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wwang
发表于 2015-11-2 14:55:56
服务中心和机关混在一起,恐怕会出现混乱、扯皮、低效,实际上某某市服务中心成立之初就存在这个问题,后来事权分离出来,才得以理顺。
孙颖昊
发表于 2015-11-4 16:35:07
罪状二:陈某人利用这个下属单位收费,收据嘛,不用财政的,用税务的,这样就不用和财政结算,游离于单位财务之外,收了多少,他掌握。(头儿脸色凝重起来,确实咧,我不晓得倒底这个中心收了好多钱。嗯……)
龙海
发表于 2015-11-5 11:31:44
嗯,也有一定的道理
土豆泥
发表于 2015-11-5 16:10:12
我认为,中心的人,应该首先做好中心的业务,在能抽出空的时候,适当帮助做一些机关的工作,这样比较有利于工作。”
]: I& \6 J( I: f' au; S9 hp( h; O
远航小桥流水
发表于 2016-4-22 22:23:29
见和王副有点不同。我们成立这个服务中心之前,到兄弟市区都去考察过,普遍的运作方法不象王副所说的那样。以某某市为例,他们在成立这个中心之后,是
guliangjin
发表于 2016-5-25 15:43:23
我认为,中心的人,应该首先做好中心的业务,在能抽出空的时候,适当帮助做一些机关的工作,这样比较有利于工作。
jeff_luo
发表于 2016-5-30 21:33:06
学习了,好东西,今后自己也得注意
轩妤恋
发表于 2016-5-31 12:32:33
我谈点不成熟的看法。
宇宙小白
发表于 2016-6-1 09:50:16
关于人事安排,我认为,以后中心将承担非常繁重的工作任务,业务也会十分专业化,需要招聘较为专业的人员来做,某某市就是这样的;如果和机关的人员一起,不利于专业化,也很可能导致服务中心的工作不能按既定计划完成,或者完成得不好。我认为,中心的人,应该首先做好中心的业务,在能抽出空的时候,适当帮助做一些机关的工作,这样比较有利于工作。” . Np/ E4 l5 [$ p: C
郭子
发表于 2016-6-1 10:00:04
陈副:“我谈点不成熟的看法。我的意见和王副有点不同。我们成立这个服务中心之前,到兄弟市区都去考察过,普遍的运作方法不象王副所说的那样。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