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民政职能 推进民生建设
近年来,新罗区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推进各项民政事业发展。先后荣获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区(连续第三次十六年)、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全省双拥模范城(连续五届)、省级文明单位等各项荣誉称号三十多个。主要表现在:城乡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高。城乡低保制度不断健全,保障标准连续提高。社会救助体系有效运转,救助标准不断提高。至2012年,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300元/人月、150元/人月,三无、五保老人供养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五年来全区累计发放低保、五保、三无经费3000多万元。加强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分类施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城乡医疗救助稳步推进,先后制定出台农村、城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对困难家庭实施医疗救助。认真做好乡镇敬老院的新建、改建工作,规划区外的小池、岩山、苏坂、雁石、白沙,万安等敬老院均已建成投入使用,较好的解决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问题。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初步建立,成功应对2006、2010年暴雨洪涝灾害,共投入救灾资金7000多万元,帮助2000余户全倒户建好住房。全力支援汶川和玉树地震救灾工作,为灾区捐款捐物共计1100多万元。在城区建成“爱心超市”3所。
社区建设和村(居)民自治全面推进。深入开展和谐社会建设,中城街道被授予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称号。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落实社区工作经费,解决社区用房问题,做好社区服务站和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中城街道办事处和辖区6个一站式服务试点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推进龙岩中心城市社区用房移交工作,目前已接收社区用房24个楼盘9261平方米。全区各社区普遍建立了各类协会,社区志愿者队伍已达到8.98万人,东城社兴社区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万家社区图书援建活动‘学习型社区’先进单位”。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开展。扎实抓好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2006、2009年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双拥模范城,积极做好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工作,根据部队和国防建设需要,及时在资金、物资以及其他方面给予援助。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出台的各项优抚政策,加快解决好优抚对象“三难”等问题。及时发放重点优抚对象优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义务兵优待金、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等,确保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五年来全区共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500多万元,优抚对象门诊费560多万元,补助资金123万多元,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经费900多万元。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落实孤儿救助政策,不断提高孤儿养育水平,累计接收弃婴76名。完善孤老优抚对象养老服务,逐渐扩大接收孤老伤残、复员军人范围,共接收优抚对象36人。老龄福利事业稳步发展,落实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政策和百岁老人每月300元高龄补贴政策。启动新罗区福利中心项目建设,一期工程于2010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服务事业,加强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养老服务社会化步伐不断加快。全区现有福利机构(含托老院)27家,床位2264张,老年人床位拥有率超过50‰,远远超过全国18‰的水平,其中民办12家,床位1330张,民办托老事业走在全市、全省前列,拥有全国和省“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单位东宫下托老院等。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民间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完成全区社团和民间组织的年检工作,至2010年全区共有民间组织191个。五年来,全区190家民间组织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435个,培训各类人才562人,民间组织成为了和谐新罗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生力军。加快地名整治规范和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不断提升地名管理的规范化程度,积极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和勘定边界等相关工作。北城街道办事处成立和江山乡撤乡改镇工作均已完成。殡葬改革有序进行,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在全省首创闽台殡葬礼仪服务交流与合作,努力实现殡葬服务水平大飞跃。全区火化率达100%,新建农村骨灰寄存堂158个。婚姻收养登记管理规范,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
在新形势下,民政部门要主动服务和服从于大局,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开拓思路,创新观念,进一步促进民政事业发展,推进民生建设。
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一要完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二要完善部门协调机制。要本着协作共赢的指导思想,增强协作意识,提高协调本领,形成分工合作、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要完善社会参与机制。要制定相关政策,逐步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的动员机制和参与机制,让社会公众参与民政,共同发展民政。
加大资金投入,增强发展实力。一要坚持政府财政投入的主体作用。继续增加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建立民政事业投入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机制,加大民政事业支出在公共财政支出中的比重;要健全各级财政足额列支和按时拨付的机制,对必须依靠财政投入的资金,应在足额预算安排的基础上,采取财政“兜底”的办法,保障财政投入的主体作用;要强化民政资金使用检查监督机制,提高民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二要提高民政事业发展社会化水平。要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和个人以资金、劳务等形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要制定鼓励民间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政策法规和优惠措施,把社会福利机构更多地交给社会力量经营,试行政府向社会经济实体购买服务,尝试福利服务市场化。要切实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社会动员作用,大力培育社会救助类的社会团体,进一步拓宽社会捐助渠道,提高社会捐助水平。三要实现救助资金效用最大化。探索改革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体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效整合民政、财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的救助职能,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建立“上统揽、下整合,一口上下”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平台,实现救助信息共享,避免出现施救中的重复与遗漏,使整合后的各项救助制度互通、互联、互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
加快设施建设,构筑服务平台。重点加强城区社会福利设施和农村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龙岩福利中心的建设,力争每年新建1—2所乡镇敬老院,切实改善五保对象的居住条件,确保民政福利服务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和谐基础。要为基层积极创造条件,为基层尽力排忧解难,进一步夯实民政工作的基础。一要解决基层民政的机构编制和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的职能定位,在每个乡镇民政办配备3-5名工作人员,解决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二要解决基层民政的工作经费。调整支出结构,根据工作量、资金投入量的一定比例测算,实行财政足额预算,真正使基层民政“有钱办事”。三要改进基层民政的工作手段。充分利用省厅低保信息系统建设的契机,把推进信息化建设延伸到城乡基层民政,并把现代办公设备优先安排到基层民政办。四要关心爱护基层民政干部。为更多的基层民政干部提供学习培训机会,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本领。完善和落实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真情关心、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确保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 作者: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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