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大学生毕业论文范文及格式模板汇总贴
本帖最后由 河南老秘 于 2012-2-19 13:59 编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一
1、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言简意赅,引人注目,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
例(题目:大叶藻移植技术的初步研究)
2、论文摘要和关键词。
论文摘要应阐述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尽可能保留原论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而不应是各章节标题的简单罗列。摘要以500字左右为宜。
关键词 是能反映论文主旨最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
3、目录。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标注相应页码。
4、引言(或序言)。内容应包括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及这项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
5、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
6、结论。论文结论要求明确、精炼、完整,应阐明自己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以及在本领域的意义。
7、参考文献和注释。按论文中所引用文献或注释编号的顺序列在论文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图表或数据必须注明来源和出处。
(参考文献是期刊时,书写格式为:
[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外文可缩写)、年份、卷号、期数、页码。
参考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
[编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份、版次、页码。)
8、附录。包括放在正文内过份冗长的公式推导,以备他人阅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等。
二
1、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装订顺序:目录–内容提要–正文–参考文献–写作过程情况表–指导教师评议表
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
纸张型号:A4纸。A4 210×297毫米
论文份数:一式三份。
其他(调查报告、学习心得):一律要求打印。
2、论文的封面由学校统一提供。(或听老师的安排)
3、论文格式的字体:各类标题(包括“参考文献”标题)用粗宋体;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摘要、关键词、图表名、参考文献内容用楷体;正文、图表、页眉、页脚中的文字用宋体;英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
4、字体要求:
(1)论文标题2号黑体加粗、居中。
(2)论文副标题小2号字,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
(3)填写姓名、专业、学号等项目时用3号楷体。
4)内容提要3号黑体,居中上下各空一行,内容为小4号楷体。
(5)关键词4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黑体。
(6)目录另起页,3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仿宋,并列出页码。
(7)正文文字另起页,论文标题用3号黑体,正文文字一般用小4 号宋体,每段首起空两个格,单倍行距。
(8)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 4号黑体,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与正文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三级标题:标题序号为“ 1. ”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四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五级标题:标题序号为“ ① ”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9)注释: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10)附录: 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11)参考文献:另起页,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12)页眉用小五号字体打印“上海复旦大学XX学院2007级XX专业学年论文”字样,并左对齐。
5、 纸型及页边距:A4纸(297mm×210mm)。
6、页边距:天头(上)20mm,地角(下)15mm,订口(左)25mm,翻口(右)20mm。
7、装订要求:先将目录、内容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写作过程情况表、指导教师评议表等装订好,然后套装在学校统一印制的论文封面之内(用胶水粘贴,订书钉不能露在封面外)。
1.纸张与页面设置
(1)A4,纵向;
(2)页边距:上1.0cm,下2cm,左侧2.5cm,右侧2cm
2.页眉
(1)设置:1.4cm
(2)字体:统一使用汉语:小五号宋体。
(3)分割线:3磅双线;
(4)内容:××学院本科期末论文,居中。
3.页脚
内容:页码,居中。
4.论文基本内容与要求
(1)论文题目:单独成行,居中,日语:小2号黑体;英语:Times New Roman 18号;
(2)作者姓名:另起一行,居中,日语:小4号宋体;英语:Times New Roman 12号;
(3)内容提要:另起一行,日语:4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黑体,长度要求150字以上;英语:Times New Roman 12号,长度要求在100字左右;
(4)关键词:另起一行,日语:4号黑体,3-5个关键词,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割,内容为小4号黑体;英语Times New Roman 12号;
(5)正文
正文部分的要求如下:①正文部分与“关键词”行间空两行;②日语正文文字采用小四号宋体;英语正文文字采用Times New Roman 12号,标题日语采用四号黑体,英语采用Times New Roman 14号,每段首起空两格,1.25倍行距;③段落间层次要分明,题号使用要规范。理工类专业毕业设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序号与层次要求;④文字要求:文字通顺,语言流畅,无错别字,无违反政治上的原则问题与言论,要采用计算机打印文稿;⑤图表要求:所有图表、线路图、流程图、程序框图、示意图等不准用徒手图,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工作要求采用计算机或手工绘图,图表中的文字日语用小五号宋体;英语采用Times New Roman 10.5号;图表编号要连续,如图1、图2等,表1、表2等;图的编号放在图的下方,表的编号放在表的上方,表的左右两边不能有边;⑥字数要求:一般不少于1500(按老师要求);⑦学年论文引用的观点、数据等要注明出处,一律采用尾注。
(6)注释
注释部分的要求如下:①与正文部分空出两行;②按照文中的索引编号分别或合并注释;③“注释”采用五号黑体,注释内容日语采用小五号宋体,英语采用Times New Roman 9号。
英语注释具体要求如下:
①在文中要有引用标注,如××× ;②如果重复出现同一作者的同一作品时,只注明作者的姓和引文所在页码(姓和页码之间加逗号);格式要求如下:
(空两格)作者名(名在前,姓在后,后加英文句号),书名(用斜体,后加英文句号),出版地(后加冒号),出版社或出版商(后加逗号),出版日期(后加逗号),页码(后加英文句号)。
(空两格)作者名(名在前,姓在后,后加英文句号),文章题目(文章题目用“”引起来)(空一格)紧接杂志名(用斜体,后加逗号),卷号(期号),出版年,起止页码,英文句号。
(7)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部分的要求如下:①与注释部分间空两行;②应列明期末论文参考的主要文献资料,“参考文献” 采用五号黑体,参考文献内容日语、汉语采用小五号宋体,英语Times New Roman 10.5号。参考文献的著录,按著录、题目、出版事项顺序排列,其格式为:
期刊类:著者.题名.杂志名,年份,(期号)。
书籍类:著者.书名.城市名:出版社,年份,页数。
网络类:著者.题名.www.***.com.年-月-日。
③英文作者超过3人写“et al”(斜体)。
英文参考文献格式要求如下:
(空两格)作者名(姓在前,名在后,姓与名之间用逗号分开,后加英文句号),书名(用斜体,后加英文句号),出版地(后加冒号),出版社或出版商(后加逗号),出版日期(后加英文句号)。
(空两格)作者名(姓在前,名在后,姓与名之间用逗号分开,后加英文句号),文章题目(文章题目用“”引起来)(空一格)紧接杂志名(用斜体,后加逗号),卷号(期号),出版年,英文句号。
格式要求
1.封面
2. 论文
(1)题目
题目应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能概括整篇论文最重要的内容。对论文标题的基本要求是:文、题贴切,简短精炼,外延和内涵界定恰如其分。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若简短题名不足以显示论文内容,则可利用正标题、副标题的方法解决,通过副标题对正标题进行补充、延伸或限定。
(2)姓名
(3)院、系、学号
(4)中文摘要、关键词
摘要是对论文内容要点的摘录。其作用是使读者不必阅读论文全文即能获得论文的必要信息。摘要的内容要集中,语言要精炼、准确,一般不再分段落,字数在100—300字。注意不要把摘要写成论文的导语。
关键词是从论文中选用以表示全文主要内容信息的词或词组。一篇论文可选取3 – 8个关键词;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注意关键词不能是句子。
(5)正文
正文是学年论文的主体。要求论点明确,论据翔实、可靠,论证充分、有力。正文应做到层次分明,脉络清晰,合乎逻辑。一般要求分几个部分来写,有导语(引言、引语、绪论)、有小标题的各部分、结语(余论)形式;有一、二、三……形式;有首先、其次、再有……形式。不提倡不分部分的写法。
正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语言类不少于3000字)。
(6)参考文献
学年论文要有一定数量的参考文献,直接引文要标出页码。参考文献按照正文中出现次序列于文后。论文中引用文献处用上角标标明序号,在上标序号后用标出页码(选中打印好的标明序号,在格式栏中选字体,在效果下选上标,最后打确定)。
文献类型标识方法为:专著,论文集,报纸文章,期刊文章,学位论文,报告,标准,专利,专著、论文集析出文献,其他未说明文献。如:
①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
[序号] 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周振甫.周易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91.
②期刊文章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刊名,出版年,卷(期):页码.
何文秀.裁判自律.法学研究,1998,(2):231.
③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
[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名.原文献题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陈寅恪.李唐氏族之推测.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④报纸文章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谢溪德.创造学习的新思路.人民日报,1998-12-25(4).
⑤电子文献
[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
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
(7)字体、字号、纸型、页边距、行间距
论文题目为宋体三号加粗。姓名为楷体四号。院系、学号、中文摘要、关键词用楷体五号,其中“摘要”、“关键词”加粗。一级标题为宋体四号加粗,二级标题为宋体小四号加粗,三级标题为宋体五号加粗;正文为宋体五号。“参考文献”为宋体五号加粗,内容为楷体五号。学年论文的定稿插入页码,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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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I
Abstract II
第一章 前 言 1
1.1研究依据和意义 1
1.1.1研究背景 1
1.1.2研究意义 1
1.2研究方法及预期成果 1
1.3国内外研究现状 2
1.3.1国外研究现状 2
1.3.2国内研究现状 3
第二章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现状分析 5
2.1中国创业板市场 5
2.1.1创业板市场简介 5
2.1.2我国创业板发行条件中的财务指标与主板的主要区别 5
2.2创业板28家上市公司分布情况 6
2.2.1创业板上市公司按地域分布描述统计 6
2.2.2创业板上市公司按行业分布描述统计 6
2.3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性影响因素分析 7
2.3.1提出假设 8
第三章 实证分析 9
3.1 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9
3.2 描述性统计 9
3.3 估计参数 11
1.建立模型 11
2模型检验 12
3结论 13
第四章 结束语 15
4.1 研究总结 15
4.2 不足之处 15
参考文献 16
致 谢 17
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性实证分析
摘 要
2009年10月30日,首批2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集中挂牌交易。对于热衷投资新兴板块的投资者来说,想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的情况难以办到,而盲目追入只会带来“割肉”的痛苦。基于上述背景,本课题对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成长因素进行分析,从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资本规模、资本结构等方面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建立计量模型,运用EVIEWS5.1经济统计软件对成长性评价指标做回归分析,以评估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从而客观地鉴定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成长状况和潜力。
本文试图在以下几方面形成特色、实现创新:
第一,对我国首批28家上市公司进行成长性实证分析。限于之前我国一直未推出创业板,缺乏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数据,前人没有对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进行实证分析。本文开始写作时正值我国创业板正式推出,对本文进行实证分析提供了现实基础。
第二,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的结合,本文先从理论阐述入手,然后评述其现状特点,结合我国创业板特点,选择适合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性评价指标体系,最后落实到实证分析层面,进一步验证其成长性,使其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
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本文的开篇,即前言部分,主要介绍创业板、本文研究方法和预期成果,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综述和评价;第二部分对创业板现状分析并建立了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评价体系。第三部分是实证研究部分。首先对样本选取、数据来源进行介绍,在论文中,也运用了必要的定性分析方法。论文运用EVIEWS5.1统计软件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等,然后,建立计量模型,运用回归方法,引入解释变量,得到对因变量影响显著的解释变量,以实证检验原假设。第四部分是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评价做简单总结,并提出相关建议,同时,明确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回归分析表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显著正相关,同时与资产负债率也呈正相关。结合实证分析的结果,对中小板块上市公司的进一步成长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 创业板;成长性;指标体系;回归模型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growth Potential of the listed companies on China's GEM
Abstract
October 30, 2009, the first batch of the 28 GEM listed companies are trading. For investors keen to invest in new plates for listed companies to fully understand the situation it is difficult, and the blind pursuit of income will only lead to "flesh" of the pain. Based on the above background, the issues are listed on the GEM market analysis growth factors. From profitability, operational capacity, solvency, capital size, capital structure and other aspects of selecting representative indicators. econometric model, using EVIEWS5.1 software evaluation done on the growth regression analysis to assess the growth of listed companies, thus objective identification of GEM listed company's growth status and potential.
This paper attempts to form a feature in the following areas to achieve innovation:
First, the first batch of 28 Chinese listed companies Growth Analysis. Limited before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GEM in China has not been the lack of data on companies listed on GEM, there is no previous GEM listed companies on China's growth for empirical analysis. This began writing at a time when China officially launched the GEM, the empirical analysis in this article provide a realistic basis.
Second, the standard combination of analysis and empirical analysis, this theoretical explanations start to start, and then reviewed the status of features, combined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venture board, select the appropriate country listed on the GEM of the growth of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and finally to the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implementation level, to further verify its growth to make it more scientific and practical.
This paper is divided into four parts: the first part of the opening of this paper, namely, the preamble, to introduce the GEM research methods and expected results of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situation at home and abroad and evaluation; the second part of the status of the GEM and GEM was established evaluation system of the company's growth. The third part is the empirical research component. First, the sample selection, data sources are described in the paper and applied the necessary qualitative analysis. Paper describes the use of statistical software EVIEWS5.1 statistical analysis, then, to establish quantitative model, the regression method, the introduction of explanatory variables, are significant effects on the dependent variable, explanatory variables, the empirical test of the original hypothesis. The fourth part is the growth of companies listed on GEM evaluation to do a brief summary and suggestions at the same time, a clear direction for further research.
Regression analysis showed that GEM listed companies net profit growth and return on equity was a significant positive correlation with both asset-liability ratio was positively correlated. The results of empirical analysis on small plates for further growth of listed companies made some suggestions.
Keywords: GEM; growth; index system; regression model
第一章 前 言
1.1研究依据和意义
1.1.1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稳步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创业板市场的建立是历史的必然。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7月20日正式发布创业板申请文件准则、招股说明书准则及相关公告,于7月26日起依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受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2009年10月23日首批创业板开板仪式在深交所开幕,首批2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在10月30日开始挂牌交易,酝酿已久的中国创业板正式运作。
全球先后有75 个创业板市场,但如今仅剩41家,而且很多并不成功。我国创业板是在吸取了国外创业板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结合我国现有实际情况推出的,是我国政府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创业板的推出体现了证券市场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市场承受程度的统一,是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制度的重要步骤。
1.1.2研究意义
成长性是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色,是衡量上市公司和市场发展前景的一项重要指标,是创业板市场良性发展的基础,也决定着创业板市场发展的成败。因此,对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性进行研究,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一,有助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本文是以投资者为评价主体建立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性指标体系,本文建立的成长性指标评价体系对投资价值的一个重要参考,所涉及财务指标均为上市公司公开财务数据,具有易得性,从而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评估提供依据。
第二,有助于管理层加强内部控制并改善经营管理。对于公司管理层来说,全面地掌握该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长性及资产结构、偿债能力,能够意识到公司目前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改善经营管理以避免损失的发生,总结以前年度的成功经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
1.2研究方法及预期成果
本文以投资学、证券投资分析、金融市场学以及计量经济学等学科为理论指导,以创业板首批28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其核心价值——成长性。本文采用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文章开篇做理论铺垫,为实证研究作理论支持。本文预期成果以及国内外文献综述,主要采用规范研究的方法;本文开始写作之时,正值我国创业板推出之日,到本文毕业论文答辩之时尚有半年余之久,故有边写作边观测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动态之便,使本文更具科学性。在评价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成长性时,将建立计量模型,对其做回归分析,主要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另外,在总结归纳其他学者、专家对上市公司成长性评价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的总体现状,选取适合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性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配合的研究方法。
本文通过对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分析的基础上,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将建立计量模型,运用EVIEWS软件对成长性评价指标做回归分析,以评估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从而客观地鉴定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成长状况和潜力。
1.3国内外研究现状
自1971年NASDAQ创业板推出以来,理论研究和主要国家地区的创业板实践均表明,上市公司的成长性是创业板市场发展的核心,其相关的理论和实践近年来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主体是具有高技术含量和高成长潜力的中小性企业,国内外学者在研究企业成长性方面多重在对成长性影响因素及评价体系做了大量研究。
1.3.1国外研究现状
MacMillan等人(1987)认为反映中小性高技术企业成长性的评价指标有6类27个标准,它们是企业家的个人素质、企业家的经验、产品和服务的特点、市场的特点、财务特点和企业团队精神等。
Stevin和Covin(1990)建立了一种模型来说明时间、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与企业成长之间的联系,认为企业成长的快慢决定于企业对成长的渴望程度和成长的驱动因素,而这些驱动因素主要包括创业者的能力、市场条件及组织资源等。
Storey(1994)的企业成长因素决定论将决定企业成长的因素总结为三种:管理者素质、企业内在素质和企业业务发展的战略范围。
Larry Lang(1995)等在其研究杠杆、投资和公司成长的文献中选取了三个描述成长性的指标,它们分别是:第t+1年的净投资额/第t年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资本支出增长率和员工人数增长率。
Ranft和Lord(2000)从兼并角度对高技术企业的成长性进行了分析,他们建立了间接回归模型,使用高科技企业兼并的一些样本进行了研究,结果肯定了特殊性人才的保留是决定兼并者获取有价值的新科技能力成功与否的关键,而自主权地位委托等因素对员工的保留有深远的意义而经济刺激因素却没有显著的影响。
Bottazzi和Dosi等人 (2001)运用聚类分析等统计方法,对全球最大的500家新型制药企业的成长过程进行了研究,认为制药产业的长期发展,主要是由创新模仿和不断地开拓新市场驱动的创新,无疑是高科技企业成长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Erkki K.Laitinen(2002)以芬兰93家中小型高技术企业为样本,设计了一套中小型高技术企业的动态业绩评价系统该评价系统。由财务表现、竞争力2个外部因素和成本、生产要素、作业、产品、收入5个内部因素及连结这7个因素的因果关系链组成。
Kakati(2003) 用聚类分析法对27个经历过中小性高科技企业投资成功和失败的创业资本家的投资评价标准进行了研究。发现企业家素质、以资源为基础的能力、竞争战略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决定因素。
Chung—Jen Chen和Chin-Chen Huang(2004) 设计了台湾科技园中小型高技术企业成长的7个综合评价标准,并用AHP方法对各因素的重要性权重进行了分析,结果依次为:市场潜力(0.222)、政府支持程度(0.169)、技术水平(0.169)、技术支持(0.129)、产业相关性(0.123)、±地供应(0.097)、基础设施(0.092)。
1.3.2国内研究现状
1999年,财务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从财务效益、资产营运、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4个方面对企业的业绩进行综合评价。
吴世农和李常青(1999)在总结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从理论上提出:上市公司成长的真正含义是ROE大于资本的平均成本和净利润增长;影响上市公司成长性的五个关键因素是资产周转率、销售毛利率、负债比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期间费用率,并据此建立了上市公司成长性判定的模型。同时收集整理了沪、深两市的200家公司的财务指标的历史数据,应用费希尔二类线性判定方法,建立起估算我国上市公司成长性的判定模型。
2000年初,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等部委组成的联合课题组推出了一套评估成长型中小企业的GEP评价方法,在经过3年多的广泛、深入的研究调查基础上,2003年又提出修订方案。企业的成长性衡量包括企业的定量指标测评系统、定性指标测评系统和未来成长预期测评系统三个子系统。定量与定性组合共28个指标。
