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缘、书缘、法缘
人生是漫长的,从出生到死亡,中国人的平均年龄是71岁,然而人生又是短暂的,在历史长河中只是一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故事,千奇百怪,每个人都是一本书,或长或短,内容各异,每个人在一生中根据自己的环境、条件、嗜好总要与各种各样的事物结下缘分。有的喜好球类,与球结下了缘分,有的喜好下棋,与棋结下了缘分,有的喜欢玩牌,与牌结下了缘分。我则喜欢喝茶、喜欢读书、喜欢司法工作、喜欢研究法学理论。与茶、与书、与法结下了缘分,索性自己称为茶迷、书迷、法迷吧。
茶 缘
我虽谈不上文人,却喜欢喝茶,虽称不上法学家,但是酷爱法学,从事法学研究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嗜好。用自己的话说本人不是黑白两道,而是书、茶两道。生在农村长在农村,记得小时候,父亲是公社党委副书记,大舅是大队党支部书记,父亲闲暇之余,晚上回到家中,大舅总要来和父亲谈天说地,从国家大事说到民间小事。母亲总要炒上一锅向日葵瓜籽,家中无茶,母亲将高粱米炒熟,称为“糊米”。将糊米放入暖瓶,倒上滚开的开水,盖上壶盖沏上10分钟左右,然后倒入大碗,这水也有颜色,酷似今天的茶水。糊米水代替茶水,喝起来倒也别有一番滋味。2005年12月在北京参加《法律适用首届国际高层论坛》时买到了“荞麦”茶,味道酷似当年的“糊米”茶。而真正开始喜欢茶叶,成为一生嗜好,历史还真不算长,那还是1990年12月我在中国人民大学高级法官班的结业论文《试论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一文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届学术研讨会上获奖论文。这是我第一次获奖,也是第一次参加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开往昆明的列车上,一云南老乡介绍云南的风土人情,特别介绍云南的茶叶,云南盛产“滇红”、“滇绿”,有一个县专门盛产“普洱”茶,老乡还把自己带的普洱茶拿出来请大家喝,到了昆明后,自己买了一些“滇红”、“滇绿”、“普洱”茶,中国人民大学高级法官班同学红河洲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雄亮还送了一些“滇红”、“滇绿”茶叶,会议结束后,乘飞机途经重庆,机场商店里卖有四川沱茶,我又买了一些。从此,我和茶叶结下了不解之缘,也和法学结下了不解之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以后我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法学理论研究,撰写理论文章除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国司法》、《法律适用》、《法学家》、《法学杂志》、《社会科学战线》、《当代法学》等刊物发表外,每年都参加几次全国和国际性的重大法学团体学术研讨会。每到一地都要购买当地的茶叶,每次公出也不忘买点好的茶叶,不进商店进书店,不进商店进茶庄。如西湖龙井、庐山云雾、黄山毛峰茶,安徽太平湖的太平猴魁、洞庭湖君山的“君山银针”、河南的“ 信阳毛尖”、无锡的“碧螺春”,还有武夷山的“大红袍”,虽买不到正宗,二代也蛮好的。慈溪的“铁观音”、“乌龙茶”, 海南五指山的“苦丁茶”,台湾的“冻顶乌龙”等等。我不仅喜欢茶,还喜欢茶文化,更喜欢茶盒上的文字,喜欢读有关茶的书籍和文章,1993年高级法官班同学原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现浦东新区法院院长丁寿兴来四平讲课时还到书店给我买了一本《茶经》,专程从上海带到四平。二00六年五月去云南还买了一本《茶马古道》的专著。
深圳三洲田茶厂生产的三洲田观音王茶盒上印着:“茶、香叶、嫩芽、爱僧家、碾雕白玉,罗织红纱。铫煎黄蕊色,碗转曲尘花。夜后邀陪明月,晨前命对朝霞。洗尽古今人不倦,将至醉后苦堪夸。”将茶的形状、性能、作用描写的淋漓尽致。
四川峨眉山竹叶青(绿茶)为铁盒,封面印着老子《道德经》的一句话,“静胜躁、宽胜热、清静为天下正”。故此茶又称静心竹叶青。茶盒的一端又印有一个正在冒气的茶壶,茶壶上端印有“一杯茶,品人生沉浮,平常心,透万千世界”的字句。分明是让人们在品茶之余,静下心来,以一颗平常心对待世界。现在,最得意的是在闲暇之余坐在我的绳墨斋里,沏上一壶上好的茶叶,一边读书、写作、一边品茗,别有一番感受。
当然,喝的茶也不都是自己买,也有老师、朋友送的茶。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在2006年4月在郑州召开的第七届全国检察理论年会上送我的上好的信阳毛尖,2007年11月在上海召开的检察学理论体系研讨会上送我的“御观音王”,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大法官王秀红大姐送的陕西省平利县产的“绞股蓝极品龙须”茶。著名法学家赵秉志送的西湖龙井,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严励从上海捎回来的新茶绿茶,市政协主席王国栋从俄罗斯带回的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洪启给我从北京带回的“观音王”,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吉林省中小企业管理局局长倪连山出差带回的西湖龙井茶,最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任剑波从台湾又给我带回了阿里山高山茶。
