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叶子 发表于 2013-7-5 15:21:37

写到我的心坎里了,哎呀真是痛苦啊,写材料的人是所有行业工人最吃苦受累的人了。

抚州秘书 发表于 2013-7-6 16:08:47

写材料没有提包的地步快

周末 发表于 2013-7-7 22:24:39

向前辈学习了,对于我们这些还在门口徘徊的小菜来说,太有用了,谢谢!

空格键 发表于 2013-7-8 10:53:13

写海无涯,现在好像到了一个瓶颈,遇到稿子就懒得动手,好好再学习学习

我的小叶子 发表于 2013-7-9 11:24:34

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很多年才能上手,不能急于求成,所以嘛,要努力了。

武潇 发表于 2013-7-9 16:29:04

楼上的说的对呀,但我们不敢这个又能干什么呢

西楼月 发表于 2013-7-12 12:05:20

受益匪浅,感谢前辈分享。

平安树 发表于 2013-7-14 23:09:23

写的很到位,把写材料的人的当下、未来都写了出来,前辈说的很清楚,没有几年的积累是写不好的

宁波的秘书 发表于 2013-7-15 09:42:41

新手入门,学习学习{:soso_e100:}

277166745 发表于 2013-9-13 11:01:53

巢湖市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 【字体:大 中 小】   【时间:2013-07-14】   【稿源:烔炀居委会】       为推进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提高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整体水平,根据《安徽省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民基字254号)、《关于推进标准化示范社区建设的意见》(合社2号)和《关于开展2011年度标准化农村示范社区建设的通知》(合社2号)精神,特制定如下标准。
一、城市社区建设标准
(一)标准社区
1、规模设置一般在1万人、3000户左右。
2、社区用房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相对独立于居民楼之间的适中位置,一般不高于三层楼。并拥有室外活动场所,有健身器材,环境整洁优美。
3、社区用房使用合理。办公用房不得超过社区用房总面积10%;一般设有一站式服务大厅、娱乐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警务室、计生服务室、多功能活动室(党员活动室),室外设有党务居务公开栏、宣传栏,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具备防雨设施。
4、社区居委会门外悬挂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两块牌子,大门上方悬挂国家统一的“中国社区”标识。
5、社区工作人员总数一般按1人/300户配备,其中获得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格证书的人员占辖区人口的万分之一以上;“两委”成员必须选举产生,大专以上文凭应达20%以上;各类专管员由社区统一管理,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市以上机关组织的培训每年不得少于20学时。
6、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基本达到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并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7、社区每年工作经费在5万元以上,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交给社区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支付相应的工作经费。
8、社区居委会应选举产生并健全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各类社区专业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和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基本形成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委员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的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组织体系。
9、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自治功能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实现服务流程程序化;实行党务、政务、事务、财务、服务“五公开”制度,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落实。
10、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实行AB岗、错时上下班、全天候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制度。
11、社区财产、档案、印章管理规范。
12、开展志愿者注册制度,注册登记率达辖区居民的10%以上,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
13、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机制,切实履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监督,及时协调解决服务纠纷,维护各方权益不受侵害。
14、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网格员配置不少于200户1名。建立社区居民基本信息库。会议有记录、工作有记载、活动有图片(影像)。
15、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以上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商业服务、自我服务和社区工作满意度的测评,满意度须达60%以上。居民群众对公共事务、社区公益活动参与率达60%以上。
(二)示范社区在达到标准社区的基础上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6、社区用房面积达600平方米以上,并拥有800平方米以上的室外活动场所。硬件设施齐全,网格化管理完善,居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基本得以满足。一年开展健康、心理或道德讲座等活动不少于3次。
17、社区工作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在30%以上,获得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格证书的在万分之二以上,60%的人员会使用电脑。
18、社区社会组织达5个以上,志愿者年开展活动不少于3次。
19、社区服务活动特色明显,15分钟商业、生活、文体娱乐服务圈基本形成。以居民生活方式健康科学、 文明向上的文化活动每年开展三次以上。
20、社区每年工作经费10万元以上,主要用于开展社区各种便民利民服务活动。21、居民对社区服务、居民自治等社区工作的满意度达70%以上。居民群众对社区公共事务、公益活动参 与率达70%以上。
(三)精品社区在达到示范社区的基础上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22、社区用房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并拥有1000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室外活动场所。服务设施健全,有集 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社区信息化网络平台。
23、社区工作人员大中专以上学历达40%以上。获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格证书的占辖区人口万分之三以上 ,人人会使用电脑。
24、社区社会组织达到10个以上,志愿者管理注册率达15%,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
25、社区每年工作经费15万元以上,主要用于开展社区各种便民利民服务活动。
26、建有能满足社区老年人需求的日间照料室、聊天室和小学生的“4点半”学校等,积极开展具有两个 “品牌”以上的特色服务活动,努力提升居民的幸福指数。
27、居民对社区服务、居民自治等社区工作的满意度达80%以上。居民群众对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参 与率达80%以上。
二、农村社区建设标准
28、原则上实行一村一社区设置,人口较多、居住分散的村也可实行一村多社区设置。
29、社区用房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应设有一站式服务大厅、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等,并拥有室 外活动场所和村务公开栏。
30、村委会门外悬挂村党组织和村委会两块牌子,大门上方悬挂“中国社区”标识。
