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制度瓶颈找准发展路径 加快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
山西作为典型的资源型省份,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是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成功获批,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政策机遇。近一段时间,关于转型发展、尤其是综改试验区建设,已有许多讨论。特别是产业转型、发展方式转型等方面的讨论已比较深入,关于矿业用地整治再利用和技术创新问题也多有谈及。这里,从机制体制创新的角度,就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和综合配套改革中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谈几点看法。一、以“资源收益分配制度改革”为着力点,推动资源财富的公平分享和资本转化
资源收益分配涉及人群间、区域间及代际等多个层面。调节资源收益分配,对山西转型发展意义重大。应当以资源收益合理分配和资源财富资本化转化为着力点,建立资源财富转化机制、资源收益分配与调控机制和绿色创新激励机制,更好地把自然资本转化为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具体而言,就是要建立资源收益向工业化资本的转化机制。特别是在矿产品价格高企时,合理界定和严格监控资源超额收益,调控管理资源型企业的高额溢价收益,使其有效地转化为工业化资本,改变非理性消费和奢侈消费,防止资本外流。探索建立煤炭稳定基金制度,借鉴挪威和美国阿拉斯加的相关经验,突出“包容性增长”的时代要求,建立资源红利与资源产品价格的联动机制,调整煤炭红利分配格局。构建央地、矿地之间的资源收益共享机制,矫正收益分配原则,引入经济伦理准则,调整收益分配结构,使资源的所有人、探矿权人、资源开发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都能够得到合理补偿,并在资源开发中共同受益。引导煤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大企业对矿区环境保护和修复的投入,支持地方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矿地协调发展。
二、以“构建‘煤焦资本’转化机制”为抓手,有效激活沉淀资金,积极引导资金投向
经过近30年的积累,我省形成了一批数量可观、大多由民营企业(家)持有的煤焦资本。近几年,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和推进煤炭资源整合,部分民间资本从煤焦产业领域退出。部分退出资金主动转产转型,投向了接续替代产业,也有一些流到周边省份,还有相当数量的资金处于沉淀状态。这些资金能否有效激活,及时转化为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对于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至关重要。要围绕煤焦资本的激活和转化问题,进行制度变革和机制创新,把“煤焦资本”的兴奋点从地下转到地上,引导民间借贷的主渠道从地下转为地上,促进资源财富转变为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人力资本。要尊重资本积累的规律,充分肯定煤焦领域企业家的历史贡献,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家的公众形象和社会地位。搭建具有活力的投资平台,培育企业家群体,弘扬企业家精神,形成企业家与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的有机融合机制,不断增强资本形成和增值能力。改进投资信息服务发布机制,整合各政府部门的招商投资信息,建立统一的投资信息发布平台,实时发布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发展规划、投资项目信息,开展网上咨询服务。建立民间投资的要素供给机制,在土地、人才、环境容量和技术资源共享方面提供支持,改善民企要素供应状况,为退出的煤焦资本投向其他产业提供出路和便利。完善投资服务代办制度和项目审批督办制度,减少审批环节,降低投资成本和投资风险,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优化投资环境,激活沉淀资金,引导资金投向,使投资人能够放心大胆地投资项目,专心于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允许民资设立多形式投资基金,吸引大型投资机构进驻。面向我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建设项目、转型发展的重点产业项目,发行信托产品、债券产品或转让股权,向民间资本募集资金,为民间资金提供“集成出口”。
三、以“构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机制”为重点,提升水资源的综合承载能力
水资源问题是一个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山西长之于煤,短之于水。”长期以来,高强度、大规模和粗放式的煤炭资源开发,对水资源和水生态造成了严重破坏。水资源的严重短缺,已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严重影响着转型跨越发展进程。应当紧紧抓住当前“全国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的难得政策机遇,把“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补偿”纳入采煤生态环境补偿范畴,把“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列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重点任务。具体而言,要探索建立以水功能区管理为基础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对重要水源地采取禁止煤炭开采、地下水压采和地下水位监测等措施,强化重点岩溶大泉保护和主要河流源头保护,重视流域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快推进“两纵十横”大水网建设。探索建立矿权和水权相挂钩的新机制。把采矿权出让、合同煤供应、能源战略合作作为战略性筹码,协商处理好与邻近的河北和河南等省区的 “水权关系”,建立起我省边境地区水权兑现的新模式,有效推进省境边际地区的水利工程建设。探索建立“煤水双采”和“保水型开采”制度。推进相关技术开发和技术标准制订,从工程设计和生产组织等关键环节入手,规范采煤方式和行为,防范对水生态的破坏。探索建立采煤漏水补偿制度。根据对水系统和水动力条件的破坏程度和水资源的损耗程度给予合理补偿,并将其纳入煤炭完全成本核算。探索建立水权初始分配制度和水权转让制度。明晰初始水权,建立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提高生态用水规模和比例,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
四、以完善矿业开发管理体制为核心,促进矿产资源的集约、高效、综合开发
作为煤炭资源大省,我省在矿业开发管理体制上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矿业权管理体制不顺,造成大量资源浪费;矿业权交易制度缺失,导致二级交易市场发育不完善和交易失范。要从我省资源型经济的现实特征出发,健全统一、开放、有序的资源产权配置一级市场,探索建立以市场发现为手段、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矿业权价款形成机制,形成“择优进入”的资源型企业市场准入机制。实行煤系共伴生资源矿业权一体化设置的新体制,改变矿业权分离设置、重叠管理的状况,实行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高效开发。建立完善矿业权交易和赎回制度,尝试建立区域性矿业权交易市场,制定矿山企业矿业权退出实施细则,颁布矿业权赎回的程序、标准和办法,进一步改善矿业开发秩序。
五、以“构建专用性资产处置机制”为突破口,破解资本沉淀难题
资产专用性是沉淀成本产生的客观条件,是资源部门形成自强机制的重要原因之一。资产专用性问题广泛存在于资源型企业、资源型产业和资源型区域等不同层面。资产专用性的存在,使得我省这样资源型产业比重大、资源型经济特征典型的省份,需要付出更为巨大的产业转型成本,面临着更为沉重的产业再造任务。破解资源型区域难题,需要高度重视资源型产业的资产专用性问题,从优化专用性资产处置和降低沉淀成本入手:完善资产转移和流动机制。借鉴国际经验,组建二手矿业设备拆解与再利用公司,完善二手矿业设备市场,以降低资产的专用性损失;引导资源型企业与下游企业达成长期合约或推进一体化。有序推进资源型企业的兼并重组,结成企业战略联盟,减少机会主义带来的风险,提高资源型企业在市场谈判中的话语权和专用性资产价值;建立专用性投资风险规避机制。构建资源型企业衰退预警体系,建立健全资源型企业保险,设立平抑基金与转型基金,加速资源型企业计提折旧,降低专用性资产贬值风险补偿资产专用性损失。此外,要以“转产转型工业园”为载体,有效吸纳和集聚各类资本及生产要素,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壮大,推动产业转型和城市转型。在资源型城市、特别是资源枯竭型城市设立转型转产工业园,在政策上视同国家或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鉴于资源型城市对国家作出的历史性贡献和产业转型发展的特殊困难,对转型工业园优先审批用地计划,对园区内项目优先给予核准。围绕接续替代产业培育,吸引煤焦领域转型资本,布局一批生物制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形成经济增长、产业成长和城市发展的新高地。 作者:张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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