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维稳形势分析报告
今年来,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法委的关心支持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本着依法行政,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司法行政本职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狠抓落实,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为喜迎党的十八大和我老秘网县“三个基地,一个中心”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大环境。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将维稳工作置于日常工作的优先位置。
(一)建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领导机制。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度。
(二)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法律氛围,我局大力开展“六五”普法和日常法律宣传活动,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活动2次,出动宣传车10次,张贴宣传标语52张,悬挂宣传横幅32条,分期发放“六五”普法宣传书本3万多本及宣传单页1万余份给全县居民,同时结合我老秘网县实际情况录制宣传录音带并下乡广播进行法律知识普及,极大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
(三)我局按照县委政法委的要求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安排班子成员对前来材夜思的群众进行接待,将矛盾尽可能的化解在源头,有力的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人民调解,实行三调联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加大司法所的建设力度,今年我局下属××司法所已经建成。二是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坚持把调解优先原则贯彻各项工作中去,尽可能用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五)加大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形成长效机制。加强了与公安、法院、信访、综治等部门的联系协作,构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信息共享,共同执法,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成效。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不稳定性因素:
(一)社区矫正对象监管难而带来的不稳定因素。有一定数量的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务工,目前法律关于如何对外出打工的矫正对象进行日常矫治尚无明文规定,造成这部分人实际上处于放任脱管的问题。
(二)安置帮教对象就业难而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安置帮教对象由于自身因素和社会大环境影响,造成就业困难大,回归社会难的问题。
(三)弱势群体要求保障权益而带来的不稳定因素。部分残疾人、企业改制后下岗职工和农村贫困户针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行为进行法律援助遭拒后情绪激动等问题。
(四)群众要求办理不符合规定的公证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对于不符合《公证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公证不予办理后群众不理解反而认为是被刁难的问题。
三、导致不稳定因素的成因分析:
综合分析以上不稳定因素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人民群众文化层次偏低,法律意思淡漠。因此,对具体事物的认识不全面、不深刻,处理事物不理智、不客观,容易产生过激情绪,导致问题处理复杂化。
二是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不够健全,造成监管盲点。社区矫正中的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仍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极大影响了社区矫正的监管成效。
三是安置帮教制度不够完善,导致安置困难大。安置帮教对象文化层次普遍较低,劳动技能较为欠缺,以及社会的就业歧视,造成安置帮教对象就业困难较大,难以回归社会。
四是缺乏必要的经费支持,极大影响监管成效。随着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安置帮教措施的出台实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日益增多,同时,日常的办公,无缝对接和审前调查都需要必要的经费。当前下拨的经费已不能满足日常工作的开展,导致一些事情不好办,办不好。
四、做好维稳工作处置的措施方案
社会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也与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密切相关。要始终牢记中国共产党的宗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科学开展维稳工作。
第一、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身份特殊,日常工作艰巨。必须要形成制度,健全机制,常抓不懈。一是强化各部门的协调合作,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对接工作,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建立流动矫正对象管理制度,建立起属地矫正的管理制度,将矫正档案转到当前属地进行矫正。三是制定落实安置帮教政策,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的安置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把安置政策用好、用足,给安置帮教人员以出路,把这项“德政工程”办好。
第二、狠抓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紧紧围绕我老秘网县“三个基地,一个中心”建设活动这个中心不动摇,开展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定规章,健全组织。要经常对矛盾纠纷进行地毯式排查和梳理,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给予高度警惕,并适时的加以调处。一是整合社会资源,健全民调解组织。二是做好法制教育 。三是建立健全民调解制度。
第三、加强法律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律氛围。一是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宣传的作用,为群众法律咨询服务时发放与咨询内容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强化其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二是侧重于重点人群法律知识的宣传,如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和外出打工人员等相对具有流动人口性质的人群。 三是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力求给予群众严谨、准确的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四是着力针对公证、法律援助相关规定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相关条件避免不必要的纷争。
第四、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一是创新服务方式,加大工作力度。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降低群众维权成本,同时为保证法律援助的质量,把任务落实分解到人。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建设,切实提高依法执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强化执业纪律,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服务能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第五、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下半年将成立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及司法局工作人员联合办公的社区矫正人员监管中心加强对矫正人员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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