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政府管理思维应加速转变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任务更加紧迫和艰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公平和差距扩大,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部分地区和一些领域社会矛盾有所增加,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一些领域fubai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与此同时,公民参与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新媒体高速发展,社会透明度越来越高。这些变化对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新媒体的发展,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深刻影响。新媒体作为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支撑下的媒体形态,具有非线性(超媒体)、交互性、超时空、个性化、虚拟性、即时性等特征。伴随着新媒体无中心化和不确定的传播,社会问题可能变得更加敏感、胶着和复杂化,政府管理的社会环境空前复杂。作为社会公共权力执掌者,政府的管理思维亟需转变,应该坚持平等合作、对话共识和柔性阳光等新思维,以适应信息化时代社会转型的要求。
新媒体极大限度地解放了个体,个人不再被淹没在普遍性中,更多公民具有了自我实现和被尊重的强烈需要,法治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因此,对于政府而言,需要树立平等合作的管理思维,通过新媒体搭建利益表达和沟通机制,实现公民的知情、参与和监督以及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同合作。一方面,切实保障公民之间的平等,使得不同公民享有平等的国民待遇和均等的公共服务,充分调动和尊重公民个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国家权力更多向社会回归,充分发挥社会本身的力量进行合作善治。另一方面,祛除社会组织的等级制和行政化,依据社会组织的行业性质实行分类指导和管理,实现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平等,尊重社会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等的主体性。尽管政府仍是最大的信息资源的掌控者,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在社会生活中的全面渗透,特别是新媒体所具有的无中心化、高度互动性的特点,使信息流通从单通道向混合型渠道转变,让每个人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个体与社会组织均有了信息发布、分享与传播权,信息权力不断扩散,信息中心不再是一元的,而是多元的,信息不再被个人或特定的机构垄断。随着信息互动和共享的民主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信息管理权力与方式也必须随之改变,通过集中管理信息的方式和行政命令的方式来实施政府管理显得捉襟见肘。近年来一些地方的社会矛盾随着新媒体的传播酿成更大的群体事件,就是集中管理、命令管制让政府陷入被动和尴尬境遇的例证。
从根本上说,现代政府必须把不同阶层的民众意见和利益要求加以聚合、综合,变成政府的政治主张和政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民众拥有了更多自主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和途径。然而,受制于媒介体制和利益诉求渠道,民众利益表达依然障碍重重。进入新媒体时代,借助于互联网论坛、博客、微博等工具,自下而上的利益表达渠道开始畅通。民众开始便捷地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真正的利益主张,利益诉求呈现出草根化和多元化的特点。民众借助于各种新媒体获得了更多的表达机会,也形成了自己的思维路径与话语方式,而一些官方的话语难以像过去一样获得民众的坚定信任和拥护,这尤其体现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网络舆论中,舆论导向有时呈现出民众对政府的严重质疑和不信任。这昭示着新媒体时代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代表者、维护者在方式方法上与民众利益诉求直接化、多元化的矛盾加剧。因此,对于政府而言,应该放弃主观专断思维和为民做主的旧式执政思维,树立对话共识思维,以新媒体为契机,站在他者立场上进行情感沟通、平等对话、理性讨论,达成共同的见解、判断或者结论,消弭民声与官声的断裂甚至对立。同时,高度互动化、个性化和及时性的新媒体也为官民沟通、消除分歧、误解,树立政府形象提供了良好的政治沟通环境。一方面,新媒体为多元意见表达提供了一个多元化、去中心化的开放公共空间。多元意见是共识的前提,没有多元意见谈不上共识。多元意见既包括主流意见,也应该包括非主流“异见”,还有弱势群体的诉求。另一方面,新媒体提供了公共商谈机制。以互联网论坛、微博互动为代表的对话沟通机制,提供了传统媒体所无法提供的即时对话、沟通与回复机制,在民众中间以及民众与政府之间架起了双向沟通桥梁。另外,新媒体具有强大的聚合功能,为凝聚多元意见,寻求“公约数”、“公意”提供了技术条件。尽管新媒体使得信息越来越分散化和碎片化,但是,通过搜索引擎、网络论坛、社交网络、微博等却为寻求社会共识提供了技术支持,政府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收集、甄别民情民意,对话沟通,凝聚共识。
社会稳定和谐是政府和民众的共同愿景,也是政府考核中的一项重要指标。社会稳定无疑是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是经济建设和国力持续提升的前提和基础。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利益分配格局的深刻调整,我国进入矛盾多发时期,尤其是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借助于各种新媒体传播、发酵,社会问题和矛盾有不断被放大化的趋势。一方面,信息传播过程难以控制,线性传播模式呈现网格化传播、裂变式传播,原有的社会矛盾焦点借助于新媒体传播效应被强化和放大。另一方面,开放性的新媒体使信息传播暗箱化走向公开化,传统封闭路径信息传播走向开放多元,可能加剧信息控制失序。另外,由于表达内容审查的缺失,网络表达的随意性增加,感性化、情绪化、焦虑化的表达与传播,使得社会矛盾呈现“火上浇油”之势,极易产生极化效应,网络民意容易偏离正常的轨道而走向极端化和偏执化。因此,政府应从刚性压制转向柔性阳光治理思维,寻求社会的柔性稳定。
柔性稳定,就是动用一切社会力量,法律的、道德的、民俗的,尤其是新媒体的力量,进行有效沟通互动、劝服,推进社会治理中的阳光透明。正确对待新媒体时代民众的利益表达诉求。借助于微博、社交网络等新媒体,民众意见表达和利益诉求变得更加活跃,但并不意味着社会的剧烈冲突,应该习惯性地把群体诉求看成推动建立公平公正的利益表达机制和社会分配体制的正常推力和正面动力。承认社会中不同社会组织和群体的自主性自治要求,重视各社会阶层的利益表达,充分顾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把群众利益诉求及群体事件作为社会转型中的正常现象。提升政府及各级官员柔性思维能力,放下对立冲突、压制管治的传统套路,真正站在草根民众的立场,把复杂的政治社会问题柔性化、人性化地解决。学会利用新媒体进行沟通互动,软化矛盾。新媒体在放大社会焦点的同时,也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一方面,应积极主动搜集和甄别互联网空间所反映出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做好网络舆情的收集和甄别工作,关注各大论坛的网络舆情,做好民情舆论的实时监测。尤其是对于各种突发事件,政府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和处理,把社会问题与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乃至未萌之前。另一方面,做好透明公开,依法依规向民众提供最新最快最全的信息来引导舆论。阳光开放的思维是畅通表达渠道,规范表达方式,让社会柔性化、稳定化的必要途径。在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和敏感问题上不缺席、不失语、不妄语,也不遏制网上的“众声喧哗”,“捂”、“压”、“盖”只会让真相变得扑朔迷离,并给谣言满天飞创造滋生的土壤,不仅无助于缓和事态、化解矛盾,相反可能恶化事态,导致舆论失控。应该利用新媒体平台充分发展民主,建立社会减压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老秘网的作用,设置民主参与平台和政府与民众互动平台,垄断信息、暗箱操作的做法与思维方式将会受到网民的强烈质疑,如果继续在网络空间设置层级、障碍,沿用传统管理思维,只会激化社会矛盾,降低政府信用。作者:戴建华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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