31、村委会应选举产生并健全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各类社区专 业委员会。选齐配强村民小组长,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委会及其下属的委员会、村民小组的社区组 织体系。
32、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自治功能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实现服务流程程序化。
33、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制度。健全村务监督机构,实行“四议两公开” 民主决策制度。
34、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实行AB岗、错时上下班、全天候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制度。
35、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岗位考核、民主评议、补贴待遇、教育培训等制度。
36、制定村民公约,健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制度。建立村干部离任审计、责任追究制度。
37、开展社区志愿者活动,培育和组建农村志愿者队伍,有效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3次。38、建立社区档案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管理、使用方便、保管安全。39、社区工作人员一般由村“两委”兼任,“两委”成员须选举产生,文化程度应达初中以上。40、社区工作人员的补贴达到当地农村劳动力收入水平。41、社区工作有专项工作经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交办的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费随事转 ”的原则支付相应的工作经费。42、村民对社区服务的满意度达60%以上,村民对公共事务和社区公益活动参与率达60%。 中共瑞安市委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功能区党委、管委会,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 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和 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浙委〔2007〕64号)、《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的意见》(温委〔2011〕7号)和《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城乡社 区规范化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温委办发〔2011〕178号)精神,结合我老秘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 为统领,以“打造品质之城、建设幸福瑞安”为要求,以设施建设为依托,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群众满 意为标准,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通过规范社区组织、强化社区功能、整合社区管理和服务资源、完善 工作网络和机制,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和谐的新型社区 ,为推进我老秘网市转型发展,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和幸福感奠定坚实的基础。二、工作目标      以建设“环境整洁优美、管理规范有序、服务网络完善、资源共享互惠、文体活动活跃、教育多样 广泛、人际关系和谐、社会治安良好”的文明和谐社区为目标,合理确定社区规模,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 设,理顺社区管理体制,深化基层治理创新,扩大社区民主自治,强化社区服务,满足群众需求,全面推 进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按照“第一年搭框架、第二年抓深化、第三年全面达标”的总体进度要求,通过 三年(2011-2013年)的努力,完成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任务。2012年底前要确保城乡社区运行规范, 2013年所有城乡社区要全面达标。三、任务要求(一)规范社区组织设置1.社区设置。社区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市政府决定。按照有利于服务管理、居民自治、资源整合 的原则,优化社区布局,合理确定社区管辖范围,一个社区原则上设立一个居委会。2.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组织体系和 管理格局,引导多元建设主体在城乡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把社区建设成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基础性 平台。3.社区党组织。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组织和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社会组织中有党员3人以上的应及时 成立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成立的党组织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把社区党建与社区建设紧密 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党组织在基层的执政能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得到贯彻落实。4.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依法选举产生,尚不具备选举条件的社区,设临时管理机构社区管委会。 社区居委会(管委会)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及其 派出机构开展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推选产生社区议事和监督委员会,对社区事务进行 监督管理。建立有效承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切实增强社区居委会组织居民开展自 治活动和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加强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的能力。5.社区群团组织。社区群团组织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社区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群团组 织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企业职工、团员青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人员聚合在一起,形成社区建 设的合力,参与到社区建设各项活动中去。6.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是指由社区组织或个人在社区(镇、街道)范围内单独或联合举办、在 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满足社区居民不同需求的民间组织。社区居委会要支持和鼓励社区居民成立慈善、 文体、科普、法律、教育、养老、助残、为农等各种形式的社会组织,拓展社区服务,丰富居民文化生活 ,承接政府事务,对尚未达到登记标准的社会组织按规定的程序报镇街备案,并加强引导和管理。 7.社区志愿者组织。志愿者组织是无偿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公益性组织。要大力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 ,推行志愿者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志愿者服务激励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居民发挥特长,积极参与志愿服 务,开展互助帮扶活动,不断提高居民自我服务水平。 8.社区治理机制。着力理顺社区内外权责关系,健全政府部门间的协调机制、镇街与社区间的合作机制 、社区组织之间的互动机制,优化社区服务发展的治理机制。基本建立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利益协调、 规范有序的社区服务运行机制。进一步理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管委会)、议监会和社区服务中心 的关系。明确社区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群团组织为配套的领导机制。