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轩 发表于 2012-6-2 08:08:50

遏制违章建筑的对策与建议

 2010年12月13日晚,我县城北新区萝卜巷板块,一栋七层农民自建房(属违章建筑)倒塌,造成一名14岁男童死亡。我们应从这起违章建筑倒塌事件中,充分吸取教训,完善措施,强化管理,对违章建筑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整顿。为此,县委政研室对我县城市违章建筑、套房安置、城市建设规划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形成报告供领导参考。

  一、我县违章建筑的基本状况

  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日趋规范,建成区和城郊结合部出现了一些违章建筑,尤其是在县城规划区内出现的“加层盖帽”、“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现象突出,对城市面貌、城市品位和市民生活质量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这次安全事故更加暴露问题的严重性,必须高度重视违章建筑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并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当前我县违章建筑,“星星之火”大有渐成“燎原之势”。依据城建执法大队查处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来县城规划区内新出现违章建筑共有47户,其中异地新建有22户、拆旧建新20户、非法加层5户。初步统计用地面积约497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060平方米,主要分布在章源大道,城北大道,萝卜巷村的背风坑组,鱼梁村的牛角河组,横水村的牛奶场组、西城角组、南街组、塘湾组、珠岭新村等地,还包括在上营村、中营村的一些零星分布。从违章建筑行为人来看,有本村村民、也有城市居民。从其用途看,有因住房紧张而自用的,有用于家庭副业的,但大部分还是用于出租获利。
2007年以来县城及周边地区违章建筑情况统计表

  二、我县违章建筑的成因分析

  违章建筑滋生蔓延,屡禁不止的原因比较复杂,有些是历史遗留问题,有些是受利益驱使,有些是政策体制原因。

  一是规划不够完善。我县从2004年开始至2008年底对农民建房进行了规划控制,城区范围内农民个人建房审批工作冻结,2008年11月我县逐步放开规划区内农居民符合规划的零星地段审批建房。根据在城建、国土部门了解的情况,从2008年底至2010年3月期间,城市建设规划部门共收到400余户农民建房申请,其中符合城市规划和建房要求并已通过审批的有161户。涉及到征地拆迁对象急需建房并已发放供地函的有106户,正在办理报建手续的有35户。这些数据表明,我县农居民建房需求已非常强烈。县城总体规划和板块控制性详规做得不够具体到位,只片面的要求农民配合城市重点工程项目规划,却缺乏被征地拆迁农民居住安置区规划,导致农民自建住房疏导不力。

  二是经济利益驱动。由于近年来进城务工、进城伴读、外来人员的增多,相当一部分人的落脚点就是租借民房,加上我县农家乐生意的如火如荼,导致出租房屋供不应求,让许多县城居民及城郊居民意识到房屋出租有利可图,明知未批建房违法,但仍以土地征用后就业困难、家庭住房紧张等各种理由随意乱搭乱建,用于出租,导致违法违章建房日益增多。

  三是监管力度不够。基层组织和执法部门对违章建筑没有尽到应有监管职责,又没形成合力。一是没有报批手续。许多房屋建设没有报建,未取得房屋建筑施工许可证就仓促动工。二是未经专业技术部门评审。未经相关部门评审,甚至连房屋设计图纸没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没有进行验收。三是房屋建设施工队没有取得相应的资质。部分农民安全法治观念、安全意识淡薄,只求速度,冒险建房。四是缺乏强有力的查处打击队伍。执法大队在查处违章建筑的执法中经常遇到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由于缺少公安保障机制,或在未能及时出警的情形下,难于有效制止和处理妨碍行政执法工作的违法行为。对违法建筑预防力度太小,只是要求停工或罚款处罚,等到“生米煮成熟饭”,建筑形成后再拆除难度很大。

