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秘书 发表于 2012-7-23 08:28:58

关于加强新县城个体税收征管的思考

屏山县是向家坝水电站的库区重点淹没县,县城将整体搬迁到新县城。按照屏山新县城总体规划,新县城建设规模约为4平方公里,到2012年,建成区实际居住人口规模发展到5万人左右,新县城将着力体现川南水库搬迁新城、川滇黔特色人居中心、水库旅游服务基地,主题会议中心等功能和特色。建成后新县城将具备以下优势:一是形成以新县城为中心,辐射屏山县、宜宾县部分乡镇近20万人口的商贸经济圈。二是交通网络更加完善。岷江航道、成贵铁路、宜乐高速穿境而过,通江达海的水路和四通八达的陆路将大大缩短屏山与外界的空间距离,节省物流成本。三是新发乡部分地势较为平坦,有利于集中发展工业产业群,以工业为引擎助推屏山经济发展。四是宜屏沿江快速通道建设,主动融入宜宾半小时经济圈,优越的人居环境将使新县城成为人们休闲、度假、宜居的好去处。新的县城,新的起点,新的蓝图,将促进我老秘网县经济繁荣,尤其是物流、服务业等第三产业蓬勃发展。笔者结合新县城目前处于建设期现状入手,分析探讨加强新县城个体税收征管的措施。

一、新县城个体征管现状

(一)县城建设期主要以经营建筑建材为主。根据税务登记数据,截止2011年8月底,新县城个体纳税人124户,其中,国地税共管纳税人90户,地税管理纳税人38户。按经营范围分类有:建材行业35户,五金机电9户,日用品及其它零售35户,木材加工4户,废旧回收7户;餐饮18户,建筑机械租赁9户,广告及其它服务业7户。

(二)个体纳税人与移民密切相关。根据有关数据统计分析,户籍在本市的经营户占68%、省内其它市州经营户占15%,省外经营户17%。通过走访调查了解,户籍在本市经营户大多来自我老秘网县移民乡镇和新县城占地移民,而省外经营业户大多来自三峡库区县市。大量移民转变身份成为个体纳税人,正确处理好征税与移民迁建的关系将是今后个体税收征管中的重点和难点。

(三)个体经营需要不断规范和引导。新县城正处于建设期,尚未形成专业市场、门市、铺面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为抢占商机,各种临时设施搭建的经营场所应运而生(账篷、活动板房、空坝),主要集中在公路沿线和新县城街道两旁。由于经营场所流动性大,且未从相关部门取得许可证照,增加了个体税收管理的难度。

二、加强新县城个体税收管理,服务移民迁建

(一)规范新县城个体税收征管。一是广泛深入开展税收宣传。重点宣传地方税收法律、税收政策以及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的相关规定,积极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加强管户清理,掌握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二是严格执行个体定额核定程序。依据纳税人自行申报的经营额,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使用量、行业规模等因素核定定额,核定定额情况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进行公示。根据公示反馈信息和意见修改定额,上报县局核准后再张榜公布,确保个体税收定额公开、公平、公正。对连续2个月经营额(**使用额)超过定额20%的纳税户及时进行定额调整。三是强化监督,确保操作透明。组织乡镇社区、个体代表参加个体评税定税座谈会,向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建立协税护税组织,让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代表参与税收定额的评定和税收管理的监督工作,增加税收定额核定的透明度。四是加强临时经营业户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有关规定,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因经营需要,可以限量供应发量。领取营业执照后,税务机关收回临时税务登记证,核发税务登记证。

(二)用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移民从事个体经营。现行扶持个体经济发展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一是未达营业税起征点免征政策。从2009年起,四川省按期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即按月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月营业额低于5000元免征营业税,超过5000元则当月营业额全额计征缴税。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川财税〔2009〕13号)。二是支持和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限定行业除外),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该政策属于审批减免类型,须个体经营者提出申请,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可执行。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

(三)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实行办税公开。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施公开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税务违法处罚标准、服务承诺等公开事项。二是提供导税服务。在办税服务台放置各类表、证、单、书以及填写示例,辅导纳税人填写涉税资料,解答纳税人办税咨询,为纳税人提供便民服务。三是继续开展提醒服务。及时提醒纳税人在法定时限内履行纳税义务或告知纳税人相关的税收政策,避免纳税人因不了解税收政策变化或工作疏忽而受到不必要的行政处罚。四是大力推行银税库联网。通过国库、银行、税务三方联网,实时扣缴税款,减少纳税人往返银行、税务之间进行资金结算,为纳税人提供了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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