完善社区自治组织框架,形成在社 区党组织领导下以社区居委会(管委会)为执行主体,社区议事和监督委员会、社区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 会议为议事、决策、监督主体的自治治理机制,形成以社区服务中心为服务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 组织为辅助、市场化服务为补充的社区服务机制。9.社区体制。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加快转变职能,完善政策措施,逐步下放权限,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与 服务体系建设。设置在镇街的政府职能部门派驻机构,要积极理顺与镇街的关系,切实履行职责,在综治 维稳、劳动就业、人口计生、人民调解、医疗卫生、文体教育等方面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农村新社区和 村民委员会实行双轨运行制度。村民委员会要按照“能提则提、提高效率”的原则,将村委会的管理和服 务职责上提到社区,利用社区居民集聚、人口规模效应整合资源,开展有效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二)规范社区职能事务10.按照“职责明确、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原则,全面梳理社区目前承担的各项工作,合 理划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管委会)、社区议事和监督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中心的职责任务,进一步 细化各自的具体工作或服务项目。11.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的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加强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组织动员社区内各方面力量共 同推进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在基层的执政能力。12.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依法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自治,以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和社区共同 利益为核心,增强社区自治功能,按照社区自治章程和相关制度开展活动,执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实 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不断提高社区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社 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能力。13.社区议事和监督委员会是新型社区治理组织,要发挥行使协商、议事、监督职责,反映群众诉求,协 商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全体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实现居民自治与社区治理有机 统一。14.社区服务中心是政府在社区设立的综合服务平台,要发挥专业化、职业化优势,推动促进就业服务、 社会保障服务、劳动维权服务、文化教育体育服务等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服务 和便民利民服务,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15.实行准入制度。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社区有明确职责或上级文件政策有明确要求外,原则上不得 在社区内设立对应机构或向社区下达工作任务。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进入社区的事务,属于常规性项目 的可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进行申报,属于临时性项目的要实行准入审批制度,经批准后,按照“人随 事转、费随事转、权随事转”的原则执行。准入审批程序如下:⑴申请。申报单位提供进驻事项、进驻时间、下放权限、划拨工作经费等详细的方案,组织机构进社区的 ,应附机构功能说明、运作方式、年度经费预算等资料,以及上级有关文件,向镇街社工办提出书面申请 ,并填写《社区工作准入审批表》。⑵审批。对镇街社工办汇总上报的申请事项,市社工办提出初审意见,并征求相关社区、镇街的意见或实 行听证、公示后,再报市社综委作出审批决定。 ⑶准入。审批同意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创建考核等工作进社区的,各部门持《社区工作准入审批表》与 镇街联系,由镇街协助落实准入事宜。16.建立共建机制。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促提高”的原则,进驻社区单位要大力支持社区工作 ,鼓励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社区建设。要努力创造条件,促进社区与驻社区单位相互开放服务设施和其他 公益性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动员和组织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形成“共商 社区事务,共享社区资源,共建社区家园”的社区建设机制。(三)规范社区规章制度17.完善规章制度。为确保社区居委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做到有章可循, 必须制订的规章制度有: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社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居民会议制度、居民代表会 议制度、议事协商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学习工作制度、各项工作职责、居务公开制度、办事承诺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印章管理使用制度等。18.规范公开途径。社区主要规章制度应当上墙公布,其中必须有:社区基本情况、社区组织网络图、社 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议事协商会议、办理主要公共事务的基本工作流程等方面内容。社区居委会重要制 度应以工作手册或宣传页等形式向居民公开,方便取阅。社区党务、事务、财务和政务要及时公开,一般 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 事项应当随时公布。各类公开载体,应以镇街为单位,做到样式统一规范。19.加强印章管理。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公安部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制发使用和管理 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52号)精神,社区居委会的印章为圆形,直径不得大于4.2厘米, 由镇街负责制发。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印章的管理,建立健全印章使用审批、登记、备案制度。印章的使用 不得超越居民自治组织的职责范围。(四)规范社区阵地建设20.统一建设标准。坚持功能全面化、配置标准化、布局科学化,围绕便民、利民、惠民,建立专项阵地 设施。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规模在2000户以上的社区,要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 米的标准配置,应坐落在方便出入、便于办事的地点。一般在所管辖社区的中心地带,原则上独立于居民 楼。位于居民楼内的应设置在第一、二层,便于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居民出入。社区标识、标语 、颜色、字体要规范统一。社区中心对外原则上只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管委会)、社区议事和 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及“社区中心”标识。社区中心周围环境要整洁美观,道路平整,绿化良好。 21.强化设施功能。在社区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社区社会组织为基础、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 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社区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多样化服务 需求。社区服务中心要强化和体现办理公共事务、组织居民活动和提供社区服务的功能。按照“服务设施 最大化、办公用房最小化”的要求,对社区现有的基础设施进行整合利用,基本形成社区“五大服务中心 ”,即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社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社区文体服务中心、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有条件的社区,可在五大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增建社区党员服务中心;条件 暂不具备的社区,可在社区文体服务中心增挂社区党员服务中心牌子。