书 缘
在小学时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一直到现在,书与我一生相伴。不过那时候读的是小人书,也叫连环画,最便宜的几分钱一本,我用父母给的零用钱全部用来买小人书,记得有《岳飞传》、《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一直到初中时也未间断,有时在课堂上偷看被老师发现没收。在初中读书期间也开始读小说,父亲从省城三舅家带回《烈火金刚》、《野火春风斗古城》、《青春之歌》、《红岩》等等,常常是手不释卷。老叔说:老不看《三国》少不看《西游》,老年人看三国容易替古人担忧。参加工作后基本上无书可读,停了几乎十年。一直到1980年在四平市教育学院进修中文专业,才又重新开始了我的读书生涯,除了购买中文教材外,我又用不宽绰的工资买了《辞源》、《辞海》、《名言大观》等等,从此也开始了我的买书生涯,购买的书籍从中文到法律、哲学、政治、人物传记等等。我的书柜也由开始的一个发展到今天的十多个,买书成为我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出门不进商店进书店,有人见到女人迈不动步,我则见到好书迈不动步,为买书邮书常常累得满头大汗,有时不惜重金买下。
在中级法院任审判员时,我是订杂志最多的,曾受到时任办公室主任刘平的表扬。买书最多的一次是2000年,在北京劳动人民文化宫举办全国书市,有的打了三折,我买了高高的两大捆书,一直带到四平家中,累得气喘吁吁,两手勒得通红,我感叹自己真是书奴。当然有的书虽好但价格昂贵,有时只好望书兴叹,但好书不买心里总是不是滋味,抓耳挠腮,总是千方百计想买回。除了自己买的书之外,也有很多书是朋友送的,有的是出版局的朋友,有的是出版社的朋友,最珍贵的是省出版局副局长胡宪武送给我的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二十六史》百册。在我的书房里,专门设置了一个赠书柜,里面珍藏着满满的一架书,大都是著名法学家如高铭暄、马克昌、王作富、樊崇义、王牧、王利明、赵秉志、陈兴良、张智辉、陈卫东、徐卫东等几十位法学大家的赠书,我把它视为书中珍品,经常拿出捧读。
我对书情有独钟,不仅仅是买书、藏书更重要的是读书,屈指算来,一生中能让我彻夜通读手不释卷的书也只有两部,一部书是《写在钱钟书的边上》,那还是1999年11月我时任四平市司法局局长,到保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晋升三级警监的受衔培训时读的。我连续看了两个通宵,将《写在钱钟书边上》一书看完,那是一部国内外记者描写钱钟书去世后报道的书,是一部友人纪念钱钟书的书。我深深被钱钟书先生高尚的人品,渊博的学问,严谨的学风所所感动。钟书先生博览群书,妙语惊人,淡泊名利,拒绝申请诺贝尔文学奖,拒绝中央电视台的采访,不当名人,拒绝国外的重金聘请。生前遗言不开追悼会,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只二、三亲友相送,何等的人品、何等的学问。可是,就是这样一位蜚声中外的文学大师,却在中国文学史上没有一席之地,我不仅为之不平。整整两个通宵,看得胳膊酸胀痛,我不懂医学,怀疑自己十有八九得了脑血栓,不免有些后怕。学业结束后返回四平到医院详细检查,经CT检测、诊断结果是颈椎病。此后越来越重,有时晚上不能躺在床上,疼痛难忍,经长期按摩治疗方得缓解,但是自己无怨无悔。2006年在长春学人书店淘得《法学家茶座》,虽是如饮琼浆,有一上次的教训,读到凌晨四时,再也不能彻夜不眠,以免颈椎病复发影响读书。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把“苦作舟”改为“乐作舟”,其乐融融。读书之乐乐何如,绿满窗前草不锄。我家所有的房间到处都是书,杂乱无章,床上、沙发上、茶几上、卫生间、窗台上,天下千般事,唯有读书好。有时妻子也不免唠叨,将我从沙发上撵到床上,还是离不开书。《中国检察官》杂志记者吴红梅将我作为首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对象采访时,即以“学海无涯乐作舟”为题发表了采访录。
书读的多了,也就产生了著书的想法、欲望,经十几年的积累、沉淀,终于十年磨一剑。2004年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了我的第一本专著《强奸罪判解研究》,该书出版后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图书期刊类金鼎奖三等奖,荣获吉林省人民政府设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05年出版了第二本专著《法苑新探》,现在又完成了第三本专著的书稿《来自检察长的报告》,可望近期出版。此外还与他人合著10余部著作,其中担任副主编8部。
