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 发表于 2012-8-12 22:46:28

转变社会管理“三重三轻”方式

转变社会管理“三重三轻”方式

作者:王永平

    现行的社会管理方式依然带有某些计划经济的色彩,存在“三重三轻”问题:即在社会管理中重政府管理,轻公众参与;重管控处罚,轻预防协商;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等手段。应当看到,这些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的,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现阶段特征的集中反映。这种社会管理方式不能很好地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不能很好地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要求,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长治久安的要求。因此,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快转变社会管理方式。这种转变包括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方法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其中主要是实现“三个转变”:从重政府管理轻公众参与向政府负责和公众参与相结合转变;从重管控处罚向更加重视协商和预防转变;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等手段向依法管理和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转变。
    加快社会管理方式转变,是社会管理领域的深刻变革,涉及社会管理的深层次问题。因此需要标本兼治,统筹兼顾,从转变观念入手,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全面依法履行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社会管理方式转变。
    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这是转变社会管理方式的重要前提。近年来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在社会管理领域,政府仍然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因此,深化改革,推动政府职能实现“四个转变”,即政府职能应当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转变,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向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向实行科学化公共治理转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能够自己办的,就让他们自己去办;市场机制能够调节的,就让市场去调节;社会组织能够自我管理的就让他们自己去管。属于社会公共领域的事务,公民社会组织承担不了、市场机制也调节不了的,政府必须努力解决,并且要坚决管住、管好。
    二是以社会化为导向。主要是指社会事业社会办、社会事务社会管、社会成果社会享。以社会化为导向,符合社会管理的本质要求,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其一,管理主体多元化。就是要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格局要求,发挥多元管理主体作用,形成社会管理的有效合力。其二,管理政策公平化。所有公民有平等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同时又都应当平等地接受社会管理。其三,参与方式多样化。可以是公民个人参与,也可以是社会组织参与;可以义务参与,也可以引入市场机制等。
    三是完善政策,制定法律。近年来,全国各地出台了不少社会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并且取得积极成效。应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社会管理政策,在此基础上加快社会管理立法进程。可以考虑把比较成熟的社会管理政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当地人民的共同意志。同时建议国务院组织力量调查研究,加快制定和完善全国性社会管理方面的政策。条件成熟时,建议全国人大制定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通过完善政策制定法律,提高社会管理法制化、社会化和科学化水平。
    四是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政府应当着力完善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政策,积极创造各类社会组织依法活动的环境。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简化登记手续,落实扶持措施,建立对社会组织的资助和奖励机制。同时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与政府脱钩,努力实现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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