22.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化。整合社区现有信息网络资源,建立覆盖全市的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 实现数据一次收集、资源多方共享。整合市、镇(街道)、社区面向居民群众、驻社区单位的服务内容和 流程,建设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社区信息服务网络,逐步改善社区居委会信息技术 装备条件,提高社区居民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全面支撑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内部管 理电子化,减轻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五)规范社区队伍建设23.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进一步规范社区民主选举程序,扩大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覆盖面。社区党 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不参与选举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 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居民选举委员会工作。社区居委会选举由居民推选产生的居民选举委员会 主持。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居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 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各镇街要对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作出规定 ,引导居民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民的人提名为候选人。24.聘请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专职工作者由市民政局负责牵头,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实行统一公开招聘 ,择优录取,一年一聘。被选任或招聘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均由市政府委托镇街按照劳动法的有关 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每个社区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应不少于5人,规模在2000户以上的社区按每400户配备1 人,分工负责社区党务、社会保障、民政事务、治安调解、妇女儿童保护、文体卫生等工作;新居民较多 的应按新居民每2000人增配1人。切实解决好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确保其年 收入不低于我老秘网市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并参照企业有关标准享受养老、 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管理、考核、 监督,定期开展社区居民对社区居委会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评议和评优活动,促进社区工作者转变观念、 改进工作,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推动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 、专业化进程,逐步推行社区工作者持证上岗制度。注重培养选拔社区工作者中的优秀人才进镇街领导班 子。各部门配备的社区各类协管员,应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统一管理、定期培训。25.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探索社区志愿服务新模式,开拓社区志愿服务新领域,建立健全志愿者培训、 使用、考核、激励机制。积极动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 康的离退休人员等加入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按照社区志愿者的特长组建多种类型、多个层次 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形成功能齐全、方便快捷的社区志愿服务网络。搭建社区志愿者与各类社会组织、慈 善机构和非营利社会团体交流合作平台,拓宽社区志愿服务渠道。(六)规范社区经费保障26.落实社区建设经费。将社区建设工作纳入社会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大社区建设经费投入。新建住 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将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纳入建 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社区居委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或者不能满 足需要的,由市政府负责建设,或从其他社区设施中调剂置换,也可采取购买、租借等方式解决,所需资 金由市、镇街统筹解决。27.落实工作运行经费。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经费自然增长机制,保证社区工作正常运转。城市 社区按每年每社区3万元的标准核拨,农村新社区按每年每户20元的标准核拨,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 。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按照居民自治、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居财镇街管”的财务体制,由 居财镇(街道)管代理中心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有效。28.落实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经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福利待遇,按年人均2.5 万元(含“五险一金”)由市财政予以安排,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经费下拨到镇街,由镇街根据社 工职位分类落实。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奖金、补贴,经镇街审核后,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在其他经费中列 支。农村新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照执行。29.其他经费。社区其他经费包括社区各项评先评优获得的奖励经费、社区卫生费、治安巡逻费、政府部 门或单位进入社区临时工作提供的“费随事转”经费、赞助经费、其他服务性收入等。(七)规范社区资产管理 30.社区资产范围。共有三类:一是社区经费,包括社区建设经费、工作运转经费、人员福利待遇经费 和其他经费。二是社区固定资产,包括社区居委会使用的工作服务用房、活动设施、器具以及办公所需的 设备等固定资产。三是社区物资,包括社会捐赠的物资和其他属于社区居委会所有的物资。31.社区资产管理。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社区的财务管理制度。要管好、用好各项资金,为发 展社区各项事业服务。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物资登记、保管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做到账、 款、物相符,功能和用途相符,保证其安全和完整。资产、物资情况上报镇街备案,由镇街定期清查核对 。社区居委会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社区议事和监督委员会要参与 制订管理制度。32.社区财务监督。社区议事和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本社区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 目,检查监督财务制度执行、物资管理和财务公开情况,听取和反映群众对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 见和建议。社区居委会要设立财务台账,每季度在居务公开栏如实公布各项收支情况,集体财务往来较多 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接受居民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有效。 