表于 2012-12-16 08:53:18

对农村留守妇女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近日,妇联针对农村留守妇女这一特殊群体,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调查摸底等方式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现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
      一、崆峒区留守妇女基本情况
      崆峒区辖17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经济开发区,有252个村、14个城市社区,总人口50.09万人,其中妇女人口总数22.6万人,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总数70125人,农村留守妇女2657人,占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总数的4%。从年龄分布来看,农村留守妇女大多是30—45岁左右的中年妇女,而这一年龄段,家中上有老下有小,她们留在家中需要照顾老人和小孩,还要承担家中的农活,在家庭生产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家中主要的青壮年劳动力和顶梁柱。从受教育程度来看,留守妇女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26.7%。她们的文化程度不高,思想观念落后、认知水平低,接受新理念、新技术的能力较差。从留守原因来看,有80%以上的留守妇女因为需要她们留守家中照顾老人、抚育孩子,进行生产劳动。从婚姻状况和权益保护来看,被调查留守妇女丈夫外出打工5—10年以上的占20%,3—5年的占30%。丈夫每年回家一次的有38%,每半年回家一次的有25%,每月回家一次的为20%,几年回家一次的占8%。丈夫回家的次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对家庭的责任感,这也与夫妻感情出现危机的现象相互印证。从业余生活方面来看,大部分农村留守妇女平时基本没有娱乐活动,社会交际圈狭窄,精神文化生活单调。劳动之余的文化生活主要是看电视、姐妹间聊天、串门,而极少读书看报、补习知识。大部分的妇女基本没参加过妇联组织开展的科技培训和文体活动。在有烦恼时,跟丈夫、朋友、父母、公婆及其他人倾诉的也甚少。大多数农村留守妇女由于平时忙于农活和家务活等,没有时间参加娱乐活动,加上生活范围狭小等因素,造成了农村留守妇女精神压力大,不能从参加文体活动中让自己减压。
      二、农村留守妇女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劳动负担较重,身体状况下降。在留守妇女家庭中,大多以中青年为主,当丈夫外出后,留守妇女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务,有的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劳动强度大,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据统计,68%的留守妇女每天用于家务劳动、照顾老人、抚育孩子的时间在5个小时以上,尤其是在农忙季节,日平均生产劳动时间为8.5小时,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大约有三分之二的留守妇女表示自己身体状况下降,体力大幅度透支。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留守妇女每人需要独立承担将近6亩地左右的农业生产,她们在承担家里的农活和操作农机时容易受到伤害。再加上丈夫长年在外,精神负担明显加重,造成留守妇女身心疲惫。
      2.家庭角色缺位,子女教育缺失。调查结果显示,留守妇女需要抚养子女的占73%,其中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占43%。留守妇女往往面临的是超重的劳动负荷和生活的无依无靠,没有精力更没有能力在子女的知识和道德教育上给予有效的引导,又加之留守妇女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在孩子的学习和教育方式上力不从心,仅能满足孩子的吃饭穿衣,导致子女缺乏管教,学习的自觉性差,成绩不突出。同时,在留守妇女家庭中,父亲和母亲的角色全由母亲一人承担,孩子缺少父爱,家庭角色缺位,对孩子的教育引导、心理发展、健康成长等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3.精神压力较大,安全感不够强。“女人在家担心受怕:怕老人得病,怕自己得病,怕孩子带不好,怕别人讲闲话,还怕丈夫变心……”这是我们在走访时获得的有关“留守”话题的第一手资料。在走访中我们了解到,大部分农村留守妇女由于丈夫不在家,独自承担生产生活重担,自身安全感缺乏,心理压力大,精神负担重。一些农村留守妇女还担心家庭财产遭遇偷盗,担心被异性骚扰,担心夫妻间失去联系,担心丈夫在外的安全问题,担心丈夫有外遇,担心婚姻亮红灯,等等。据调查显示,大部分留守妇女在丈夫外出务工后,有明显的不安全感。当问及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时,留守妇女告诉我们,她们首先想到的是向邻里亲友求助,其次是向村委会和妇联反映,仅有10%的留守妇女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仍有6%的留守妇女选择保持沉默,能忍则忍。
