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老秘 发表于 2012-5-1 07:02:20

“官本位”的来龙去脉

贞观年间,唐太宗命吏部尚书高士廉等主持编修《氏族志》,将天下姓氏分为九等。当时魏晋南北朝以来盛行的士族门第观念仍然留存,高士廉等依照俗习,列博陵崔氏为第一等。唐太宗看后大为不满,说:“汉高祖与萧何、曹参等人皆起于闾阎布衣,至今受人推仰,又有谁在意他们的出身?倒是那些所谓名门望族,世代衰微,其子孙才行衰薄,全无冠盖,却仍自矜门第,弃廉忘耻,仅靠与新贵联姻索取些钱财,而傲慢如故。如今三品以上贵显,或以德行,或以功勋,或以文学,何曾见到这些人的影子!彼衰世旧门,诚何足慕!不知世人何以贵之?我让你们编撰此书,正是为了厘正讹谬,舍名取实,而你们却仍以崔氏为第一,是轻我官爵而徇流俗之情也!”要求高士廉等重新刊定,并亲自拟定了编修原则:“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高士廉等秉承圣意,最终将李世民所在的陇西李氏列为第一等,将皇后所在的长孙氏列为第二等,而将崔氏降为了第三等。

    编修《氏族志》,在当时是一大政治事件。李世民所说的一番话,当然也绝不仅仅是简单的姓氏之争,实乃借编修此书,达到扶植新兴统治力量、抑制旧有士族门阀、巩固唐王朝新政权的目的,这也可以看作是争夺政权合法性的一种方式。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将出身门第作为评判一个人地位、价值的标准不同,唐太宗在这里提出了新的评判标准,“止取今日官爵高下”。即不管你是何等出身,只要官位高显,则你的姓氏也将随你尊贵;反之,如若寂寂无闻,则出身再好也无济于事,你的姓氏也将居于下等。

    将官职高低作为评判一个人的地位、价值的标准,从这个角度上讲,李世民可以说是“官本位”的首创者。追溯“官本位”的这一发端,应当说,从“门第本位”到“官本位”,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进步。毕竟,门第出身不可改变,如果一个人的命运只能由其出身来决定,那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哀。而以官职为本位,至少在理论上允许个人通过努力改变出身的命运,同时也为阶层的流动提供了一个途径。也因此,在唐代高倡“官本位”的同时,标榜“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科举制的兴起,就不是一种简单的偶然了。必须看到,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社会阶层之间得以保持流动的空间与可能性。一旦社会结构出现板结化,阶层之间的流动陷于停滞,处于上层的群体就会蜕变为特权阶层,处于下层的群体则会因为失去上升的希望,充满不平和怨恨,并被迫采取暴力的方式去获取自己在政治、经济上的利益。事实上,“官本位”之前,固守“门第本位”不放的士族门阀就是在庶族寒门的暴力革命中受到摧毁性打击,退出了历史舞台。

    当然,古人是不会想到“官本位”这个词的。事实上,即使是在《现代汉语词典》中也尚未收录该词。一般认为,“官本位”是指,把是否为官、官职大小作为一种核心的标准尺度去衡量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价值。有人考究过,“官本位”一词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原本从经济学名词——“金本位”化用而来。由于它形象准确地描述了一种社会现象和社会意识,因此得到迅速认可和采用。同样,唐太宗自然也不会想到,由他倡导的这一价值尺度,历经千百年,竟会成为中国文化传统里最糟糕的遗产之一,成为异化中国人思想行为的最大一个桎梏。仅是每年一度的公务员“国考”热,就仿佛不断地在提醒、刺激着中国人对“官本位”那难以言说之痛与不可承受之重。

    考察“官本位”的表现及其危害,至少有两个维度。一是体制之内的唯官是从。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谁官大听谁的”,小到一个单位,大到一个地区,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都围着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在转。不管是多大的事情,领导一声令下就可以定夺;也不管是多小的事情,只要领导一关心过问,下面马上就要认真贯彻坚决落实。事情办得好不好,领导说了算;会议重要不重要,看出席的领导大不大。在这样“长官意志”、“一言堂”之下,其他人仿佛只是附属物,主动或被动地丧失了创造性,即使是对领导决策有意见也不敢提、不愿提、不能提。二是社会范围内的唯官是求。“当官”似乎成为一种时尚,仿佛不如此不足以彰显自己的“成就”。某某的孩子考上公务员了、当上一官半职了,那叫有出息;某某十几年了还在原地踏步,那是没混好。不仅是学而优则仕、商而优则仕,各行各业,评判一个人是否“优”,只要看他“仕”了没。于是就有了处级和尚、厅级专家、部级校长这样令人哭笑不得的“称号”。

    “官本位”表面上看不过是人们对于权力近乎病态的依附,但是,人们为什么要依附于权力呢?马克思曾经说过,“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与其说是人们依附于权力,不如说是因为权力占有了太多利益,以至于人们要对它趋之若鹜、毕恭毕敬。比如说,在体制之内,只要“一把手”把控着用人权,想要将“对上负责”变为“对下负责”就难以实现,想要“当大官”的氛围也不会改变。在社会范围内,只要公权力还掌握着过多而其实是不应当属于它的资源,那么,通过权力“寻租”的冲动就不会遏止,渴求权力的欲望也不会消退。

    尽管“官本位”有着复杂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现实因素,但是,通过上面所述,解决“官本位”,至少有两个方面不容忽视。一是体制之内的放权。更多地引入民意、扩大民主,变“谁官大谁说了算”为民主、民意说了算,以“民本位”取代“官本位”。二是社会范围内的让利。两千多年前,孟子在回答梁惠王治国之道时说,“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上下)怀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要认识到,一个政府管得好不好,首先在于明确“群己权界”,属于自己的权责绝不推脱,不属于自己的也不越俎代庖大包大揽。正如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民政会议上所指出,政府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通过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用适当的方式交给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区等基层组织承担。政府要勇于让利于民、让利于社会,不让各行各业都围绕公权力来做文章“寻租”求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具有独立意识、公民风范的社会形态,以“社会本位”取代“官本位”。作者:张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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