  三、违章建筑的危害

  违章建筑不仅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的整洁优美,而且大多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损害了公共利益同时也危害了公共安全。
  一是安全隐患大。违章建筑通常未报建、未审批,施工人员水平参差,且有许多施工工程队未取得施工资质,偷偷摸摸进行抢建,时间仓促,缺乏质量检测,房屋质量没有保障,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时刻严重威胁居住者及周边邻居人身财产安全。

  二是城市形象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恶性循环,造成连锁反应,导致了违章建筑的扩散,影响了城市形象和政府的威信,导致城市、村镇建设的规划难于实施。譬如:北门桥头乱建的楼房,与优美的城市环境格格不入,影响城市入口景观,且增大了今后的改造建设成本。

  三是项目推进难。违章建筑不拆除,将严重影响新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往往需要比较集中的地块,常常因为少数自建房主漫天要价补偿,项目难于实施。同时,因不符合规划及国家政策要求,许多新建的违章建筑必须拆除,造成土地和资源的浪费。

  四是社会矛盾易激化。个人花钱建造的违章住房,办不了房产证,银行也不发放贷款支持建房,即所谓的小产权房,房屋财产没有法律保障,有的小产权房受利益驱使进入流通领域交易,交易双方易产生纠纷,一旦被征地拆迁,损失又没有保障。

  四、遏制我县违章建筑的思路

  通过对我县违章建筑的成因分析,整治违章建筑,应由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科学长效的疏堵结合机制。

  一要“疏”。“ 疏”即疏导,解决农居民住房困难的问题。建立健全住房保障统筹建设机制,逐步完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安置房等相结合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加大廉租房建设和住房补贴发放的工作力度,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加快推进套房安置政策,重点解决好城镇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二要“堵”。“堵”即对已形成的违法违章建设,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基本符合城区规划并符合建房条件的,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不损害市容市貌的房屋,并经过城市建设规划、国土部门的罚款处理后,责令其补办手续,经依法批准,可予以保留。对严重违反城市规划,严重影响城市景观和居民生活或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建筑,应按照高位推动、依法行政、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进行严厉打击,并保持高压态势。在全面清理整治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违章建设的同时,制止新的违法违章行为,切实维护城市总体规划、土地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遏制我县违章建筑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建设,按照10平方公里10万人口的城市建设目标,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城市化进程。当前如何有效杜绝违章建筑,推进城市提质扩容是需要探讨的现实话题。下面就遏制我县违章建筑提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开展经营性、高强度、滚动式宣传活动。把章贡区、南康、上犹等地成功“拆违”的案例事件,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短信、标语、宣传车等宣传工具,采取正面报道与典型案例相结合的方式,为违法用地和违法违章建设清理整治进行大容量、多密度、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层层宣传发动,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应专题部署,广泛宣传动员,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加大巡查制止力度。一是建立违法用地和违法违章建设信息网络。在县城规划区各村(居)委会设立一名规划协管员,第一时间掌握违法违章建设情况。二是加大动态巡查。城市规划执法大队和国土局以及各乡(镇)要实行每日动态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及时下发停建通知书,将违法违章建设遏止在萌芽状态。三是突出巡查重点。特别是对违法违章建设易发地段,要进行不间断的巡查、监管,做到清除盲点、不留死角。

  三是加大依法整治力度。一是成立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小组。由纪检监察、城建规划、国土、安监、房产、质检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专项违章建筑清理整顿工作小组。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日常整治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加大对违法用地和违章违法建设的整治力度。二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巡查人员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违章建设应采取措施及时制止,不能制止的,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拆除。三是进行依法拆除和强拆。对已形成的违法违章建设,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动员其主动接收处理或自行拆除;拒不接受处理及拒不拆除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四是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违章建设清理整治月活动。在2011年集中一段时间,举全县之力,对违法违章建设进行强制拆除。各部门应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拆违制违”的高压态势,强势推进违法用地和违法违章建设清理整治工作。