四、组织保障(一)高度重视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把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作 为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要把社区规范化建设工 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承担起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要建立督导考 核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形成社区规范化建设齐抓共管的合力。社区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相关单位 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认真研究自身工作职责和社区建设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 ,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利用社区平台,推进各项工作上新台阶。要建立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制度 ,定期沟通情况,指导、协调工作。要建立社区居委会向驻社区单位定期通报情况制度,驻社区单位要大 力支持和积极参与。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 同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整体合力。(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 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形成社会共识,动员更多力量参与,营造人人了解 、全社会支持、各方主动参与社区规范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   实施方案   2009年,全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社区建设“一分、三定、两目标”的总体思路和《北京市加强社 会建设实施纲要》、《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 精神,启动了社区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完 善社区治理模式,2010年将在2009年试点工作基础上,在全市进一步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现制 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 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基本目标,以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公共服务需求为出发点 和落脚点,以规范社区服务站建设为重点,以推动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职能分开为切入点,在健全运 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服务设施、整合社区资源、加大经费投入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扩大社区规 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提升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 福感。通过试点工作,努力建设一批服务功能完善、居住环境舒适、治安秩序良好、文化生活丰富、管理 手段科学、人际关系和谐、公众参与广泛的社会主义新型社区,为首都推动世界城市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 首善之区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任务目标   按照规范社区管理、完善社区服务、加强社区自治的基本目标和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典型带动、全 面提升的基本原则,在2009年试点工作基础上,2010年在全市选择1000个社区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试点工 作。试点的主要任务目标如下:   (一)规范社区服务站建设   1.政府在社区层面设立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统一命名为“社区服务站”。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 在社区独立设置的工作平台外,将社区其他各类工作站、活动站、服务站等尽快纳入社区服务站,统筹承 担相关工作任务,实行综合管理、一站多能服务,并逐步达到统一形象标识、统一项目设置、统一运行流 程、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资源调配的标准化要求。   2.规范社区服务站的工作关系,按照《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的新要求,社区服务站在街 道办事处的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社区居委会的监督 和居民群众的评议。   3.社区服务站与街道各科室、职能站所、“一站式”办公大厅和社区服务中心实现工作的有机衔接 ,明确社区服务站各个岗位与街道相关部门的对应关系和各自职责,将96156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社区服 务信息网络系统及街道其他相关信息化办公系统延伸到社区服务站,发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老秘网的优势, 整合社区信息化资源,建立和完善服务、诉求、信息发布等信息衔接机制,将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 关的各类公共服务落实到社区。   4.结合社区实际,以满足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社区各类服务资源,利用96156社区公共服务平 台,健全社区服务网络,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创新社区服务方式。拓展社区服务领域,不断开发社区服 务项目,特别是那些社区居民需要,市场主体又不愿或无条件、不能承担的公益服务项目。不断完善社区 公共服务、公益服务、便利服务体系,实现社区服务站服务规范化、人性化、便利化。   5.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站一口受理制度、事项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分办落实制度、项目管理制 度、组织协调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规范的业务管理制度,制订规范的服务流程示意图和工作台账,对受 理事项、办理过程、办理时间、办复结果进行动态跟踪,全程监控,保证受理事项及时办理和反馈。   (二)规范社区工作职能   6.按照“职责明确、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原则,对社区目前承担的各项工作进行全 面梳理,合理划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的职责任务,进一步细化各自的具体工作或服务 项目。   7.社区党组织作为党在社区的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 作用,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加强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组织动员社区内各方面 力量共同推进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在基层的执政能力。(其主要职责见附件1)   8.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侧重于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自治,以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和社 区共同利益为核心,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不断提 高社区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能力。(其主要职责见附件2)   9.社区服务站作为政府在社区设立的综合服务平台,侧重于发挥专业化、职业化优势,推动促进就 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劳动维权服务、文化教育体育服务等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 公益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其主要职责见附件3)   (三)规范社区运行机制   10.