由于自己对法学研究产生了嗜好,经常利用业务时间写作,不时有文章在刊物上发表,也不时有稿酬寄来,发表的文章多了,结集出版就成了一本书,取名为《法苑新探》,连同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强奸罪判解研究》稿酬颇丰。迄今为止,自己也积攒了近10万元稿酬,留5万作为奖励基金,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谁能考上博士就奖励给谁。如今儿女尚未动心,也不知将来能否发出,当自己的文章第一次获奖领取一百元资金时,心情是很激动的,每当文章发表报社或杂志社寄来稿酬时总有一种成就感。1993年曾积攒到3000余元,供妻子携着一双儿女到大连去旅游度假。我小的时候废寝忘食手不释卷读书时,老婶说:“文生子,咋还不吃饭,饭都凉了,书里有金子咋的?”现在我真正体会到了书中自有黄金屋的真正涵义。文章最多的一次稿酬要数最近发表在何家弘博士创刊的《法学家茶座》第11辑刊登的《司法人生百味茶》,约5000多字,杂志社竟寄来了600元。实不相瞒,这是有生以来发表文章领取稿酬最多的一次。
康有为说:“一人独学不如群人共学”。身为司法部门领导干部我一直注意组织自己领导和分管的干警学习法律知识、培养读书兴趣,提高法学理论水平,用以指导司法实践,在中级法院任副院长期间我把我国著名法学家王作富、陈兴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高级法官班同学--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洪高明和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长丁寿兴请到四平,为两级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刑庭全体法官讲课。
在四平市司法局任局长期间,成立了全省第一家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自己就任会长,把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郭翔请来做报告,1994年在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成立十周年庆祝大会上,我所在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在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成立二十周年庆祝大会上,我所在的四平市司法局、四平市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均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在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成立十周年和二十周年庆祝大会上我先后两次在人民大会堂代表先进集体登台领奖,我个人也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团体先进个人。被中宣部和司法部评为全国三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2004年2月我就任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全市检察系统组织开展了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努力使全市检察系统形成浓厚的读书学习氛围,倡导一种奋发向上的学习精神,我又牵头成立了全省第一家辽源市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会,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的研究,出版了预防职务犯罪专刊,经省出版局批准,与辽源日报社联合创办了《检察论坛》。成立了法学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刑法室主任郎胜,樊崇义、王利明、龙翼飞、陈兴良、陈卫东、李洁教授等著名法学家为辽源市检察院法学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并且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三所著名院校联合建立了辽源教学实践基地,与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合作,将辽源市作为中欧遏制刑讯逼供试点单位,组织理论骨干参加国家乃至国际重大学术研讨会,开阔干警的视野,提高干警的法学研究能力,用以指导司法实践。在2005年和2006年全省检察系统评比中,我院调研工作被评为全省第一名,我连续三年被省院研究室评为优秀调研领导干部,在2006年2月召开的全国检察理论研讨会上我院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的表扬。
在辽源市检察院任检察长期间,我还把张智辉、张宝生、樊崇义、王牧、王利明、陈兴良、陈卫东等我国著名法学家、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法学博士陈凤超、首届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姜德志请到辽源为干警讲课,这一举动不仅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而且也得到了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倪连山和现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任剑波的大力支持,有时亲自主持,组织全市政法干警听课,叫做资源共享。
