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做好信息工作的体会
笔者曾于2007年和2008年担任公诉一处的兼职信息员,当时得到的写作能力和协调能力方面的锻炼,对现在的工作依然有着较大的帮助。现在将当时开展信息工作的体会做一简要总结,希望对其他人能有所帮助,也是对自己现在工作的一个鞭策。做好信息工作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和配合,笔者将这些方面概括为三个词: 沟通、制度、总结。
一、沟通
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兼职信息员,在协助处室完成信息撰写工作的同时,更要利用沟通的方式,达成共识、提高效率。
(一)加强同处室领导沟通,提高信息意识
处室领导的重视是做好处室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所以通过和处室领导沟通,充分说明信息工作对审查起诉业务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意义,取得领导的支持,可以有效地提高整个处室对信息工作的认识。
如果沟通得当,处室领导能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可以多次在开会时向全处干警传达做好信息工作的各项要求,全处干警就能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信息工作的要求就能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
(二)加强同本处干警沟通,扩大信息来源
近几年公诉一处案件呈逐年增加的趋势,而且由于规范化和工作创新的要求,每个案件的工作量也都有所增加。面对如此繁重的工作量压力,承办人很多时候对信息工作都是疲于应对。而且公诉一处受理案件的特点是涉及罪名少、犯罪手段恶劣。承办人长期办理此类案件就不易再从案件中发现信息点,信息意识受到局限。
这就需要信息员加强与承办人的沟通,提高其信息意识,扩大信息来源。首先,在受理案件后进行初审时,就要注意从中发掘信息点,提醒承办人及时撰写信息。其次,案件中有很多信息,比如被害人身份、案件的起因等,很难在初审时发现,因此,除了在初审时注意案件是否应报信息外,还要注意向承办人询问案件情况,以获得更多信息,发现更多有信息价值的案件。第三,对有诉讼监督情况的案件,要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发展,比如抗诉案件要关注二审法院是否支持抗诉意见,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后是否收到回复,这些后续情况都可以成为有价值的信息素材。
(三)加强同院信息科沟通,保证信息质量
在保证信息来源的情况下,还要注重提高信息的质量,争取得到本院、市院,甚至是高检院的转发。这就需要加强同信息科的沟通,明确转发单位所注重的案件类型和信息时间,避免仅凭自己的感觉盲目撰写信息,白白浪费工作量,从而达到增加被转发信息数量的目的。
在追求信息的转发率时,我们要明确转发率并不是完全功利的,并不是为了转发而转发,因为只有高质量的信息才有机会被转发,所以转发本身就是高质量的表现,转发和质量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我们追求信息的转发率也就是追求提高信息的质量。
通过同信息科的沟通,首先可以明确撰写信息的最佳时间。在公诉部门,案件的受理、起诉、开庭、一审判决、二审裁定等程序都可以撰写信息,但是所有环节都要撰写信息还是要选择一个程序撰写信息,以及选择哪个程序都会对撰写信息的效果有很大影响。笔者在刚刚担任信息员时,没有及时和信息科沟通,只是按照之前一贯的做法,对每个有信息价值的案件,都要求承办人撰写收案信息,而忽视了起诉信息的撰写,致使投入了很多精力,却没有取得应有的成绩。
此外,在案件类型的选择上,通过和信息科沟通可以明确范围,避免遗漏有信息价值的案件。比如,毒品犯罪中数量多少算是数量巨大,多人多起犯罪中多少人以上多少起以上算是重大案件,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理解,这就需要多和信息科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可能得到转发的案件类型,从而使信息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制度
认识的提高、意识的增强是搞好信息工作的前提,但要解决在我处信息工作中存在的办案压力过大的实际问题,还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将信息撰写与案件办理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这样才能形成保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的长效机制。
公诉一处长期以来一直坚持将信息工作的成绩纳入到《公诉一处岗位责任制量化计分考评办法》中,并引入了正激励和负激励双向激励措施,制度规定:能够结合案件撰写信息的,增加量化考评分值,未按要求完成撰写信息指标的,扣减量化考评分值。实现了信息工作与审查起诉工作同样计分量化。
通过制度将承办人完成信息的成绩和他年终量化考评联系在一起,并详细规定了奖惩措施,切实将信息工作质量提高到了与审查起诉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有效的调动了承办人的积极性,为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使之成为日常办案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三、总结
作为信息员,除了协助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外,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信息的撰写,比如会议信息、学习信息、处室建设信息等非案件动态信息和综合信息往往要由信息员撰写,有意识的对撰写信息的方法进行总结,掌握好综合信息的撰写方法能有效推动处室的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我认为撰写好综合信息需要总结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贴合实际的确定内容
综合信息的内容就好像毕业论文的破题,这是综合信息画龙点睛的关键环节,内容的选取可以直接影响综合信息的定位,所以确定内容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认真思考。笔者认为确定内容的依据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当前检察工作的重点热点问题,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和前沿性的内容,能起到配合当前的工作深入开展的作用。另一个方面我认为更好的内容来源,就是对我们办理案件一线工作中所反应出的现象或问题进行总结,这样的内容贴合工作实际,能反映出当前检察工作发展变化的脉络和实践中存在最真实的问题,能够为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
(二)化整为零的收集素材
既然好的综合信息是对众多案件中所反应出的现象或问题进行总结,那么收集第一手的案件素材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是做好总结的基础。这些素材需要有一定的广泛性,甚至是一处或一院范围内所有与该内容有关的案件。因此,当确定信息内容后就要开始注意在工作中收集素材,最好能利用平时工作中的零散时间进行收集工作,比如要撰写某一类案件的特点,最好能在平时就注意这类案件的受案、起诉情况,及时了解案件特点,收集起诉书、案件审查报告等材料,这样可以避免因无法承担集中收集相关材料需要花费的大量时间而使信息撰写计划无法落实的问题,同时也能保证在需要范围内不遗漏材料,确保信息反应情况和分析意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化零为整的撰写信息
在内容确定和素材收集完成后,就要开始动笔撰写信息。与收集素材的工作不同,撰写信息要尽量使用完整的时间,这样才能有连贯的思维进行总结分析,不连贯的时间会直接限制总结的质量。有些部门工作任务重,可能可以用来撰写信息的完整时间不多,这就更需要撰写人员安排好工作,尽量将可用时间集中,提高所撰写信息质量。
综合信息首先要包括所总结问题的概况,包括完整的数据内容,如果涉及的问题是几年问题的总结,那么还要包括这几年的变化情况及数据对比,以使讨论问题的全貌能够展现在信息阅读人眼前。其次要从素材中总结出具有共性的特点、问题或做法,这部分总结的内容是综合信息的精华所在,是在全面整理素材后总结得出的,总结的结论应当做到全面、客观、翔实,最好能附以相关的数据或案例,表明得出结论的依据,增加信息的可信度,这部分内容是一线办案机关才能获取的,这使得我们所撰写的综合信息具有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不能替代的价值。综合信息最后还应包括原因分析或建议提出,这部分内容是撰写人的深入分析,在撰写时可以多征求所涉问题具体办理人的意见,以求做到不片面、不虚夸,如果信息中提出对策或建议,最好能对我们当前的检察工作有借鉴意义,可以通过订立制度或协调关系付诸实施,这样才具有更强的现实意义,才能真正起到参考的作用。(作者: 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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