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的三个阶段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之一。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组成部分,也是党员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它直接关系着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是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实现党在现阶段的政治任务和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大问题。
发展党员工作最为基本的是三个阶段,即确定发展对象,接受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
(1)确定发展对象。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要及时派人同申请人谈话,进行党员标准及怎样争取入党的教育。经党小组提名,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支部要向全体党员公布,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并报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支部要采取举办培训班、听党课等多种形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一些活动,对他们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的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基本知识教育。同时,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接受锻炼和考验。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支部对培养对象进行全面的考查和政治审查,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对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确定为正式发展对象。
(2)接收入党。党支部将入党对象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得到上级党委预审同意后,要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必须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介绍人负责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3)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将满时,应向支部递交转正申请,向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要求。支部接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应在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并广泛征求党外群众意见。然后,召开支委会进行研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召开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最后报上级党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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