      4.夫妻情感缺失,家庭功能失衡。调查显示,由于丈夫长期外出务工,夫妻分居两地,超过一半的农村留守妇女没去过丈夫打工的地方,有38%的丈夫每年只回家一次,留守妇女同丈夫每月的联系也极少,加之农村的文化生活单调,留守家庭的男女双方都要忍受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煎熬。一些外出务工的男青年受大城市物欲诱惑,感情出轨,对原来的妻子产生嫌弃心理,再加上外出务工人员一般都离家较远,夫妻双方聚少离多,缺少情感交流,造成双方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差距越来越大,夫妻感情容易出现裂痕,导致第三者插足造成留守家庭离婚率上升,直接影响着农村留守妇女的婚姻质量和家庭稳定。
      5.婆媳关系紧张,家庭矛盾重重。自古以来,婆媳关系都不好处理,尤其在丈夫不在家的情况下,处理好婆媳关系更是难上加难。调查中我们发现多例存在婆媳关系没有处理好导致家庭矛盾激化的现象。不少留守妇女本身文化水平比较低,繁重的体力劳动和精神生活匮乏,使她们性情烦燥,从而使家庭矛盾重重。
      三、对策及建议
      1.高度重视,积极创造关爱留守妇女的良好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妇女这一社会特殊群体,将其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认识农村留守妇女在农业生产、管理家庭、教育子女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针对农村留守妇女的扶持政策和措施,调动农村留守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坚持以开展农村妇女“双学双比”为平台,以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核心,以培养新型女农民为根本途径,充分发挥社会各方优势,定期或巡回开展“三下乡”活动,积极创建“留守妇女阳光家园”,给农村留守妇女提供一个学习培训的阵地、互帮互助的机会、诉求表达的渠道、化解矛盾的机构、情感交流的平台、文化活动的场所,有效解决农村留守妇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她们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农村新女性。
      2.强化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特别是各级妇联组织应为留守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让她们了解自己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劳动、财产、人身、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的知识,提高留守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乡村两级妇联应转变工作观念,牢牢抓住“党建带妇建”这一契机,大力选拔素质好、有能力、愿奉献的农村妇女能人担任村妇代会成员,充分发挥村妇代会贴近妇女、服务妇女的作用,努力为农村留守妇女排忧解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安全建设,建立乡村两级安全网络,从人力、物力、财力上落实好联防制度,严厉打击针对留守妇女的不法侵害行为,特别是对留守妇女集中的村庄(社区),加大治安巡逻力度,稳定治安秩序,有效维护农村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
      3.加大扶持力度,从根本上减少农村留守妇女家庭。在深入开展好“信贷助推农村妇女创业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项目、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切实做好“促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为有志创业的农村留守妇女提供资金扶持,引导和鼓励外出务工青年回乡创业,从根本上解决劳动力大量外出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从而减少农村留守妇女家庭,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高度重视智力扶持,强化技能培训,加快建立留守妇女劳动力创业就业信息网络,制定好农村妇女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留守妇女进行技能培训,使她们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其在非农生产领域就业的能力,帮助她们向非农生产领域转移,争取和丈夫双栖双飞,或是提高在本地的创业能力。
      4.建立互助组织,有效减轻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强度。互助组织是留守妇女在日常生产劳动中自发形成和开创的一种帮扶模式,能够有效解决留守妇女在农业生产劳动中的困难,同时还能起到精神上互慰、生活上互助等作用。各级妇联组织应采取“四抓”措施,即:抓培训示范,增强留守妇女科技致富能力;抓文明创建,以家庭和谐促乡风文明;抓权益维护,以家庭平安促农村社会稳定;抓活动开展,丰富留守妇女的文化生活,积极推广和建立农村留守妇女“互助组”,广泛开展精神上扶志、生活上扶贫、能力上扶技、经济上扶业“四扶”活动,为留守妇女搭建倾诉、交流、互助的平台,使她们共同面对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共同发展建立相互支撑的人际关系网络,从而增强自信心,提高自助能力,有效减轻农村留守妇女的精神压力和生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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