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历史方位改变条件下党群关系的新要求
党群关系除了受全球化、国际环境等世情的影响之外,还受到政党自身地位、角色、先进性、执政能力等因素的影响。政党历史方位改变是影响党群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政党能否根据自身历史方位的改变,处理好与人民的关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关系到党的盛衰兴亡的重大现实课题。一、准确判断中国共产党所处的历史方位
一般来说,方位是指事物所处的方向和位置。只有对事物的方位作出准确的判断,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发挥主观能动性,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才能取得成功。历史方位是指事物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处的方向和位置。任何事物都处在一定的时空维度中,离开事物的历史条件来认识和改造事物,我们收获的往往是失败。“党的历史方位”在中国语境下特指中国共产党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所处的地位和要完成的任务。如何从党的地位和角色的改变来探究党的历史方位的改变,并在此基础上认识党的任务的改变,是我们必须要回答的一个问题。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在这里,我们需要对革命党和执政党这两个核心概念加以认真区分,才能准确把握党所处的历史方位。一是从定义上看,革命党是指以暴力方式夺取政权的政治组织,执政党是以和平方式执掌政权的政治组织。二是从代表利益的对象来看,革命党通常明确表明党所代表的一部分人的利益;执政党为了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通常需要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利益。三是从思维方式上来看,革命党信奉斗争哲学,通常使用暴力方式夺取政权;执政党一般坚持和谐哲学,应用和平建设的方式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四是从活动方式上来看,革命党由于要改变国家现状,往往不遵从现有统治阶级制定的宪法和法律;执政党为了实现长期执政,更多地会从社会各阶级、阶层、集团的利益出发,在已制定的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活动。从革命党与执政党的区别来看,中国共产党在地位上已经是执政党,根据政党政治运行的规律,政党地位转变之后,就要相应地进行角色转变,适应新要求,迎接新挑战。
二、党的历史方位改变要求把发展经济、增加社会财富总量作为密切党群关系的根本途径
党通过革命取得政权之后,执政的重大任务就自然摆在了我们面前,党面临的是更加复杂而艰巨的考验。党的根本任务也由革命时期的夺取政权,转变为执政时期通过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来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通过发展经济来密切党群关系成了中国共产党需要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
实际上,中国共产党从成立到现在一直没有放弃过发展经济,只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走过了一条曲折道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主要任务是领导革命,但我们在自己的根据地上也很重视经济建设,通过自给自足来补充战争所需的物质需要。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在苏联的支持下,在国家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制定了第一个五年计划。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提前实现,中国经济发展的基础逐渐建立起来,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遗憾的是1957年之后,中国受到各种“左”的思想干扰,给国家建设和发展带来了重创,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更是把国家的发展推向了毁灭的边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文化大革命”后国家的发展翻开了新的一页。邓小平开始反思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我们逐渐清醒地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开始真正转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继承了邓小平创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始终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动摇;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历史早已证明,一个执政党能否推动经济迅速发展,尽快让人民摆脱贫穷的状态,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党获得人民支持的根本动力,是夯实人民群众对党信任和拥护的基础。
三、党的历史方位改变使权为民所用、代表好人民利益成为密切党群关系的本质要求
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在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搞好经济建设、增加社会财富总量的基础上,还需要用好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代表好人民利益。执政党如何用好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对于推动国家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幸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恩格斯指出:“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的反作用可以有三种:它可以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展得比较快;它可以沿着相反方面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像现在每个大民族的情况那样,它经过一定时期都要崩溃;或者是它可以阻止经济发展沿着既定的方向走,而给它规定另外的方向——这种情况归根到底还是归结为前两种情况中的一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版,第70l页)恩格斯的论述已经充分说明公共权力既可以造福人类,也可能成为一些人剥削压迫另一些人的工具。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公共权力的公共性得到了充分体现,人民成了公共权力服务的对象。毛泽东指出,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勤务员,他们的一切言论和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公共权力的所有者是广大人民群众,使用者是代表人民群众利益、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中国共产党。党要用好人民授予的公共权力,必须认真践行“权为民所用”的执政理念。一是加强权力制度建设。制度是连接理念和行为的桥梁,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建立和完善党的各项重大事务的决策、执行、监督、评估机制,并且根据变化发展了的实际作出重大的制度创新。二是加大权力的执行和监督力度。要想真正密切党群关系,让人民拥护党的领导,不但各级官员要用好手中的权力,还需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只有这样,党的领导和执政才能得到人民的认同,党群关系才能朝着更加和谐的方向不断向前发展。■ 蒋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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