蔡宁和陈功道(2001)认为,行业决定了企业的竞争边界和竞争规则,内在成长性表现在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者素质、产品的市场潜力和企业的经营效率及企业文化等方面。
侯合银和王浣尘(2003)从可持续发展的视角提出高新技术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由企业家因素、产品链因素、企业能力因素、宏观环境因素四个一级指标构成,在层次分析法(AHP)的基础上又将四个一级指标分为11个二级指标和34个三级指标,并利用模糊逻辑对模型进行了实证研究。
朱和平(2004) 在其博士论文中,在大量的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研究设计了创业板中小型高技术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的成长性评价的4大类20项指标;并通过调查问卷采用回归方法和AHP方法交叉实证分析来检验指标和模型。提出并论证了以历史信息评价成长性模型为主,以期权定价方法评价成长潜力为辅的系统的成长性评价体系。在结合以上两种模型和方法,优势相补的基础上,建立复合评价模型可以较好地评价高科技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的成长潜力。
陈晓红,彭子晟和韩文强(2008) 从技术创新和成长性角度出发建立一级指标,由技术人员投入、研发技术投入、创新转化效率、成长能力、盈利能力、资金运营能力、市场预期和经营规模组成的二级指标以及18个三级指标的一个成长性评价体系,把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到一个重要高度。
第二章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现状分析
2.1中国创业板市场
2.1.1创业板市场简介
创业板市场(Growth Enterprise Market,GEM) 是指专门协助高成长的新兴创新公司特别是高科技公司筹资并进行资本运作的市场,有的也称为二板市场、另类股票市场、增长型股票市场等。它与大型成熟上市公司的主板市场不同,创业板以成长型创业公司为服务对象,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公司上市。创业板市场是一个前瞻性市场,注重于公司的发展前景与增长潜力。
推出创业板是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层次与结构,拓展资本市场深度与广度的重要举措,是为了满足企业需求多元化和投资需求多元化的必要之举,是构建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的关键环节。创业板市场的推出,能够为市场引入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上市公司,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为活跃市场,丰富市场层次带来新的活力。
2.1.2我国创业板发行条件中的财务指标与主板的主要区别
创业板发行条件中的财务指标在量上低于主板(包括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条件,在指标上参照了主板做法,主要选取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可分配利润等财务指标,同时附以增长率和净资产指标。另外,创业板在净利润/营业收入上设置两套标准,发行人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如表2-1:
表2-1我国创业板发行条件中的财务指标与主板(包括中小板)的主要区别
财务指标 主板 创业板
净利润/营业收入 (1)净利润最近三年均为正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2)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或最近三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 标准一:最近两年盈利,且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标准二:最近一年盈利,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标准一和标准二达到任意一项即可。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最近一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20% 按照新《公司法》实施,没有对此作出特别规定
股本总额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
可分配利润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净资产 无 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2.2创业板28家上市公司分布情况
2.2.1创业板上市公司按地域分布描述统计
按照我国行政区域划分,于2009年10月30日首批在创业板上市的28家公司分布如图2-1所示:
图2-1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按地域分布图
从图中可以看出,北京、广东、上海、四川和浙江均有2个或2个以上,共16家上市公司,占创业上市公司的57.1%,仅北京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就达6家,占创业板上市公司的21.5%,据此分析出,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多半分布在发达省市,有良好的发展环境。
2.2.2创业板上市公司按行业分布描述统计
按照创业板行业分类标准,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以下13类:电力设备、电器、电子信息、化工化纤、机械、计算机、教育传媒、旅游老秘网、其他行业、商业连锁、通讯、医药、仪电仪表、运输物流。其行业分布图如图2-2
图2-2 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按行业分布图
需要先说明的是,有些公司(企业)是涉足多行业的,属综合业务,上图是取其核心主营业务根据创业板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从图中可以看出,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医药、计算机、电子信息、电力设备、电器、机械及其他行业,其中有6家属医药行业;户外用品、影视制作等行业(如探路者和华谊兄弟)亦首次出现在国内资本市场上。从行业生命周期来看,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软件、设备、通信)等行业处于行业生命周期的成长期,符合行业生命周期发展规律。
将这28家公司的成立时间进行分析后发现,这些公司大多有10年的经营历程,历史最悠久的南风股份1988年即成立,近半数公司成立时间都在2000年以前,从时间上看,大部分企业已经跨越了创业初期的历程。从注册资本来看,电气设备行业的特锐德、眼科医疗服务行业的爱尔眼科的注册资本较高,都在10000万元,注册资本最高的乐普医疗则高达36500万元,且大多数公司集中在3000-10000万元的范畴,这表明创业板公司具备了一定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2.3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性影响因素分析
成长性是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色,是衡量上市公司和市场发展前景的一项重要指标,是创业板市场良性发展的基础,也决定着创业板市场发展的成败。影响上市公司成长性的因素有很多,在前言部分有综述关于成长性的评价指标,为方便本文研究以及数据的易得性原则,同时,为普通投资者提供借鉴,故本文选取财务指标做为成长性分析。
2.3.1提出假设
公司成长性可用多个财务指标衡量,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是两个比较重要的指标,前者体现了企业规模的变化趋势,后者则反映了经营效益的变动状况。本文选择净利润增长率作为反映公司成长性的核心指标,设为因变量,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的方法,来分析公司成长性与其他因素的关系。其他因素主要包括公司的赢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资本规模、资本结构等。【14】
具体财务指标定义如下:
(1)公司盈利能力
本文用净资产收益率(ROE)来衡量公司盈利能力,即净利润与净资产的比率。净资产收益率是反映盈利能力的核心指标,该指标越高,反映盈利能力越好。
(2)公司营运能力
本文用总资产周转率,即主营业务收入与平均总资产的比率来表示公司营运能力。主要反映公司全部资产的使用效率。总资产周转率较高,说明公司运用全部资产进行经营的成果好,效率高。
(3)公司偿债能力
本文用流动比率,即流动资产(均值)与流动负债(均值)的比率,来衡量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反映了公司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时可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
(4)公司资本规模
本文用平均总资产来表示公司资本规模。
(5)公司资本结构
本文用资产负债率来衡量公司资本结构,可以衡量企业的风险水平和长期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高,表明企业融资效率好,财务杠杆的作用得到了好的发挥,但同时伴随着高风险。
第三章 实证分析
3.1 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本文所需研究数据选取已公开的财务数据,来源为创业板块各公司2009年度最新年报。
3.2 描述性统计
表3-1 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成长性指标(2009)
N 最小值 最大值 平均值 标准差 方差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下同) 28 -13.01 128.04 34.132857 26.809521 718.75043
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 28 2.87 170.04 50.6825 38.09348692 1451.113745
净利润增长率 28 4.78 161.17 46.14214286 33.5420559 1125.0695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 28 -4.79 159.04 43.43035714 37.12071035 1377.9471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率 28 -5338.4 1316.4 -88.36392857 1065.411087 1135100.785
总资产增长率 28 77.68 557.15 262.9264 123.6053 15278.26
股东权益增长率 28 179.88 867.14 427.62 183.5837 33702.96
数据来源:巨潮资讯网(http://chinextcaiyes.cninfocaiyescaiyes.cncaiyes.cn)创业板2009年度报表
从首批2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的2009年度报告来看,上市公司呈现主营业务突出、赢利能力较强的特点:
从资产规模看,首批28家公司的总资产平均为84708万元。 28家公司的资产规模相差跨度很大,最小的华星创业总资产仅为30366万元,最大的神州泰岳总资产为237904万元,但从总体看,绝大部分公司的资产规模界于50000-90000万元之间。
从盈利规模看,28家公司的平均营业收入为35223万元,平均净利润为6722万元,营业收入规模主要集中在10000-50000万元之间,净利润规模集中在3000-5000万元之间。其中,营业收入规模最小的为宝德股份11690万元,最大的为吉峰农机160339万元;净利润规模最小的为大禹节水2494万元,最大的为乐普医疗29221万元。
数据显示,截止2010年5月5日,2009年报沪深股市1800家上市公司营收增长2.5%,净利润增长26.3%,其中中小板营业收入和盈利增幅分别为8.08%和26.5%,创业板分别为34.13%和46.14%;每股收益指标,全部样本公司、中小板、创业板分别为0.408元、0.477元和0.641元。显然,创业板业绩最好,成长性最佳。与目前393 家中小板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规模和净利润规模的比较,充分显示了创业板公司的经营规模相对较小,这也是其具备高速成长潜力的催生要素之一。
根据最新公布的年报,创业板各公司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如表3-2:
表3-2 创业板各公司变量分析(2009)
N 最小值 最大值 平均值 标准差 方差
净资产增长率(%下同) 28 107.12 576.36 256.3532143 108.2068536 11708.72317
净资产收益率 28 5.48 16.707 8.577321429 2.109858448 4.451502671
总资产周转率 28 35.2 264.45 62.60889 41.88796 1754.601
流动比率 28 2.2677 33.3045 10.11812143 7.048186828 49.67693756
资产负债率 28 2.54 42.68 13.99456429 10.0229565 100.4596569
总资产 28 303656692.6 2379038039 847082461.2 487076508.2 2.37244E+17
数据来源:巨潮资讯网(http://chinextcaiyes.cninfocaiyescaiyes.cncaiyes.cn)创业板2009年度报表
资料显示,创业板公司整体上是高成长的,这28家公司2007年-2009年三年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高达44.08%。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幅度最大的是鼎汉技术,增幅达到161.17%,每股收益为1.48元;其次是神州泰岳,净利润达到2.7亿元,同比增长124.6%,每股收益为2.72元,吉峰农机和探路者的净利润增幅分别为81.84%和72.92%,而乐谱医疗、汉威电子等21家公司2009年净利润增幅均介于20%至50%之间,上海佳豪增幅15.07%,金亚科技和网宿科技净利润增幅低于10%,与创业板其它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资产收益率是重要的盈利指标,从数据处理结果来看,28家上市公司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58%,标准差只有2.1099,内部差异较小,整体效应较好。其中,净资产收益率最高的是乐谱医疗为16.71%,最低的是华谊兄弟为5.48%,其它多集中在7-9%。
根据上述分析,各项指标较好的有吉峰农机、探路者、华星创业、鼎汉技术、神州泰岳、南风股份、银江股份和机器人。
3.3 估计参数
本文采用Eviews5.1软件对所选指标来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1.建立模型
某些静态财务指标采用年初数与年末数的均值,以消除IPO的影响,为避免同类财务指标之间的相关性导致多重共线性问题、影响回归质量,仅选取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来解释净利润增长率。
被解释变量净利润增长率为Z,解释变量净资产收益率为X,资产负债率为Y,假设拟建立如下多元回归模型:
Z= +*X +*Y+μ
笔者尝试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做线性回归分析时,经计量经济学检验发现出现一种或多种基本假定违背。笔者选择加权最小二乘法进行补救,进一步的统计检验得到了良好的结论,如表3-3:
图3-1 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的样本回归直线 图3-2 净利润增长率和资产负债率的样本回归直线
图3-3 散点图
表3-3回归分析表
Dependent Variable: Z
Method: Least Squares
Date: 05/05/10 Time: 23:21
Sample: 1 28
Included observations: 28
Weighting series: 1/ABS(E1)
Variable Coefficient Std. Error t-Statistic Prob.
C -18.08855 8.726699 -2.072782 0.0487
X 6.007860 1.096957 5.476840 0.0000
Y 0.639724 0.133162 4.804092 0.0001
Weighted Statistics
R-squared 0.701697 Mean dependent var 39.25657
Adjusted R-squared 0.677833 S.D. dependent var 33.89034
S.E. of regression 9.367771 Akaike info criterion 7.413385
Sum squared resid 2193.878 Schwarz criterion 7.556121
Log likelihood -100.7874 F-statistic 29.40367
Durbin-Watson stat 1.756238 Prob(F-statistic) 0.000000
Unweighted Statistics
R-squared 0.152758 Mean dependent var 46.14214
Adjusted R-squared 0.084979 S.D. dependent var 33.54206
S.E. of regression 32.08523 Sum squared resid 25736.56
Durbin-Watson stat 2.103777
经Eviews5.1经济统计软件对样本回归分析,得
Z = -18.089 + 6.008*X + 0.64*Y
(-2.07) (5.48) (4.80)
R2=0.7017, F=29.4037,D.W.=1.7562
2模型检验
(1)经济意义检验
所估计的参数 是样本回归方程的截距,表示不受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的自发变动行为, ,当资产负债率不变时,表示净资产收益率每变动一个单位,就会引起净利润增长率均值同方向变动6.008个单位。 ,当净资产收益率不变时,表示资产负债率每变动一个单位,就会引起净利润增长率均值同方向变动0.64个单位。
(2)拟合优度检验
拟合优度的检验是检验模型对样本观测值的拟合程度。在理想状况下, R2=1表示样本回归线与样本观测值完全拟合,而R2=0表示不相关,因此,R2介于0和1之间,越接近1表明拟合优度越高。根据回归分析可得该模型的R2=0.7017,说明所建模型对样本整体拟合程度较好,即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绝大部分差异做了解释。
(3)t统计量的检验
针对 、 和 ,由表还可以看出估计回归系数 的标准误差和t值分别为: , ; 的标准误差和t值分别为: , ; 的标准误差和t值分别为: , 。自由度为n-k-1=25,取 ,查t分布表的临界值, 。因为 ,所以拒绝原假设 ;因为 ,所以应拒绝原假设 ;因为 ,所以应拒绝原假设 。这表明,模型的各变量线性关系成立。
(4)方程显著性的F检验
针对 , ,在原假设 成立的条件下,统计量F= 服从自由度为(k,n-k-1)的F分布。由回归分析计算得到F=29.40367,给定显著性水平 ,查F分布表,得到临界值F0.05(2,25)=3.38,显然有F>Fα(k,n-k-1) ,表明模型的线性关系在95%的置信水平下显著成立。
3结论
从回归分析的结果来看,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显著正相关,同时与资产负债率也呈正相关。净资产收益率是一个综合性最强的财务指标,也是杜邦财务分析体系的核心,它反映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上市公司只有保持较高的盈利能力,才能从利润中获得较多的留存收益,同时向外界传递积极信号,说服股东或债权人继续投资,由此可见,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显著正相关,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也得到了实证检验。
回归分析还表明,创业板上市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与资产负债率呈正相关,但回归系数为0.64,小于净资产收益率的6.008,影响程度稍弱。创业板上市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为13.99,最小值2.54,最大值42.68,总体偏低,其中只有吉峰农机和银江股份较高,分别为42.68%和39.52%,其它都低于20%,反映了创业板公司财务风险较低,具有良好的长期偿债能力。但是,从回归结果看,资产负债率与净利润增长率呈正相关,说明创业板上市公司在规避偿债风险的同时,较充分利用了财务杠杆获得收益。在理论上,尤其在成熟期公司中的净利润增长率与资产负债率是呈负相关的,但就创业板上市公司而言,其正处于成长期,发展速度较快,有很大的融资需求,很好的发挥了财务杠杆效应。
在本文初始的理论假设中,假定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周转率、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总资产等财务指标相关,理论上这些指标之间的相关性是存在的,但因为样本容量和IPO的影响,只有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两个指标进入回归模型,其他的指标不具有显著的统计意义。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忽视公司营运能力、偿债能力、资本规模对于成长性的影响。由统计数据可知,创业板企业总资产周转率最小值为35.2,最大值为264.45,平均为62.61,总体偏高,表明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较高。创业板上市平均流动比率为10.12,远高于一般制造行业2∶1的安全边界,表明创业板上市公司具有较好的短期偿债能力,但比较高的流动比率意味着公司有较多的资产滞留在流动资产上,无形中导致公司整体获利能力的下降。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高流动比率反映了公司管理层的风险偏好,同时也可能是因为上市过程中募集了大量资金,只有部分投入到新的项目之中,其余部分以流动资产的方式存在。总资产增长率为262.93%,IPO上市募集的资金以流动资产的形式存在同时充实了总资产规模。
总体来说,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均比较正常,表现出较好的成长性,要保持这种良好态势,就需要大力发展主营业务,研发核心技术,提高盈利能力,加快资本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控制负债水平,以获取财务杠杆收益,规避财务风险。创业板块公司上市之后募集的大量资金使企业规模迅速膨胀,对原有管理层的经营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上市前创业板公司大多为家族企业,有强烈的动机和严格的制度用以控制成本开支,上市之后,资产膨胀,而利润却要和广大股东分享,在此情况下,中小股东利益极易受到侵害,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需要公司管理层严格自律,也需要监管者加强监督。
第四章 结束语
本文前面的研究已深入分析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成长性情况、总体特征及成长性影响因素,并且剖析了首批创业板28家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并选取相关指标进入回归模型。本章将对全文总结,阐述结论,道出不足之处。
4.1 研究总结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从对2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来看:
(1)创业板上市公司具有地域分布不平衡的特点,公司主要是集中在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经济发达的省市;
(2)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情况来看,生物医药占的比重最大,其次是信息技术业;
(3)从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来看,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总体表现良好,但是净利润增长率却存在两级分化的情况。
2.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从回归分析的结果来看,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增
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显著正相关,同时与资产负债率也呈正相关。总资产周转率、流动比率、总资产等财务指标相关,理论上这些指标之间的相关性是存在的,但因为样本容量和IPO的影响,只有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两个指标进入回归模型,其他的指标不具有显著的统计意义。
4.2 不足之处
笔者深深感觉到,文章中还有太多的不足值得改进,且有很多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地方。
本文的不足之处表现在:
第一, 由于创业板于2009年10月才设立,而本文主要采用2009年最新年
报结合近3年的财务数据的纵向指标来衡量样本上市公司的成长性,故样本数不够多。
第二, 本文从投资者可操作性的角度出发,基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总体现
状,以公开的财务报表为依据选取了一些常用的财务指标为内生性评价指标,成长性评价指标体系只考虑了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资本规模、资本结构等内生性指标,忽略了非财务性数据和外部的环境因素。
第三, 由于笔者学术水平有限,未能对财务指标进行量化评价处理,以达到
对创业板28家上市公司成长性排比的目的。 中南大学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二)
论文(设计)评阅人评语
论文(设计)
建议成绩:__________________ 评阅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中南大学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三)
答辩记录及意见
答辩成绩:______________ 答辩委员会(小组)负责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学院领导小组审查意见:
成绩评定: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目录
摘要
引言…………………………………………………………………1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主观方面观点述评……………………2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主观方面观点概述…………………2
(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主观方面诸观点评析………………2
二、本罪主观方面:排除故意……………………………………3
(一)本罪主观方面案例…………………………………………3
(二)本罪主观方面案例评析……………………………………3
三、本罪主观方面:过失和推定过失……………………………4
(一)过失:本罪的主观方面……………………………………5
(二)推定过失……………………………………………………5
四、严格责任于本罪之适用………………………………………6
(一)严格责任和绝对责任之辨析………………………………6
(二)本罪适用严格责任之争议…………………………………6
五、严格责任适用本罪之限制……………………………………9
(一)辩护理由对严格责任的限制………………………………9
(二)证明标准对严格责任的限制………………………………9
(三)刑罚适用对严格责任的限制………………………………9
(四)罪刑法定对严格责任的限制………………………………10
结语…………………………………………………………………10
参考文献……………………………………………………………11
附录…………………………………………………………………12
附件一………………………………………………………………12
附件二………………………………………………………………17
致谢…………………………………………………………………21
摘要: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观方面应排除故意,而包括过失和推定过失。英美法系的严格责任和我国民法的过错推定实质是一致的,它没有违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没有否认罪过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构成要素,它仍是过错责任的一部分。环境污染具有众多特殊性,为了应对这种特殊性,更好地打击环境犯罪,维护公共利益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主观方面的认定中应引进严格责任。故本罪的主观方面应当以过错责任为原则、以严格责任为辅助。作为客观归罪的绝对责任应排除在本罪主观方面之外。完善现行刑法对本罪之规定,应就适用严格责任作出明文规定,并对严格责任作出一定的限制如允许辩护理由的存在。司法实践中,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和严重后果持故意的行为,不构成本罪而应根据其行为的主客观要件等犯罪事实,依据刑法的其他规定如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
关键词: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主观方面严格责任绝对责任推定过失
Abstract: The subjective aspects of the crime of great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ccident should remove intent, but including fault and constructive fault. The strict liability in the common law is consistent with the essence of fault deduce in our civil law, which does not go against the principle of subjective aspect according to objective aspect, does not deny subjective fault as a necessary element composing a crime, is still a part of the fault liabilit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has a lot of particularity, for dealing with this kind of particularity, better striking environment crime, safeguarding the public interests and protecting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itizens, it is necessary for us to introduce the strict responsibility to the crime of great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ccident. So referring to the subject aspect of this crime, fault liability should be applied firstly, auxiliary the strict liability. Absolute liability should be excluded from the criminal law for its nature of objective culpability.we should make it clear in the criminal Law that this crime can apply to strict liability and the limit to it such as allowing the presence of defense. In judicial practice, for the case that the defendant holds intent not only to the behavior violating country regulation but also to the serious consequences, it does not compose this crime,we should convict the right crime as what it should be according to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aspects,such as the crime of putting hazardous substances.
