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遴选49名法官2012年7月2日前报名
根据南充市法院系统目前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经市委编制委员会、南充市委组织部同意,现就2012年南充市法院系统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法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名额
1、南充市中院6名。
2、顺庆区法院9名。
3、南部县法院3名。
4、阆中市法院4名。
5、仪陇县法院6名。
6、营山县法院10名。
7、蓬安县法院7名。
8、西充县法院4名。
共计49名。
二、遴选原则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是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实行差额考察。
四是坚持按需遴选。
三、遴选范围
此次遴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立志献身审判事业。
2、报考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需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基层人民法院的人员需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2周岁。特别优秀的条件是指:
(1)担任中、基层人民法院副庭长以上职务;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两次以上优秀或立功;
(3)近三年获得过省级以上学术论文三等奖以上;
(4)近三年获得过省级以上“办案能手”或“优秀法官”称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资格条件
1、现身份符合《公务员法》、《法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报考南充市中院、顺庆区法院的需司法考试Α证,其他法院C证以上)。
3、现任法官或检察官且从事司法实务工作三年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经被定罪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官的其他情形的。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报名开始前,由南充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在中国法院网、四川人事考试网、南充市委组织部外网、南充人事考试网发布遴选法官公告。
(二)组织报名
此次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老秘网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7月2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报考单位。报名者登录老秘网,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参加此次法官遴选的具体法院,选择其中一个法院报名,如愿意服从调配,应在相应栏目内注明。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遴选法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写信息的1天后登陆老秘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遴选法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2、网上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12年6月25日—7月4日前登录老秘网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2年7月9日---7月11日前登录老秘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和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17—2800720)。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程,凡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实务,命题主要为案例、法律文书写作及法律基本知识等。卷面满分100分。
开考比例:中级法院、顺庆区法院不低于1:3,阆中、南部、仪陇、营山、蓬安、西充法院不低于1:1.5。只要遴选计划总数达到开考比例即可开考,不要求每个法院均达到比例要求。
笔试由南充市委组织部和南充市中院共同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1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12年7月18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上查询成绩。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由南充市委组织部和市法院共同组织。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参考人数不足拟遴选人数2倍的职位,参加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遴选法官报考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章)、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户籍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和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 法官等级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属放宽条件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4、面试。资格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面试人员缺额,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法院共同组织。面试时间、地点以资格复审时通知为准。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法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和中院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当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遴选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法院会同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依据法官任职条件和资格以及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调剂遴选
1、开考前不进行职位调剂,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和本人意愿进行调剂。
2、体检及考察结束后,如遴选计划数出现缺额,可从愿意服从调配的落选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调剂遴选。调剂遴选人员按要求体检、考察。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符合遴选条件、未发现影响遴选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商调手续。
六、遴选纪律与监督
此次遴选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咨询电话:0817-2800720
监督电话:0817-222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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