在四平市中级法院任副院长期间,由于分管民事、经济审判工作,我几乎每年都参加十三省、市法学会经济法学术研讨会,有两次在大会上发言,有5篇文章在大会上获奖,有4篇文章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上获奖;在四平市司法局工作期间,有2篇文章在司法部评选的金剑文化工程法学论文评选中获奖;在辽源市检察院任检察长期间,有3篇文章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全国检察系统论文评选中获奖,有1篇文章在法律适用国际高层论坛中荣获三等奖。但是很遗憾,在国家级论文评选中我的文章最高获二等奖,没有一篇荣获一等奖,这可能还是自己法学理论研究功底不深的缘故吧。回想起自己将司法部颁发的《少年犯罪和少年刑事审判》一文获司法部金剑文化工程三等奖的奖牌放到书房里,充满成就感,得意地让女儿欣赏时,女儿不屑一顾地说:“早都看到了,有啥了不起的,不就是三等奖吗?要是一等奖吗。”我不仅汗颜,自己距离女儿的要求相差甚远。事实上也确实如此,2006年2月,我刚刚迈入检察系统仅两年就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首届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在专家组织的答辩中,我是法律政策研究类组,共18人。在抽签时抽了第一个签,第一个参加答辩,由于我缺乏经验,30分钟答辩时间我只用了13分钟,留下了17分钟的空闲时间,给答辩委员会的专家们提供了充足的发问时间。面对中国著名的法学大家连珠炮的提问,我一方面有条不紊地沉着应对,感到这是真正的答辩,体现了自身的价值;一方面感到无论是在深度还是在广度上,自己距离真正的专家还相差甚远。法学是社会幸福之学,法学研究无止境,书到用时方恨少,面对党组织和上级领导的期盼,女儿的期盼,我深感自己还知之甚少,尚需继续努力,在法学研究的道路上我将永不停步,永不歇气。
市政协主席董继宏发来短信,祝贺文生同志入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副市长王艺新发来短信:“才高八斗,为院为民争光;学富五车,为国为市尽力”。自己深知我虽已年过五十有六,但在法学研究的道路上自己还是一个青年,刚刚起步,以后的路更长,任务更艰巨。
在人的一生中,除了皇帝、国家主席之外,当官永远当不到头儿,但是职称经过努力是可以到头儿的,那就是正高职称,学位也是可以读到头儿的那就是博士学位。2000年,经吉林省社会科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定,我被评为研究员,由省人事厅颁发了研究员证书。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2006年,在我年届五十五周岁的时候,迈入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和刑事司法学院的大门,被中国政法大学录取为论文博士,师从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原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敬爱的樊崇义教授,成为樊老师年龄最大、学龄最短的学生。2006年8月在中国检察制度原理学术研讨会上,我以师弟的口吻主持了研讨会。是的,不仅自己在攻读博士学位上是一个新生,在法学研究上也是刚刚入门的新生,严师出高徒,我企盼着在导师的言传身教下,自己一定会学有所成,以报效组织、领导、老师。
法 缘
人的一生有很多愿望,有的愿望能够实现,有的则不能实现,我在儿时最大的愿望是能够走出农村、能够挣现钱而不是挣工分,向往城里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日子,最大的奢望是每月工资能挣到100元,身在农村目光短浅,眼界不宽,看到大伯父的长子和次子我的堂兄王文山、王文学先后去参军,穿着军装回来探亲很是羡慕,因此产生了当兵的愿望。当时的公社保卫组有个特派员叫范国才,据说曾当过范家屯法庭庭长,判决书上有他的签字,有他的名章,1970年3月我被抽调到公社保卫组帮忙搞专案,我曾和他一起去长春消防队搞过专案,当时腰上配有材夜思,人们都很羡慕。1970年5月,我到四平地区东丰钢铁厂,参加工作后在保卫科工作,经常和县公安局、县法院的人接触,看到县法院的刑庭庭长张志奇,在判决前要征求群众意见,召开座谈会,接待法院民庭庭长尹荣昌,经常到厂里审理离婚案件,很是羡慕。我的朋友也是挚友,当时的机修车间电工班长李岩不屑一顾对我说,保卫科不是正经八百的政法工作,人家法院才是正经八百的法官儿,那时该厂的厂级领导和中层干部有一大批是原地区公、检、法干部在东丰县农村插队后分配到地区东丰钢铁厂工作。保卫科李向荣同志原是地区中级法院的书记员,科长冯忠启是原地区检察分院的检察员,我原所在单位炼铁车间的总支书记指导员王之中是原地区检察分院的检察员,政治处主任任乔梁同志是副检察长,我对他们都很崇拜,自己也幻想有一天能成为真正的法官,但是总感到可望不可即。1974年10月我去吉林市、长春市、沈阳市等地办案20多天,回厂后科长冯忠启请保卫科全体同志到他家吃饭,记得是炖鸭子,很丰盛,饮酒期间冯科长意味深长地说:“我们这里的同志可能有的不久要到新的工作岗位”。