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 发表于 2012-4-11 08:15:19

试论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不同之处

  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同步审计,就我省地方审计机关来讲是一项新的审计形式,二者在内容、方法、重点和评价标准有什么不同,责任如何界定等,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解决的难题。

  一、审计程序应有所不同。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已将经济责任的审计计划、审计实施过程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同步审计时审计程序应有所变化。第一,做好审计计划的审批。在编列审计计划时,不仅要报请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还要将此项审计计划报请本级党委主要领导审批。第二,资料分档管理。尽管进行的是同步审计,但针对的是两个自然人,由于各自的“权”、“责”不同,所以,应按两个不同的项目对待,在审计实施中按审计准则的要求分别制发文书,分别收集审计资料,分别归档。第三,建立告知制度。在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应送达审计告知书,在告知书中应将审计中所需要的资料、文件、合同、地方性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其他应注意的事项等,分别告知被审计领导干部。

  二、审计方法应有所不同。一是制订不同的审计方案。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不同职责范围,制订出不同的审计方案,明确各自的审计目标、内容和重点,在审计实施时应同时进行现场审计,但应按各自的方案组织实施。二是侧重于不同的技术方法。对地方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应侧重于地方经济政策的制定、落实,经济决策是否正确,每项决策是否产生了应有的效益等。主要运用调查了解、测评等审计方法完成。对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应侧重于贯彻落实政策、社会经济指标的完成和遵守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等,主要运用统计、测算、分析、比较等审计方法完成。但二者不能截然分开,很多时候相应互交叉运用。三是审计结果报告主送有所不同。《规定》中指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报送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必要时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笔者认为对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同步审计,在报送本级政府行政首长的同时,应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尤其是对地方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其结果一定要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

  三、审计内容应有所不同。《规定》在第十五条和第十八条中就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具体工作中,对地方党委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应侧重于经济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方面,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经济决策等情况,通过查阅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内容,审查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合法、有效,这些决策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果等,以及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查看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及廉洁自律的情况。对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侧重于对党委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的落实和执行管理情况,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变动情况,以及地方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组织管理情况等。以审查重大经济决策项目为核心,以核实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为关键,以审核资产负债变动情况为要点,抓住责任重点进行审计,还应按照相关廉政纪律的要求查看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及廉洁自律的情况。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无论地方党委还是政府,都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和尽责情况为重点,以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进行审计,这些基本内容要求应该不变。

  四、审计评价应有所不同。在审计评价中必须围绕“权”、“责”对等的原则,弄清权与责、权与人、权与事的关系。现行《规定》要求“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依据责任制考核目标和行业标准等,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这就要求我们在审计评价中要按照党委和政府不同的职能职责,区别不同标准进行评价。第一,区别量化标准评价。有位哲人说过,一门科学,如果不能量化就称不上成熟;一项工作,如果不能量化就谈不上科学。因此,在对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同步审计时,应按地方党委和政府各自承担的职责,区别量化评分标准,量化分值。力争做到评价科学、客观。第二,区别重要性评价。我们做任何事都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对地方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评价,应抓住党委部门的工作重心,侧重于全局性,即对重大经济决策的适当性进行评价;对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评价,应抓住经济社会指标发展情况这个重点,不能党政不分,两位领导干部的评价都一样。第三,区别客观性评价。对地方党委制定的地方性政策,要进行调查分析,看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情况,能否真正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要看长远利益。地方政府在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中,措施是否得力,是否取得了应有的效益。总之要从总体上把握,全面分析各方面的情况,把握主体、主流和本质,形成恰当的评价结论。第四,区别相关性评价。评价时要分清前任与后任的责任,党委决策与政府决策的责任,集体决策与个人决策的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等。另外,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还应遵守谨慎性、客观与主观、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等基本原则。

  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同步审计前,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制订完善的审计实施方案,抓住重点,分清责任,运用正确的审计方法实施审计,对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要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不断升华审计内容和完善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研究制定与《规定》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试论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