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wz9 发表于 2012-8-28 11:52:56

公文的五个基本作用

公文的作用。总的来说,公文的作用在于它是党和国家具体领导与管理政务,机关或组织之间相互进行联系、开展工作、处理问题的一种工具。具体地说,公文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明法的作用。自从人类社会有了文字,各种法律规范就是利用书面文件的形式来颁发的。我国的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人大和政府组织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文物保护法以及我省的地方性法规,大家都必须遵守。而小说、戏剧、电影以及其它一般公文则不具备这种作用,人们不受它的约束。

二是对下级机关进行书面领导和指导作用。领导机关主要是靠开会、发文来部署工作,传达指令、决策和意见,对下级机关的工作进行领导和指导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省、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都是独立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各自在所辖的行政区域内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权力时既要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又要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也要通过发出决议、决定、通知等文件对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进行具体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是联系公务作用。各级人大机关为了顺利地开展日常工作,需要使用公文与上下左右的机关和组织进行联系。比如每次常委会召开之前,一般都要分别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预告下次常委会会议议题,以便作好各种准备,常委会召开前夕,有关议题的变动和正式确定要向本级党委报告,并分别正式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和新闻单位。此外,在同一系统或不同系统的机关之间,公文也起着沟通情况、处理问题、接洽工作的办事工具的作用。

四是宣传教育作用。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不是依赖强迫命令,而是首先通过宣传教育来提高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自觉性的。即使是全社会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也总是要通过一个宣传教育期才正式施行。对那些影响面广、涉及人们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往往在法规颁布后,还要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者由制定机关或执法单位下发宣传要点,让人们掌握法规的精神实质,以及制定法规的目的和意义,为执法奠定更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环境。

五是凭证和记载作用。除了协议、合同等经过双方共同签订的各类文书及文件可以起到凭证作用,以证实双方曾经许诺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一些介绍信、证明信以及各种证件等可以用来证明某人的身份、职务、资格和所赋予他的任务,可以起到凭证作用以外,其他绝大多数文件、函件在传达意图、联系公务的同时,从一定的意义上说,也都具有立据和凭证作用。此外,还有一些文件,比如会议记录、电话记录、会议纪要、机关的大事记、值班日志、重要情况通报,以及其他各种具有重要文书往来的登记等,它们都具有明显的记载、存备和查找利用的作用,可供机关工作日后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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