当时我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久我接到通知,到地区工交办政工科报到,记得厂党委书记包文元给地区工交办领导打电话问是否提拔,如提拔就放,不提拔就不放。当时对方回答是重点培养提拔,后来得知原来在我外出期间,地区工交办政工科长徐贵斌同志和科员郝永贵同志曾到我厂考察要求推荐一名年轻干部去地区工交办政工科工作,我当时虽未在厂,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这个豆大的雨点却轮到了我的头上。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提着行李走进地委机关到地区工交办政工科报到。一九七五年八月,地区人事局举办了工农新干部培训班,大都是在各县市区“苗子”班选拔出来的,我也名列其中,结束后正式报到那天张忠海院长和我谈了很长时间话,大约能有两小时左右,张系最高检察院派下来的干部威望极高,平时沉默寡言,但讲起话来滔滔不绝,是一位德高望重,才华横溢的政法领导干部。因为我能吃苦,将我分配到民事审判庭,因为民庭经常下乡,从此,我开始了长达20年的法官生涯,圆了法官的梦。
我经历了我们国家由无序到有序,由人治到法治的进步,也见证了我们国家从无法到有法的历史进程,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砸烂了公检法,除吉林大学法律系外全国所有的法律院校都被撤销。目睹了十年动乱的无法无天。作为红卫兵的一员,虽然只有15岁,我也毫无例外地参与了将校长和老师打成走资派的夺权斗争,记得自己还是一个急先锋,一帮无知的中学生跟着年纪稍大一点的学生到县委、县人委将县委书记付明磊、县长康子重、副书记李增尧等领导堵在办公室,逼着他们在罢官的纸上签字,回校后喊着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口号,对这两个资本主义道路的走资派进行批斗,依稀记得校长刘忠勤曾逃跑过,有人还给校长刘忠勤起绰号叫“刘老跑”,给党支部书记高万斌起绰号为“高老万”。记得当时还将地主出身教化学的黄万录老师打成历史反革命、牛鬼蛇神,将数学老师杨某某打成黑帮进行批斗。返乡后,生产队长曹胜业也被当成走资派进行批斗夺权。当时革命组织派工作组进驻生产队进行对刘少奇、邓小平的批判。记得表大爷是个老贫农,当时是贫协主席手拿着毛主席语录对刘少奇进行批判,称旧社会那时豆包可劲吃,不像现在吃不着,生产组长、打头的张克民是个结巴,发言时说:“伟大的轰轰烈烈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把党内最大的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刘少奇挖……”,挖了半天也没挖出来,弄得大家哄堂大笑。现在回想起来,自己当时是多么无知,多么幼稚。
三十余年的司法工作,我经历了我们国家从无法到有法,经历了法学的复兴到法学的繁荣,经历了由开始依照政策到依照法律审理案件判决案件的整个历史进程,那时中级法院的庭长都是法律的精英,在法学理论上虽谈不上高深,但业务上很精通。法学主要是应用法学,那时没有关系、没有后门,法官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那时,我渴望学习法律确无法可学,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和一些司法解释。在1983年政法干校学习期间就连法学试用教材也难以买到,今天在全国各地的书店法学书籍琳琅满目、百花争艳,中外法学书籍,世界著名法典,数不胜数。
1982年5月1日,省法院给中院民庭一个指标到中央政法干校学习,庭长有事去不了,我时任审判员,经主管院长批准,我去参加学习,当时我高兴极了,把这件事当作人生的一件大事,5月1日那天回家向父母告别,也让老人高兴高兴,在火车上遇到怀德县法院副院长吴国君,下车后非要到范家屯法庭庭长张维海家不可,我怕喝酒,执意不去,吴说只看看保证不喝酒,但是到那后老友相见哪里肯放,四人不知喝了多少白酒,每人至少半斤左右,接着四人又到我父母家,父母听说儿子要到中央政法干校学习,分外高兴,留几位朋友晚上继续喝,记得把市场上买不到的青岛易拉罐啤酒拿出来继续喝,直喝得天昏地暗,喝到晚上八、九点钟,将客人送到十字路口,我也踉踉跄跄坐到地上。晚上酒劲上来难受得很,把小屋的门玻璃打碎,可怜老父老母一夜未睡陪伴一宿,将家中的水果罐头全部吃光用来解酒,然后又呕吐出来,将附近邻居家中的食醋全部找来用来解酒,着着实实大醉一场。第二天,父母不放心派侄儿坐火车将我送回四平,到家后我把家中的酒杯酒壶全部拿出交给儿子,并递给儿子一把手锤,儿子当时不满5岁,异常聪明,问:“爸,把酒杯酒壶都打碎了”,我说:“是”,儿子便将酒杯酒壶全部打碎。
节后上班,我向当时的副院长孙福山辞行,我说孙院长我明天去北京学习你有什么事没有,孙院长告诉我:“省院不同意你去,要求必须庭长去,你去级别不够,你去不上了。”空欢喜一场,白大醉一场。1983年3月10日,省政法干部学校举办学习班,我去学习半年。系统地学习了宪法、法理和民事法律知识,知道了宪法是母法,是国家一级大法,一切法律制订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当时计划经济,学习条件异常艰苦,地点在吉林市的左家。很少吃到新鲜蔬菜,我得了一场大病,浅表性胃炎,胃肠胀得难受,当时我曾发誓,今后就是给我硕士学位我也不学了。