Key words: crime of great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ccident/ subjective aspect/ strict liability/ absolute liability/ constructive fault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工业生产水平也得到极大提高。人们在享受工业生产给社会聚集的巨大财富,给生活带来的便利和舒适的同时,人们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却在遭受着空前的污染和破坏。为了打击环境犯罪,保护广大公民的生命健康、公私财产的安全,97年《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第六节专设了破坏环境资源罪,规定了一系列污染环境和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其中第338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就是非常重要的一条。但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都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关于它的主观方面的认定就存在很多争议。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主张,主要观点有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本罪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本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过失和无过失。笔者对这些观点均不敢苟同,本文的相应部分将对其进行研究和评析。
其次,关于不仅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且对严重后果都持故意心态的行为,有学者主张仍应该按照本罪来定罪处罚。而另有学者主张应根据其行为的主客观要件,依据刑法的其他规定定罪处罚。对此本篇也予以探析。
再次,由于环境污染有其特殊性,即其具有专业性、技术性、长期性、隐蔽性、后果严重性和难恢复性的特点,如果无视这种特殊性,仍按照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势必让一部分重大环境污染者逃脱刑责。为应对这种特殊性,有学者提出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中引进严格责任,而另有学者因为严格责任有违于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不利于经济建设且有失公平等原因从而反对本罪适用严格责任。本文认为严格责任适用于本罪,但应当进行限制。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主观方面观点述评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主观方面观点概述
在刑法学界,关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主观方面的争议很大,但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1、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是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规定的行为,仍然实施,过失不构成本罪。
2、本罪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但是这种主张又可以分为两种观点:第一种认为主要是过失但也不排除故意(即一般或多数情况下表现为过失,个别或少数情况下表现为故意,且多是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害废物行为会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第二种认为主要是故意(多是间接故意)但也不排除过失。
3、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
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本应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状态。至于行为人对违反国家的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害废物这一行为本身则通常是有意的。
4、本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过失和无过失
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是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规定的行为,仍然实施。但也不排除过失和无过失。
(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主观方面诸观点评析
上述这些观点中,第一种认为只能由故意构成,第二、第四种均认为包括故意(主要是间接故意),对此笔者均不敢苟同。针对第一种观点,笔者认为首先它没有区分对行为的主观心态和对结果的主观心态。从刑法第338条对本罪的描述来看本罪属于依法定结果为构成要件的结果犯, 那么要看对结果的主观心态,至于对行为本身是故意还是过失并不影响本罪的性质。实际上,现实生活中以明知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为之是常态。其次,直接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其发生的心理状态。其认识因素有两种情况:一是明知其行为必然会发生某种后果;二是明知其行为可能会发生某种后果。其意志因素是希望,即犯罪人对于危害结果抱着积极追求的态度。换言之,这个结果的发生,就是犯罪人通过一系列犯罪活动所需达到的目的。而现实生活中我们可想而知,环境和人类息息相关,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人类无法回避环境污染给自身所造成的危害,所以行为主体不可能追求或希望污染环境危害后果的发生,所以排除了直接故意的可能。针对第二种、第四种观点认为包括间接故意,笔者认为如果本罪的主观方面不包括直接故意那么就不应包括间接故意,因为同属故意仅因为表现形式不尽相同就要将它们区别开来,分别定罪量刑,如间接故意得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直接故意得定投放危险物质罪,实在不能让人信服。另外,笔者不完全赞同第三种观点即认为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
二、本罪主观方面:排除故意
上面笔者已经论述过了本罪的主观方面排除故意,但现实生活中不乏不仅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且对严重后果都持故意(主要是间接故意)心态的例子。如下面这一案例。
(一)本罪主观方面案例
江苏省张家港市港口乡泗安村向阳化工厂系一家村办小厂,连厂长共5名职工。该厂只有一间平房、两只铁锅和几口大缸,濒临倒闭。1988年,曹保章承包了向阳化工厂。在明知本厂无能力处理含氰化钠、氰化钾的有毒工业废渣的情况下,于1989年1月4日与上海锯条总厂签订了处理钢锯热处理产生的含氰废渣的协议。协议规定:自1989年1月起,上海锯条总厂将每月约10吨的含氰废渣委托向阳化工厂处理;向阳化工厂必须按当地环保部门规定处理含氰废渣,坚决杜绝二次污染,不能存放在露天场所等等。签约后的当月,曹保章即派职工两人雇本村李正华的一条渡船到宝山区刘行乡上海锯条厂热处理车间装运含氰废渣。临行前,曹保章对3人说:“下脚料有毒,不要带回来,偷偷扔到河里,千万不要被人看见。”于是,三人遵嘱行事,含氰废渣全部被抛入沿途河中。事后,曹将此“妙法”告诉陆垣福,陆称赞说“这办法好!”此后,每月都有10吨含氰废渣被抛入宝山区、嘉定县及江苏太仓县的水域中。自1989年1月至1991年8月,曹保章指使陆垣福、陈祥兴等人先后25次将294吨含氰废渣抛入水中,折合成纯氰化物20多吨,致使大面积水域遭到严重污染,大量鱼及水生生物死亡,当地自来水厂停止供水,部分企业停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0多万元,并给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巨大潜在危害,也在群众心理上投下了恐惧的阴影。与此相对的是曹保章等人从处理费、运输费等方面牟利7.3万多元。
(二)本罪主观方面案例评析
大家知道,过失犯罪,或者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者是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希望也不放任,从根本上说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完全是违背行为人的主观愿望的。而本案例中,曹保章为牟取暴利,明知本厂无处理含氰废渣的能力却签订协议,而故意向水域投放含氰废渣,造成水生生物死亡,自来水厂停止供水,部分企业停产等重大公私财产损失。这种主观心理状态已超出了过失的范畴,至少属于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的内容。那么针对这样的案例司法实践中我们该怎样适用法律怎样定罪量刑呢?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种认为仍应该按照本罪来定罪处罚。这也主要是主张本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至少是间接故意的学者所持的观点。
另外一种认为,如果明知而故意为之,则不构成本罪而应根据其行为的主客观要件等犯罪事实,是什么最就按什么罪论处。
笔者认为本罪的主观方面排除括故意,所以不赞同第一种观点。且如果一定要按本罪定罪处罚,则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法定刑相同,也有悖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当然也不能不处罚,否则将导致过失犯罪受处罚,而主观恶性更大的故意犯罪反而不受处罚的更不合理的局面。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认为应该根据行为人的主客观要件事实按相关的故意犯罪论处,它是解决本罪适用法律尴尬局面的正确做法。
实践中,如行为人明知自己非法处置危险物质的行为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的安全,而仍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则应以投放危险物质论处。进一步说实际上很多情况下刑法中关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规定都可以解决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危险犯和故意犯的处罚问题。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114条规定了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危险犯情况,第115条规定了它的故意犯和过失犯。
首先,从条文可以看出投放危险物质罪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行为对象有相似性,前者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后者为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行为对象的相似性让它们有了竞合的可能性。其次,笔者是认可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客体持广义客体说的观点的。即认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所侵犯的客体不仅是国家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而且包括生态环境利益和公民的人身权、公私财产权。既然本罪的侵犯客体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公私财产权,且由于环境污染的广泛性和普遍性,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也是对公共安全的侵犯。因为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的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所以笔者认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侵犯客体也有相同之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利用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完善规定即它关于处罚危险犯 的规定和它明确惩罚故意犯罪的规定来弥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不足,当然这是在符合投放危险物质罪构成要件的前提下进行的。具体说来是当主体、客体、客观方面都相同的情况下,仅因主观方面的不同可分别定罪量刑,即当主观方面是过失时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当主观方面超出过失的范畴如是间接故意时定投放危险物质罪。两个法条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根据具体情况具体适用。这样可以有效解决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时遇到的尴尬问题,即本罪的主观方面不包括故意,但现实生活中又不乏主观为故意的案例,这时我们该怎样定罪量刑的问题。如此适用也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可以有效惩治环境犯罪,遏制环境污染的强劲势头。
三、本罪主观方面:过失和推定过失
笔者认为本罪的主观方面理应包括过失和推定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于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而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这里的推定过失是指当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出现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控诉方不能证明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即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而行为人又不能证明自己主观上不存在过错或者虽有过失但已尽能力避免或者有其他合理的辩护理由时,就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至少是过失)而要其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
(一)过失:本罪的主观方面
笔者认为本罪的主观方面包括过失的理由如下:
1、本罪的处罚条件
本罪的处罚以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为条件,否则不作为犯罪处罚。这是过失犯罪的基本特征,根据过失结果无价值理论,我国刑法中过失犯罪都以发生某种严重后果为前提。
2、本罪的量刑幅度
本罪有两个量刑幅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由此看出本罪的法定刑与其他过失犯罪的法定刑完全一致。如刑法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 本罪如包括故意犯罪,显然法定刑偏轻,有违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因此,从法定刑方面也可以推论本罪属于过失犯罪。
3、本罪的原始依据
事故一词是本罪被定为过失犯罪的原始依据,事故意味着突发的意外的变故或灾祸,这与过失犯罪的心理特征相吻合,也符合立法者惩罚环境犯罪的立法原意。
(二)推定过失
笔者认为本罪的主观方面还包括推定过失的理由是笔者赞同本罪适用严格责任。因为其实当我们把严格责任的内涵和外延搞清楚之后,我们会发现,就其实质内容而言,严格责任和我国民法的过错推定相一致,如《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的建筑物致人损害。 而绝对责任则对应于我国民法的无过错责任(通常我们也叫做严格责任),如《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的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概括说来,严格责任的实质内涵就是推定过失,适用严格责任就意味着该罪的主观方面可以是推定过失。
但是关于本罪能否适用严格责任的纷争历来不断,其症结点在于对严格责任的涵义不明、不统一,且与无过失责任、绝对责任等相近概念在使用上存在混乱。严格责任和绝对责任的概念本来自英美法系,当被引进我国时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对它们的涵义产生了曲解。博登海默说过:“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没有限定严格的专门概念,我们便不能清楚和理性地思考法律问题”。 我们也知道,概念是对事物本质和特征的高度概括,它决定着事物的属性、功能、地位和作用,同时也是我们逻辑思维的起点。如果概念不明不统一,肯定与否定并非指向同一对象,那么争议再多也是枉然,也不会有什么有意义的结果。所以接下来我们将在把严格责任和绝对责任的概念界定清楚地情况下,详细论证笔者认为本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推定过失即本罪能适用严格责任的理由。
四、严格责任于本罪之适用
(一)严格责任和绝对责任之辨析
严格责任经历了一个渐进的和缓慢的演变过程,但我们现在讨论的严格责任是这样一种情况:对于某些特殊的犯罪,法官并不把犯意作为决定刑事责任的先决条件要求检察官加以证明,只要被告实施了一定的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被告又不能证明自己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包括已尽自己的能力去注意和避免,则被告可能被判有罪。而绝对责任是指对于某些特殊的案件,犯意并不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犯意的存在与否,不仅检察官无需证明,而且被告也不能据此作为辩护的理由;即使被告不存在值得谴责的过错,即使被告的行为是基于合理的错误认识,即使被告认为自己具有犯罪定义所规定的某个特殊的辩护理由,只要检察官证明被告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被告就能被定罪。
在这里我们尤其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严格责任并没有违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它并没有否认罪过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构成要素,它只是将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罪过表现的证明责任适当转移给被告承担。在被告的行为经控方证明是存在的情况下,如果被告能提出合理的抗辩事由以证明自己在实施该行为时不存在过错,或者在过失的情形下证明自己已尽注意的责任,则会被判无罪,反之则会被定罪。但在绝对责任的情形下,被告有没有犯意并不需要检察官证明,被告也不能以此作为辩护的理由,只要被告实施了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即被定罪。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绝对责任由于其不问主观过错有客观归罪之嫌,所以绝对责任的适用受到了及其严格的限制。而严格责任由于现实社会的需要还会有比较大的适用空间。
(二)本罪适用严格责任之争议
1、否定说
一些学者反对在本罪中适用严格责任,主要基于以下理由:(1)严格责任违背了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有悖于我国刑法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按照传统刑法理论,司法机关在追究犯罪时,不仅要证明行为人有犯罪行为,而且要证明这种犯罪行为是在其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状态支配下进行的。而严格责任的出现,使得司法机关无需证明行为人的罪过,这不符合犯罪构成理论主观方面要件的要求,有客观归罪之嫌。(2)经济上的消极影响。它使企业将工作重心从革新与发展经济转移到采取更多的预防措施,以免受犯罪指控,这样使企业谨小慎微,瞻前顾后,不敢放开手脚,丧失应有的开拓进取精神,抑制经济发展,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3)严格责任导致刑法打击面过宽,适用严格责任的犯罪 本质上不需要通过刑罚手段来调整,这样不仅有刑法滥用的嫌疑而且打乱了以行政制裁和民事制裁为主的体系。(4)严格责任过分追求效率而有失公平。 效率和公平是刑事诉讼法的两大价值目标,和效率相比,公平永远都是第一位的,追求效率应当在保证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否则,这种效率没有任何意义可言,以牺牲公平为代价的效率本身就是一种非平义。换句话说就是诉讼的根本价值在于追求公平,如果以强调诉讼效率为名,实行严格责任原则,实际上是一种本末倒置。(5)严格责任违反人性,并不会产生预期的效果。选择理论认为人是自由人和理性人,支配犯罪行为的犯罪意志的产生是人理性选择的结果,那么我们通过对其施加大于其犯罪所得利益的痛苦和惩罚就可以改变或抑制其犯罪意志,改变与社会对立的态度,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而在适用严格责任的情况下,由于犯罪人主观上不存在罪过,那么无论对其施加多大的刑罚都不可能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2、肯定说
另有许多学者赞同在本罪中引进严格责任,针对否定说提出了有力的批驳。笔者也持肯定说,针对上述的否定观点,提出辩解理由如下:
(1)正如我们前面所述,严格责任并没有违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它没有否认罪过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要素。在适用严格责任时,仍然要求行为必须符合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即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只不过免去了起诉时控诉方对被告主观方面的证明责任,而将该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罪过表现的责任适当转移给被告承担。如果被告能提出合理的抗辩事由以证明自己在实施该行为时不存在过错或者在过失的情形下证明自己已尽注意的责任,那么被告则无须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严格责任的适用并不违背我国刑法主客观相统一的犯罪构成理论,它本身仍然是个主客观相统一的概念,它本质上未脱离过错责任的轨道,只不过是罪过原则的灵活变通,体现了刑法的公正、公平和效率等价值。
(2)对经济建设产生负面影响对是否引进严格责任的探讨有重要的启发意义,但我们也不能犯“唯经济主义”的错误,经济效果特别是具有暂时性的经济效果不应该成为判断一切的标准。事实上,放任对环境的污染和破环恰恰会对经济发展构成巨大的威胁,让整个社会包括企业为之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 良好的环境是经济良性发展的基础,资本主义国家所走的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的严重后果,我们今天也看的清清楚楚,我们不应再走这样的老路。我们必须坚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方针,经济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为此我们应引进严格责任因为这样会迫使行为人自警督促行为人在活动中对自己的行为给予更多的注意,尽可能的为大众利益着想,加强行为人的责任心,从而达到预防环境污染的发生,遏制环境犯罪出现的目的。
(3)意大利刑法学家帕多瓦尼说过:“人们为一个民事或行政规范规定刑事制裁,并将其改造为刑法规范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某种违反该规范的行为不可能用民事或行政措施加以制裁,或者采用民事或行政措施不足以制裁该行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人们就只能转而求助于刑事制裁,以保障该规范的执行。”可以说我国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已经达到了这样一种程度即让我们不得不启动刑事制裁来制止环境犯罪了。现实生活中,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对人民大众的威信力和威慑力都不够,这导致它们的效力有很大的局限性,它们的处罚力度也不够且还存在难于执行的问题。这样企业在比较效益(即预期受罚成本或预期事故成本小于预防成本)的驱使下,可能对民事和行政制裁措施视而不见,依旧我行我素,为谋取巨大利润而置人民安危、公私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利益于不顾。所以民事和行政法律对环境污染行为是不足以有效遏制的,而环境刑法却可以依据刑罚的严厉性来协调和规范人们在环境资源利用中的利益冲突。日本著名的刑法学家藤木英雄也曾指出:“公害并非只是违章问题,也不是无可奈何的灾难,而是一种人祸。即使说它不是那么直接,也不是那么明显,如果按照健全的社会共同观念来考虑,就应该把公害看作同杀人和伤害一样重大的犯罪行为。”所以笔者认为我们有必要在环境刑法中引进严格责任来有效制止环境犯罪,以弥补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在保护环境利益方面的不足。
(4)严格责任在提高诉讼效率方面的意义已得到普遍认同,但它的公平性却始终受到质疑。笔者觉得这样的误解很大部分还是在于混淆了严格责任和绝对责任的含义。现代的严格责任是以举证责任的重新分配和举证责任的倒置 为特征的。正如我国台湾学者所主张的“公害犯罪其行为的故意或过失甚难确定,盖其行为和结果间尚存一段时间,故待结果发生时若非其行为一直持续,则其行为已无客观之存在,则如何认定其先前行为具有故意或过失,则应由法律或以推定方式,或以举证反置的方式,予以法律认定”。 故严格责任只惩罚推定有过错的行为和允许被告提出抗辩理由体现了它的公平性。它的最大的价值在于免除了控方的证明责任,但它并非不要求犯意,其实它要求的至少是一种推定犯意。从逻辑上说,被告人证明自己没有主观过错则没有,不能证明则推定有,这是不严密的,但这也恰好就是严格责任的“严格”之所在。且我认为由于人们对周围客观世界的认知能力存在局限性,所以在某些情况下迫于现实状况的需要而采取这种推定的方法也是合理且公平的。
(5)环境犯罪不同于杀人、抢劫、盗窃等普通犯罪一样主观罪过那么明显和直接。环境犯罪主观方面一般排除直接故意,更多的表现为间接故意、过失甚或是推定过错。对主观罪过明显的犯罪刑罚惩罚的痛苦性可以迫使其抑制或改变主观犯意,而对主观罪过不明显的犯罪刑罚惩罚的痛苦性也可以使其更加自警争取不触雷池一步,所以不能说严格责任对没有犯意的犯罪一点预防作用都没有。简而概之就是一句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但我想这种误解的最根本原因还在于没搞明白严格责任它并不是惩罚无罪过的行为,它是以过错推定为前提的,它惩罚的至少是有推定过错的行为。在绝对责任的场合,当事人知道自己不论怎样履行自己的注意义务,一旦出现结果,他没有任何申辩理由和免责机会,则很可能放弃采取某种保护措施。而在严格责任的场合,允许被告提出合理的辩护理由而免责,所以被告会更加谨慎地履行自己的注意义务,从而预防和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
另外,我还想强调的一点是犯罪预防的有效程度取决于惩罚的确定性和严厉性。而两相比较,前者效果更好。贝卡利亚曾说过:于犯罪的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雷也曾指出:决定刑罚效果的最主要原因不在于其严厉程度,而在于惩罚的确定性。我们知道环境污染自有其专业性、技术性、长期性、隐蔽性的特点,控诉方要证明被告的主观罪过有很大的难度,若按传统过错责任的要求,当控诉方没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被告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四个构成要件时,就不得不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来释放被告。这样势必放纵污染环境的行为,使重大环境污染者逃脱刑事追究,得不到刑事制裁,并最终导致污染环境的行为更加肆无忌惮,环境状况更为严峻和恶劣,同时不利于及时救济和保护广大受害者的合法利益。而严格责任的适用恰好满足了环境犯罪惩罚确定性的要求也弥补了过错责任在此方面的不足。这样提高了环境犯罪惩罚的概率即增加了惩罚的确定性,显然是有助于抑制潜在犯罪人犯罪的,这也正是严格责任预防作用和价值的体现。
五、对严格责任的限制
规定严格责任我们就不得不规定对严格责任的限制,这是因为严格责任自有其“严格”性,即由于过错的推定也可能将无过错的行为也纳入犯罪中来。为了尽量避免这种严格性,各国都对严格责任作了不同限制。笔者将其归纳如下,以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一)辩护理由对严格责任的限制
1、法定辩护理由
第一种是一般的辩护理由,包括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精神病、不自愿(被迫的行为)、无意识的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第二种是在严格责任犯罪中,专门规定可以用来辩护的理由,如英国的“无过失辩护理由”和“第三者辩护理由”。 前者指如果被告能够证明其触犯刑法的行为是由于认识错误、意外事件或其他不能控制的原因,并且他曾作出了适当努力来避免该项结果的发生,那么他可以以此作为免责事由。后者指要求被告人不仅要证明自己方面没有过错,而且还要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由于第三者的行为或过错引起的。
2、善意辩护理由
即指控方在以严格责任起诉某一犯罪时,被告诚实而合理地认为存在某种事实,如果确实存在这样的事实证明被告没有主观过错,就使被告的行为免罪,当然证实这一事实存在的举证责任仍由被告承担。实际上,善意辩护只是前面提及的无过失辩护理由更加广泛的运用。
(二)降低证明标准对严格责任的限制
在过错责任下,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控诉方对被告人罪行的证明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即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标准。当他不能充分举证证明犯罪事实,对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有怀疑时,根据疑罪从无、疑罪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应认定被告无罪,它体现的是对被告利益的保护。而在严格责任下,被告对自己没有主观过错的证明标准有所降低,他只要能排除法官的合理怀疑,提出“清楚而使人确信的证据”就可以了。我国也有学者认为被告人的证明要求能达到使法官确信他所称得无过错“很有可能”的程度,而控方又不能进一步提出不容置疑的反驳,就应当宣判他无罪。
(三)刑罚适用对严格责任的限制
由于严格责任只问因果不问过错的严格性,在英美国家,它只适用于轻罪和违警罪,且处罚较轻多为罚金刑或短期监禁。笔者认为,在我国对一般环境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也多为罚款或拘留,且不论行政处罚是否适用严格责任,就其形式和实质而言都符合英美国家关于轻罪和处罚轻的考虑。但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其效果大家都有目共睹,违法企业轻则稍做收敛但依旧或公开或偷偷的排放污水,重则会为了弥补缴纳罚款的损失而变本加厉从而给环境造成更大的污染和破坏,更别说有些行政部门为了创收而有意放任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了。所以我们有必要在和人类生活联系最密切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中引进严格责任,当行为人的主观过错难以证明而其他主客观要件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即行为人的行为已违反行政法规,并已造成特别严重的污染环境的后果时就能按照本罪定罪处罚,而不必陷于英美国家都是轻罪和轻处罚的漩涡中。因为在我国,只有社会危害性大的行为才规定为犯罪。既然符合构成要件就是罪有所当,而不会有重刑化的嫌疑,因为这不过是顺应了环境犯罪愈演愈烈的趋势,是刑罚与社会危害性相适应的需要。当然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该倾向于多处罚金刑,而对罚金刑以外的刑罚如自由性考虑有所限制。
(四)罪刑法定对严格责任的限制
在英国,除了很少普通法上的犯罪适用严格责任外,绝大部分的严格责任都来源于制定法,由法院对法律的解释而产生。罪行法定原则已成为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所以我们必须明文规定哪些罪可以适用严格责任,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司法解释或法官的自由裁量而造成严格责任的滥用。
结语
环境和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经济发展不可避免的给环境带来污染和破坏的问题,经济发展保障人类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环境污染和破坏又给人类生活带来了灾难和隐患。特别自20世纪以来,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酸雨蔓延、大气、水体、固体废物污染、森林被破坏、自然资源被浪费等等问题已是家喻户晓,它们已经严重威胁到了人们的生存环境。为了人类的长远利益,法律在必要的时候伸出了它的调节之手,对经济发展和环境破坏这一矛盾进行了调节,刑法就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相信,随着大家对环境问题的关心和重视程度的提高,随着环境立法的不断完善,随着对环境犯罪惩治的确定性的提高,我们一定可以迎来人类和环境和谐相处的美好明天。
参 考 文 献:
周道鸾著:《刑法的修改和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版。
付立忠著:《环境刑法学》,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
杨春洗等编著:《危害环境罪的理论与实务》,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蒋兰香著:《环境刑法》,中国林业出版社2004年版。
陈兴良著:《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陈仁、朴光诛编著:《环境执法基础》,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陈兴良著:《刑法适用总论(上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杜澎:《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
覃志军、徐立:《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构成特征》,载《湘潭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李光禄、牛忠志:《论刑事严格责任原则的合理性》,载《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1期。
骆梅芬:《英美法系刑事法律中严格责任与绝对责任之比辨析》,载《中山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
李景城、李居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能否采纳严格责任》,载《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邓文莉:《我国环境刑法中不宜适用严格责任原则》,载《法商研究》2003年第2期。
曹子丹、颜九红:《关于环境犯罪若干问题的探讨》,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8年第4期。
隋秋敏、郭云峰:《刑法中严格责任之定义》,载《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第1期。
孟庆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观要件问题探讨》,载《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3期。
黄广进:《英美刑法中的严格责任在辨正》,载《江南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
陈君:《论我国环境刑法中严格责任的适用》,载《北京工业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
黄隆丰:《论公害犯罪》,载《刑事法杂志(台湾)》1979年第2期。
郭亚:《刑法中的严格责任若干问题研究.http://www.chinaue.com/html/2004-1/2005121.htm,2005-12-12
Campbell & Peter Nygh. Transnational Tort Litigation: Jurisdictional Principles. Clarendon Press. 1996, p.75.
附 录
附件一:英文文献
INTRODUCTION
Offences of strict liability are those crimes which do not require mens rea with regard to at least one or more elements of the actus reus. The defendant need not have intended or known about that circumstance or consequence. Liability is said to be strict with regard to that element. For a good example see:
R v Prince:The defendant ran off with an under-age girl.He was charged with an offence of taking a girl under the age of 16 out of the possession of her parents contrary to s55 of the Offences Against the Person Act 1861. The defendant knew that the girl was in the custody her father but he believed on reasonable grounds that the girl was aged 18. It was held that knowledge that the girl was under the age of 16 was not required in order to establish the offence.It was sufficient to show that the defendant intended to take the girl out of the possession of her father.
It is only in extreme and rare cases where no mens rea is required for liability, thereby making the particular offence "absolute".
GENERAL PRINCIPLES
The vast majority of strict liability crimes are statutory offences. However, statutes do not state explicitly that a particular offence is one of strict liability. Where a statute uses terms such as "knowingly" or "recklessly" then the offence being created is one that requires mens rea. Alternatively, it may make it clear that an offence of strict liability is being created. In many cases it will be a matter for the courts to interpret the statute and decide whether mens rea is required or not. What factors are taken into account by the courts when assessing whether or not an offence falls into the category of strict liability offences?
