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社会管理三大规范体系
社会规范体系是通过制定法律和道德规范等确定共同行为准则来指导和约束人们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手段。根据具体方式的不同,人类管理活动中的规范体系有说教、利导和强制三类。例如,古代统治者将自己神化,向社会宣扬“君权神授”的理念,以此来愚昧民众,便是说教。东西方许多王朝推崇“重典治乱”,用严刑峻法来震慑社会失范行为,则属于强制。应当说,各种社会规范体系都有其合理性,区别在于不同情景下的适用性。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语境下,我们需要综合运用“刚柔相济”的规范体系。问题是,如何在实际工作中适当区别和选择呢?
大棒要硬:以法律为核心的刚性规范体系
社会管理最终表现为一种行为和过程。根据博弈论的“囚徒困境”理论,在一个对他人行为没有稳定预期的社会系统中,个体最优的行为选择便是不合作,从而带来社会整体效益的损失,长此以往便会陷入“人人害我、我害人人”的恶性循环。法治秩序是一种较为稳定的社会秩序,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能够在法治框架下各司其职、各行其是。建立刚性社会规范体系的目的就是传递稳定的预期,即所有人都要按规则“出牌”。人类在长期实践中认识到,法律或许不是最好的制度,但绝不是最糟的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活动也好,社会管理也罢,都离不开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刚性规范体系具体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及地方规章。尽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宣告形成,但我国经济立法多、社会类法律法规少的不均衡情况比较严重。现阶段,要切实加快社会管理领域的立法工作,依靠法律来规范个人、组织的行为,协调社会关系,监督和限制公共权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防止公共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尤其应当在社会组织、新兴媒体、劳资关系、城市管理、征地拆迁和群众材夜思等矛盾集中的环节和领域加快立法进度。中央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基础上,还应当积极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创新,从而为将来完善法制提供可能的路径。例如,我国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审批方可在民政部门登记,由于许多部门对社会组织持谨慎态度,现实中出现数百万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草根社会组织,隐藏着巨大的社会风险。2011年11月广东出台《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规定从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无须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后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不啻为一种创新。
萝卜要甜:以经济为核心的中性规范体系
法律一旦制定就落后于时代,而且修订法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变革社会中的许多问题无法用既定的制度加以解决。在这样的情势下,经济和科技手段以多样性和灵活性弥补了缺憾。经济和科技本身是与价值无涉的,例如物联网技术既可以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技防”手段,也可能成为高技术犯罪的工具,因而属于中性规范体系。
经济手段是在社会管理中把物质奖励与行为引导结合起来,调动人们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与法律和行政手段相比,经济手段具有独特的优势。首先是“自发的秩序性”。不论用多么复杂的计量模型和大型计算机来制定供需计划,都不及市场机制自发调解来得精确和有张力。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我们需要用类似的机制来了解和满足不同个体离散分布的管理和服务需求。其次是“内生的公平性”。由于纵向的行政权力通常比平等的民事契约更容易诱发矛盾或激发冲突,因此两者在管理的成本收益上差距较大。例如,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都是当前社会管理的重点工作,过去监管部门通常用行政手段来管控生产经营者,效果并不理想。一些地方通过向全社会公布违法企业“黑名单”,引导公众消费行为,从而使企业产生自律的压力,自觉提升内部管理质量。还有一些部门建立健全举报制度,用高额的奖金激励“内部人”提供公共安全隐患线索,可谓事半功倍。
同样重要的是依靠科技支撑。信息化建设是提升社会管理效能的必由之路。要加强社会管理信息网络建设,建立规范高效的动态采集机制,及时准确掌握“人、屋、车、场、网、会”等基础信息,加强动态分析,综合研判,实现全面覆盖,联通共享。
自律要灵:以道德为核心的柔性规范体系
柔性管理规范一般包括道德宣教、行政指导等手段。社会管理绩效的好坏与否,体现在千千万万民众的日常自觉行为中。纵观当前引发社会矛盾的诸多行为,少数是故意,有些是恶习,更多是无知。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当“法无禁止即自由”已成为现代国家的基本法理时,我们不可能指望通过法律规范所有社会行为。因此,让社会管理的主体和对象都认识到自律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紧迫。特别是要发挥道德在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中持久性的基础作用。要善于运用道德的软力量,发挥其示范和引导作用。重视解决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问题,充分借鉴吸收人类优秀道德传统,大力弘扬时代新风,努力塑造新型伦理道德。
舆论引导同样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当前,转型社会中普遍存在浮躁和焦虑心理,媒体在新闻报道中有时带有偏见,从而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恐慌。不妨换一种思路,大力宣扬“真善美”的内容,譬如宣传“油条哥”刘洪安的行为,便是用事实教育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才是名利双收的根本;宣传“最美高帅富”周江疆舍身救人的事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人们对“富二代”的偏见,甚至缓解不同阶层之间的对立情绪。
总之,与新的社会管理理念、工作格局和制度体系相适应,我们必须改进社会管理规范体系,在用好传统手段的同时,还要善于学会运用新方式,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具体而言,要改变社会管理手段单一的问题,在运用行政手段的同时,更多地运用法律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充分发挥各类手段的比较优势,并注重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从而达到规范社会行为、减少社会问题、调节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作者:胡颖廉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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