可是学习的欲望使我没有兑现自己的诺言,1989年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招生,条件是中级法院副院长职务以上的才允许报名,我又报名参加考试,一天复习时间没有,头一天审理经济犯罪大要案,第二天就上了考场,居然考上了。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委托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举办高级法官培训班,北京大学承办经济法和行政法班,中国人民大学举办刑法班和民法班,每期一年,专业也是每年一轮。有了政法干校学习的经历,事先做了了解,认为北京大学比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好,食堂条件好,于是报了行政法,因为行政法在北京大学,北大风景秀丽,生活安逸,有著名的未名湖,雕梁画柱,条件较好,便选择了北大,报考的是行政法班,复习的也是行政法,记得通过最高法院朋友赵大光和刘涌帮助弄来的教材是罗豪才的《行政法论》,姜明安的《行政诉讼问题研究》,开学前接到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的一个电话,告知根据我的分数我已被录取,但是报考北大行政法班的人数较多,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刑法班的比较少,考虑到报考北大行政法班的有不少是省高级法院行政庭的庭长和副庭长,建议将你调整到中国人民大学刑法班,征求你的意见是否同意,我当时感到自己没有享福的命天生就是吃苦的命。那就同意调整到中国人民大学刑法班吧。录取后,我又征求妻子意见,家中上有老下有小,两个孩子都小你自己在家能行吗,妻子义无反顾支持我去上学,1989年9月我迈入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这座知识的殿堂进修一年,至此我和刑法、和刑法学家结下了不解之缘。不仅听到了法学泰斗高铭暄、王作富,而且也听到了赵秉志、陈兴良等青年法学家讲课,受益匪浅。1993年经省高级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我又第二次来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级法官硕士学位进修班学习,师从我国著名法学家陈兴良教授,经艰苦卓绝的努力,终于在1995年7月3日学有所成,获得了法学硕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了隆重的硕士学位授予仪式,我从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校长李文海手上接过了硕士学位证书。
1993年3月经赵秉志老师介绍,我结识了当时的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郭翔教授,成为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员,中国少年司法制度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1993年6月经赵秉志老师介绍,我加入了中国法学会成为中国法学会会员。1995年8月经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阴家宝教授介绍,我成为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员,并被选为理事,1998年被选为常务理事。此后,我又结识了我国著名的犯罪学家、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康淑华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王牧教授,与之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成为忘年之交。经过严格审查,2004年9月我被选为国际刑法学协会会员,2005年6月我被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选为理事,2006年9月被中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会选为理事,2007年2月被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选为理事,1999年8月我被选为吉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1998年10月我被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聘为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专家研究所研究员,2007年10月我被《行政与法》杂志聘为编委会委员。从2006年开始,我先后被国家法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法学院、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吉林师范大学聘为兼职教授,走上大学的殿堂开始了我的正式教书生涯,分别到6所院校作了学术报告。我还被吉林大学法学院、东北师范大学聘为兼职硕士生导师,从去年以来又承担了硕士生导师的职责,已有9名硕士研究生,2007年12月6日,我专门召开了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师生见面会,组成了一个新的集体,一个新的大家庭,看到弟子们节日发来的短信和新年贺卡,我感受到了作为老师的愉悦和幸福,感受到做老师是一件很美的事。12月21日晚上吉大法学院和辽源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了迎新年联欢晚会,看到自己的学生在舞台上表演,象自己的孩子一样围前围后,问这问那,有的还抢着和自己合影留念,我的心里乐开了花。教书育人是我司法人生的一个新的起点,我一定不辱使命,为国家培养栋梁之材,努力使他们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精英。
