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算不算个“腕儿”呢?
“腕儿”这个名称,按照我的记忆,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才兴起的。当时由于媒体的推动,在社会上有了“两大”的说法,一是“大腕”,指的是明星演员;二是“大款”,指的是有钱之人。这“两大”究竟是尊称、戏称还是贬称,其说不一,也许兼而有之。不管怎么说,如今谁要是摊上个“腕儿”或“款爷”什么的,总是让人另眼相看的。
如今的秘书也让人另眼相看。如果让人们给秘书画像,大概可以画出以下几种特征:
秘书是有权的人,被人们称作“二领导”,仅次于“大当家”的。
秘书是有面子的人,是领导的招牌和替身,“盘子”亮,走到哪都光彩照人。
秘书是有本事的人,专代领导办事,甚至可以代领导做主,没有多少事情办不到,没有什么问题摆不平。
秘书是有后劲的人,能得到领导的信任,走的是捷径,路子直、升得快、攀得高。
秘书是有实力的人,他们交游广,熟人多,朋友遍天下,拥有广泛的社会资源。
如果把这些特征综合起来,画在一个人的脸上,这个人就很了不起,果然是个“腕儿”,一颗新星,人们这样认为。
人们为什么这样看待秘书呢?究其根源,原来是由体制和机制决定的。
相关文件规定,副部级以上领导干部可配机要秘书,这是天经地义的,无可非议的,是非配不可的。这样,秘书就成了领导前面不可逾越的人。他们成为领导同志的代言人和代办处,有什么奇怪的呢?不代言、不代办那才奇怪呢!
在执行过程中,多数地方又把这个文件的规定扩而大之,几乎副厅级以上的干部也都正式的或变相的配了秘书,甚至有的县委书记、县长也用上了兼职秘书。这些约定俗成的做法,给秘书地位的确立提供了体制上的保证。
机关越大、级别越高的地方,越是强调按程序办事。一切按程序办理,既是个制度,也是个机制,这种制度和机制是一种推手,把一切大小事宜都运作到秘书们手上,由秘书们来接收、过滤、消化、初步处理,然后再上报给领导。领导决定后又反馈给秘书们,经过后续程序,再由秘书传递出去。
这里有许多环节和细致的规定,别说秘书不好违规,就是领导同志违反了操作规程,也会造成秩序混乱。所以,这又从程序上巩固了秘书工作的重要位置。
上述的基本程序运行时间长了,经历的人手多了,机关工作的经验丰富了,领导干部也就习惯成自然了,多了一些依赖性也是必然的了。秘书越积极,领导就越依赖;领导越依赖,秘书也就越积极。谁说秘书和秘书工作能少得了呢?
再就是选人机制的催化作用了。多少年来形成的一种局限性,就是在熟悉的人中选拔干部。说起来也难怪,人都不熟悉,怎么会想到对他的推荐和考察呢?
因为也不是每一个位置的推荐都使用“海选”办法的啊!特别是对有些秘书的提拔实行“计划单列”,不占本单位领导人员的职数,这就大大削减了秘书人员和其他干部竞争的可能性,给秘书们的提拔开启了方便之门。既然有这么多优势,人们为什么不对秘书另眼相看呢?
顺着上面的思路,人们按照下列办法来对待秘书们,那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对秘书总是客气一点。何时何地见到秘书们,就像见到领导本人一样,笑脸相迎,以礼相待,谁也不反对和秘书们建立起联系,联络好感情,以便“多个朋友多条路”。
对秘书高看一点。**** Hidden Message *****
作为一个老秘书,我感到高兴的是,在我们所接触到的秘书范围内,多数人能够端正态度、摆正关系,正确使用手中的办事权力,认真履行秘书职责。与人相处,既不轻易损害感情,但也决不违反组织原则。
有时候秘书也确实能够解决点问题,通过协调帮助下面排忧解难,但秘书们并不因此而谋取或接受人们的感谢。一二十年来,在我们周围只看到少数秘书素质有点差,办事质量不够高,还没有发现什么严重的问题。当然,这并不排除在我们视线以外出现的违法乱纪问题,个别秘书人员因违法犯罪而被送上法庭的现象,已经在媒体报道中看见了。
如果现在问:秘书算不算个“腕儿”呢?
据资料所查,“腕”有不同的解释。
一种说法是,“腕儿”就是明星,古书上称为“金星”。另外在古代传说中,又说“腕”是华山仙女的名称。《太平广记》中就有仙女明星“居华山,服玉浆,白天升天”之说。现在多称有名的演员、运动员为“电影明星”、“体育明星”和“歌唱明星”等等,称他们为“大腕”。这种说法,我看与秘书们不沾边,还是不要把秘书和这些炫目的人放在一起相提并论为好。
另一种说法是,“大腕”就是“扬名立腕”的意思,这种说法听起来无所谓褒贬,沾沾边也无妨。因此,从办公事来说,秘书们如能做到雷厉风行、落地有声、清正廉洁、是非分明,就能扬名立“腕”,可以说也算是个“腕儿”。但从办私事来讲,秘书不应该是个“腕儿”,而应该严格要求,小心谨慎、不逾矩、不违规,永远只是个小小办事员。
所以,依我看,秘书既是“腕儿”,又不是“腕儿”。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别人把秘书都看成“腕儿”,则害了秘书;如果秘书自己把自己当“腕儿”,则是既害了自己,又害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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