THE MODERN CRITERIA
In Gammon (Hong Kong) Ltd v Attorney-General for Hong Kong , the Privy Council considered the scope and role of strict liability offences in the modern criminal law and their effect upon the "presumption of mens rea". Lord Scarman laid down the criteria upon which a court should decide whether or not it is appropriate to impose strict liability: "In their Lordships' opinion, the law … may be stated in the following propositions … : (1) there is a presumption of law that mens rea is required before a person can be held guilty of a criminal offence; (2) the presumption is particularly strong where the offence is "truly criminal" in character; (3) the presumption applies to statutory offences, and can be displaced only if this is clearly or by necessary implication the effect of the statute; (4) the only situation in which the presumption can be displaced is where the statute is concerned with an issue of social concern, and public safety is such an issue; (5) even where a statute is concerned with such an issue, the presumption of mens rea stands unless it can be shown that the creation of strict liability will be effective to promote the objects of the statute by encouraging greater vigilance to prevent the commission of the prohibited act."
(1) PRESUMPTION OF MENS REA
Courts usually begin with the presumption in favor of mens rea, seeing the well-known statement by Wright J in Sherras v De Rutzen:There is a presumption that mens rea, or evil intention, or knowledge of the wrongfulness of the act, is an essential ingredient in every offence; but that presumption is liable to be displaced either by the words of the statute creating the offence or by the subject-matter with which it deals, and both must be considered
(2) GRAVITY OF PUNISHMENT
As a general rule, the more serious the criminal offence created by statute, the less likely the courts is to view it as an offence of strict liability. See:
Sweet v Parsley : The defendant was a landlady of a house let to tenants. She retained one room in the house for herself and visited occasionally to collect the rent and letters. While she was absent the police searched the house and found cannabis. The defendant was convicted under s5 of the Dangerous Drugs Act 1965, of "being concerned in the management of premises used for the smoking of cannabis". She appealed alleging that she had no knowledge of the circumstances and indeed could not expect reasonably to have had such knowledge.The House of Lords,quashing her conviction, held that it had to be proved that the defendant had intended the house to be used for drug-taking, since the statute in question created a serious, or "truly criminal" offence, conviction for which would have grave consequences for the defendant. Lord Reid stated that "a stigma still attaches to any person convicted of a truly criminal offence, and the more serious or more disgraceful the offence the greater the stigma". And equally important, "the press in this country are vigilant to expose injustice, and every manifestly unjust conviction made known to the public tends to injure the body politic by undermining public confidence in the justice of the law and of its administration."
Lord Reid went on to point out that in any event it was impractical to impose absolute liability for an offence of this nature, as those who were responsible for letting properties could not possibly be expected to know everything that their tenants were doing.
(3) WORDING OF THE STATUTE
In determining whether the presumption in favor of mens rea is to be displaced, the courts are required to have reference to the whole statute in which the offence appears. See:
Cundy v Le Cocq (1884) :The defendant was convicted of unlawfully selling alcohol to an intoxicated person, contrary to s13 of the Licensing Act 1872. On appeal, the defendant contended that he had been unaware of the customer's drunkenness and thus should be acquitted. The Divisional Court interpreted s13 as creating an offence of strict liability since it was itself silent as to mens rea, whereas other offences under the same Act expressly required proof of knowledge on the part of the defendant. It was held that it was not necessary to consider whether the defendant knew, or had means of knowing, or could with ordinary care have detected that the person served was drunk. If he served a drink to a person who was in fact drunk, he was guilty. Stephen J stated:
Here, as I have already pointed out, the object of this part of the Act is to prevent the sale of intoxicating liquor to drunken persons, and it is perfectly natural to carry that out by throwing on the publican the responsibility of determining whether the person supplied comes within that category.
(4) ISSUES OF SOCIAL CONCERN
See :R v Blake (1996) :Investigation officers heard an unlicensed radio station broadcast and traced it to a flat where the defendant was discovered alone standing in front of the record decks, still playing music and wearing a set of headphones. Though the defendant admitted that he knew he was using the equipment, he claimed that he believed he was making demonstration tapes and did not know he was transmitting. The defendant was convicted of using wireless telegraphy equipment without a license, contrary to s1 (1) Wireless Telegraphy Act 1949 and appealed on the basis that the offence required mens rea.
The Court of Appeal held that the offence was an absolute (actually a strict) liability offence. The Court applied Lord Scarman's principles in Gammon and found that, though the presumption in favor of mens rea was strong because the offence carried a sentence of imprisonment and was, therefore, "truly criminal", yet the offence dealt with issues of serious social concern in the interests of public safety (namely, frequent unlicensed broadcasts on frequencies used by emergency services) and the imposition of strict liability encouraged greater vigilance in setting up careful checks to avoid committing the offence.
(5) IS THERE ANY PURPOSE IN IMPOSING STRICT LIABILITY?
The courts will be reluctant to construe a statute as imposing strict liability upon a defendant, where there is evidence to suggest that despite his having taken all reasonable steps, he cannot avoid the commission of an offence. See:
Sherras v De Rutzen : The defendant was convicted of selling alcohol to a police officer whilst on duty, contrary to s16(2) of the Licensing Act 1872. He had reasonably believed the constable to be off duty as he had removed his arm-band, which was the acknowledged method of signifying off duty. The Divisional Court held that the conviction should be quashed, despite the absence from s16 (2) of any words requiring proof of mens rea as an element of the offence. Wright J expressed the view that the presumption in favor of mens rea would only be displaced by the wording of the statute itself, or its subject matter. In this case the latter factor was significant, in that no amount of reasonable care by the defendant would have prevented the offence from being committed. Wright J stated: "It is plain that if guilty knowledge is not necessary, no care on the part of the publican could save him from a conviction under section 16, subsection (2), since it would be as easy for the constable to deny that he was on duty when asked, or to produce a forged permission from his superior officer, as to remove his armlet before entering the public house. I am, therefore, of opinion that this conviction ought to be quashed."
MODERN EXAMPLES
The following case is a modern example of the imposition of strict liability: Alphacell v Woodward The defendants were charged with causing polluted matter to enter a river contrary to s2 of the Rivers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Act 1951. The river had in fact been polluted because a pipe connected to the defendant's factory had been blocked, and the defendants had not been negligent. The House of Lords nevertheless held that the defendants were liable. Lord Salmon stated: If this appeal succeeded and it were held to be the law that no conviction be obtained under the 1951 Act unless the prosecution could discharge the often impossible onus of proving that the pollution was caused intentionally or negligently, a great deal of pollution would go unpunished and undeterred to the relief of many riparian factory owners. As a result, many rivers which are now filthy would become filthier still and many rivers which are now clean would lose their cleanliness. The legislature no doubt recognized that as a matter of public policy this would be most unfortunate. Hence s2(1)(a) which encourages riparian factory owners not only to take reasonable steps to prevent pollution but to do everything possible to ensure that they do not cause it.
ARGUMENTS FOR STRICT LIABILITY
1. The primary function of the courts is the prevention of forbidden acts. What acts should be regarded as forbidden? Surely only such acts as we can assert ought not to have been done. Some of the judges who upheld the conviction of Prince did so on the ground that men should be deterred from taking girls out of the possession of their parents, whatever the girl's age. This reasoning can hardly be applied to many modern offences of strict liability. We do not wish to deter people from driving cars, being concerned in the management of premises, financing hire purchase transactions or canning peas. These acts, if done with all proper care, are not such acts as the law should seek to prevent.
2. Another argument that is frequently advanced in favor of strict liability is that, without it, many guilty people would escape - that there is neither time nor personnel available to litigate the culpability of each particular infraction. T his argument assumes that it is possible to deal with these cases without deciding whether D had mens rea or not, whether he was negligent or not. Certainly D may be convicted without deciding these questions, but how can he be sentenced? Suppose that a butcher sells some meat which is unfit for human consumption. Clearly the court will deal differently with (i) the butcher who knew that the meat was tainted; (ii) the butcher who did not know, but ought to have known; and (iii) the butcher who did not know and had no means of finding out. Sentence can hardly be imposed without deciding into which category the convicted person falls.
3. The argument which is probably most frequently advanced by the courts for imposing strict liability is that it is necessary to do so in the interests of the public. Now it may be conceded that in many of the instances where strict liability has been imposed, the public does need protection against negligence and, assuming that the threat of punishment can make the potential harm doer more careful, there may be a valid ground for imposing liability for negligence as well as where there is mens rea. This is a plausible argument in favor of strict liability if there were no middle way between mens rea and strict liability - that is liability for negligence - and the judges have generally proceeded on the basis that there is no such middle way. Liability for negligence has rarely been spelled out of a statute except where, as in driving without due care, it is explicitly required. Lord Devlin has said: "It is not easy to find a way of construing a statute apparently expressed in terms of absolute liability so as to produce the requirement of negligence."
ARGUMENTS AGAINST STRICT LIABILITY
1. The case against strict liability, then, is, first, that it is unnecessary. It results in the conviction of persons who have behaved impeccably and who should not be required to alter their conduct in any way.
2. Secondly, that it is unjust. Even if an absolute discharge can be given D may feel rightly aggrieved at having been formally convicted of an offence for which he bore no responsibility. Moreover, a conviction may have far-reaching consequences outside the courts, so that it is no answer to say that only a nominal penalty is imposed.
3. The imposition of liability for negligence would in fact meet the arguments of most of those who favor strict liability. Such statutes are not meant to punish the vicious will but to put pressure upon the thoughtless and inefficient to do their whole duty in the interest of public health or safety or morals." The "thoughtless and inefficient" are, of course, the negligent. The objection to offences of strict liability is not that these persons are penalized, but that others who are completely innocent are also liable to conviction. Though Lord Devlin was skeptical about the possibility of introducing the criterion of negligence (above), in Reynolds v Austin (1951) he stated that strict liability should only apply when there is something that the defendant can do to promote the observance of the law - which comes close to requiring negligence. If there were something which D could do to prevent the commission of the crime and which he failed to do, he might generally be said to have failed to comply with a duty - perhaps a high duty - of care; and so have been negligent.
4. In Alphacell v Woodward (1972) Lord Salmon thought the relevant statutory section, "encourages riparian factory owners not only to take reasonable steps to prevent pollution but to do everything possible to ensure that they do not cause it." This suggests that, however vast the expenditure involved, and however unreasonable it may be in relation to the risk, D is under a duty to take all possible steps. Yet it may be doubted whether factory owners will in fact do more than is reasonable; and it is questionable whether they ought to be required to do so, at the risk - even though it be unlikely - of imprisonment. The contrary argument is that the existence of strict liability does induce organizations to aim at higher and higher standards.
POSSIBLE DEVELOPMENTS
There are several possible compromises between mens rea and strict liability in regulatory offences. A "halfway house" has developed in Australia. The effect of Australian cases is: D might be convicted without proof of any mens rea by the Crown; but acquitted if he proved on a balance of probabilities that he lacked mens rea and was not negligent; ie, that he had an honest and reasonable belief in a state of facts which, would have made his act innocent. The onus of proving reasonable mistake is on D.
STATUTORY DEFENCES
It is common for the drastic effect of a statute imposing strict liability to be mitigated by the provision of a statutory defense. It is instructive to consider one example. Various offences relating to the treatment and sale of food are enacted by the first twenty sections of the Food Safety Act 1990. Many, if not all, of these are strict liability offences. Section 21(1), however, provides that it shall be a defense for the person charged with any of the offences to prove that he took all reasonable precautions and exercised all due diligence to avoid the commission of the offence by himself or by a person under his control. Statutory defenses usually impose on the defendant a burden of proving that he had no mens rea and that he took all reasonable precautions and exercised all due diligence to avoid the commission of an offence. The effect of such provisions is that the prosecution need do no more than prove that the accused did the prohibited act and it is then for him to establish, if he can, that he did it innocently. Such provisions are a distinct advance on unmitigated strict liability.
附件二:英文文献翻译
介绍
严格责任犯罪是关于客观方面的一个或多个因素不要求犯罪意图的那些犯罪。被告不需故意或者知道这种情况或结果。考虑到这个因素责任被称作是严格的。请看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1984年R v Prince之案:被告和一个未成年的女孩私奔。他被指控的罪名是将一个未满16的女孩带出她父母的监控之外,违反了1861 年侵害人身法第55条 。被告明知该女孩在其父亲的监护下,但他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该女孩已经18岁了。有人认为为了成立本罪,明知该女孩未满16岁不被要求。证明被告故意将该女孩带离出其父亲的监护之下就足够了。仅在极端和少数的案例中,承担责任不要求有犯罪意图,因此使这种特定的犯罪成为绝对的。
一般原则
绝大多数严格责任犯罪都是法定犯罪。不过,立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某一犯罪属于严格责任犯罪。当法规用故意地或鲁莽地这样的字眼时,就表明这一犯罪还是要求犯罪意图的。或者,法规可以明确地规定本罪是严格责任犯罪。在许多案子中,都将会由法院来解释法规和决定犯罪意图是否被要求。当判定一个犯罪是否属于严格责任犯罪的种类时,法院将会考虑什么因素呢?
现代标准
在(香港)加蒙有限公司诉香港律政司一案中,枢密院考虑了现代刑法中严格责任犯罪的范围和作用以及它们在犯罪意图推定上的效力。Scarman勋爵定下了一个标准,法院应该以此决定施加严格责任是否适合。在阁下的意见中,法律可以在下列的提议中被陈述:(1)法律假定一个人被认定有罪前要求其有犯罪意图。(2)该种犯罪在性质上是“真正的犯罪”时特别要求这一推定。(3)这一推定适用于成文法中的犯罪,只有法规明确规定或必要的暗指时才可以不要这一推定。(4)不要这一推定的唯一场合,是成文法关注社会关心的问题时,如公共安全问题。(5)成文法即使关注这一问题,犯罪意图的推定仍然存在,除非严格责任的创制有力地推定成文法的目标,即通过严厉的警告阻止实施被禁止的行为。
(1)推定要求犯罪意图的存在
法院通常一开始推定支持犯罪意图的存在,请看在Sherras v De Rutzen之案中Wright J的著名陈述:存在这样的假定,即犯罪意图或邪恶意图或明知行为的不法, 是每一个犯罪不可或缺的要素。.但是这种假定在两种情况下可以不要,要么是法规所创制的罪名的语言明确规定要么是它所处理的事情主旨要求这么做,并且两者都必须被考虑。
(2)惩罚的严重性
作为一个一般规则,被法规创制的犯罪越严重,法院就越不可能将它看作一个严格责任犯罪。请看:
1970年Sweet v Parsley之案:被告是一所出租房子的房东。她在那所房子里为自己保留了一个房间,偶尔前往收取租金和信件.在她不在的时候,警察搜查了房子并且发现了大麻。被告在1965年《危险药品法》第5条之下,被宣告有罪,因为考虑到在存在加以管理的前提下,她的房子被用于吸食大麻。她上诉声称,她不知道那种情况,而且实在不能够合理的企盼她知道。上议院取消了她的有罪判决,认为控诉方必须证明被告故意将她的房子用于吸食毒品,因为正在讨论的这一法规创制了一个严重或者说是一个真正的罪名,该罪名的有罪判决将会给被告带来严重的后果。Reid法官声称:耻辱将会附属于任何一个触犯了真正犯罪的人,这种犯罪越严重或越可耻,这种耻辱就越大。并且同等重要的是:这个国家的记者警醒地披露着不公正,每一个显然是不公正的定罪公诸于世势必破坏公众对法律和行政管理正义的信心而损害国民.
Reid法官进一步指出,在任何情况下, 因为犯罪的这种性质,施加绝对责任都是不切实际,因为对那些负责出租房屋的人来说,是不可能指望他们知道他们的租户所做的一切事情的。
(3)法规的明确规定
在确定是否推定主张犯罪意图的存在被取代时,法院被要求参考出现该罪名的整个法规。请看:
1884年Cundy v Le Cocq之案:被告被判非法出售酒给喝醉酒的人,违反了1872年许可法第13条。在上诉中,被告主张他没有意识到顾客是醉酒的状态因此他应该被免责。地区法院将第13条解释为,它创制了严格责任罪名,因为它本身对犯罪意图是沉默的,然而在该相同法令下的其他罪名都清楚地表明要求证明被告方面的明知。法院认为考虑被告是否明知或可能知道或基于普通的注意本能够察觉他所服务的人是喝醉酒的是不必要的。如果他把酒卖给一个事实上是喝醉酒的人,他就是有罪的。Stephen J陈述道:在这里,正如我已经指出的一样,该法令本部分的目标是为了防止出售烈酒给醉酒者,并且将确定他所给予的人是否属于这一类人的责任赋予公众这将是非常自然执行的。
(4)社会所关心的问题。
请看:1996年R v Blake之案:侦查人员听到了一个未经许可的无线电广播,并追查到了一个公寓,在那儿被告被发现独自站在一个唱片机前,仍旧在演奏音乐并且带着一套耳机。尽管被告承认他知道他在用这套设备,但他声称他相信他在制作示范录音带并不知道他在传播信号。被告被判无证使用无线电报设备罪,违反了1949年无线电报法令第1条第1款,被告基于该罪要求犯罪意图而上诉.
地区法院认为该罪是绝对(准确说是严格)责任犯罪。法院适用了Scarman勋爵在加蒙案中所确定的原则,且发现,因为该罪会被判处监禁的刑罚因此它是“真正的犯罪”,所以尽管犯罪意图的推定被要求,但是本罪处理的是社会关心的关乎公共安全利益的严重问题(即通常无证的广播频率被用于紧急服务),并且严格责任的实行鼓励了更高的警惕来检查,以避免犯同样的罪。
(5)施加严格责任是否有目的呢?
当有证据显示,尽管被告采取了一切合理步骤, 他仍不能避免犯罪时,法院不愿意将这一法条解释成强加了严格责任给被告。请看:
1895年Sherras v De Rutzen之案:被告被判有罪因为将烈酒卖给了一个正在执勤的警官,违反了1872年许可法第16条第2款。被告有合理理由相信该警官已经下班了,因为他已将他的臂章取下来了,而这是判定已经下班的公认方法。地区法院认为该判决应该被撤销,尽管第16条第2款没有任何语言要求证明犯罪意图而作为构成该罪的要素之一。Wright J认为推定要求犯罪意图的存在只有在法规明文规定或者它的主旨所要求时才可以被取代。在这种情况下后者的因素是很重要的, 因为被告再多的合理注意也不能阻止犯罪。Wright J陈述道:不难看出,犯罪故意是不必要的,酒馆老板的不注意在第16条第2款下可以免其罪,因为在被询问时警官将会非常容易地否认他在上班,或者出示一个从他上司那儿搞来的伪造许可,正如在他进入酒吧之前可以将臂章取下来一样。因此,我主张该判决应该被撤销。
现代案例
下面这一案例是一个施加严格的现代案例:在1972年Alphacell v Woodward之案中,被告被控造成污染物进入河流,违反了1951河流(防止污染)法。因为连接被告工厂的一个管道被阻塞了,导致河流实际上已经被污染了,但被告并没有过失。但是上议院认为被告是有责任的。Salmon法官陈述道:如果本上诉成功了,它会被认为在1951法案下将不会有定罪判决,除非控诉方能够卸下这经常是不可能的证明责任,即证明污染是被告故意或过失造成的,这对许多河岸工厂的所有者来说是一种证明责任的减轻,这必将造成大量的污染案件得不到惩罚和制止。结果必将是,许多现在不洁净的河流将会变得更加污秽,许多现在洁净的河流也将失去它们的洁净。立法无疑得承认,作为一个公共政策问题,这将是非常不幸的. 因此在第2条第1款a项下,鼓励河岸厂家不仅要采取合理措施来防止污染,而且要尽一切可能确保它们不会造成这种污染.
