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场经济“双刃剑”效应认识改革规律
1992年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中国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中国奇迹震惊世界。但事物总是具有两面性,也正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国社会利益分化的不规范程度大为增强,贫富差距愈益明显,利益矛盾与冲突愈益频繁化。就此而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不仅是中国社会20年来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原因,也是中国社会20年来各种问题与矛盾滋生的重要原因。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之所以具有这样一种“双刃剑”效应,并且这种效应体现得如此明显,就是因为我们现实的市场经济还不是一种相对规范的经济体制。我们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本来就是政治权力推动的,市场经济建立以后,由于改革的路径依赖,过度重视GDP,由于增加财政收入乃至个人利益的诱惑,权力对市场的介入和干扰,导致市场本身的竞争机制与激励机制无法有效发挥作用,资源配置与收入分配出现倾斜。这样一种倾斜的长期持续不仅形成了依附于现行体制的既得利益群体,而且也使得贪腐行为蔓延。同时,偏重GDP的发展模式也使占有大量经济资源的资本集团日益发展并借助于与权力的关系不规范地获得大量收益。这样,在市场经济体制开始建立之后,经过一段时间也即几年的发酵,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一种不规范市场经济所导致的利益分化的不规范性与利益格局的不规范性逐渐明朗。此外,不规范的市场经济、不完善的法治环境导致社会拜金主义以及道德问题、伪劣产品及经济诈骗等问题凸显。
市场经济后果的这种双重性实非当初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之初衷,虽然改革设计者最初对于市场经济之马太效应并非没有认识,但实际上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后其负面效应远不止于此。更为严重的是GDP至上的发展模式、权力对于市场的介入等所引发的社会利益冲突的凸显与社会利益结构的失衡。正是不规范的市场经济,正是这样一种过于强调经济的发展方式,使经济与社会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社会群体之间等各方面发展不协调的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利益矛盾进一步显现出来,也暴露出了这样一种发展方式本身的弊端。经过这样一个时期,我们对市场经济本身的认识、对于传统发展方式的认识,对于改革规律的认识、对于社会利益分化与利益冲突的认识,可以说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种基于经验教训得出的新认识也可以说是我们未来改革与发展的宝贵财富吧。
改革的应然逻辑与实然逻辑、改革设计与改革后果之间的差距表明,改革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充满了不确定性,改革本身的实际走向在一定程度上往往是不可控的。正如在改革之初,邓小平没有预料到先富与共同富裕之间张力是如此巨大一样,1992年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时,改革的设计者也没有预料到市场经济的不规范发展会带来如此巨大的负面效应。其实,这就是改革的常态,完全可控的、可预知的改革并不存在。分析改革两种逻辑差别的目的不是为别的,而是要深化我们对改革自身规律与特点的认识,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大业。由于改革存在着这两种逻辑的差别,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在任何改革方案设计、出台与实施之前,都要充分考虑到改革方案应用于其中的环境与条件。改革方案不是在真空中落实与实施的,而总是依存于一定的现实语境而展开。对于现实的条件,包括经济的结构与特点、公权力的运作机制、制度建设状况、社会结构模式,等等,应有更为充分的了解与把握。只有对社会存在把握得更为全面、深入、具体,改革方式与设计才有可能更为科学、合理,对改革方案与措施的实际效用才能做到更好的应对与心理预期。另一方面,改革应然逻辑与实然逻辑差别的存在,要求我们尽可能把握改革进程中超出应然预设的各方面关系与因素特别是它们引发的各种问题,对改革推进中出现的各种后果保持足够的敏感性,能够迅速把握改革进程中产生的各种意想不到的挑战与风险,并通过强大的反馈机制来调整原有改革设计、完善原有改革思路。以上这两个方面,不论是对改革环境与条件的充分了解,还是对改革后果与问题的敏感把握,都需要民主制度的不断健全完善,需要一个民主、宽松,能够自由讨论、交流、及时有效反映各种问题与观点的制度条件与氛围,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参与与相对公平博弈。如果说我们以前强调通过自上而下的调查研究来掌握情况,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以及问题的大量涌现,以健全的民主制度来了解现实、反映问题、汇集民智,无疑更为必要。换言之,只有民主执政才有可能保证长久的科学执政。随着改革的深入,完善且有效的制度机制特别是民主制度必将成为协调改革应然逻辑与实然逻辑之偏差,保证改革更符合人民意志、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根本条件。作者:李海青 来源:学习时报 辩证看待改革的渐进与激进
