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 发表于 2012-4-17 08:13:53

加快圈内产业双向转移 实现城市圈跨越式发展

承接产业转移是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的重要途径。建设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既要承接圈外产业转移,又必须更加注重打破旧的体制机制约束,推进圈内产业双向转移,实现产业耦合互补和跨越式发展。

武汉城市圈产业双向转移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城市圈各市抓住全国综改试验区建设机遇,积极落实2009年出台的《武汉城市圈产业双向转移优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圈域内产业双向转移,促进了城市圈内部产业结构的持续优化。
  1、武汉向圈内其他各市产业转移效果明显。主要有两种途径。其一,政府间开展园外园建设合作。如咸宁市先后建成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国·光谷咸宁工业园”、武汉经济开发区“咸宁工业园”等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武汉市与黄冈市签订化工产业转移合作协议书,已签订正式投资协议23家,协议资金21.8亿元,目前已有5家建成投产,16家已落实选址方案;天门市工业园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签订合作协议,共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天门产业园”,与武汉市硚口区政府签订协议,将天门工业园化工产业园作为其化工企业转移承接地;仙桃市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合作,共建中国光谷仙桃产业园;洪湖市与武汉市初步达成把洪湖纳入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的意向,将新滩新区作为承接武汉经济开发区产业转移的“园外园”。其二,优势企业转移生产基地。众多武汉企业如洁丽雅、元田制衣、黄鹤楼酒业、今麦郎(统一)饮品等相继转移到咸宁并建成投产。武汉8家商贸企业与孝感市30家农产品加工企业签约,协议金额4.6亿元,孝感农产品以“零门槛”进入武汉各大超市;560个武汉项目落地孝感发展。武汉普天、武汉晨扬电子、武汉芳迪等一批企业先后落户仙桃,光大、民生等12家设在武汉的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主动为仙桃市中小民营企业落实贷款。武汉金富科技、武汉海利科技、武汉德丰农业、武汉华丽环保等产业项目先后落户天门工业园,天门市则重点在纺织服装、医药化工、农产品深加工、旅游开发等方面承接武汉市产业转移,如从武汉引进湖北中尧实业集团投资5亿元开发天门长寿山生态旅游项目。洪湖市、京山县等下大力气优化发展环境,创造条件与武汉市合作,从政府层面和产业层面建立双向紧密联系。
  2、圈内各市产业向武汉市转移取得初步成效。各市利用武汉在交通区位、销售市场、科技信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将企业研发中心、销售中心迁往武汉,助推武汉总部经济发展。如咸宁市依托武汉的科技优势、人才优势,加强与武汉市的产学研合作,全市有100多家企业与武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产品研发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天门市湖北华世通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总部、研发基地和贸易公司设在武汉生物产业基地,天门纺机与华中科技大学建立了协作关系,在武汉建立了研发中心。

武汉城市圈产业双向转移存在的不足
  虽然近几年来城市圈各市推进圈内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步伐明显加快,势头良好,但从“圈”的角度观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使圈内产业双向转移的积极效用难以充分发挥。
  1、圈内各市承接产业转移缺乏统一步伐。城市圈各市在产业发展方面存在大而全、小而全的特点,产业结构趋同。虽然已经制定《武汉城市圈综改试验区建设产业发展规划》,但其约束力不强,在实施过程中容易走样变形,对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耦合效应作用有限。在产业双向转移过程中,各市之间盲目竞争,不能统一步伐、形成合力。
  2、有些地方承接产业转移的门槛过低。有些市片面追求税收收入,承接产业转移门槛设置偏低,引进一些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给当地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也与“两型”社会建设理念和要求背道而驰。
  3、政府推动力度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产业转移虽然是一种市场行为,但在实际操作层面,政府的推动作用不可小视。由于目前尚未建立起不同城市间产业转移的利益协调机制,产业转移会减少转出地政府税收收入,因此有的地方人为设置障碍,阻挠产业向圈内其他城市转移,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产业双向转移步伐。

加快武汉城市圈产业双向转移的几点建议
  为实现城市圈跨越式发展,促使“两型”社会建设早见成效,各市必须在发挥内生优势基础上,促进产业等相关要素在城市圈内自由流动、双向转移,实现城市圈经济结构“一盘棋”优化升级,形成互利共赢、耦合发展的良性局面。
  1、更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理论,圈内其他各市相对于武汉市而言,要放大开发建设成本低、劳动力丰富等优势,通过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进一步增强自身产业实力;武汉市则适宜在转出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基础上,用足科研、人才、区位、市场等优势,吸引圈内其他各市将产业研发、销售等高附加值环节转移至武汉,提升武汉总部经济发展水平。形成这种双向互赢的耦合局面,迫切需要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作用。
  2、强化政府协调服务作用。城市圈各市应严格按照《武汉城市圈综改试验区建设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实际,有目标地推动产业双向转移;开展对产业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理清哪些是优势产业,哪些是劣势产业,将劣势产业逐步转移到具有比较优势的市(县),以便为优势产业发展腾出更多的空间。同时应注重“顶层设计”,抓紧建立约束监督及推进机制,协调产业双向转移工作,避免各市之间恶性竞争。
  3、建立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的引导机制。建立圈域内税费政策协调机制,鼓励城市圈内经济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调整税收分享比例,解决企业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税源转移、利润转移等问题;对圈域内企业和项目流转而形成的地方分成税收转移,按照确保迁出方既得利益、调动迁入方积极性的原则,由省财政在相关市之间划转;对“园外园”和产业转移示范园区落户企业和项目形成的税收地方分成部分,按照“谁引进谁受益”的原则,根据相关市政府间协议的分配比例和分享期限,由省财政在相关市之间划转。
  4、支持城市圈内企业加快发展。产业双向转移的主体是企业,因此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政策措施,包括通过兼并、重组与合作,使圈内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推广以企业引企业、以商机引企业的新路子,促使城市圈产业在全国垂直和水平分工中占据更加有利地位,提升圈域产业竞争力。城市圈各市应围绕引进优势环保产业目标,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给企业落户提供必要的场地及建设环境,同时应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审批程序,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5、开展圈域产业双向转移研究。目前国内圈域产业双向转移理论研究滞后于发展实践,突出表现在对产业双向转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缺乏预见性,适用于圈域的相关政策研究和应用还没有发挥最大效益等等,不利于圈内产业转移和结构优化。因此,应深入调研,结合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实际,加大理论研究和智力支持力度,以更好地指导和支撑城市圈“两型”建设和跨越式发展。文/邹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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