支持严格责任的观点
1、法院的主要功能是阻止被禁止的行为。什么行为应该被认作是被禁止的呢?当然只有那些我们可以断言不应该做的行为。一些不支持Prince有罪判决的法官基于认为无论女孩的年龄,人们都应该阻止将女孩带出其父母监护之外的行为而也这样认为。这样的推理几乎可以适用于多数现代严格责任犯罪。我们不希望阻止人驾驶汽车, 关心有前提的管理、提供经费给分期付款的交易或买卖罐头豌豆这些小交易。这些行为,如果基于所有合理的注意而被从事了,那么将不是法律应该试图阻止的行为。
2、另一个经常被用来支持严格责任的观点是,没有严格责任,许多犯罪人将会逃脱惩罚-既不会有时间也不会有有用的人来对每一个特定的犯罪提起诉讼追究其责任。这个观点假设,不确定被告是否有犯罪意图,是否有过失也将是可能来处理这些案件的。当然不解决这些问题被告也有可能被宣告有罪,但是他能被苛处刑罚吗?假如一个屠夫出售了一些不适合人们消费的肉。法院当然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i)屠夫知道这个肉是坏的(ii)屠夫不知道,但是应当知道(iii)屠夫不知道而且也没有方法去发现。不解决宣告有罪的人属于哪一种类型,刑罚将很难被执行。
3、 最可能并且最经常被法院引用来施加严格责任的理由是为了公共利益这样做是必要的。现在这种情况可能被承认,即在强加适用严格责任的许多案例中,的确需要对抗疏忽来保护公众,并且假设惩罚的威胁使潜在的危害者更加小心,将可能会有一个正当的根据来施加过失责任正如有正当的根据来要求犯罪意图的地方一样。如果在犯罪意图和严格责任之间没有中间道路即过失责任的话,这是一个似乎合理的观点来支持严格责任,而且法官一般情况下将会在认为没有这样的中间道路的基础上审理案件。过失责任很少在一个法规中得以阐明除了它被明确无误要求的场合,如没有合理注意的驾驶时。Devlin法官说:找一个方法将一个显然表示严格责任的法规解释成要求疏忽,这是不容易的。
反对严格责任的观点
1、反对严格责任的理由是首先它是不必要的。它导致那些行为没有缺点,不应该被要求改变他们的行为方式的人被宣告有罪。
2、它是不公平的。即使一个绝对的卸任被赋予了被告,他也可能因他被正式宣告有罪而感到不公平,那怕他对此罪名不承担责任。另外,一个有罪判决可能产生超出法庭之外的深远后果,所以说仅说一个名义上的惩罚被施加了是不合适的。
3、过失责任的实施实际上满足了大多数支持严格责任的人的要求。这些法规的目的不是惩罚恶意而是对那些欠考虑的和低能力的人施加了压力使他们为了公共健康或安全或道德尽他们的整体职责。当然,欠考虑和低能力是疏忽。反对严格责任并不是因为这些人会受到惩罚,而是那些完全无辜的人也会受到有罪判决。尽管Devlin勋爵对引进疏忽的标准的可能性持怀疑态度,但是在1951年Reynolds v Austin案中他说,严格责任仅应在一种情况下适用,即当被告能够做些什么事情来提高对法律的遵守时,这接近于要求疏忽。如果有一些事情被告可以做来避免犯罪而他又未能做时,一般情况下,它可能被认为未能完成一项职责,而且可能是一项较高的注意职责,因此被告存在疏忽。
4、在1972年Alphacell v Woodward案中Salmon勋爵考虑到了相关的法定条款。鼓励河岸厂家不仅要采取合理措施来防止污染,而且要尽一切可能确保它们不会造成这种污染. 但是这意味着要用到庞大的开支,并且这种开支对它可能涉及到的风险来说是不合理的。被告在此责任之下需要采取所有可能的步骤。但是工厂所有者实际上是否会尽比合理的责任更多的责任呢,这是被怀疑的。而且冒着-尽管是不可能的-监禁风险,他们是否应该被要求这样做也是可疑的。相反的观点是,严格责任的存在,确实导致团体瞄准了更高的标准。
可能的发展
在犯罪意图和严格责任之间有几个可能的折衷办法来调节犯罪。在澳大利亚所谓的“中途歇脚小客栈”已经发展起来了。澳大利亚这类案件的效果是:没有犯罪意图的证明,被告也可能被皇家法院定罪,但是,如果在一个可能性的平衡上他能证明自己没有犯罪意图并且不存在疏忽,那么他就会被免罪。也就是说,他对这种事实状态有一种诚实和合理信念,认为这种事实会使他的行为无罪。证明这种合理错误的责任在被告方。
法定辩护理由
一项法规施加严格责任将会产生严厉得效果,通常会通过规定法定辩护条款来缓解这种效果。考虑一个例子是有益的。涉及处理和销售食品的各种犯罪通过1990年食品安全法首20条被规定。即便不是全部也将是大部分的这类犯罪是严格责任犯罪。但是,第21条第1款规定, 证明他本人或在他控制之下的一个人采取了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并已尽一切应尽的努力来避免犯本罪,对被控犯任何一个这类罪的人来说都将是一个辩护理由。法定抗辩通常是强加给被告的一个举证责任,即证明他没有犯罪意图,他采取了一切合理措施, 并已尽一切应尽的努力来避免犯本罪。这样条款的作用是,控方只需证明被告从事了被禁止的行为,接下来,如果被告能够证明的话就有被告来证明他这样做是无辜的。
致 谢
在本论文的写作即将完成之际,笔者的心情无法平静,本文的完成既是笔者孜孜不倦努力的结果,更是导师王飞跃副教授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的结果。在整个论文的选题、研究和撰写过程中,导师都给了我精心的指导、热忱的鼓励和支持,他多次询问论文的写作进程,多次为我批阅文章并提出修改意见,他的精心点拨为我开拓了研究视野,修正了写作思路,对论文的完善和质量的提高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另外,导师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和高尚的人格魅力,都给了学生很大感触,使学生终生受益。在此,学生谨向导师致以最真挚的感激和最崇高的敬佩之情。
另外,我还需要特别感谢杨开湘教授、罗树志副教授和张纪寒副教授等对我多年的教育和培养之恩。俗话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在您们身上,我看到了这句话的真谛,您们谆谆的教导,伟大的人格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让我终生难忘,永远鞭策我前进。在此,我要向诸位老师深深地鞠上一躬。
再者,还要感谢四年来在学习和生活中所有给予我关心、支持和帮助的老师和同学们。特别是我寝室的姐妹们,四年来我们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共同度过了太多的美好时光。我们始终是一个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集体,我们六人中即将有一人出国,四人就读研究生,即将走向工作岗位的阿薇也是我们心目中的全才。“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在我们即将分离的时刻,我别无他话,衷心的祝愿大家一路走好、前程似锦、一生平安幸福。
最后,感谢我的爸爸妈妈,感谢您们赐予我生命,感谢您们二十多年来对我的养育之恩,更感谢您们不管多苦多难对我学业始终如一的理解与支持。
向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审稿和参加本论文答辩的老师致以深深的谢意。向您们说一声:敬爱的老师,您辛苦了!
董玉洁
二零零七年六月
本科学生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 (本模板所有格式、字体字号均已设置完毕,无须更改 黑体小二号字)
学 院: (黑体三号字)
年 级: (黑体三号字)
专 业: (黑体三号字)
姓 名: (黑体三号字)
学 号: (黑体三号字)
指导教师: (黑体三号字)
年 月 日
摘要
摘要是对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要求扼要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主要内容、研究结果、结论、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等,是一篇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短文。摘要中不宜使用公式、图表以及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不标注引用文献编号。
摘要内容应在200~400字左右,用宋体小四号字书写。摘要内容后空两行书写“关键词”。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行与行之间、段落和层次标题以及各段落之间均为1.5倍行距。
关键词
关键词1;关键词2;关键词3(关键词是供检索使用的,主题词条应为通用技术词汇,不得自造关键词。关键词一般为3~8个,宋体小四号字书写,按词条的学科目录分类顺序,由高至低顺序排列。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行与行之间、段落和层次标题以及各段落之间均为1.5倍行距。关键词与关键词之间用“;”隔开)
(备注:当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使用英文完成时,摘要与关键词采用英、中两种语言书写,英文在前,中文在后;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使用中、英两种语言之外的语言书写的,摘要与关键词采用主体语言(即文章使用的语言)和英文两种语言书写,主体语言在前,英文在后。)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英文摘要内容必须与中文摘要完全对应。英文摘要采用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字书写,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行与行之间、段落和层次标题以及各段落之间均为1.5倍行距。)
Key words
Key words;key words; key words(英文关键词内容必须与中文关键词完全对应。英文关键词采用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字书写,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行与行之间、段落和层次标题以及各段落之间均为1.5倍行距。关键词与关键词之间用“;”隔开)
目录
摘要 I
Abstract II
第一章 一级标题 1
1.1 二级标题 1
1.1.1 三级标题 1
1.1.2 三级标题 4
1.1.3 三级标题 4
1.1.4 三级标题 4
1.1.5 三级标题 4
1.2 二级标题 4
1.2.1 三级标题 4
1.2.2 三级标题 4
1.2.3 三级标题 4
1.2.4 三级标题 5
1.2.5 三级标题 5
1.3 二级标题 5
1.3.1 三级标题 5
1.3.2 三级标题 5
1.3.3 三级标题 5
1.3.4 三级标题 5
1.3.5 三级标题 5
1.4 二级标题 5
1.4.1 三级标题 6
1.4.2 三级标题 6
1.4.3 三级标题 6
1.4.4 三级标题 6
1.4.5 三级标题 6
1.5 二级标题 6
1.5.1 三级标题 6
1.5.2 三级标题 6
1.5.3 三级标题 7
1.5.4 三级标题 7
1.5.5 三级标题 7
第二章 一级标题 8
2.1 二级标题 8
2.1.1 三级标题 8
2.1.2 三级标题 8
2.1.3 三级标题 8
2.1.4 三级标题 8
2.1.5 三级标题 8
2.2 二级标题 8
2.2.1 三级标题 8
2.2.2 三级标题 9
2.2.3 三级标题 9
2.2.4 三级标题 9
2.2.5 三级标题 9
2.3 二级标题 9
2.3.1 三级标题 9
2.3.2 三级标题 9
2.3.3 三级标题 9
2.3.4 三级标题 10
2.3.5 三级标题 10
2.4 二级标题 10
2.4.1 三级标题 10
2.4.2 三级标题 10
2.4.3 三级标题 10
2.4.4 三级标题 10
2.4.5 三级标题 10
2.5 二级标题 10
2.5.1 三级标题 11
2.5.2 三级标题 11
2.5.3 三级标题 11
2.5.4 三级标题 11
2.5.5 三级标题 11
第三章 一级标题 12
3.1 二级标题 12
3.1.1 三级标题 12
3.1.2 三级标题 12
3.1.3 三级标题 12
3.1.4 三级标题 12
3.1.5 三级标题 12
3.2 二级标题 12
3.2.1 三级标题 12
3.2.2 三级标题 13
3.2.3 三级标题 13
3.2.4 三级标题 13
3.2.5 三级标题 13
3.3 二级标题 13
3.3.1 三级标题 13
3.3.2 三级标题 13
3.3.3 三级标题 13
3.3.4 三级标题 14
3.3.5 三级标题 14
3.4 二级标题 14
3.4.1 三级标题 14
3.4.2 三级标题 14
3.4.3 三级标题 14
3.4.4 三级标题 14
3.4.5 三级标题 14
3.5 二级标题 14
3.5.1 三级标题 15
3.5.2 三级标题 15
3.5.3 三级标题 15
3.5.4 三级标题 15
3.5.5 三级标题 15
第四章 一级标题 16
4.1 二级标题 16
4.1.1 三级标题 16
4.1.2 三级标题 16
4.1.3 三级标题 16
4.1.4 三级标题 16
4.1.5 三级标题 16
4.2 二级标题 16
4.2.1 三级标题 16
4.2.2 三级标题 17
4.2.3 三级标题 17
4.2.4 三级标题 17
4.2.5 三级标题 17
4.3 二级标题 17
4.3.1 三级标题 17
4.3.2 三级标题 17
4.3.3 三级标题 17
4.3.4 三级标题 18
4.3.5 三级标题 18
4.4 二级标题 18
4.4.1 三级标题 18
4.4.2 三级标题 18
4.4.3 三级标题 18
4.4.4 三级标题 18
4.4.5 三级标题 18
4.5 二级标题 18
4.5.1 三级标题 19
4.5.2 三级标题 19
4.5.3 三级标题 19
4.5.4 三级标题 19
4.5.5 三级标题 19
第五章 一级标题 20
5.1 二级标题 20
5.1.1 三级标题 20
5.1.2 三级标题 20
5.1.3 三级标题 20
5.1.4 三级标题 20
5.1.5 三级标题 20
5.2 二级标题 20
5.2.1 三级标题 20
5.2.2三级标题 21
5.2.3 三级标题 21
5.2.4 三级标题 21
5.2.5 三级标题 21
5.3 二级标题 21
5.3.1 三级标题 21
5.3.2 三级标题 21
5.3.3 三级标题 21
5.3.4 三级标题 22
5.3.5 三级标题 22
5.4 二级标题 22
5.4.1 三级标题 22
5.4.2 三级标题 22
5.4.3 三级标题 22
5.4.4 三级标题 22
5.4.5 三级标题 22
5.5 二级标题 22
5.5.1 三级标题 23
5.5.2 三级标题 23
5.5.3 三级标题 23
5.5.4 三级标题 23
5.5.5 三级标题 23
结论 24
参考文献 25
附录一 26
致谢 27
(备注:目录按2~3级标题编写“目录”二字使用黑体小二号字居中书写,隔行书写目录内容,“摘要、Abstract、正文的一级标题、结论、参考文献、附录目录、致谢”采用黑体小四号字书写,正文其他层次标题均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书写;“摘要、Abstract”与“正文”之间隔一行;正文中的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相对于上一级标题均缩进二个空格书写;目录行与行之间均为1.5倍行距;目录内容多者,正文中的二、三级标题可使用宋体五号字书写,行与行之间可采用单倍行距。目录修改时单击目录点右键选择更新域,选择更新整个目录。之后,在“Abstract”的页码后回车加一空行。)
前言
正文采用宋体(英语用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字,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行与行之间、段落和层次标题以及各段落之间均为1.5倍行距。
毕业论文的前言应综合评述前人工作,说明论文工作的选题目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以及论文所要研究的主要内容,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以及提出问题等。前言只是文章的开头,可不写章号,也可不出现“前言”二字。
毕业设计的前言部分应说明设计的目的、意义、范围及应达到的技术要求;简述课题在国内外的发展概况及存在的问题;阐明设计的指导思想;阐述设计应解决的主要问题。
第一章 一级标题
正文采用宋体(英语用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字,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行与行之间、段落和层次标题以及各段落之间均为1.5倍行距。
1.1 二级标题
正文采用宋体(英语用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字,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行与行之间、段落和层次标题以及各段落之间均为1.5倍行距。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 ]。
1.1.1 三级标题
正文采用宋体(英语用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字,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行与行之间、段落和层次标题以及各段落之间均为1.5倍行距。关于文章中公式的具体要求详见《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撰写规范》,见式(1-1)。
(1-1)
正文采用宋体(英语用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字,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行与行之间、段落和层次标题以及各段落之间均为1.5倍行距。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 ]。
正文采用宋体(英语用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字,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行与行之间、段落和层次标题以及各段落之间均为1.5倍行距。
图题由图号和图名组成。图号按章编排,如第1章第一图图号为“图1-1”。图题置于图下,图注或其他说明应置于图与图题之间。图名在图号之后空一格排写,图题用黑体五号字,其它要求详见《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撰写规范》。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具体内容如图1-1所示。
图1-1 图名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具体内容如图1-2所示。
图1-2图名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具体内容如表1-1所示。
表1-1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撰写使用题序层次表
题序层次 第一种 第二种 第三种 第四种 第五种
章(一级标题) 一、…… 1.…… 第一章 …… 第一章 …… 第一章 ……
节(二级标题) (一)…… 1.1 …… 1.1 …… 第一节 …… 一、……
条(三级标题) 1.…… 1.1.1 …… 1.1.1 …… 一、…… (一)……
款(四级标题) (1)…… (一)…… 1.……
项(五级标题) 1.……
……
论文(设计)题序层次不宜太多,不论几级标题都不能单独置于页面的最后一行,即标题排版中不能出现孤行。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第一层次(章)题序和标题居中书写,其余各层次(第、条、款、项)一律沿版心左侧边线空两格安排。行与行之间、段落和层次标题以及各段落之间均为1.5倍行距。
第一层次(章)题序和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字书写;
第二层次(节)题序和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字书写;
第三层次(条)题序和标题用四号黑体字书写;
第四层次(款)题序和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字书写;
第五层次(项)以下题序和标题与第四层次同书写。
(备注:表格一般采取三线制,不加左、右边线,上、下底为粗实线(1.5磅),中间为细实线(1磅)。比较复杂的表格,可适当增加横线和竖线。表序按章编排,如第1章第一个插表序号为“表1-1”。表序与表名之间空一格,表名不允许使用标点符号。表序与表名置于表上,居中排写,采用黑体五号字。其它要求详见《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撰写规范》)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具体内容如表1-2所示。
表1-2 **年级课程运行表
节数 一班 二班 三班 四班 五班
第一节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化学
第二节 数学 英语 政治 化学 语文
第三节 英语 政治 化学 语文 数学
第四节 政治 化学 语文 数学 英语
第五节 化学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1.1.2 三级标题
正文
1.1.3 三级标题
正文
1.1.4 三级标题
正文
1.1.5 三级标题
正文
1.2 二级标题
正文
1.2.1 三级标题
正文
1.2.2 三级标题
正文
1.2.3 三级标题
正文
1.2.4 三级标题
正文
1.2.5 三级标题
正文
1.3 二级标题
正文
1.3.1 三级标题
正文
1.3.2 三级标题
正文
1.3.3 三级标题
正文
1.3.4 三级标题
正文
1.3.5 三级标题
正文
1.4 二级标题
正文
1.4.1 三级标题
正文
1.4.2 三级标题
正文
1.4.3 三级标题
正文
1.4.4 三级标题
正文
1.4.5 三级标题
正文
1.5 二级标题
正文
1.5.1 三级标题
正文
1.5.2 三级标题
正文
1.5.3 三级标题
正文
1.5.4 三级标题
正文
1.5.5 三级标题
正文
第二章 一级标题
正文
2.1 二级标题
正文
2.1.1 三级标题
正文
2.1.2 三级标题
正文
2.1.3 三级标题
正文
2.1.4 三级标题
正文
2.1.5 三级标题
正文
2.2 二级标题
正文
2.2.1 三级标题
正文
2.2.2 三级标题
正文
2.2.3 三级标题
正文
2.2.4 三级标题
正文
2.2.5 三级标题
正文
2.3 二级标题
正文
2.3.1 三级标题
正文
2.3.2 三级标题
正文
2.3.3 三级标题
正文
2.3.4 三级标题
正文
2.3.5 三级标题
正文
2.4 二级标题
正文
2.4.1 三级标题
正文
2.4.2 三级标题
正文
2.4.3 三级标题
正文
2.4.4 三级标题
正文
2.4.5 三级标题
正文
2.5 二级标题
正文
2.5.1 三级标题
正文
2.5.2 三级标题
正文
2.5.3 三级标题
正文
2.5.4 三级标题
正文
2.5.5 三级标题
正文
第三章 一级标题
正文
3.1 二级标题
正文
3.1.1 三级标题
正文
3.1.2 三级标题
正文
3.1.3 三级标题
正文
3.1.4 三级标题
正文
3.1.5 三级标题
正文
3.2 二级标题
正文
3.2.1 三级标题
正文
3.2.2 三级标题
正文
3.2.3 三级标题
正文
3.2.4 三级标题
正文
3.2.5 三级标题
正文
3.3 二级标题
正文
3.3.1 三级标题
正文
3.3.2 三级标题
正文
3.3.3 三级标题
正文
3.3.4 三级标题
正文
3.3.5 三级标题
正文
3.4 二级标题
正文
3.4.1 三级标题
正文
3.4.2 三级标题
正文
3.4.3 三级标题
正文
3.4.4 三级标题
正文
3.4.5 三级标题
正文
3.5 二级标题
正文
3.5.1 三级标题
正文
3.5.2 三级标题
正文
3.5.3 三级标题
正文
3.5.4 三级标题
正文
3.5.5 三级标题
正文
第四章 一级标题
正文
4.1 二级标题
正文
4.1.1 三级标题
正文
4.1.2 三级标题
正文
4.1.3 三级标题
正文
4.1.4 三级标题
正文
4.1.5 三级标题
正文
4.2 二级标题
正文
4.2.1 三级标题
正文
4.2.2 三级标题
正文
4.2.3 三级标题
正文
4.2.4 三级标题
正文
4.2.5 三级标题
正文
4.3 二级标题
正文
4.3.1 三级标题
正文
4.3.2 三级标题
正文
4.3.3 三级标题
正文
4.3.4 三级标题
正文
4.3.5 三级标题
正文
4.4 二级标题
正文
4.4.1 三级标题
正文
4.4.2 三级标题
正文
4.4.3 三级标题
正文
4.4.4 三级标题
正文
4.4.5 三级标题
正文
4.5 二级标题
正文
4.5.1 三级标题
正文
4.5.2 三级标题
正文
4.5.3 三级标题
正文
4.5.4 三级标题
正文
4.5.5 三级标题
正文
第五章 一级标题
正文
5.1 二级标题
正文
5.1.1 三级标题
正文
5.1.2 三级标题
正文
5.1.3 三级标题
正文
5.1.4 三级标题
正文
5.1.5 三级标题
正文
5.2 二级标题
正文
5.2.1 三级标题
正文
5.2.2三级标题
正文
5.2.3 三级标题
正文
5.2.4 三级标题
正文
5.2.5 三级标题
正文
5.3 二级标题
正文
5.3.1 三级标题
正文
5.3.2 三级标题
正文
5.3.3 三级标题
正文
5.3.4 三级标题
正文
5.3.5 三级标题
正文
5.4 二级标题
正文
5.4.1 三级标题
正文
5.4.2 三级标题
正文
5.4.3 三级标题
正文
5.4.4 三级标题
正文
5.4.5 三级标题
正文
5.5 二级标题
正文
5.5.1 三级标题
正文
5.5.2 三级标题
正文
5.5.3 三级标题
正文
5.5.4 三级标题
正文
5.5.5 三级标题
以上内容要删除时,只能删到此处。否则结论部分就不独立成页了。
结论
毕业论文的结论是对整个论文主要成果的归纳,应突出论文的创新点,以简练的文字对论文的主要工作进行评价。若不可能得出应有的结论,则需进行必要的讨论。可以在结论或讨论中提出建议、研究设想及尚待解决的问题等。
毕业设计的结论是概括说明设计的情况和价值,分析其优点和特色,有何创新,性能达到何水平,并应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改进的方向。
结论要单独成页,“结论”二字采用黑体小二号字居中书写,隔行采用宋体(英语用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字书写具体内容,行与行之间、各段落之间均为1.5倍行距。
×××× 大 学
毕业设计(论文)
(页面设置:论文版心大小为155mm×245mm,页边距:上2.6cm,下2.6cm,左2.5cm,右2cm,行间距20磅,装订线位置左,装订线1cm,)
此处为论文题目,黑体2号字
(以下各项居中列,黑体小四号)
年 级:
学 号:
姓 名:
专 业:
指导老师:
(填写时间要用中文)
二零零八年六月
院 系 专业
年 级 姓名
题 目
指导教师
评 语
指导教师 (签章)
评 阅 人
评 语
评 阅 人 (签章)
成 绩
答辩委员会主任 (签章)
年 月 日
毕业设计任务书
班 级 学生姓名 学号 专 业
发题日期: 年月日 完成日期: 年月日
题 目
题目类型:工程设计 技术专题研究 理论研究 软硬件产品开发
一、 设计任务及要求
二、 应完成的硬件或软件实验
三、 应交出的设计文件及实物(包括设计论文、程序清单或磁盘、实验装置或产品等)
四、 指导教师提供的设计资料
五、 要求学生搜集的技术资料(指出搜集资料的技术领域)
六、 设计进度安排
第一部分 (4 周)
第二部分 (6 周)
第三部分 (2 周)
评阅及答辩 (1 周)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系主任审查意见:
审 批 人: 年 月 日
注:设计任务书审查合格后,发到学生手上。
××××大学××××××××学院20XX年制
摘 要
正文略
关键词:关键词; 关键词; 关键词; 关键词
(关键词之间分号隔开,并加一个空格)
Abstract
正文略
Keywords: keyword; keyword; keyword; keyword
目 录
摘 要 IV
ABSTRACT V
第1章绪 论 1
1.1本论文的背景和意义 1
1.2本论文的主要方法和研究进展 1
1.3本论文的主要内容 1
1.4本论文的结构安排 1
第2章 各章题序及标题小2号黑体 2
2.1 各节点一级题序及标题小3号黑体 2
2.1.1 各节的二级题序及标题4号黑体 2
2.2 页眉、页脚说明 2
2.3 段落、字体说明 2
2.4 公式、插图和插表说明 2
结 论 5
致 谢 6
参考文献 7
附录 1 标题 8
附录 2 标题 9
第1章绪 论
1.1本论文的背景和意义
引用文献标示应置于所引内容最末句的右上角,用小五号字体。当提及的参考文献为文中直接说明时,其序号应该用4号字与正文排齐,如“由文献可知”
1.2本论文的主要方法和研究进展
1.3本论文的主要内容
1.4本论文的结构安排
第2章 各章题序及标题小2号黑体
2.1 各节点一级题序及标题小3号黑体
正文另起一段,数字与标题之间空一格
2.1.1 各节的二级题序及标题4号黑体
正文另起一段,数字与标题之间空一格
2.1.1.1 各节的三级题序及标题小4号黑体
正文另起一段,数字与标题之间空一格
1. 款标题 正文接排。本行缩进2字符,标题与正文空一格
(1)项标题 正文接排,本行缩进1字符,标题与正文空一格。
(2)项标题
2. 款标题
2.2 页眉、页脚说明
在版心上边线隔一行加粗线,宽0.8mm(约2.27磅),其上居中打印页眉。页眉内容一律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字号用小四号黑体。页码置于页眉右端,采用形式为:第M页,具体设置参考模板。
2.3 段落、字体说明
每段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固定值20磅。正文用小4号宋体,西文和数字用小4号Times New Roman。按照GB3100~3102及GB7159-87的规定使用,即物理量符号、物理常量、变量符号(如:a(t) , (i-1)Th t<iTh, m , n)用斜体,计量单位(如:t·km)等符号均用正体。(设置字体快捷键ctrl+D)
2.4 公式、插图和插表说明
(公式居中写,公式末不加标点,序号按章节编排,如有“假定,解”字样,文字空两格写,若有对公式变量的说明,以分号结束。公式中用斜线表示“除”的关系时应采用括号,以免含糊不清,如1/(bcosx)。通常“乘”的关系在前,如acosx/b而不写成(a/b)cosx。具体格式如下)
假定 (2-1)
式中R—幅度;
θ—相位;
fc—载波频率;
(插图图题于图下,小4号宋体,图中若有分图时,分图号用a)、b)等置于分图之下。插图与其图题为一个整体,不得拆开排写于两页。插图处的该页空白不够排写该图整体时,则可将其后文字部分提前排写,将图移到次页最前面。)
a)分图a b)分图b
图2-2 图题
(插表表序与表名置于表上,小4号宋体,若有分页,需在另一页第一行添加续表。数字空缺的格内加“-”(占2个数字宽度)。表内文字或数字上下或左右相同时,采用通栏处理方式。表内文字说明,起行空一格、转行顶格、句末不加标点。)
表2-1 形状变化特征值及相应比例
形状模型变化:
特征值编号 特征值 比例1 比例2
1 0.010642 59.62% 59.62%
2 0.002305 12.91% 72.53%
3 0.001347 7.55% 80.08%
4 0.000683 3.83% 83.91%
5 0.000645 3.62% 87.52%
6 0.000392 2.20%
7 0.000324 1.82% 91.54%
8 0.000238 1.34% 92.87%
续表
特征值编号 特征值 比例1 比例2
9 -- -- --
10 0.000205 1.15% 95.30%
结 论
正文略
致 谢
正文略
参考文献
(参考的中文文献排在前面,英文文献排在后面。作者与作者之间用逗号隔开,不写“等,编著”等字样,如果版次是第一版,则省略。没有引用书籍文字则不写引用起止页,且以“ . ”结束)
(著作图书文献)
作者,作者. 书名. 版次. 出版社,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
作者. 书名. 出版社,出版年.