从1975年10月迈入四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门槛算起至今已从事司法工作三十二年,三十二年过去,弹指一挥间,三十二年我们国家法治建设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见证了我们国家法治的进步,从无法可依到法治逐步健全,那时地区中级法院只有十七八个人,十四、五把材夜思。内设机构只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办公室,全院只有一辆罗马吉普车,下乡办案主要交通工具是火车、公共汽车、自行车和步行。我的职务也随之不断变化,由书记员成长为一名检察长。充满了艰辛,苦辣酸甜,有成功的喜悦也有逆境的烦恼,我先后担任五年书记员,1980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1982年3月被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审判员,1984年6月被四平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民事审判庭副庭长,1984年8月被梨树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梨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985年4月被四平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95年10月被四平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四平市司法局局长,被市委任命为四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四平市英城监狱第一政委。2004年2月被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为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7年12月我又再次被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高票选为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从1995年起我还先后到澳大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和西欧八国、加拿大、美国进行了法学考察和学术交流,对域外法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在四平市中级法院工作期间,在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刊物《法律适用》上发表了文章,在四平市司法局工作期间在司法部主办的刊物《中国司法》上发表了文章,在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刊物《人民检察》、《检察日报》《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和《中国检察论坛》上发表了文章。我虽不是法学家却在《法学家》和《法学家茶座》、《法学杂志》、《当代法学》发表过文章。
我与法、与法学、与法学家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一生与法相伴,法将伴随我一生,法学是一门社会幸福之学,我也收获了幸福。法学是一门唤起激情、满足自尊的科学,看见自己的法学著作出版,获奖,看见自己一篇篇的论文被刊物刊载,看见一个又一个的获奖证书,看到6所高等学府的聘书,我的自尊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法学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科学,我用学到的法学知识,法学理论紧密的和司法实践相结合,使公平正义的理论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具体的落实。我热爱法学,法学将与我相伴终生。
重奖之下必有勇夫,这不,我写茶缘、书缘、法缘这篇文章又用了整整几个通宵,彻夜未眠,倘能被《茶座》发表,虽说很累,很苦,但就是一个字“值”。如能发表我还要继续写。能吗?何博士?文/王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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