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老秘 发表于 2012-2-20 13:36:16

老秘答邻近两个数字并列连用用以表示概数时,如何表述?

网友问题:

邻近两个数字并列连用用以表示概数时,如何表述?

老秘观点: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中的邻近两个数字并列连用用以表示概数时,要特别注意中间不要加顿点,应写作“一二月”、“三四天”、“五六种”、“七八个”、“十之八九”。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老秘答邻近两个数字并列连用用以表示概数时,如何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