(翻译图书文献)
作者. 书名. 译者. 版次. 出版者,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
(学术刊物文献)
作者. 文章名. 学术刊物名.年,卷(期):引用部分起止页
(学术会议文献)
作者. 文章名. 编者名. 会议名称,会议地址,年份. 出版者,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
(学位论文类参考文献)
研究生名. 学位论文题目. 学校及学位论文级别. 答辩年份:引用部分起止页
附录 1 标题
(对需要收录于毕业设计(论文)中且又不适合书写正文中的附加数据、资料、详细公式推导等有特色的内容,可作为附录排写)
附录 2 标题
完
论文题目: 新闻整体真实操作论
学生姓名: 刘 四
学生学号: 2002221024
专业班级: 新闻学2002级6班
学院名称: 新闻与传播学院
指导老师: 柳四四
学院院长: 肖海梅
2006年6月5日
湖 南 大 学
毕业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老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学生签名: 日期:200年月 日
毕业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毕业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湖南大学可以将本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论文。
本论文属于
1、保密,在 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2、不保密√。
(请在以上相应方框内打“√”)
学 生签名: 日期:200年月 日
指导教师签名: 日期:200年月 日
新闻整体真实操作论
摘要
新闻整体真实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新闻真实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我党新闻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和要求。但是在具体的新闻操作中,由于新闻从业人员或多或少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以至于他们对整体真实的操作存在怀疑甚至是否定。本文认为,整体真实的操作是在科学认识论指导下的新闻从业人员的能动活动。新闻从业人员在遵循客观、公正、全面、平衡的前提下,运用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整合报道等报道方式,在新闻从业人员分工把守和通力合作的相互作用中去实现整体真实的操作。
关键词:新闻整体真实;操作;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整合报道
The Operating Theory of Essential Truth in Journalism
Abstract
The theory of essential truth is not only an important aspect of the Marxist theory of truth in journalism, but also a major principle and guideline in the course of socialistic journalism. However, there are more or less misunderstandings on putting this theory into practice. Even some journalists doubt and deny the feasibility of carrying this theory out. This thesis focuses on the practice of the theory of essential truth. The operation of this theory is an activity performed by the medium under the principle of the scientific view of cognition. On the premise of objectivity, fairness, complete and balance, journalists can achieve the goal of essential truth by using the methods of report such as, successive report, serial report and integrated report on the basis of interaction and combination of individual efforts and group work.
Key words: essential truth in journalism; operate; successive report; serial report;Integrated report
目 录
毕业论文原创性声明和毕业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Ⅰ
摘 要…………………………………………………………………………………Ⅱ
Abstract……………………………………………………………………………Ⅲ
插图索引……………………………………………………………………………Ⅴ
附表索引……………………………………………………………………………Ⅵ
一、 绪 论……………………………………………………………………………1
二 、整体真实相关概念的界定………………………………………………………3
(一)整体真实…………………………………………………………………………3
(二)操作对象和操作者………………………………………………………………3
三 、从认识论看整体真实的操作……………………………………………………5
(一) 对整体真实难于操作的认识偏差……………………………………………5
(二) 科学的认识论…………………………………………………………………7
四、 达到整体真实的一般原则和方法………………………………………………9
(一) 客观与公正……………………………………………………………………9
(二) 全面与平衡……………………………………………………………………10
五、实现整体真实的报道方式………………………………………………………12
(一) 连续报道………………………………………………………………………12
(二) 系列报道………………………………………………………………………13
(三) 整合报道………………………………………………………………………14
六、新闻操作流程中如何实现整体真实……………………………………………16(一) 分工把守………………………………………………………………………16
1.记者……………………………………………………………………………16
2.编辑……………………………………………………………………………17
(二) 通力合作………………………………………………………………………18
结语………………………………………………………………………………20
参考文献……………………………………………………………………………21
附录A…………………………………………………………………………………22
致谢……………………………………………………………………………23
插图索引
图1 新闻准确度图……………………………………………………………………1
图2 报道统计图………………………………………………………………………3
图3 新闻操作流程图………………………………………………………………10
附表索引
表1 近年来报道统计数据……………………………………………………………5
表2 新闻媒体发展数据………………………………………………………………7
一、绪 论
(一)课题研究背景及目的
新闻传播活动要求新闻报道达到整体真实是新闻真实更高层次的要求。新闻整体真实理论自提出到现在,……………
(二)研究现状
目前国内对于新闻整体真实理论的研究文章和著作都比较多。由文献可知,基本上每一本新闻学原理著作,在论述新闻真实性时都会提到整体真实理论,对于整体真实的概念也是各有说法。……………
(三)研究方法
………
(5)
(四)研究内容
………
二、整体真实操作相关概念的界定
在探讨新闻整体真实的操作之前,……………
(一)整体真实
整体真实是相对于具体真实而言的,对于一个时期的报道来说,其真实性不能用每条新闻中具体事实的真实这一单一标准来衡量。……………
(二)操作对象和操作者
从整体真实的概念和内涵中,……
表4 Ar+ 对钛,铜元素的溅射率S
100ev 200ev 300ev 600ev
钛 0.08 0.22 0.30 0.45
铜 0.26 — 1.20 2.00
钴 0.51 0.75 1.30 —
……………
六、新闻操作流程中如何做到整体真实
连续报道 、系列报道 、整合报道 都要通过一个完整的新闻流程来完成,……………
(一)分兵把守
分兵把守,顾名思义就是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各司其职,记者的采访写作何编辑的编排过程中都能坚持整体真实观 。
1.记者
无论哪种报道方式,连续报道、系列报道还是整合报道,细致深入的采访都是十分重要的。
(1)记者分类
因为它是一种多层次、……………
(2)记者统计
首先是资料的收集和分析,……………
图7 表面粗糙度与热处理温度的关系
2.编辑
在记者的报道告一段落之后,……………
结 语
新闻整体真实,……………
参考文献
毛峡,丁玉宽.图像的情感特征分析及其和谐感评价 .电子学报, 2001,29(12A) :1923-1927.
Mao Xia, et al. Affective Property of Image and Fractal Dimension. Chaos, Solitons & Fractals.U.K.,2003:V15 905-910.
毛峡.绘画的音乐表现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2001年全国学术年会论文集
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2001:739-740.
张和生.地质力学系统理论 .太原:太原理工大学,1998.
冯西桥.核反应堆压力容器的LBB分析 .北京: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1997.
姜锡洲.一种温热外敷药制备方案 .中国专利:881056078,1983-08-12.
GB/T 16159—1996,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6.
毛 峡.情感工学破解‘舒服’之迷 .光明日报,2000-4-17(B1).
王明亮.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 毕业设计
数学与计算机系老秘网优化
xxxx
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xxxxxxxxx学校
数学与计算机系老秘网优化
(2007届)
课题名称:数学与计算机系老秘网优化
姓 名: xxxxx
学 号: xxxxxx
专 业: xxxxxx
所在班级: xxxxxxx
指导教师:姓名: xxxxxxx
时 间: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
摘要
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在生活中越来越普遍。比如:网上购物,网上查找资料等。因此,为了迎合大众的需求,各种老秘网都开始浮出水面,老秘网建设成了一门核心技术。到了现在这个时间,夸张点的说,10个人中间就至少有一个人拥有自己的个人老秘网。随着初期站长在网络捞到第一桶金之后,各种人员纷纷效仿,站长,越来越多。为了能在各大搜索引擎能有好的排名,搜索引擎优化的出现,成了网络的必然产物。
老秘网优化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站内优化,二是站外优化。站内优化就是通过搜索引擎优化的手段使得我们的老秘网在搜索引擎友好度和站内用户的良好体验度上升。这样做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让我们的老秘网在搜索引擎的排名靠前并且得到很好的客户转换率。 站外优化呢?他是通过搜索引擎优化的手段帮助老秘网和老秘网所属企业进行品牌推广。。
关键词 老秘网建设 老秘网优化 老秘网推广 搜索引擎优化
目 录
摘要…………………………………………………………………………………………………I
关键词…………………………………………………………………………………………………I
目录………………………………………………………………………………………………... 1
绪论………………………………………………………………………………………………..3
第一章 什么是老秘网优化 4
1.1什么是老秘网优化 4
1.2什么是SEO 4
1.3老秘网优化和SEO的区别 5
第二章 站内优化……………………………………………………………………………………..6
2.1 制作的老秘网要符合W3C标准………………………………………………………………7
2.1.1 老秘网采用 XHTML 1.0 标准进行编码……………………………………………….7
2.1.2 使用DIV+CSS对网页进行布局 …………………………………………………….7
2.1.3 完全实现结构和表现的分离 ……………………………………………………….7
2.2 网页标签的使用技巧 8
2.2.1 title标签、description标签和keywords标签………………………………….8
2.2.2 H1等标题标签的使用……………………………………………………………….8
2.2.3 strong标签和em标签的使用. .…………………………………………………….8
2.2.4 图片标签中alt属性的使用. .……………………………………………………….8
3.3 老秘网制作中的SEO原则... . ... ................................................................... ………………….9
3.3.1 老秘网的目录结构要清晰….. ..………………………………………………………10
3.3.2 老秘网的内部链接要形成网状结构…..…………………………………………….10
3.3.3 网页的命名要有一定的意义……………………………………………………….10
3.3.4 给老秘网做一个老秘网地图(Sitemap)……………………………………………….10
3.3.5 重要网页避免使用大篇幅的 flash和图片.. ..………………………………….10
3.3.6 JS代码和CSS代码放在单独的文件中……………..…………………………….10
第四章 站外优化……………………………………………………………………………………...10
4.站外优化的技巧………………………………………………………………………….11
4.1 原创法….. .. .. .. .. .. ..…………………………………………………………….11
4.2 发帖法…….. .. .. .. .. .. .. .. .. .. .. .. .. ..……………………………………………11
4.3 博客法………………….. .. .. .. .. .. .. .. .. .. .. .. .. .. ..…………………………….11
4.4 友情连接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4.5自吹自擂法..……………………………………………………………………….11
5.6金钱社交法…………………………………………………………………………11
5.7目录提交法…………………………………………………………………………11
参考文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
致谢 12
绪 论
在网络时代盛行的生活中,老秘网建设遍地开花,捷报频传。网络在当今社会有着很重要的位置。它是一个巨大的共享资源,任何人都可以从中获得信息,也可以把你的信息发布到网络上。随着网络越来越深入我们的生活空间,老秘网冒出越来越多。最早的老秘网可能存在每当主流浏览器升级时,刚刚建立的老秘网就可能过时,我们就需要升级或重新建造一遍老秘网;为了使老秘网兼容Netscape和IE,老秘网不得不为这两种浏览器写不同的代码;每当新的网络技术和交互设备的出现,我们也需要制作新版本来支持这种新技术或设备,如支持手机上网的WAP技术;老秘网代码臃肿?浪费了大量带宽;不易用的代码,残障人士无法浏览老秘网等等的问题,这是一种恶性循环,是一种巨大的浪费。
经过优化的老秘网文件下载与页面显示速度更快;内容能够被更多的用户所访问(包括残障人士等);当浏览器?版本更新,或者出现新的网络交互设备时,确保所有应用能够继续正确执行。
因此,我们一个好的老秘网不仅给用户提供一个方便,高效的信息平台,而且给供应商带来许多好处,如节省许多人力,物力。
第一章 什么是老秘网优化
1.1什么是老秘网优化
老秘网优化也叫SEO,是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英文的缩写,“太给网”利用长期总结出的搜索引擎收录和排名规则,对老秘网进行程序、内容、版块、布局等的调整,使老秘网更容易被搜索引擎收录,在搜索引擎中相关关键词的排名中占据有利的位置。在国外,SEO已经是比较成熟的行业,而在国内还尚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
老秘网优化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来说明,狭义的老秘网优化,即搜索引擎优化,也就是太给网络老秘网设计时适合搜索引擎检索,满足搜索引擎排名的指标,从而在搜索引擎检索中获得排名靠前,增强搜索引擎营销的效果。广义的老秘网优化所考虑的因素不仅仅是搜索引擎,也包括充分满足用户的需求特征、清晰的老秘网导航、完善的在线帮助等,在此基础上使得老秘网功能和信息发挥最好的效果。也就是以企业老秘网为基础,与网络服务商(如搜索引擎等)、合作伙伴、顾客、供应商、销售商等网络营销环境中各方面因素建立良好的关系。
其实通俗的来讲,老秘网优化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站内优化,二是站外优化。站内优化就是通过seo手段使得我们的老秘网在搜索引擎友好度和站内用户的良好体验度上升。这样做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让我们的老秘网在搜索引擎的排名靠前并且得到很好的客户转换率。 站外优化呢?他是通过seo手段帮助老秘网和老秘网所属企业进行品牌推广,这个过程可能涉及到的方式有百度竞价、谷歌广告等。。
1.2什么是SEO
SEO(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搜索引擎优化的英文缩写,是指通过采用易于搜索引擎索引的合理手段,使老秘网各项基本要素适合搜索引擎的检索原则并且对用户更友好(Search Engine Friendly),从
而更容易被搜索引擎收录及优先排序。 SEO的中文意思是搜索引擎优化。通俗理解是:通过总结搜索引擎的排名规律,对老秘网进行合理优化,使你的老秘网在百度和Google的排名提高,让搜索引擎给你带来客户。深刻理解是:通过SEO这样一套基于搜索引擎的营销思路,为老秘网提供生态式的自我营销解决方案,让老秘网在行业内占据领先地位,从而获得品牌收益。
1.3 老秘网优化和SEO的区别
“老秘网优化也叫SEO”的说法其实一直都极具误导性,导致如今上百万的网络中人对老秘网优化和SEO这两个概念模糊不清,混为一谈。“SEO是狭义的老秘网优化”才是较为正确的方法。
SEO是依存于搜索引擎的出现,是网络时代发展的产物;老秘网优化则偏重于“老秘网”的概念,本质是对老秘网进行完善,改良,让浏览者满意。老秘网优化是可以独立于搜索引擎而生存的,它最初不对网络直接负责,更不是以追求搜索引擎排名为终极目标,而是客户满意度,即现在的客户体验(UE)。 事实上,没有搜索引擎,就没有SEO;但没有搜索引擎,甚至是没有互联网,老秘网优化也依然存在。在搜索引擎出现之前,老秘网优化是完全独立的,它的核心是建设优质的站点,并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老秘网自身的拓展而不断加深优化。直至搜索引擎出现后,老秘网优化才逐渐向搜索引擎的方向发展,并伴随着搜索引擎日渐成为人们浏览互联网信息的重要工具时,老秘网优化才渐渐成为老秘网推广乃至网络营销的基础,并直接对SEO负责。因此,与其说SEO是伴随搜索引擎而出现的技术,不如说SEO是由老秘网优化衍生出来的一门新技术。
第二章 站内优化
2.1制作的老秘网要符合W3C标准
2.1.1老秘网采用 XHTML 1.0 标准进行编码
W3C组织目前将XHTML 1.0标准作为建议标准。按照这个标准进行网页制作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够实现网页在IE、Firefox和Opera等多个浏览器中的兼容。对于一些外贸公司的老秘网尤为重要,因为在国外像firefox和opera这样的浏览器还占有一个相当的比例。如果你的老秘网显示错位,将会使别人对你们老秘网乃至企业的印象大打折扣。
2.1.2使用DIV+CSS对网页进行布局
在前几年,表格的布局方式非常流行。因为表格具有制作速度快,容易掌握等优势。但是随时老秘网制作技术的不断发展,表格排版越来越不符合SEO的精神了。因为利用表格排版,往往为了实现一个效果需要进行表格的反复嵌套,这样会大大降低搜索引擎对内容的抓取率。而使用DIV+CSS排版好处很多:
第一,对于搜索引擎非常友好,能够大大提高搜索引擎的抓取速度和抓取量。
第二,使得老秘网修改和维护变得更加容易。常常只需要对某个CSS样式进行修改就能实现整体效果的改变。
第三,老秘网的下载速度和浏览速度更快。因为采用DIV+CSS编码,代码量相对较小。
第四,采用这种方式编码的老秘网,手机等便携式设备能够正常访问。岳浩认为随着3G的不断普及,以后通过手机上网浏览网页绝对是个趋势。如果你的老秘网能够在手机中正常访问,并提供一些相关的个性化服务,老秘网的竞争力就会大大增强。
2.1.3完全实现结构和表现的分离
所谓"结构"就是HTML代码,所谓"表现"就是CSS样式。搜索引擎在读取老秘网的时候往往只读取HTML代码,而像CSS代码和JS代码,搜索引擎是根本不看的。如果把大量CSS代码也写在 HTML文档中,会大大降低搜索引擎的读取效率。所以一般情况下,建议把CSS写在单独的样式表文件里,如 style.css 这种文件中。一个结构明晰的HTML文档,既便于老秘网制作人员的修改和维护,也便于搜索引擎的读取。
2.2 网页标签的使用技巧
2.2.1title标签、description标签和keywords标签
这三个标签都是设置一些具体的文字内容,这些内容的选择往往由营销人员根据老秘网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以及用户的搜索习惯来确定。这三个标签的优化对于SEO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这一步需要和相关的网络营销人员来沟通完成。
2.2.2 H1等标题标签的使用
H1是传统的标题标签,在 CSS普及后,就很少用到了,因为标题的文字效果完全可由CSS样式来控制实现。但是H1等标题标签在SEO中的重要性却丝毫没有降低。H1、H2和H3 等等都是属于标题标签,在页面中所具有的权重也最高。岳浩给大家举个例子,当搜索引擎进入到一个老秘网的页面后,发现到了H1标签,他就会觉得这个标签的内容非常重要,如果是超链接,就会迫不及待的顺着链接进去看看到底有什么重要的内容。所以说H1指向的内容对于搜索引擎来说就是老秘网的重点内容,当然搜索引擎也会更加重视。因此制作人员应该把老秘网的关键词和链接到重要页面的锚文字嵌套在H1、H2等标签中。
关于H1和H2等标题标签的使用,有以下注意事项:
第一,H1、H2和H3都是属于"标题"标签,一定不要用在大段的文章内容中作为强调,否则会被认为是作弊的。这些标题既可以是内容页的文章标题,也可是主页上不同栏目的小标题,甚至是新闻列表标题。
第二,H1作为大标题标签,建议1个页面最多出现1次。H2和H3等标签根据需要可以多出现几次。从H1到H5,标签的重要性对于搜索引擎来说是依次降低的。
2.2.3strong标签和em标签的使用
strong标签和em标签常常用于内容页的文章中,目的是起到突出显示的作用。在显示效果上strong标签表现为加粗显示, em标签表现为斜体显示。而且他们在语意上也有着不同含义,搜索引擎相应地也会区别对待。em 表示内容的着重点,会改变所在句子的语义。strong 表示内容的重要性,不会改变所在句子的语意,而且具有更强烈的强调作用。给大家举个例子:
例1
<p><em>这个女孩</em>真漂亮</p>
强调的是"这个女孩",讨论的是一群人中哪个女孩漂亮
例2
<p>这个女孩<em>真漂亮</em></p>
强调的是"真漂亮",讨论的是这个女孩是漂亮呢还是长相一般
例3
<p><strong>危机公关</strong>是我们公司的主营业务<p>
强调"危机公关"这个词在整段文字中的的重要性,主要是用来突出关键词。
2.2.4图片标签中alt属性的使用
搜索引擎目前对于图片和flash中的内容还无法读取,因此在老秘网制作过程中不要大量使用图片和flash来填充整个页面。如果需要使用,也要对其进行一定的设置,从而便于搜索引擎的理解。对于图片来说,最为重要的就是alt属性的设置。例:<img src="laptop1.jpg" alt="某某型号笔记本">alt中的文字就是对图片内容的解释,以方便搜索引擎对图片进行理解。Alt一定不要滥用,如果在每个alt中都堆砌大量的关键词,会被搜索引擎认为是作弊的,最终老秘网将会受到搜索引擎的惩罚。
3.1 老秘网制作中的SEO原则
3.3.1老秘网的目录结构要清晰
整个老秘网的架构和目录设计要清晰,复杂的目录有可能会使搜索引擎迷失方向,从而错过一些老秘网信息。老秘网的目录层级不要太深,建议老秘网上的所有页面最多不要超过5次点击就能达到。越重要的网页放在越顶层的目录里,这样既可以提高收录速录,也会提高相应页面的权重。
3.3.2老秘网的内部链接要形成网状结构
一个好的内部链接网络能够提升老秘网的权重,也能够提高搜索引擎对老秘网的收录量和收录速度。如何才是一个好的内部链接结构呢?