中国改革的基调是渐进的。改革开放以来官方文献中也常用“稳妥”、“渐进”、“逐步”等词形容这种改革。然而,中国改革中也有激进的因素。
第一,在长期渐进中包含短期的激进。渐进改革意味着变化的速度比较慢。但是,中国30多年的改革速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大多数时候比较慢,而有的时候比较快。中国曾经历过几个改革速度比较快的阶段。比如,最初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在两年的时间内就几乎完成了,对于中国这样巨大规模的国家,速度不能不说是很快的。
第二,在制度渐进中包含体制上的激进。在某种意义上,渐进意味着对既有性质的坚持,激进意味着对既有性质的改变。中国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在制度层面上,中国改革的性质当然是渐进的。然而,在体制层面,中国的改革是一场革命,尤其是经济体制。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几乎是180度的转变,不能不说是激进的。
第三,在整体渐进中包含局部的激进。中国改革的全局是渐进的,但这不排斥某个时候在某个领域、某个部门、某个地区采取激进方式。通过一些领域、地方和部门的突进,可以发挥带动全局的作用。中国改革在不同时期都有相对的重点,这些重点相对于其他方面,改革的速度就比较快。
以上分析表明,在中国总体的渐进改革中,激进因素不可忽视,并且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回顾30多年的改革进程,中国在改革的每一个重要关头所推出的举措都是果断而有力的,有些政策的实施力度远远超出了渐进的含义。更周全地说,中国改革走的是一条以渐进为基础并与激进有机结合的道路。
中国的渐进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成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对比有些国家走激进之路所遭遇的曲折,中国所取得的成功更为显著。然而,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改革模式,中国的渐进改革也产生和沉积了一些问题。中国改革之初提出的一些问题,有些解决了,有些直到今天还是没有解决。一些改革拖而不决,渐而不进。渐进改革中的先易后难路径,容易改的先改了,留下的都是难改的了,似乎改革的成效在递减,改革的难度却在递增。渐进改革选择阻力小的路线,一些困难的问题起初不敢轻易触动,到后来有可能积重难返。
中国从基本上选择渐进式改革有深刻的原因。中国改革不改变基本制度,所以与渐进方式是相适应的。中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的改革急不得,要做长期的打算。中国的改革是与稳定和发展紧密关联的。中国在改革过程中考虑到稳定因素,避免引起大的社会震荡,并且力求在改革中保持发展势头,因而选择“不停车检修”的渐进方式比较适宜。中国的改革是一项全新的事业,经典作家没有讲过,前人没有做过,只能在干中学,在实践中摸索。渐进改革的摸索前进,有助于避免犯大的错误,并在总结经验中把握规律。
中国从实际出发所走的渐进改革之路,实践证明是一条成功之路。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辩证地看待改革的渐进与激进。
第一,渐进与激进的区分只是相对的。渐进和激进的表述并不足以完全概括改革的复杂性。现实中的改革,渐进与激进总是交织在一起。中国的改革在长期渐进中包含短期的激进,在制度渐进中包含体制上的激进,在整体渐进中包含局部的激进等。就具体改革而言,一项改革措施多少时间完成算渐进,多少时间完成算激进,并没有绝对的界限。
第二,渐进与激进取得成效都是有条件的。无论是激进改革还是渐进改革,都有自己的理论基础,都能在历史和世界上找到成败的事例。中国选择渐进改革是基于现实国情的考虑。但是也要看到,现实情况不是凝固不变的,改革路径不是一成不变的,要看实际条件和适用范围。渐进或激进都不是唯一的路径,都不是十全十美的路径,都不是永远有效的路径。
渐进和激进都只是服务于改革目的的手段。中国未来更要重视改革手段的综合运用。当今中国要稳中求进,既要“进”还要“稳”,渐进仍然是基本的选择,这是毫无疑问的。但这并不是要我们把渐进当作万灵丹,在何时、何地、何事上都搞渐进。改革中渐进与激进这两手,要很好地配合使用。在某种意义上,总体渐进的改革需要激进开辟道路。就整体与局部而言,通过局部率先突破,从而推动全局的变化。就长期与短期而言,渐进改革进程漫长,但起关键作用的往往只是几步。关键的几步是暴风骤雨式的,其余则是和风细雨式的。关键的几步走对了、突破了,整个改革才会比较顺利。作者:陶文昭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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