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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秘书
发表于 2012-2-19 10:58:52
撰写行政处分决定,能否在被处分人姓名之后冠以‘同志’二字?
网友问题:
撰写行政处分决定,能否在被处分人姓名之后冠以‘同志’二字?
老秘观点:
撰写行政处分决定,能否在被处分人姓名之后冠以“同志”二字,应视被处分人所犯错误的性质及其严重程度酌情确定。如果被处分人所犯的错误已经触犯了刑律,超出了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则不能加“同志”;例如不能说“成克杰同志”、“李真同志”等等。反之,如果属于一般性的错误或问题,但加“同志”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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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行政处分决定,能否在被处分人姓名之后冠以‘同志’二字?