第一,每个页面都应该出现指向主页或重要页面的链接。
很多老秘网顶部的logo往往会做成指向主页的超链接。对于重要页面,可以通过导航的形式或关键词链接的形式进行指向。面包屑导航是一个非常好的手段,因为它既能使网页所处的层级一目了然,优化了用户体验,还能使相关的目录页面和主页得到链接。
第二,在文章内容页,可以增加一些相关链接。
比如有一篇文章,是关于CK香水的介绍。那么在文章的最后可以加上同一个老秘网中关于雅诗兰黛、Dior等品牌香水文章的链接。这样既丰富了用户的阅读体验,也增加了
3.3.3网页的命名要有一定的意义
建议使用与网页内容或网页关键词相关的英文或拼音作为网页的名称。这样有助于老秘网的关键词排名。
3.3.4给老秘网做一个老秘网地图(Sitemap)
老秘网地图实际上就是一个页面,上面汇总了老秘网中各个频道页面和重要页面的链接。对于结构比较复杂、页面比较多的老秘网,这一点尤为重点。通过这样一个老秘网地图,能够保证搜索引擎到达所有重要页面并进行内容的抓取。有些搜索引擎需要老秘网提交xml格式的老秘网地图,那么老秘网制作人员可以用一些专业的xml生成工具制作相应的文件并提交至搜索引擎。
3.3.5重要网页避免使用大篇幅的 flash和图片
目前搜索引擎对于flash和图片还无法读取,所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使用,而不要用大篇幅的图片或 flash来代替文字信息。对于一些图片链接,最好附上相应的文字说明或文字链接。
3.3.6JS代码和CSS代码放在单独的文件中
JS代码和CSS代码搜索引擎本身是不去读取的,如果放在HTML文档中,就会使原来的文档结构变得复杂化,也大大增加了文件的体积,这些对于搜索引擎来说都是不友好的。所以建议将所有的JS代码和和CSS代码都写在单独的外部文件中。
4.1 老秘网制作中的SEO原则
4.1原创法:
如果你有好的高质量原创文章加上自己老秘网的合理连接,发到个具有权重的老秘网或者论坛,那么你的老秘网也可能被投票排名老秘网列为信息源。
如果你会老秘网设计,也可以给内容管理系统CMS或Blog系统等开源老秘网系统提供免费精美模板。别忘了在模板中添加“由×××设计”,为开源老秘网程序开发插件,并留有你老秘网的链接。
开发一套有用的工具。原创的有用的工具,比如FireFox插件。在你的老秘网上要做好下载和支持页,来让人们链接向它。
把文章发送给RSS老秘网如抓虾、鲜果等。内容写的简单易懂,这样更多人能看懂并帮你传播。尽量减少语法和拼写错误,尤其是你想让权威链接向你的话。
4.2发帖法:
百度知道里提问或回答问题都很简单,带上自己老秘网的连接。
经常泡论坛,把论坛的个性签名改成您老秘网的关键字链接.把你的老秘网地址,放到你签名里面。只有在
你能留下链接的时候才发帖子
去人人网、开心网 这些SNS社区发贴子,并带上你的www.caiyes.cn。把书签老秘网全收藏起来,不停的注册收藏。
跟踪谁发表了你的文章或新闻,给他们提供独家新闻或内容。
建立你老秘网相关领域的垂直目录。显然要连向你自己的站点,可能的话连向重要内页。当然如果它真的是有用的资源,它自己就会吸引链接。
发送新闻稿。花点时间写的好点,有新闻性点。Email给一些选出来的记着和bloggers。Email要写的个人化。
向行业新闻老秘网递交文章。关于XXX的老秘网?提交到XXX信息网。
4.3博客法:
写博客,不要为写而写,经常更新的好的内容更加容易得到连接。
从你的博客连想其他博客,导出连接是最便宜的营销手法。很多写博客的人跟踪谁连接到他,流量从哪来,连向他们是让他们注意到你的简单方法。
老秘网多去别人的博客上留言,特别是与你博客主题相关的,现在的一些博客系统都支持带链接的留言了。这种获得的链接又快又好。
论坛法:在不同的论坛注册为新会员,在同一天问同一个问题。或者在一个几年没动静的老帖子里发言,就为了留下你半相关的老秘网链接。
为了提高发帖数,写很多 “我也这么想”之类的帖子,同时配合着包含很多链接的签名文件。
4.4友情连接法:
看看相同类型的老秘网能否跟你做个友联。参加自助链,自助链是有效的反链。增加自助链接申请功能,吸引其他老秘网主动与你链接。和其他站长交换文章。
5.5自吹自擂法:
合理利用QQ标签等工具收藏自己的www.caiyes.cn,在第一个博客评论里就极力推销你的老秘网。不给博客增加价值。只说你最近在XXX谈了同一个话题,大家都应该来看看。在一堆博客重复一遍。在自己老秘网评论时不留真名实姓,留关键词当名字。自己给自己老秘网加个友情连接。参加站长大会,吹嘘你多有钱,你的联属计划会员什么也不干就发财了。你卖XXX产品,同时问谁是最好的XXX产品提供商。从同一个IP地址登录另一个论坛帐号回答自己的问题,吹嘘自己的老秘网多好。
6.6金钱社交法:
用竞价排名买流量。相关的流量会给你的老秘网带来访问者和品牌曝光。这就是资金比较雄厚的人做的了。
有能力把真实世界的社会关系发展到链接关系。如果你去参加和SEO相关的大会,可以很轻易的看到Tim Mayer, Matt Cutts和Danny Sullivan。在其他行业也一样,平常根本看不到的人物,在贸易会议中很容易找到。面对面更容易发展关系。一旦和这些人建立了一定社会关系,把它扩展网上就比较容易了
举办一个竞赛。竞赛比赛是非常好的链接诱饵,几百块钱的奖品能带来价值几千块钱高质量的链接。不用多说了。
每天给站长发email要求他们链接向你。从不同email地址给同一个站长发信谈你的老秘网。如果上面这些都没給你带来一个免费链接,就说愿意付一块钱。每天加一块直到他们同意。(有时候脸皮要厚点,没办法)
很多搜索算法都倾向于给老的老秘网更多权重。可能买一个已经有很多链接的老的老秘网更快一点,然后从这个老秘网链接向你自己的老秘网。从新开始建立一个有权威性的链接和老秘网要费更多时间。
6.7目录提交法:
用搜索引擎搜索“提交老秘网、addurl”等相关关键词,向搜索到的网页登录。
把老秘网提交到开放目录和其他免费收录的目录,像DMOZ目录等,然后等,大概4.5个月之后你会发现具有以外惊喜。如果你的老秘网被审核通过的话。
提交到其他收费目录,也挺老套。记住质量很重要。(这都是有钱人的做法)
参考文献
【1】.《解密SEO:搜索引擎优化与老秘网成功战略》 人民邮电出版社
作者:欧朝晖
【2】. 《搜索引擎优化》中国青年出版社
作者:杨明军
【3】.宁波SEO老秘网
致谢
通过这次老秘网优化设计,使我曾加了很多的知识,也掌握了很多网页设计的操作技巧,虽然仍有很多不足之处,有在改良和增进,但这以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对网页的设计又有了更深的了解。非常感谢游文老师授予我们网页制作等专业知识,让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这次毕业设计过程中,得到了很多的网络设计朋友的帮助和老师的指点,才得以完成,他们给我提供了很多有关网页设计的书和材料,在此非常感谢给过我帮助的人和教过我的所有老师,出来找工作了才发现学校的日子都成过去了,真的很怀念。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撰写及格式要求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毕业论文归档的要求,对我院本科毕业论文的撰写、规格规范及印制作出如下规定:
一、内容及要求
提交的毕业论文一般应包括:封面、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相关附件(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人评分表、答辩小组评分表、答辩记录、总成绩表)。
1、封面:
封面按要求逐项填写清楚。
2、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由学生填写,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包括国内外现状、研究方向、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等等。
3、论文题目
论文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有特殊要求的,如为了给题目加以补充说明,或为了强调论文所研究的某一个侧面等,则可加注副标题。
4、目录
目录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文字处理应简明扼要。排列顺序是:1. 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2. 正文 3.参考文献4. 致谢。并对每项标明页码。
5、中英文摘要
中、英文论文摘要内容应一致,概括论文的中心论题、基本观点、方法和结论,字数要求:200-400字以内;关键词是表述论文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关键词一般3到5个。
6、正文
正文是论文的主体,要求语言流畅,内容正确,有独立的观点和见解,应具备学术性,科学性和一定的创造性,字数8000字左右。
7、参考文献
毕业论文的撰写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凡有引用他人成果之处,均应按其所出现的先后次序列于参考文献中。
二、格式规范及打印要求
1、文字
用汉语规范文字书写,字数在8000字左右。
2、书写
毕业论文版面不分栏,一律由本人在计算机上用Word输入、编排并打印在A4幅面白纸上。
3、页面设置
(1)页边距
左边距:2.5厘米,右边距:2厘米,上边距:1.4厘米,下边距:1.8厘米。
(2)页码的书写及编排
毕业论文页码从摘要部分开始至致谢,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页码标在右下。
4、论文标题序号
统一采用中文国标。具体序号为:
一、
(一)
1、
(1)
①
第一,……
第二,……
.....
②
.....
(2)
.....
5、目录
目录按院统一要求的格式编写,目录要求列到二级标题,一级目录用小四号宋体,二级目录用小四号宋体(行距可视目录中标题的多少而定)。
6、中英文摘要
中文摘要包括题目“摘要”字样、摘要正文和关键词。摘要正文后下空一行打印“关键词:”,每一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打标点符号。正文字体均用小四宋体。
英文摘要字体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内容、格式与中文摘要相同。
7、正文字体、字号及行距
正文部分:论文题目为三号黑体;一级标题为四号黑体;二级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其他标题和正文用小四号宋体;数字和字母用Times New Roman体,段落前空2字符,单倍行距。
8、论文注释格式
凡文中引用的数据和观点均应以注释形式表明具体出处。正文中引用的数据和观点均用脚注的形式标明出处,采用①②……这样的序号,标注处应该用上标(即①②……)。脚注序号每页新起,即每页序号从①开始。
脚注采用小5号宋体。
9、论文图表格式
(1)表和图均应有标题,以表1-1、1-2……,表2-1、2-2……,图2-1、2-2……,图2-1、2-2……的形式显示,表和图若为引用,必须标明详细出处(标在图、表的下方),表、图中的符号要予以说明。
示例:说明:① ……
② ……
③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0)》,80页,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
(2)表序、表题放在表的上方,图序、图题放在图的下方。论文中的表述不要用上表、下表、上图、下图之类的表述,而是直接用表1-1,图1-1这样的表述。
(3)表序、表题和图序、图题用小4号楷体加粗。
(4)表序与标题之间、图序与图题之间不要加冒号,而是以空格隔开。
(5)表和图的内容(指标、符号、数据等)的字体应比正文文字字体小。
10、 年代、年份、数字的表述方式
不能用85年之类的表述,而必须用1985年这样的表述;不能用80年代之类的表述,而必须用20世纪80年代(或1980年代)之类的表述。
数字在千位数以上,每隔3位数以空格隔开,如1 000,10 000 000等。
11、英文缩写的表述方式
英文缩写第一次出现时,必须有中文全称。格式:中文全称(英文缩写)。
示例:世界贸易组织(WTO)
12、参考文献
按毕业论文正文中出现的顺序列出直接引用的主要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标注应符合国家标准GB7714-87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文献为期刊的排列顺序是:编号、作者、文章题目名、出版年、期刊号、年份、卷号、期数、起止页码;文献为图书的排列顺序是:编号、作者、书名、出版时间、版次、出版单位、起止页码。
示例:
.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文版,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 于宗先:《资产泡沫化与经济消长》,载《经济学动态》,2004年第6期。
.中国人民银行:《各项贷款增速回升,储蓄存款明显增加》,载《中国财经信息网》(www.caiyes.cn:http://cat.cfi.netcaiyes.cn/),2004年12月13日。
外文参考文献建议采用以下格式:
Eugene F. Fama, 1968.Risk Return and Equilibrium: Some Clarifying Comments.The Journal of Finance, Mar 1968, Vol. 23 Issue 1, pp.29-40.
Alfred E. Kahn,1998. The Economics of Regulation: Principles and Institutions.The MIT Press.
参考文献数量不少于10篇。
13、 文献来源引注原则
注释及参考文献均应源自第一手文献(含外文文献的中译一手文献),即不要用转载期刊或者转载老秘网上的文献,如《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期刊、中国期刊网刊载的论文等电子文献都是二手文献,不得直接引注。在转载期刊或者转载老秘网上发现的文献,务必查阅原发期刊,引注务必用原发期刊。
14、 论文封面、目录、中英文摘要、论文正文、参考文献的字体、字号、行距等见附件格式。
三、印刷与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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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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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附件及相关的表格(装订顺序: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成绩评分表(先教师用表、后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用表)、答辩提问记录、成绩评定表。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0年1月
附论文参考样本:(下页)
郑州大学毕业论文
题 目:社会学视角下的高校宿舍文化建设
指导教师: 职称:
(以上字体均为三号黑体)
学生姓名: 学号:
专 业:
院(系):
完成时间:
(以上字体均为小三宋体)
目 录(四号宋体加黑)
中文摘要 9
Abstract 9
正文 9
一、文化及高校宿舍文化的概念 9
(一)文化 9
(二)高校宿舍文化 10
二、高校宿舍文化的特征 10
(一)内容的广泛性 10
(二)产生与发展的二重性 10
(三)情感的渗透性 11
(四)排他性 11
三、 高校宿舍文化对大学生社会化的作用 12
(一)高校宿舍文化具有价值观导向功能 12
(二)高校宿舍文化具有规范行为和塑造人格的作用 12
(三)高校宿舍文化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的自主性和自我意识 13
(四)高校宿舍文化对性别角色意识的社会化也有影响 13
四、高校宿舍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3
(一)负面的网络文化对高校宿舍文化建设造成严重消极影响 13
(二)高校宿舍文化凝聚力不强 14
(三)高校宿舍文化缺乏生机与活力 14
五、加强高校宿舍文化建设的对策 14
(一)进一步完善高校宿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4
(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高校宿舍管理队伍 15
(三)发挥高校相关社团的作用,丰富高校宿舍文化生活 15
(四)发挥高校宿舍群体内核心人物的作用 11
参考文献 13
致谢 14
附件:
1.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2.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
3.毕业论文评分表(指导教师用表)
4.毕业论文评分表(评阅人用表)
5.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分表(答辩小组用表)
6.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记录
7.毕业论文的评价意见
社会学视角下的高校宿舍文化建设(三号黑体)
摘要(小四黑体):大学生宿舍文化对处于青年期的大学生群体的预期社会化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以社会学的视角,以文化、高校宿舍文化为切入点,认为高校宿舍文化具内容的广泛性、产生与发展的二重性等特征,它对大学生社会化具有价值观导向功能,规范行为和塑造人格的作用,同时也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的自主性和自我意识,并对大学生性别角色意识的社会化也有影响。但我们也应当注意到高校宿舍文化存在凝聚力不强,缺乏生机与活力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加强高校宿舍文化建设。
关键词(小四黑体):高校宿舍文化社会化建设
Abstract:University dormitory culture of university students in youth groups of the society is expected to play a very important role. In this paper, the perspective of sociology, culture, university dormitory culture as the breakthrough point, that a university dormitory culture of the extensive content, resulting in the dualit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such characteristics of its students with the values of community-oriented features, and regulate the conduct and shaping of personality role, but also help to strengthen the autonomy of university students and self-awareness, awareness of gender roles and the students of the community also have an impact. But we also should be noted that the existence of college dormitory culture do not have a strong cohesion, the lack of vigor and vitality and so on, I raised these issues for appropriate countermeasures to strengthen the college hostel culture.
