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 发表于 2012-8-19 23:20:21

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我国流动人口越来越多,并且呈现出新的特点和新的要求,其中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问题值得关注。由于各种原因,流动人口始终被视作外来人口,被当作外地人,难以在当地扎下根来,与本地人缺少正常的交往和交流,社会融合度较低,潜藏着不少矛盾和冲突。
    我国流动人口中既有向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流动的农村人口,也有在城市间流动的城市人口。总体上看,我国流动人口中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工及其家属,他们以向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流动为主。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往往以地缘、血缘为纽带工作和生活在一起。有的以工厂为聚落,有的以城市边缘为落脚点,形成“浙江村”、“河南村”、“湖北村”、“安徽村”等。有的大城市万人以上的流动人口聚集区多达数十个甚至上百个。流动人口聚集的社区内部,社会结构、人员交往、社会活动、社会心理与当地社区存在很大差异。总体上看,流动人口工作和生活在与当地人相对隔离的世界中。
    据调查推算,我国已有2.4亿农民工及其家属,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和农民工二代,其中新生代农民工占到 60%以上。所谓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80后”和“90后”农民工,农民工二代是指出生在城市的农民工子女。新生代农民和农民工二代不同于老一代农民工。
    新生代农民工具有新的特点。一是文化程度较高。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 80%以上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相当一部分具有高中和大专文凭。二是绝大多数没有结婚成家。三是没有真正的农村生活体验。很多新生代农民工一直在学校上学,毕业后就开始外出打工,并没有从事过农业生产,缺少真正的农村生产和生活经历。四是接受外部信息多。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在媒体化、数字化时代,他们和城市孩子一样使用手机、上互联网、看电视、看报纸,因此接受的信息与城市孩子差别不大,对新事物兴趣浓厚。五是对待工作表现出“三高一低”的特点。“三高”是指:第一,职业发展要求较高,不再满足于有工作,而是开始选择那些有利于自己长远发展的职业。第二,工资待遇要求较高,不再满足于比较低的工资报酬。第三,权益保护要求较高,希望能够受到平等对待,希望有尊严地工作,希望合法权利得到维护。“一低”是指吃苦耐劳的精神较低,他们中不少人不再愿意像其父辈那样从事苦累脏险的工作。正是由于这些原因,近年来,不少地区出现招工难和“民工荒”现象,有事没人干和有人没事干并存。
    新生代农民工从农村走出以后,很少有人愿意再回到农村,过着他们父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即使在2008年金融危机就业形势严峻的时候,大多数返乡农民工也只是回到家乡的城镇寻找工作和生活机会,而没有真正回到乡村从事农业生产。
    农民工二代是指在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出生并成长的农民工子女。农民工二代大部分还处于在校学习阶段,也有少数已经进入成年。他们的共同特点是说着流利的当地话,不会说老家话,对于老家没有多少概念,认为那是父母和爷爷奶奶的家乡,似乎与自己关系不大。但是,他们也不认为自己是所在城市或地区的人,他们生活在与当地人没有多少往来的另一个世界中。他们有时为所在的城市感到自豪和骄傲,常常又有自卑感,有时又有不公平的感觉。他们渴望能够成为真正的当地人。
    近年来,在城市中还出现了流动和漂泊的大学生。他们没有当地的城市户口,就业层次不高,工作不稳定,收入较低,大多在城乡结合部租住比较便宜的住房,但是,他们并不气馁,虽弱小但仍然顽强地拼搏奋斗,希望有一天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现状。“蜗居”和“蚁族”是他们的生存状态。青年学者廉思几年前带领他的研究团队,对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唐家岭一带的“蚁族”大学生的工作和生活状态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调研,从而使这一现象公之于众,引发人们的关注和思考。
    由于新生代农民工、农民工二代以及“蚁族”大学生所受教育和生活经历的独特性,他们一方面强烈希望能够融入当地社会,另一方面对当地人的歧视和社会排斥非常敏感。因此,近年来,外地人与本地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变得多了起来,有的甚至十分激烈。
    造成外地人与本地人矛盾和冲突的根源在于户籍制度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一系列不平等的制度安排。由于城乡分割的两种制度体系是历史形成的,要走出这一困境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国家已经为此进行了积极的努力和探索,取得了不少成效,“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局面正在改变。但是,应该看到,由于流动人口结构和社会需求层次的变化,人口流动过程中社会融合问题变得越来越紧迫,需要各地政府结合户籍制度改革,从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参与、社会舆论等方面创造条件,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外地人与本地人的交往和社会融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平稳健康发展。
    一要降低公共服务的门槛,提高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能力。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社会融合遇到的主要障碍是就业困难而且不稳定、工资待遇低、社会保障不健全、子女上学难、住房困难、看病贵看病难等,这些因素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影响了他们的自信心,影响了他们与当地人的正常交往,影响了他们对当地社会的评价和认同。因此,流入地政府、劳动用工单位和社会组织要千方百计为流动人口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免费或者低偿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培训,为他们提供廉租房、初级医疗服务、法律援助等,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二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社会工作,关心流动人口的心理健康。2010年接连发生的“富士康跳楼事件”警示我们,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健康问题。政府、各类企事业用工单位、社区和社会组织要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他们的尊严,关注流动人口的心理状况,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关注他们的情绪表现,关心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关心他们的社会交往,关心他们的婚恋和职业发展,注意与他们沟通交流,注意对他们进行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引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加强心理辅导和心理干预,防止出现偏激心理和行为。
    三要把流动人口纳入城市社区管理,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要改革城市现有社区管理模式,把流动人口统一纳入当地社会管理和服务之中,按照实有人口数量设置管理和服务机构,配置相应的人员、经费和资源。既可以在流动人口中建立相应的管理和服务组织,开展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也可以在现有的社区管理服务组织中吸纳流动人口中热心公益、有威信的人员,更加顺畅、准确地反映流动人口的诉求,用更加适合流动人口特点的方式提供管理和服务,从而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针对性,增强管理和服务的效果。
    四要积极想办法让有条件的流动人口转户入市,从根本上破解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难题。对于那些在当地工作和生活时间较长、有稳定住所、稳定收入、遵纪守法的流动人口要逐步允许其落户当地。这样既可以更好地保障流动人口享有平等的市民权益,提高城市化的水平和质量,为城市和沿海地区的发展注入更大的动力和活力,同时又可以为其他流动人口树立榜样、看到希望,更加努力地为当地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要教育引导当地居民特别是城市居民正确认识和对待流动人口,消除他们的偏见和歧视。要宣传流动人口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作出的贡献,宣传流动人口中的光进事迹,要组织开展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的联谊活动,教育本地人认识到城市的发展离不开流动人口的辛勤劳动和重要贡献,流动人口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作者:龚维斌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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