  四是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一是查处党员、公职人员及村(居)、组干部参与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对在自查自纠活动中主动申报、主动接受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设的,从轻或免予处理;对不主动申报、不接受处罚、拒不拆除违法违章建设的,依照党纪政纪予以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二是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违章建设典型案例。重点打击违法买地建房、违法建房出售、违法合伙建房等行为,对参与违法违章建设的涉恶、涉黑势力由司法机关从快、从重、从严打击。对策划、煽动群众直接参与阻挠国土、规划执法的有关人员,坚决予以打击,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是加大协调配合力度。文广局负责对违法用地和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及时曝光;国土局负责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建设局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政法机关应加大为违法用地和违法违章建设的查处打击力度;公安机关负责维护好强拆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对阻碍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执法、采取暴力抗法的依法处置;检察院、法院要对违法用地和违法违章建设案例做到快捕快诉快判;供电公司、清泉水业、广电网络公司不应为违法违章建设提供服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应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和涉案查处力度;维稳办、信访局应始终介入整治工作全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六是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一是强化督查调度。“两办”督查科对违法用地和违法违章建设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情况实行每周一督查一通报;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全县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清理整治工作中组织不力、控制不严,制止和拆除效果不明显;对履行部门职责不到位,协调配合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单位),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七是推行套房安置措施。为遏制农居民无序、违法违规建造房屋行为,妥善安置有合理建房需求的农民,避免“城中村”的蔓延,建议由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房产实施,统一规划,建设农居民安置房,对征地拆迁农民实行统一安置,停止农居民个人审批建房。

  1、规划先行。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按照“城乡一体、合理布局、相对集中”的原则,以社区为单位分区、分点在县城规划设立多个安置小区,实行“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建设”。如上营的村民可选择车站南面的地块作为安置小区,横水、中营的安置房可选择章源大道经济适用房南面的地块等。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积极倡导土地集约利用,并结合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城中村改造等情况,综合平衡不同区域安置房建设需求和建设规模,确保房地产市场整体健康平稳发展。

  2、无偿拨地。安置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全县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项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3、多元筹资。资金筹集可以由政府出资,或者通过有形市场公开招标确定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相应的资本金、良好的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代建。

  4、均等安置。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一律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按城镇人均居住面积“1:1”比例由政府提供的套房安置,不足实际面积部分采取货币补偿到位。安置房安置工作应严格执行申请、审查和公示制度。

  六、崇义县城市规划建设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

  城市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城市规划作为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合理地进行建设和城市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及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在引导城市合理发展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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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当下198906 发表于 2017-10-13 19:18:17

。资金筹集可以由政府出资,或者通过有形市场公开招标确定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相应的资本金、良好的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的

怪兽 发表于 2014-5-21 15:21:04

通过有形市场公开招标确定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相应的资本金、良好的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代建。

zaizaidemm 发表于 2014-1-22 16:43:06

正差这类文章,感觉写的比较实在,非常需要借鉴

蓅ッ誩绯 发表于 2014-3-28 10:34:30

这个文章可以好好的学习一下

天池波波 发表于 2019-10-17 09:35:43

写的很贴近现实,借鉴一哈

樹上有云 发表于 2017-4-5 15:24:50

这个东西好,很有代表性

波戈 发表于 2014-5-10 07:42:19

正好借鉴一下 谢谢分享

安徽秘书 发表于 2012-6-6 15:35:44

贴近实际。好文章。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cqr123 发表于 2012-7-23 20:05:39

谢谢楼主的无私分享啊,支持一下吧

妞妞娃 发表于 2012-11-19 10:40:39

写的很好,内容很全面。有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剩者为王 发表于 2013-1-10 14:50:56

{:soso_e100:} {:soso_e160:} {:soso_e112:} 辛苦啦

株洲秘书 发表于 2013-1-25 14:40:59

机关能力建设:办文高手、办会能手、办事巧手、参谋助手

贺州皮皮 发表于 2013-1-29 10:15:50

好文章,天天读{:soso_e124:} {:soso_e103:}

涂蓝 发表于 2013-2-12 18:23:04

机会土地局十日股份大概多少个都是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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