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 发表于 2012-7-31 09:05:58

社会和谐的深层次内涵

从提出社会和谐理论到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以说是应时而作。但是,一些影响和谐进程的瓶颈问题如表面风平浪静,内层暗流涌动;基本和谐达成,全面和谐难继;利益协调初显,公平正义未发;以及对和谐内涵不恰当理解(如认为只是互相让一步或者基于民主的形式达到一种和谐的局面)等等,使得人们在思想上不能达到同心同德,凝聚不了发展共识;在目标上不能达到同心同向进而互相制肘,形成不了互相帮助配合的发展氛围;在行动上不能达到同心同行,开创不了团结合作、互相协调发展局面;总体上,凝聚不了一种全民协同配合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征程的“向心力”,一种“同心”的发展蕴象。如何营造这样一种发展蕴象成为摆在人们面前亟需解决的问题。要形成这样一种发展的“同心”蕴象最终协同配合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协作才能达到。

社会协作,简单地说就是人与人之间互相依存,为实现共同的目标结成互帮互助、互补配合、互相协调的协作关系。社会协作理论是要围绕社会生存和社会发展的主题,结合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状况来建构的一个较为系统和完整的理论。建构一种理论,有必要界定一下前提条件:一则个人无法孤立于社会而独立生存,人与人之间通过信息和物质的交流达到社会协作,最终实现自己的目标;二则个人和社会最基本的需求是生存,而人与社会的发展是以生存为基础的,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的解放和社会的解放。

这里要明确:其一,协作是对和谐的进一步深入,它是基于和谐情况下出现的如只协同不配合、只配合不和睦、只和睦不协调、只协调不团结、只团结不合作等诸问题阐发的。在此意义上,社会协作就是自觉协同配合,它是在和谐的基础上内部各要素自觉地协调合作。就像一排火炮弹射目标,无协同的和谐只能是这一刻打一下,过一刻再打一下,没有集中的火力;无配合的和谐只能是只打炮弹无共同的瞄准目标;无协调的和谐是能是火炮之间的互相掣肘;无团结的和谐只能引来内讧;无合作的和谐只能是互相的争抢“名”与“利”,没有共同的“向心力”。

其二,协作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目标的现实路径选择。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其他一切社会的显著特征和根本标志,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它的内涵至少包括人的能力的发展、人的社会关系的丰富和发展、人的多样性需要得到满足的发展、人的自由个性的发展等方面。但是,我们并没有这样的条件来实现如此目标,更何况我们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的温饱问题才刚刚解决,要谈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有点过早,因此就带来了理想与现实的断裂。现实问题摆在眼前,就需要我们解决。作者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协作型社会可以作为一个过渡选择。只有社会的各个成员明确了自己的位置并实现了自己的这个位置的价值时候我们才能提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当然,我们要达到马克思关于未来的设想即“自由人的联合体”即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个是未来的理想也是我们的目标。但是,现阶段我们要把这一设想中国化,即“协作”,以期渐进达到。这是达到未来“自由人联合体”的必经之路,也是我国现实的选择。因为只有通过协作才能才能充分发挥个人某个方面的才能,进而发展自己其他方面的才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现时期的我国,只有通过全社会“协作”,才能凝聚“向心力”,“同心”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伟大征程迈进。

因此,社会协作是社会和谐的更深层次内涵,更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过渡选择。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宋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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