Key words:university culture of the dormitory socializationconstruction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创新,学分制逐渐在大部分高校推行。在这种改革的背景下,学生宿舍将逐渐取代班级成为高校内部学生群体基本单位,宿舍日渐成为大学生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大学生处于社会化生命周期的青年期,青年期大量进行的是预期社会化,人们在此过程中学习的不是现在要扮演的角色,而是将来要扮演的角色。如果不能顺利度过这个阶段,那么将很难适应社会和被社会所接受。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宿舍文化建设对大学生社会化的作用,加强高校宿舍文化建设。
本文以社会学的视角从文化及高校宿舍文化的概念、特征、宿舍文化对大学生社会化的作用、高校宿舍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具体对策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并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对当前高校宿舍文化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一、文化及高校宿舍文化的概念
(一)文化
文化是与自然现象不同的人类活动的全部成果,它包括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与非物质的东西;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文化是人类在环境以及自身的互动过程中物质和精神力量的一种对象性展示,一方面它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及其创造的物质资料方面的成果,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的精神生产、思维方式及价值观念的生产与再生产。如果把校园看成一个独特社区的话,那么的学生宿舍文化就是校园社区文化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又分为主文化和亚文化,其中主文化是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为社会上多数人接受的文化;亚文化是指仅为社会上一部分成员所接受的或为某一社会社会群体特有的文化。由于从宿舍文化表现形态和存在方式看,大学宿舍文化在空间、时间的分布是有限的,它只存在于有限的大学期间,存在于具体宿舍之中,它随着新生入学这后一个新群体——大学宿舍的产生而产生的,是大学生在一起共同生活互动过程中共同创造出来的 。因此,大学宿舍文化就是大学宿舍成员共同的群体生活中所创造的亚文化形态,它仅为宿舍成员所特有。
(二)高校宿舍文化
上海交通大学于1986年首次提出“寝室文化”的概念。原国家教委于1997年发文对这以概念表示认可,从此寝室文化建设成为高校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后来,有学者认为用“宿舍文化”概念来代替“寝室文化”概念更为准确。主要是因为“寝室文化”概念容易使人将大学宿舍文化仅仅局限在单个寝室内的文化,忽视了整个宿舍区内的互动所形成的文化,而“宿舍文化”的概念可以弥补此不足。因此,“宿舍文化”的概念被广泛用于学术界。从“宿舍文化”这个概念的产生过程我们可以给高校宿舍文化下这样一个定义:高校宿舍文化是指以大学生为主体,在宿舍这个空间中,所有成员在学习、生活、交往等社会互动过程中,形成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主要是指宿舍成员共同认可的价值和意识体系。
二、高校宿舍文化的特征
(一)内容的广泛性
大学生宿舍文化总体来看有两种形式构成,即表层文化和深层文化 。表层文化是指大学生宿舍里的具体生活现象,如作息时间、爱好习惯等;深层文化是指大学生宿舍生活中所反映出来的文化观念,如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其中深层文化是大学生宿舍文化的观念内容,表层文化则是深层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表层文化是最直观的,也是我们所能掌控的,它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物质文化,即宿舍内部设施、环境卫生、室内陈设等;二是制度文化,即宿舍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三是生活文化,即宿舍内各成员间生活方式和各种各样的娱乐活动;四是精神文化,即宿舍文化生活中,同学们表现出来的各种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以及成员间形成共同观点、共同追求的群体形象。同时精神文化也是宿舍文化的灵魂所在。由此可见宿舍文化内容的广泛性。
(二)产生与发展的二重性
大学生宿舍的成员组成往往不是来自同一所中学,同一个地域,这就决定了宿舍文化的产生是产生在成员与成员,成员与新的环境互动基础之上的。当大学生刚进入大学时,他们是自己以前学习和生活的社会文化的一个载体,个体因此带有一种社会性并且因为现象学社会学家阿尔弗雷德舒茨所言的“生平情景”的存在,这种社会性也带有哺育他成长的特定群体和他从前所置身的特定社会环境印记,因而有着鲜明的个体特征。也就是说,他们是承载着以往自己的生命或个人历史进入新的学校、宿舍群体之中。因此,他们会用在过去的经验储备上建立起来的“手头知识库存”来解读和应对新的生存环境(同时也通过“学习”来获得有关新的生存环境的知识以适应这一环境)。在这一阶段宿舍成员不断的利用“手头知识库存”与成员及新环境互动,并学习新的生存环境知识以适应环境,其结果是宿舍文化的产生。宿舍文化自产生之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随着环境变化,宿舍成员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宿舍成员与成员及环境之间互动产生了宿舍文化,同时宿舍文化又作为宿舍成员及其与环境互动的中介,产生新的宿舍文化。从而实现了宿舍文化的生产与再生产,即宿舍文化产生与发展的二重性。
(三)情感的渗透性
社会学家戈夫曼把戏剧的比拟引入社会学,运用剧场的语言,如剧本、舞台、观众、表演、前台、后台等来描述自我在日常生活中的表演。其中戈夫曼将这样的一个区域称为“前台”,即个体在特定的时间内的表演为观众展现一定的情景,须借助标准的、有规则的设置和道具的场所。并且认为前台趋向于被建构、被制度化和对不同环境进行模式铸造。基于这一原因,“当一个个体充当某一建构好了的角色时,他通常会发现某一特定的前台已经设置好了”。前台倾向于被选择,而不是有演员创造的。而后台是不让观众看到的,同时也是限制观众与局外人进入的舞台部分。后台通常与前台为邻,但彼此泾渭分明。在前台,人所表现出来的是社会化的自我;而在后台人们所表现出来的则是自我中的自发的、最本质的那部分,即情感的自我。戈夫曼又把“彼此协作以形成某一特别情景定义的表演”的群体称为“剧组”。其中剧组成员彼此处于一种重要关系中,首先每个成员之间相互依赖,并且在长期的互动过程中他们之间存在一种互惠互赖的心理契约,通过这种契约把他们联系起来。其次,剧组成员都意识到他们在上演同一幕剧,都了解舞台演出的技巧上的秘密,即都是“知情人”,他们彼此熟悉且社会距离相对较小,共同保守剧组秘密。因此,戈夫曼把剧组称为“秘密社会”,并指出,在剧组里“表演者经历了行动诡秘的同谋生涯” 。
如果我们把大学生的课堂及其他校园活动当做前台的话,因为在这些场合中他们要扮演一定角色,很少投入情感。那么,宿舍则是大学生的“后台”,宿舍群体构成“剧组”,在宿舍中他们更多的表现本质的自我,他们都是“知情人”,遵守心理契约,保守群体秘密,形成“秘密社会”。因此,宿舍成员之间的互动不只是停留在就事论事的表层关系上,而是富有“人情味儿”,带有更多情感色彩。成员间遵守心理契约,保守群体秘密是他们情感交流的基础,从而使这个“秘密社会”具有的情感渗透性。
(四)排他性
一般而言,宿舍文化的排他性可分为宿舍内部和宿舍外部的排他性,但主要表现为宿舍之间的排他性。
宿舍内部的成员之间的排他性主要是由于来自不同地域的同学他们各自的“生平情境”和“手头知识库存”不同,所以他们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可能会导致有些宿舍成员彼此不和睦,互不理睬,甚至会发生一些冲突,从而使他们仅仅把宿舍当成一个睡觉的地方,对宿舍的归属感丧失。
而宿舍间的排他性主要表现为价值观、情感以及宿舍内部公共产品供给上的排他性。
首先,同一宿舍的成员要在一起生活三年或者四年,在这段时间内,正有如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所认为的由于生存条件的一致性,致使他们的实践活动在客观上趋于一致,从而形成集团或阶级习性的客观一致性,在这里,并不需要特殊的行为协调机制或者规范或者有意识的策划或者直接相互作用,实践活动的规律性,统一性或系统性就可以构成,这是宿舍成员在现实的客观条件下所构成的惯习的一致性的基础 。由于宿舍之间形成的惯习的不一致导致其价值观方面的不一致,所以价值观的不一致是宿舍间排他性的因素之一。
其次,因为宿舍文化具有情感渗透性的特点,宿舍成员之间共同遵守他们在互动中所形成的秘密社会的心理契约,进行情感交流,而这种交流情感的基础是“情感秘密”的保守,如果秘密不能保守则会危机到群体生存及成员间的关系。因此,宿舍文化的情感渗透性仅在宿舍内部成员之间,同时也构成宿舍之间排他性的有一因素。
最后是宿舍内部公共产品的供给上的排他性。宿舍内部的“公共产品”是不允许外宿舍成员长期“搭便车”的,但对宿舍内部成员的“搭便车”行为却视而不见。例如:如果一个甲宿舍的成员经常使用乙宿舍成员打的热水,就可能遭到乙宿舍成员的冷遇,并通过间接或直接的方式使甲宿舍成员行为减少并最终停止。但乙宿舍成员可以好不客气的使用,即使他一次也不打热水。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是从长期来看所有“公共产品”是由宿舍成员共同提供的,而外宿舍成员则不参与这种长期提供,从而产生了宿舍之间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上的排他性。
三、高校宿舍文化对大学生社会化的作用
大学生处于社会化的生命周期的青年期,青年期上承儿童期,下接成年期,是人生的一个特殊时期。埃里克森认为“自我认同”问题是青年期面临的主要问题。青年期大量进行的是预期社会化,人们在此过程中学习的不是现在要扮演的角色,而是将来要扮演的角色。青年期开始后,由于身心的重大变化,青年人开始思考“我是谁”、“我将何去何从”等重大问题。因此,宿舍作为大学生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宿舍文化在大学生社会化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校宿舍文化具有价值观导向功能
任何文化都履行一定的功能,宿舍文化也不例外。大学生宿舍文化虽然是一种群体亚文化,但它却发挥着重要的价值观导向作用。宿舍文化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价值观甚至行为方式。宿舍文化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会产生一种文化定势,这种文化定时一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方式作用于宿舍成员,形成一种文化氛围,这种文化氛围对大学生的价值观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不同的文化氛围形成不同的价值观念,同时影响到宿舍成员的行为方式。如果一个宿舍的文化氛围是积极向上的,那么整个宿舍成员的面貌也是积极的向上的,他们会努力学习并且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断的积极进取,宿舍文化则成为他们前进的动力。如果一个宿舍的文化氛围是消极、颓废、庸俗的,那么生活在其中的宿舍成员就会不思进取,生活颓废、消极、萎靡不振,等毕业以后就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环境,甚至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二)高校宿舍文化具有规范行为和塑造人格的作用
宿舍非物质文化可简单的分为制度性文化和非制度性文化。宿舍制度文化表现为学校制定的宿舍管理规章制度,他通过宿舍管理人员执行和同学们的遵守发挥效力,它具有一定的强制力,不管宿舍成员是否同意,必须无条件的为宿舍成员所遵守。制度性文化往往从总体出发,从大局考虑,为了全体宿舍成员的利益去约束部分越轨者的行为,是宿舍管理机制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促使大学生思想和行为向着积极健康文明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同时起到用规范的制度塑造人的作用。另外,宿舍成员所形成的初级群体在日常互动过程中会形成一套没有明文规定的期望即心理契约。这种心理契约不仅确定了成员间物质利益互动关系同时也确定了成员在群体中的地位及互动关系。这种心理契约弥补了制度性文化覆盖空间的不足甚至有时还会取代制度性文化形成实际的互动规范。因此,它在规范宿舍成员的行为和塑造其人格方面也起到重要作用。
(三)高校宿舍文化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的自主性和自我意识
大学生进入大学以后需要面对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以前他们大多在离家比较近的中学读书,离家人比较近,生活或学习中遇到困难多是向家人求助,并且家人会提供最大限度的支持和保障。家人的帮助时不求回报的,如果说有的话,也就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考上好大学,有一个好的前程。当进入大学以后,由于空间的距离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求助与帮助不能及时获得。学生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大多是自己想办法解决或求助同学,而这些求助的同学中宿舍同学是首先要考虑的,宿舍同学的在场解决了家长缺场所带来困难。这样就实现了有依靠血缘关系为主导的求助方式向以依靠业缘关系为主导的求助方式转变。在这种业缘关系中,帮助不再是一种简单的不求回报行为,虽然没有明确的契约提出要求回报但宿舍成员会有一种预期即当自己遇到困难时别人也能像自己给他人提供帮助一样得到别人帮助,不管这种预期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在此转变过程中,因为个体必须意识到自身所具备的资源、自己的求助和帮助对象及如何支配这些资源,所以宿舍成员的自我意识及自主性也得到增强。
(四)高校宿舍文化对性别角色意识的社会化也有影响
社会角色是社会群体对处于某一特定地位上的个人所规定的一套行为模式。男女两性的差异不仅表现为不同的生理特征,还表现为不同的社会特征。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人们对不同性别的人存在不同的角色期待。个人学习自己所属文化规定的性别角色的过程就是性别角色社会化。性别角色社会化是随文化而异的。后现代主义社会学家福柯提出规训的概念,认为在一个规训的社会中,秩序不是通过法律、政府的强制体制实施,而是通过各种控制技术,或者规训技巧和话语来维持的。规训包括了对活动不断加以强制和规范的时刻表,对人们的各种行为表现进行监控的监督措施,为奖励顺从、惩罚抗逆而设立各种考核制度,以及为了是强化道德价值而推行的规范判断等等。规训的最终目标和结果是规范化,通过对精神和肉体的改造来消除所有社会的和心理的非规则性,产生有用且驯服的主体。规训制造出受操纵、被训练的身体,驯顺的身体 。高校宿舍作为大学生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其中宿舍文化承担着一种规训的功能。由于男女两性的性别差异,社会文化对其性别角色定位和要求不同,这种社会文化渗透进宿舍文化之中从而影响到男女两性的性别角色社会化。这主要表现为男女宿舍成员在日常社会互动过程中通过话语、行为举止、学习等方式产生男女两性不同的角色定位和角色意识,从而宿舍文化起到性别社会化的作用。
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大学生性别角色意识的社会化并不是社会文化渗透入宿舍文化之后的简单复制。高校宿舍文化是因宿舍成员不断地利用“手头知识库存”与成员及新环境互动而产生,同时宿舍文化又作为宿舍成员及其与环境互动的中介,产生新的宿舍文化。处于青年期的大学生易于接受新生事物,往往用批判的眼光来看待传统社会文化中的不合理成分,对传统社会文化中对男女性别角色的定位也是如此。他们会用一种新的眼光来重新诠释何谓男女平等及男女两性的角色定位,而这种诠释是建立在对传统性别社会文化的辩证否定基础之上,即以男女两性所达到的以性别差异为基础的平等,于差异中求平等,于平等中彰显个性和独立,从而宿舍文化也在一定程度上改进传统性别角色意识定位。
四、高校宿舍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负面的网络文化对高校宿舍文化建设造成严重消极影响
随着科技的发展,计算机日益的普及,上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成为一种生活方式。通过上网,大学生不仅能够获取信息,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而且还能通过上网远方的同学朋友甚至陌生人交流。在我们享受网络给我们的学习和生活带来的便利的同时,网络也带来了许多不健康的思想和文化。其中,网络泡沫文化的泛滥造成了大学生价值观的危机。那些通过网络连续不断地向网民传递经过特别加工的有意渲染的文化信息,尤其是经过包装和夸大的低俗情调、价值理念(如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对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了巨大冲击,造成了他们价值观念危机和自我迷失。有些同学则沉迷于网络游戏不能自拔,导致他们与其他同学的交流和沟通减少,不去上课,生活作息规律混乱,不仅对自己的工作学习造成不良影响,而且对其他同学也造成不良影响。
(二)高校宿舍文化凝聚力不强
一方面,近年入学的大学生基本上出生在80年代中后期,独生子女比例相当高,生活上对父母的依赖性比较强,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强烈,不愿意主动与别人沟通和交流。而且缺乏团队意识和集体意识。在宿舍中,往往要求别人以其为中心,让别人的行为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进行,不能团结互助,和睦相处,相互体谅、包容。这往往会造成宿舍关系紧张,宿舍文化凝集力不强。另一方面,随着科技的进步,网络和手机等通讯工具的普及,使宿舍成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有弱化的趋势,他们可以借助手机或网络等方式以双方都缺场的的形式进行沟通交流,倾诉情感,宿舍成员在沟通交流和倾诉情感方面的地位和作用随着现代通讯工具的普及有弱化的趋势。这也是宿舍成员集体意识弱化,人际关系淡漠,宿舍文化凝聚力下降的重要原因。
(三)高校宿舍文化缺乏生机与活力
首先,由于当前我国高校宿舍管理过程中行政化色彩浓厚,宿舍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低下及其自身文化素质低下已不能满足当代大学生对丰富多彩的宿舍文化生活要求。在管理过程中,他们多是为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采取命令或强制的手段而不是去积极的引导和教育,往往引起大学生的反感,他们与大学生的关系基本是对立的,大学生有什么问题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求助他们的。因此,宿舍管理机制的行政化色彩及管理人员的素质低下是宿舍文化变得缺乏生机与活力。其次,一些大学生社团的形同虚设,不能在丰富宿舍文化过程中发挥应有作用。这些社团举办的一些活动,多是为了完成任务或应付检查,活动的举办不是出于丰富大学生宿舍文化的目的,不是源于大学生自身对丰富多彩宿舍文化生活的需要。与此相反,这些活动往往不能得到学生的积极响应,往往遭到大学生心理或情绪上的抵制,同时也使得社团的公信力下降。最后,由于当代大学生面临的学习和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及其自身所具有的资源的有限性,他们对宿舍文化建设的关注也较少。由以上三个方面可知,当前高校宿舍文化缺乏生机与活力。
五、加强高校宿舍文化建设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高校宿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良好、有序的宿舍生活和学习环境需要一套健全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作为保证。只有在良好的规章制度营造的健康有序的宿舍文化氛围中,宿舍成员才能安定和谐的生活和学习。规章制度是一种强制的约束力,它能使宿舍成员的行为规范化,并起到塑造人格的作用。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及有效性队发挥宿舍文化的正功能起到重要的作用,但这也依赖于规章制度的执行状况。只有保证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力度,宿舍文化的正功能才能有效的发挥。同时也要加强宿舍内部的自我监督和管理力度,有些宿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主要是宿舍成员自制力差,不能有效地安排自己的课余时间。这就要求学校对大学生的宿舍表现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计入综合素质测评中,与同学的奖助学金挂钩,通过这种机制提高同学们的自我监督和管理的能力,调动大学生创建文明寝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完善宿舍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
(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高校宿舍管理队伍
当前宿舍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个严重的问题是宿舍管理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他们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不足以担当高校但当搞笑宿舍管理人员的职位。从受教育状况看,他们多为初高中毕业,没有高校学习经历,不能深入理解高校学生所思所想;从年龄阶段来看,从事高校宿舍一线管理的人员多为中老年人,由于年龄的差距基价值观不同,他们之间存在着代沟,往往在工作过程中不能够换位思考,导致宿舍管理质量差效率低。所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宿舍管理队伍是完善宿舍管理体制的当务之急。首先,应该对宿舍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管理能力,完善其知识结构,应具备一些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其次,应当使宿舍管理队伍年轻化,这样有利于管理人员与大学生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大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大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最后,高校应配备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进入到宿舍管理队伍之中。
(三)发挥高校相关社团的作用,丰富高校宿舍文化生活
由于高校管理体制中行政化色彩依然相当浓厚,所以宿舍管理人员基本上是对上负责,除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外,对大学生宿舍生活的实际状况关心了解很少,导致宿舍生活活动空间在很大程度上失去导向,是文化宿舍生活单调乏味甚至消极颓废。而大学生社团作为有大学生组成学生组织,一方面它受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和引导,另一方面它又有一定的自治性。它能够在学生与管理部门之间起到一种桥梁作用,加强两者之间的沟通。使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及时了解舍生宿舍的文化生活状况及需要,并通过社团来组织一些活动来满足这些文化生活需要,丰富大学生宿舍文化生活。社团可以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生宿舍文化活动,展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增强宿舍成员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其凝聚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如开展宿舍卫生评比、宿舍篮球比赛等在增强大学生团队合作意识同时,还有利于宿舍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减少宿舍间的排他性。
(四)发挥高校宿舍群体内核心人物的作用
宿舍成员在长期互动过程中,宿舍中往往会产生核心人物。一般而言,核心人物个人能力强、有影响力且应变能力强,他能够为宿舍的发展制定蓝图,并且指明发展方向。因此核心人物的个人品质及其行为表现对宿舍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导向作用。如果宿舍内核心人物能够带领宿舍成员积极学习、参加社会实践,并且能够有效的抵制不良思想和文化的侵入,那么宿舍内就能形成积极健康的文化和心理氛围。同时宿舍宿舍内核心人物在处理宿舍与班级关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宿舍内核心人物与班级干部的关系好坏往往决定着宿舍与班级关系的好与坏以及宿舍成员能否积极的参加班级活动和建设。因此发挥宿舍内核心人物的作用对宿舍文化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要密切关注宿舍群体内核心人物的变动,并积极的引导和培养核心人物,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减少其消极作用。
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高校宿舍文化是以大学生为主体,在宿舍这个空间中,所有成员在学习、生活、交往等社会互动过程中,形成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主要是指宿舍成员共同认可的价值和意识体系。从本质上看,它是宿舍成员与成员及环境之间互动的产物,因此应持一种建构主义的观点来看待高校宿舍文化建设。又因它具内容的广泛性、产生与发展的二重性、情感的渗透性、排他性特征,对大学生社会化具有价值观导向功能,规范行为和塑造人格的作用,同时也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的自主性和自我意识,并对大学生性别角色意识的社会化也有影响,所以高校宿舍文化对生活以其中的大学生又具有一定的结构制约性。同时,正是在这种建构性与制约性的张力之间,我们也应当注意到高校宿舍文化可能存在凝聚力不强,缺乏生机与活力及其受到负面网络文化的冲击的问题,并相信通过进一步完善宿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宿舍管理队伍,发挥大学生相关社团和宿舍群体内核心人物的作用,丰富高校宿舍文化生活,能够起到进一步加强高校宿舍文化建设的作用。
参考文献(四号黑体)
王龙:《探索高校宿舍文化建设的新途径》,中国青年研究,2008年第2期。
潘艳纯、王凤:《创建宿舍特色文化的思考》,黄石理工学院学报,2008年第8期
黄成茂、陈勇:《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的探讨》,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畅军亮:《浅析大学生宿舍文化的隐形思想政治教育功效》,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
梁鹏:《论高校宿舍文化建设》,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
李为举:《关于加强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的思考》,新校园(理论版),2008第4期
宁敏:《论大学生宿舍文化中的排他性》,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8第4期。
杨苗苗、李磊、晁艳:《高校学生宿舍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08第5期。
袁雪辉:《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焦作大学学报,2004第3期。
艳美:《大学生宿舍文化与学风建设初探》,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报,2004第2期。
吕红梅:《高校宿舍文化建设的原则与对策探讨》,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第4期。
李瑞学、田媛:《加强高校宿舍文化建设的思考》,中国成人教育,2007第1期。
全国13所高等院校《社会心理学》编写组,《社会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7月。
候钧生主编,《西方社会学理论教程》,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
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新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
杨善华主编,《当代西方社会学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3月。
Alexander, Jeffrey C. (ed. ) , New functionalism. Beverly Hills , CA: Sage Publications,June1985。
Bryant, Christopher G., Positivism in Social Theory and Research. London: Macmillan, May 1985。
Skinner , Quentin ( ed. ) , The Return of Grand Theory in the Human Sciences ,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January 1985。
致谢
衷心感谢我的导师……。她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深深地感染和激励励着我。导师学识渊博,品德高尚,平易近人,在我学习期间不仅传授了做学问的秘诀,还传授了做人的准则,这些都将使我终生受益。在我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老师始终给予我精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她循循善诱的教导和不拘一格的思路给予我无尽的启迪。在此谨向…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祟高的敬意。
同时,我也要向身边的同学表示感谢,因为论文中某些观点提出和他们的讨论是分不开的。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愿在未来的学习和研究过程中,以更加丰厚的成果来答谢曾经关心、帮助和支持过我的老师和同学。
………
年月 日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题目名称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指导教师姓名、职称
指导教师意见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
题目名称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指导教师姓名、职称
一、 毕业论文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二、指导教师意见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毕 业 论 文 评 分 表
(指导教师用表)
专业 学号 姓名
毕业论文题目
项 目 分值 得分
选题质量 01 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 10
02 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 10
能力水平 03 查阅文献资料能力 8
04 综合运用知识能力 12
05 研究方法和手段的运用能力 10
创新 06 有独特见解 10
成果质量 07 文题相符 10
08 写作水平 14
09 写作规范 6
10 成果的理论和实际价值 10
总 分
指导教师
:
年 月 日
毕 业 论 文 评 分 表
(评阅人用表)
专业 学号 姓名
毕业论文题目
项 目 分值 得分
选题质量 01 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 10
02 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 10
能力水平 03 查阅文献资料能力 8
04 综合运用知识能力 12
05 研究方法和手段的运用能力 10
创新 06 有独特见解 10
成果质量 07 文题相符 10
08 写作水平 14
09 写作规范 6
10 成果的理论和实际价值 10
总 分
评阅人:
年 月 日
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分表
(答辩小组用表)
专业 学号 姓名
毕业论文题目
项 目 分值 得分
报告内容 论述思路清晰;语言表达准确,概念清楚,论点正确;结构严谨。 50
创新 有独特见解。 10
答辩 回答问题有理论根据,基本概念清楚。主要问题回答准确、深入、逻辑性强。 30
报告时间 符合要求。 10
总 分
答辩小组成员签名: 、 、
、
年 月 日
毕业论文答辩记录
姓 名 年级、专业
论文题目
答辩内容:记录人: 年 月 日
毕业论文的评价意见
指导教师评语:分数: 签名: 年 月 日
评阅人评语:分数: 签名: 年 月 日
答辩小组评语:答辩小组成员签名:分数: 年 月 日
答辩委员会意见(同意给优、良、中、及格等次) 分数: 签名: 年 月 日
注:毕业论文总成绩=指导教师评定成绩(30%)+评阅人评定成绩(30%)+答辩成绩(40%)
先顶下,,,,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均符合干荒坟鬼火凤凰台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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