明确和理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之间的关系。社区党组织是包括社区居委会和 社区服务站在内的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支持、保证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依照各自职 责开展工作;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履行职能 ;社区服务站定期向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汇报工作,向社区居委会通报工作。   11.建立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紧密对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社区 党组织牵头、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参加的联席会或例会制度,社区党组织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联席会 或例会,研究讨论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协调沟通有关工作。   12.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会议的作用,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经费筹集、 财务收支、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重大活动方案等都需经过社区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13.规范完善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社区服务站工作制度、社区社会组织培育 和参与制度、社区事务听证会制度、楼门院管理制度、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社区管 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四)规范社区志愿服务   14.按照“社区所需、志愿者所能”的原则,以社区老年人、未成年人、来京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 员、优抚对象、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发就业援助、慈善公益、优抚助残、敬老扶幼、 治安巡逻、环境保护、民间调解、社区教育等项目,每个试点社区要形成1个以上特色鲜明、效果明显、 影响广泛的志愿服务品牌。   15.整合社区志愿服务资源。鼓励和动员社区党员、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有一技之长的居民,积 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在职党员、国家公务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适宜、适时、适度地组织 他们参加社区志愿活动;协调社区内各种组织和志愿者有序开展活动,并力所能及地给予支持和帮助;为 社会上的各种组织和人士到社区从事志愿服务搭建平台。   16.完善社区志愿者招募管理制度。志愿者人数较少的,可依托社区服务站组织管理;人数较多的, 指导成立社区志愿者组织,推广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推进社区志愿服务信息化。健全培训制度,对 已招募的社区志愿者,要进行服务态度、权利义务、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推动社区志愿者不断改进服 务态度,增强服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五)规范社区工作者管理   17.充实试点社区的工作力量。社区党组织至少配备专职党建工作者1名,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 委会主任“一肩挑”的社区,设1名专职副书记或专职党建工作者;党员人数100名以上(含100名)的社 区,根据需要可适当增设专职党建工作者。社区居委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委员若干人共5至9人 组成,1000户以下的设置5人,1000-2000户的设置7人,2000户以上的设置9人。社区服务站按照社区实有 户数配备工作人员,原则上按每500户1人配备(1500户以下的配备3人)。社区服务站一般设站长、副站 长各1名,原则上专设,也可由社区党组织或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兼任;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相关人员 与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可视情况适度交叉任职。政府购买的社区社工岗位纳入社区服务站。   18.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录,招录对象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学历大专以上。社区工作者 实行全员培训,平均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鼓励和引导各类社区工作者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 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等职业水平证书。   19.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每个试点社区至少配备1名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 的人员或具有本科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的大学生,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20.按照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通过在岗培训、转岗安排等方式,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社 区协管员、社区事务助理纳入社区工作者规范化管理。   (六)规范社区基础设施配置   21.采取新建、改扩建、购买以及落实配建指标、资源整合利用等多种方式,使试点社区的办公和服 务用房达到350平方米左右。其中,社区服务站工作和服务用房相对独立使用,“一门式”服务用房面积 不低于50平方米,其所在地应交通便利,居民居住相对集中,服务半径合理,便于服务开展和居民办事。   22.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外部环境整洁、形象良好,逐步实现统一标识,内部区域清晰、安全方便、 舒适美观,具备水、电、暖、卫、通讯、信息网络等正常使用功能,配备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电脑、打印 机、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23.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具有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教育培训、为老服务等功能的其他公共 服务设施和室内外文化活动场所,打造商业、生活、文体娱乐等方面的“一刻钟社区服务圈”,使社区居 民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七)规范社区经费投入   24.将社区服务设施配套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区县政府承担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项目建设主 体责任。按照市、区两级共同负担的原则,投入必要的资金,对符合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范围项目, 原则上给予一定的市级资金补助,以促进实现试点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达标。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 设达标后,由区县政府按照全市社区服务设施设备配置统一要求,根据本区县资金资产管理实际情况及相 关经费标准,结合实际需要购置或调配相关必要设备。   25.适当提高试点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拨付标准,加大对试点社区举办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 补助资金应主要用于试点社区按照试点工作要求,通过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形式,大力开展
页: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查看完整版本: 前辈对综合文字秘书的几点建议和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