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情况的考察报告
5月11日-12日,市政协主席程立双带领部分市政协委员赴温州市考察金融综合改革情况。考察组一行参观了温州市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和金融机构、担保公司、民营企业,与温州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业主座谈,听取有关激活民间资本、创新融资服务方面的情况介绍。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一、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目前进展情况
自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以来,温州市针对国务院确定的十二项金融综合改革主要任务,制定了《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实验方案》,并在四个方面取得进展。
(一)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建设方面。一是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制定实施《关于加快实施温州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的方案》,目前有2家形成初步股改方案,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其余9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的准备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二是积极试点村镇银行。目前共开业6家村镇银行,数量居浙江省首位;同时积极向下延伸服务网点,另设5家分支机构。三是积极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成立浙江省内最大的农村资金互助社,注册资本500万元,为浙江发起合作社最多、社员最多、规模最大的农村资金互助社。
(二)规范引导民间融资方面。一是深化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在浙江省率先推出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入围资格招标制度,引入竞争机制,推行市场化运作。目前,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28家。二是推进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温州市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工作操作规程(暂行)》,在该市瓯海、乐清、瑞安等地先行开展试点,并已成立3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三是探索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定规范引导民间借贷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借贷供求信息发布、资产评估和登记、公证、结算、法律咨询等业务。目前经市、区两级政府批准成立的温州民间借贷登记管理服务中心于4月下旬开展运营,登记的借贷需求超过8亿元,成功撮合建立借贷关系18笔。
(三)发展直接融资方面。一是规范发展产权市场。组建温州市股权营运中心,搭建未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托管和交易平台。鼓励和引导未上市企业的股权在股权营运中心平台挂牌,优化股权结构,拓展融资渠道。二是组建温州人股权投资基金。制定出台温州人股权投资基金实施方案,组建总规模30亿元的温州人股权投资基金。目前龙湾区、平阳县、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已组建并运作投资基金。同时,成立温州市股权投资行业协会,整合提升股权投资机构的专业能力。
(四)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方面。一是成立温州市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中心。把经贸信息、公安、财税、商务等相关部门纳入其中,加强对非持牌类金融组织、融资性担保公司等融资中介机构和寄售行、投资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管理,防范与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二是强化地方金融联合管理机制。设立温州保监分局,成立全国首批试点的5个地级市保监分局之一,形成“一办一行二局”(金融办、人行温州中心支行、温州银监分局、温州保监分局)的金融监管格局。
二、温州市激活民间资本,创新融资服务的主要做法
温州市激活民间资本可以归纳为“五个化”(阳光化、债券化、股权化、招标化、参股化),让不同量级的民间资本,进入不同领域和投资通道,实现了“五个转变”,较好地解决了“两难两多”(民间资本多,投资难;中小企业多,融资难)问题。其主要做法:一是对于手头有活钱的个人,数额1万元以上,就可到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阳光放贷;二是对于一般百姓的闲置资金,政府拿出一些基础设施项目,让其以债券形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对于拥有50万元、100万元或200万元资本的单位或个人,可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四是对于拥有1000万元以上资本的单位或个人,允许其投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具体为:
(一)民间借贷“阳光化”,使民间借贷从“地下”转变为“地上”。温州市新成立的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以公司化形式运营,注册资金600万元,由14家法人、8个自然人投资设立,主要职能是为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和相关配套服务机构提供场地、信息汇总及发布、借贷登记等综合服务,并通过相应的进驻机构为个人、机构、企业提供资金供需撮合以及融资信息、第三方鉴证、资信评价等专项服务。已入驻中心的不仅有宜信、速贷邦等从事民间借贷融资对接业务的中介机构,还包括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华东公证处、温州华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等配套服务机构。民间借贷业务对象包括个人对个人、个人对企业两方面。由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中心对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以及进入场内的机构和个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只要借贷符合法定利率,私下达成协议的借贷双方都可以到中心完成免费登记。通过中心的登记,一旦借款方有逾期还款等不良记录,就会被记录在册,影响其今后的借款资信。通过登记中心备案后,民间借贷将被置于阳光下,从“地下”转变为“地上”。
(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债券化”,使百姓闲置资金从“不参与”变为“能参与”。温州市将一些基础设施项目以债券形式,让老百姓参与其中。已发行的“2012年温州市安居房开发有限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12亿元,全部用于保障房建设。目前,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像市域铁路S1线、温州机场、交运集团、温州港集团等国有融资平台,也都在计划发行债券,推出债券让百姓参与建设,存续期内的票面利率大多为7%-8%,比存在银行里的收益要多,使百姓闲置资金乐于从“不参与”变为“能参与”。
(三)民间资本“股权化”,使“死”股权通过挂牌交易转变为“活”股权。由于证券市场最多仅能满足20%的企业上市,其他80%的股份制公司股权不能流通。如果不打通80%企业的融资通道,区域经济就会被扼制。为此,温州市成立了股权营运中心,作为未上市公司股权挂牌交易的平台。目前已在温州市股权营运中心挂牌交易的两支未上市公司股份--朗诗德股份和盛宇家纺,均受到投资者热捧。股权营运中心借鉴新三板的模式,一方面加大引入优质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大力推进股权交易的活跃;另一方面将尝试进行文化产权、技术产权等交易,使“死”股权转变为“活”股权。
(四)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入围资格“招标化”,使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和贷款规模由“小”变“大”。温州市出台《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入围资格招标工作方案》,引入竞争机制,推行市场化运作,使已开业的28家小额贷款公司平均注册资本金高于浙江省平均水平,平均贷款规模在浙江乃至全国首屈一指,使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和贷款规模从“小”转变为“大”。
(五)大额民间资本“参股化”,使小贷公司、村镇银行或者农村商业银行的股份结构由“单一”变“多元”。温州市推进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已成立3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可投资参股小贷公司、村镇银行或者农村商业银行,促使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和实体经济,同时使小贷公司、村镇银行或者农村商业银行的股份结构由“单一”变“多元”。
三、几点建议
当前我老秘网市正处在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激活民间资本,创新融资服务,解决融资难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建议:
(一)推动沙县民间资本阳光化发展试点,把沙县打造成为全市民间金融规范发展先行区。利用沙县作为国家级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政策优势和沙县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金充裕、民间金融活跃的优势,建议参照温州市做法,推动沙县民间资本阳光化发展试点,在沙县试点成立全市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民间借贷业务对象包括个人对个人、个人对企业两方面。通过登记中心备案后,使全市民间借贷从“地下”转变为“地上”,激活个人民间资本。
(二)加快发展全市股权挂牌交易市场,努力培育股权投资主体。一要搭建全市股权挂牌交易中心,做到民间资本“股权化”和挂牌交易。建议参照温州市做法,积极向省上争取支持,在我老秘网市成立股权营运中心,或利用市行政服务中心现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为未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托管和交易平台,使中小微企业不去挤上市,也可直接融资,还可尝试文化产权、技术产权等交易,把“死”股权转变为“活”股权;二要努力培育股权投资主体。建议在我老秘网市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成立1-2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以培育股权投资主体。同时,建议成立我老秘网市股权投资行业协会,整合提升股权投资机构的专业能力;三要制定有关优惠措施,吸引外地股权投资基金到我老秘网市进行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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