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ka282 发表于 2019-11-18 15:31:35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的主要对策

627984112 发表于 2022-10-27 10:25:45

农村缺乏一支综合素质高的党员队伍,村干部领导方法简单,管理能力不强,村组党员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思想保守,政策理论水平不高,特别是一些党员对目前农村工作的新形势认识了解不够,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的发展缺少办法和点子,缺乏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本领,导致党组织和党员威信受到影响,难以形成共同的思想基础,一旦出现矛盾,一些党支部和党员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加上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农村工作就难以有效开展。从实际情况来看,村民对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理解不准确,导致在选举中感情用事,不能客观地辨识候选人,容易受到非组织因素的干扰,如拉选票、承诺竞选、宗族宗派势力干扰等,在这种背景下选出的村干部,必然为每一届村“两委”关系的不协调埋下隐患。
    三是镇(办)党(工)委对村委会的指导协调不够,村级组织运行制度尤其是选举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实际工作中,有些镇或办事处一方面对村级组织工作中出现的带有苗头性的问题疏于指导,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另一方面又混淆了领导和指导概念,习惯于过去的指令式领导方式,直接干预村委会的具体事务,弱化了村委会的自治功能,导致各种不团结、不合拍的现象发生。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各级党组织根据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规范的工作程序,但在实际运行和操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有些制度建设只停留在表面上;有些制度不规范,职责不明确;有些制度建设滞后,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导致村“两委”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特别在事关全村的重大决策和财务管理工作中,该民主的不民主,该集中的不集中,民主决策、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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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实行村民自治后村级组织建设问题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